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93-20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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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1适宜性评价应根据综合评估确定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结合地质灾害防治难度划分 建设用地的适宜性。

    定为基本适宜和适宜性差的建设用地应提出防治

    4.7.1评估报告编制所依据的收集、现场调查和勘探等原始资料,应进行整理、检查和综合 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范本5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预测评估

    DB11/T 893—20215.1.1建设用地位于地面沉降或可能发生地面沉降区域时,应进行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估。5.1.2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第四纪沉积物的年代、成因、厚度、埋藏条件、地层结构和岩性特征,基岩埋深和地质构造;b)地下水水位变化,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相邻含水层或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c)地下水开采和回灌情况;d)地面沉降发育历史和防治经验;e)地面变形资料;f)经济和建设发展现状。5.1.3现场调查应查明下列主要内容:a)地形地貌特征:b)压缩层厚度与分布;c)现状地下水位;d)地面沉降现状及发育特征;e)地面沉降对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等的影响。5.1.4现状评估应分析地面沉降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分析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和地层岩性的关系,依据累计地面沉降量及沉降速率按表4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地面沉降危害程度,按表5确定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表4地面沉降发育程度判别表分级强中弱累计地面沉降量(mm)>1000500~1000<500因素沉降速率(mm/a)>5030~50<30注1:累计地面沉降量指自1955年至最近政府公布数据注2:沉降速率指近3年的平均年沉降量注3:上述两项因素满足一项即可,并按照强至弱顺序确定表5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表灾情 (险情)危险性重中轻强大大中发育程度中大中小弱小注:现状评估用灾情、预测评估用险情5.1.5预测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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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地面沉降的速率预测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 b 地面沉降速率宜采用分层总和法、单位变形量法等方法进行预测,也可采用工程地质比拟法 预测时间不小于3年;地面沉降估算宜按附录C所列公式进行计算。 C 分析工程建设期间或建成后引发或加剧地面沉降的可能性,评价对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影响 d) 分析规划或建设项目遭受地面沉降危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

    5.2.1建设用地周边3km范围内有活动断裂通过,应进行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遥感影像、地质构造、第四纪地质等; b 地震动参数,地震历史等; C) 已有勘探成果; d) 地形地貌、断层陡坎、断错阶地和断错水系等; e) 活动断裂的位置、规模、产状、性质、两盘岩性、位移量、地表破裂带宽度和隐伏断裂的上断 点理深等; + 活动断裂对建(构)筑物及市政设施的影响; 9 调查的主要内容按照附录D表D.1执行。

    活动断裂现状评估 按表6确定活动断裂的发育程度, 灾害现状危险性。

    表6活动断裂发育程度判别表

    表7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DB11/T893—2021表8建设项目遭受活动断裂可能性判别表可能性判别标准大全新世活动断裂强烈影响带中全新世活动断裂中等影响带或晚更新世活动断裂影响带小全新世及晚更新世断裂影响带以外地区注1:全新世活动断裂强烈影响带指断裂两侧各200m注2:全新世活动断裂中等影响带指强烈影响带外侧各100m范围注3:晚更新世活动断裂影响带指断裂两侧各100m范围表9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险情危险性重中轻大大大中可能性中大中小小小5.3地裂缝5.3.1建设用地及评估区有地裂缝发育或具有地裂缝发育地质条件时,应进行地裂缝危险性评估。5.3.2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地形地貌;b)第四纪堆积物的年代、成因、地层分布和变化;c)基岩地层岩性特征、区域新构造活动规律和特点;d)地面沉降和活动断裂特征;e)地裂缝的发展历史、活动规律和致灾情况;f)地裂缝的防治经验。5.3.3现场调查应查明下列主要内容:a)形成地裂缝的地质环境条件;b)地裂缝单缝和群缝的空间分布、规模及活动特征;c)地裂缝对建设项目用地和建(构)筑物的破坏程度和特征;d)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5.3.4调查工作精度宜符合下列要求:a)评估区1:10000~1:50000;b)地裂缝变形区1:500~1:2000。5.3.5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a)槽探宜垂直于地裂缝走向,探槽长度应大于地裂缝带宽度,一般不小于10m,深度应揭露地裂缝,掌握地质剖面特征;绘制探槽地质剖面图比例尺不小于1:50;7

