DB34/T 3895-2021 转移、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类环境事件快速监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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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散状堆积高度不大于0.5m时,将固体废物堆平铺成厚度为10cm~15cm的矩形,划分为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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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散状堆积高度大于0.5m时,现场应分层采集样品,根据现场固体废物分布情况确定层数, 采样层数不小于2层,按固态、半固态废物堆积高度等间隔布置。分层采样可以用采样钻或者分层采样 器方式进行。如现场固体废物有松软或者粘稠等不利于采样员现场直接作业的情况,可采用机械设备(如 挖掘机等)协助采样,用该方法采样时,与机械设备直接接触的固体废物应舍弃,不得作为样品带回实 验室分析。
招标投标5.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
5.2.2.1贮存池包括地上、地下、半地下等类型的贮存池;大型容器包括车、船等可移动的容器和其 他不可移动的大型容器。固体废物集中填埋于地下的情形,按照5.2.2.2、5.2.2.3和5.2.2.4规定采 集样品。 5.2.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较为均一,则在池内边缘采集;如现场能采集到中心区域,可采集 部分中心区域的样品。 5.2.2.3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不均一,池内废物厚度不小于2m时,先将贮存池划分为N个面积 相近的网格,再在N个网格申随机抽取N/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网格作为采样单元。对于选取的采样 单元,可在其上部(深度为0.3m处)、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分三层采集样品; 如现场固体废物为粘稠状、半固半液等不利于分层采样情况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在其上部(深 度为0.3m处)、下部(5/6深度处)分两层进行采样。适当时,可采用机械设备协助采样。 5.2.2.4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不均一,池内废物厚度小于2m时,先将贮存池划分为N个(份样 数)面积相近的网格,顺序编号,在网格中心位置处用土壤采样器或长铲式采样器垂直插入固体废物底 部,旋转90度后抽出。每个网格采集的固体废物作为一个份样
5.2.2.1贮存池包括地上、地下、半地下等类型的贮存池;大型容器包括车、船等可移动的容器和其 他不可移动的大型容器。固体废物集中填埋于地下的情形,按照5.2.2.2、5.2.2.3和5.2.2.4规定采 集样品。 5.2.2.2贮存池或大型容器内废物较为均一,则在池内边缘采集;如现场能采集到中心区域,可采集 部分中心区域的样品。
5.2.3袋、桶或其他小型容器装
5.2.3.1将各容器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抽取(N+1)/3(四舍五入取整数)个容器作为 采样单元,可在各采样单元上部(1/6深度)、中部(1/2深度处)、下部(5/6深度处)三层分别采 集样品。只有一个容器时,将容器按上述方法分为三层。 5.2.3.2对于桶装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用卷尺量取包含规定采样深度的距离层(一般为规定采样 深度土5cm),并用记号笔标识,用长铲式采样器从上往下铲至规定的深度,用木勺等器具采集并装入 相应容器内,采样时为避免污染样品,采样层的上表面固体废物应舍弃。 5.2.3.3对于袋装固体废物,用卷尺量取包含规定采样深度的距离层(一般为规定采样深度土5cm), 并用记号笔标识,用剪刀等器具从标识处划开袋子,用木勺等器具采集并装入容器内。采样应从上往下 依次进行,为避免三层剪开处的固体废物交叉污染,建议在袋子的三侧进行开口取样,如现场条件不满 足袋装开口,参考5.2.3.2的取样方式。 5.2.3.4对于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若容器内的固体废物量少,达不到分层采样的要求,可 不分层采样,用HJ/T20中的随机数表法将所有容器编号,从中抽取N个容器,从每个容器的中心位置 处抽取一个份样。 5.2.3.5对于袋、桶或其他容器装固体废物,如现场固体废物为半固态粘稠状,且流动性较强,可混 匀后不分层取样,参考5.2.3.4的取样方式。
5.2.4包装物(桶、袋、瓶等)
5.2.4.1有残余物(非法倾倒):采集容器中的残余物,若残余物量较小,可采用少量水进行清洗并 进行收集。
5.2.4.2无残余物(非法处置):采集非法处置后的清洗液。 5.2.4.3可对残余物优先进行pH值测定
5.2.4.2无残余物(非法处置):采集非法处置后的清洗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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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对于未知来源的液态废物,不宜现场混匀;对于已知来源且能够确定现场混匀后不会造成安全 问题的,可用手摇晃、人工搅拌、机械搅拌等方式将容器内液态废物混匀(含易挥发组分的液态废物除 外)。 5.3.2对于一般工业废桶装的液态废物(桶高120cm以下),将各桶顺序编号,用HJ/T20中的随机 数表法抽取N个桶作为采样单元采集样品。采样时,打开容器,用玻璃采样管或者其他不影响被测物质 组分的采样器具(以下简称取样器)从上往下缓慢插人液面至液面底部,待采样管/取样器内装满液态 废物后,缓缓提出,将样品注入采样容器内。若一次取的量达不到分析需求,则可重复上述操作,直至 采集足够的份样量。 5.3.3对于一些大型储罐装液态固体废物,罐顶部有预留开口。先确定罐内液体高度,根据高度用取 样器一次或者多次采集样品;若罐内液面高度小于取样器的长度时,用取样器直接插入罐底即可;若罐 内液面高度大于取样器的长度时,则用多根取样器分多次采集样品,然后装入同一采样瓶中。采样时应 先从底部往上采集。若一次取样量达不到分析需求,则可重复上述操作,直至采集足够的分样量。可在 不同部位抽取N个份样