    DB11/T893—2021表13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险情危险性重中轻大大大中发生可能性中大中小小小5.4砂土液化5.4.1建设用地一定深度内分布有可液化的砂土或粉土层,应进行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根据建设工程属性采用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判定可液化土层发生液化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5.4.2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等;b)地层、构造、地震地质、历史地震液化遗迹;c)历史最高地下水位及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地下水位变化情况;d)已有砂土液化的灾情和防治经验。5.4.3现场调查和勘探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a)历史地震条件下砂土液化迹象和灾情;b)地层岩性、上覆非液化土层厚度、地下水类型及水位等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c)可液化土层的分布范围、厚度、埋深;d)标准贯入试验击数及对应测试位置土样的黏粒含量;e)液化判别勘探孔数量应不少于3个,钻孔深度应不小于液化判别深度。5.4.4现状评估应满足以下要求:a)依据现状地下水位条件进行液化判别;b)计算液化指数,确定液化等级;c)根据液化等级和历史灾情,按表14确定砂土液化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表14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表灾情 (险情)危险性重中轻严重大大中液化等级中等大中小轻微小5.4.5预测评估应满足以下要求:a)依据历史最高地下水位进行液化判别;计算液化指数,确定液化等级;c)根据液化等级和危害程度,按表14预测砂土液化地质灾害的危险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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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地存在崩塌或受崩塌危害时,应进行崩塌地质

    5.5.2收集资料应包活下列主要内容

    a)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等;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震和地下水等; c)人类活动、历史灾情和防治经验。

    5.5.3现场调查应查明下列主要内容

    a)斜坡带的高度、坡度等地形地貌特征,所处地质构造部位; b 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岩体完整性; C 岩土体结构类型、结构面产状及组合关系; d) 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e 崩塌产生的原因; f 调查的主要内容按照附录E表E.1执行。 5.4 崩塌地质调查测绘剖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200。 5.5 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据地形坡向和岩层倾向关系,垂直或平行崩塌体布置勘探线,每条勘探线布置勘 不少于3个; 勘探深度应穿过鼠塌体并进入稳定岩士体

    5.5.5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据地形坡向和岩层倾向关系,垂直或平行崩塌体布置勘探线,每条勘探线布置勘探孔数量宜 不少于3个; b 勘探深度应穿过崩塌体并进入稳定岩土体。 .5.6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崩塌体的位置与建设用地的空间关系、崩塌方向、规模、运动方式和影响 范围;崩塌的分类按附录E表E.2确定; ) 按附录E表E.3、附录E表E.4、附录E表E.5确定崩塌稳定性,根据崩塌的规模和稳定状态 按表15确定崩塌的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灾情,根据崩塌的发育程度和灾情,按表16确定崩塌 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

    5.5.6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崩塌体的位置与建设用地的空间关系、崩塌方向、规模、运动方式和影响 范围;崩塌的分类按附录E表E.2确定; 6 按附录E表E.3、附录E表E.4、附录E表E.5确定崩塌稳定性,根据崩塌的规模和稳定状态, 按表15确定崩塌的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灾情,根据崩塌的发育程度和灾情,按表16确定崩塌 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

    表15崩塌发育程度判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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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6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5.5.7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崩塌危险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5.5.7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崩塌危险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分析建设用地与现状崩塌的位置关系以及工程建设中对崩塌影响的诱发因素; 分析评价工程建设中、建成后的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现状崩塌灾害的可能性; C 分析工程建设是否可能引发新的崩塌灾害并评价其可能性; d) 引发或加剧崩塌失稳的可能性大小根据表17确定。 5.5.8 预测崩塌在各种作用下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评价其崩塌方向、规模和对建设工程的可能影响 范围,根据表17确定规划或建设项目遭受崩塌危害的可能性。 5.5.9按表17预测崩塌发生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危害程度,按表18预测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表18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

    DB11/T 8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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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1建设用地存在滑坡或

    5.6.3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 b)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 C)地震地质和活动断裂特征; d)滑坡及堆积物的成因、厚度、埋藏条件、岩土体结构发育特征; e)滑坡的形态要素、变形发展过程和现状特征; f)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相邻含水层或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植被发育特征及其历史变化情况; 经济发展和人类活动现状; i)滑坡防治历史和治理经验

    5.6.4现场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a)调查范围应包括滑坡体及影响区; b 调查滑坡区及影响区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及易滑地层组合、地质构造、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地震活动、人类工程作用和发展规划等因素: C 调查测绘滑坡体的地质结构、形态及边界特征、微地形地貌变化、变形要素、地面植物形状变 化、地表水位变化和活动特征等; d) 调查分析滑坡形成与发展的主控因素,判断滑坡变形阶段; e 调查分析滑坡发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其类型等; 调查滑坡的灾情、险情和防治情况; 9) 调查内容按附录F表F.1和附录F表F.2执行。

    5.6.5滑坡地质调查测绘平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1000,剖面图比例尺宜不小于1:500;平面图上应 示注滑坡要素、滑坡边界和地质构造点等,当图上宽度不足2mm时,应扩大比例尺表示,并标注实际 数据。

    5.6.6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勘探线布置应能控制整个滑坡体,每条勘探线上的勘探孔不宜少于3个; 6) 钻探深度应穿过滑体,进入滑床深度应不小于滑体厚度的1/3~1/2且不小于5m; C 探槽或探井深度应穿过滑面(带)并进入稳定岩土体,满足取样、测试和监测的要求; d)物探应结合钻探和槽探布设,探测深度应大于滑体厚度。

    5.6.7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附录F表F.3、附录F表F.4进行滑坡分类; b 分析滑坡体的岩土体组成结构、变形特征、边界条件等,确定滑坡的成因、破坏模式和控灾因 素,建立滑坡变形的地质模型; C) 分析滑坡滑动带(面)、滑坡边界和滑体变形组合特征,根据附录F表F.5判断滑坡的演变阶 段; d 根据滑坡变形破坏模式,采用定性或定量等方法评价滑坡的现状稳定性,根据附录F表F.6 定性评价滑坡稳定性:

    e)分析滑坡的受灾对象和范围,评价其灾情; f)根据滑坡的规模和稳定状态,按表19规定评价滑坡的发育程度; )根据滑坡的发育程度和灾情,按表20确定滑坡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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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9滑坡发育程度判别表

    表20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5.6.8预测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滑坡危险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分析建设用地与滑坡的位置关系以及工程建设中削坡、加载、开挖、爆破、振动或抽排水等诱 发因素; b)预测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或加剧滑坡灾害发生的可能性,按表21确定可能性大小。

    工程建设引发、加剧或遭受滑坡危害可能性预

    5.6.9预测滑坡在各种工况作用下的稳定性和发展趋势,分析滑坡失稳后对工程建设的影响,根据表 21确定规划或建设项目遭受滑坡危害的可能性。 5.6.10根据滑坡的发生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按表22预测滑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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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2滑坡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

    5.7.1建设用地位于具备泥石流发生条件的山区或山前泥石流影响区,应进行泥石流地质灾 评估。 格 并考虑泥石流的影响区域

    5.7.3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地形地貌; b)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地震; C) 雨量、雨强等降雨特征,特别是引发泥石流灾害的降雨特征; d 地表径流、冲刷; e) 遥感影像; f) 人类工程活动; 9) 泥石流灾害历史; h) 山洪、泥石流防治现状与经验。 5.7.4 在收集资料基础上,泥石流调查应走访了解灾害历史,必要时应进行遥感解译、物探、钻探或 槽探等。