6.1.1现场检测指标按照固体废物酸碱性、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有机物质 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逐项检测或同步检测。 3.1.2实验室快速检测指标,根据收集到的环境事件资料和现场状况,结合现场检测结果,确定需要 快速检测的项目,按照固体废物酸碱性、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有机 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无机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有机物质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逐项检测或同步检测,必要 时选择开展易燃性、反应性等检测项目。 6.1.3根据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快速检测的结果,确定是否进一步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 和GB5085.7进行危险特性的检测。检测过程中,首先选择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特性进行检测,按照腐 蚀性、浸出液中无机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有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 中有机物质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逐项检测或同步检测。
6.1.4快速检测的流程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优先选择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如现行标准方法无法满足检测要求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选用ISO、美国EPA、核心期刊、行业专项工作作业指导书、公开出版 的工具书和专利等国内外权威机构正式发布的分析方法,应先进行方法验证,且在检测时要有科学合理 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保证检测质量。
根据固体废物性状、颜色、气味、容器、包装和标签等,结合现场掌握的资料,确定可能需要 污染物及类别,按照酸碱性、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有机物的顺序对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可参照相应的使用说明,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其他物质的于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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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酸碱性(腐蚀性)测定
7.2.1若样品为液态或固体废物渗滤液,可直接用便携式pH计测定pH值。 7.2.2若样品为湿固体,可用pH试纸直接测定;若样品为干固体,可将pH试纸先用水浸湿
7.3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测定
根据现场特征因子检测结果,结合现场情况和已掌握的资料,首先与各行业产生废物的主要污染因 子进行比对,初步判定废物可能的行业来源,筛查出该行业相关企业,进一步比对污染因子,查找固体 废物来源。其次根据现场定性定量的污染物种类和浓度,确定现场的具体采样点位,筛查出该固体废物 需要实验室进一步检测的项目和样品数,
8初筛分析一实验室快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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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检测项目应根据现场调查固体废物来源以及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确定,经过研判确定特性检测 指标,按照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有机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无机物质 项目、浸出液中有机物质项目的优先顺序开展检测,必要时选择开展易燃性、反应性等检测项目。
8.2干物质含量(含水率)测定
2.1称取样品100g,于105℃下烘24h,计算样品干物质含量(含水率),或使用水分快速分 定。 2.2对于含水率较高的固体废物样品,无法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GB50 HJ298的要求制备试样时,可以直接取混合均匀的样品作为试样,通过含水率折算干物质含量
8.3酸碱性和腐蚀性测定
8.3.1对于风干样品,按HJ962方法进行测定。对于新鲜样品,应称取折算干物质含量为10g的样 品,根据含水率按液固比2.5:1(ml/g)加入纯水,用搅拌器搅拌2min,放置30min后测定pH值。如 果pH值超出HJ962方法测定范围,按照酸度或碱度方法测定样品。根据样品酸碱性的测定结果,初步 判定样品是否需要测定腐蚀性。 8.3.2需要测定腐蚀性的样品,按照GB/T15555.12,样品经破碎后过5mm筛网,称取100g样品(以 干基计),置于浸取用的混合容器中,加水1L(包含样品的含水量),在室温下振荡8h,静置16h 后测定。
8.4毒性物质含量检测
8.4.1金属元素及无机污染物测定
按HJ702、HJ766、HJ780、HJ781、HJ923、GB5085.3—2007附录C和附录D等标准方法进行分 析,没有发布标准方法的项目按照GB5085.3一2007附录S和附录T进行前处理,使用相应的仪器进行测 定。
8.4.2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测定
8.4.2.1总体原则
8.4.2.2能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化合物
固废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前处理和定性定量分析,按照GB5085.3、GB5085.6、HJ760和H 方法进行。
8.4.2.3不能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化合物
.4.2.3.1样品前处理
8.4.2.3.2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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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3.3半定量分析
8.4.3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测定
8.4.3.1总体原则
8.4.3.2能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化合物
在GB5085.3一2007附录H~附录R和GB5085.6一2007附录H~附录S范围内的物质,根据样 物质类别,按照GB5085.3、GB5085.6和HJ951中相应的方法定量分析,
8.4.3.3不能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化合物
8.4.3.3.1样品前处理
8.4.3.3.2定性分析
3.4.3.3.3半定量分析
安照GB5085.3一2007附录F用离子色谱仪测定。
8. 6. 1浸出液制备
粮油标准DB34/T3895202
样品经破碎后过9.5mm筛网,称取样品150g,根据含水率按液固比10:1(L/kg)加入浸提剂,按照 HI/T299制备浸出液。
9.1生态环境部门或公安机关组织专家研判现场和实验室快速检测的结果,确定固体废物的属性,以 及是否需进一步委托有固体废物鉴别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有关规定,开展固 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工作。 9.2组织专家研判,根据前期现场踏勘以及特征因子检测结果,初步制订危险特性鉴别计划,包括: 布点原则、份样数、份样量、采样方法、危险特性鉴别指标、采样器材、安全防护设备等。 9.3根据专家研判的结果确定是否使用已采集的典型样品,或是按照HJ298进行重新采样,开展固体 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9.4根据专家研判的结果确定危险特性鉴别指标,按照腐蚀性、浸出液中无机物质项目、浸出液中有 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无机物质项目、毒性物质含量中有机物质项目的优先顺序开展检测,必要 时选择开展易燃性、反应性及急性毒性初筛等检测项目。 9.5危险特性鉴别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和GB5085.7 规定的检测方法或新替代的方法进行检测,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质量控制和保证措施
10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0.1样品的采集、制样和封装应至少由2名技术人员共同完成。 10.2采样工具、设备所用材质和取样容器材质不能与样品有任何反应,采样工具应干燥清洁。应确保 采样容器的标签可辨识,盛样容器使用前应在实验室进行预清洗。 10.3用于检测的仪器要在使用前后应按照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确 保仪器状态能满足检测工作要求。
DB34/T3895—2021 10.4方法空白、精密度、准确度、方法的灵敏度等性能指标按照GB5085.1、GB5085.3、GB5085.6、 GB5085.7和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
11.1采样完成后,现场采样的一次性耗材(如采样管、擦拭采样器的纸、乳胶手套、口罩)等应在征 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放在指定的位置或集中收集带回实验室按照实验室废物处理。 11.2对涉案废物,应留样,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11.3每份样品保留量至少为分析需求量的3倍,样品保留时间至少6个月,样品复测有效期应视特性 验测指标而定。 11.4按照HJ/T20选择合适的存放容器和保存方法对样品进行存放和保存,尽量避免样品在保存和运 俞过程中发生变化。对易挥发废物,采取无顶空采样,冷冻方式保存。对光敏废物,样品应装入深色容 器中并置于避光处。对温度敏感的废物,样品应保存在规定的温度之下。 11.5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样品,必须分类存放,保证安全。 11.6对含有剧毒或大量有毒有害的废物,应做无害化处理或送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设备标准DB34/T3895202
倾倒和填埋固体废物类环境事件快速监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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