    a) 沟坡地形、地貌和植被等; b) 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 C) 物源分布范围、规模、类型、成分、结构和成因等特征; 8 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沟、坡形态改变和物源变化; e) 泥石流补给、冲淤和堆积特征; f) 沟道堵塞特征; 9) 灾害现状和防治经验。 7.7 泥石流类型划分可按附录G表G.3进行。 7.8 勘探剖面和勘探孔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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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纵剖面应沿沟道方向布置; b) 根据沟域特征和建设用地特点及其位置宜在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等布设横剖面,贯穿建设 用地横剖面不少于1个; C 每个剖面布置勘探孔或调查点宜不少于3个。 d)牛 物探应查明物源底面界线; e) 钻探和槽探应查明物源厚度、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和物理力学性质, .9现状评估应分析泥石流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按表23确定泥石流现状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泥

    表23泥石流现状发育程度判别表

    表24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5.7.10预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5.7.10预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根据工程建设后的泥石流发生条件,按表25判断建设用地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 6 规划或建设项目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应根据建设用地的空间位置和泥石流易发程度按表 26综合确定;建设用地空间位置按表27确定;沟域泥石流易发程度按附录G表G.4确定。 C) 根据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和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按表28预测泥石流对拟建 工程影响的可能性; d)根据泥石流对建设用地影响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按表29预测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表25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可能性

    DB11/T893—2021表26建设项目遭受泥石流灾害可能性判别表易发程度遭受泥石流灾害可能性高易发中易发低易发低大大中空间位置中中中小高小小小表27建设用地空间位置判别表空间位置描述低建设用地位于20年一遇防洪水位以下:沟(河)道内、沟口地带及其它行洪区域等建设用地位于20年一遇防洪水位以上,50年一遇防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沟(河)谷两侧的一、二中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低处:沟口外且距离沟口较近的区域地段建设用地位于50年一遇防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水位以上;沟(河)谷两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高处;高非泥石流流经或堆积地带;非行洪区域注:洪水水位可按附录G.4计算或按照建设项目所在沟域或建设项目防洪标准确定表28泥石流对拟建工程影响的可能性预测表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泥石流对建设项目影响的可能性大中小大大大大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中大中中小大中小表29泥石流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险情危险性重中轻大大大中可能性中大中小小小5.8不稳定斜坡5.8.1建设用地存在不稳定斜坡或者临近不稳定斜坡区域时,应进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5.8.2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评估范围应包括第一斜坡带及影响区域。5.8.3相关资料宜根据第5.6.3条款的规定收集。5.8.4现场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a)调查范围应包括斜坡区及其失稳的影响区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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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调查斜坡体的微地形地貌变化、地层岩性组合、地质构造、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人类工程作 用等因素; C) 调查斜坡体发生开裂、崩塌、滑坡、坡面泥石流等变形破坏方式、活动特征、影响范围等特征; 调查和分析斜坡区人类工程活动和未来建设规划对斜坡变形失稳的影响; e) 调查不稳定斜坡的历史灾情和防治经验; f)调查内容宜根据附录H表H.1确定。

    ,8,5根据科坡规模、地质环境复东程度气 面图比例尺宜采用1:100~1:500,且纵横比例应相同;当规模较小时,可采用更大比例尺;平面图上 应标注边坡变形、微地形地貌变化等现象和断裂构造点等,当图上宽度不足2mm时,应扩大比例尺表 示,并标注实际数据。

    5.8.6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勘探线布置应根据总体地形坡向、岩层倾向和承灾体等因素确定,以垂直边坡走向或平 方向布置为主,勘探线上的勘探孔不宜少于2个; 6 钻探深度应进入最下层边坡潜在滑面以下2m~5m; C) 探槽或探井深度应穿过潜在滑面(带)并进入稳定岩土体,满足取样、测试和监测的要求; d)物探应结合钻探和槽探布置,探测深度应大于预测的潜在失稳面(带)深度

    5.8.7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根据附录H表H.2和附录H表H.3进行不稳定斜坡和边坡岩体的分类; 分析不稳定斜坡形成的岩土体组成结构、变形特征、边界条件等,确定斜坡变形破环类型和控 灾因素,建立斜坡变形破坏的地质模型; 根据斜坡变形破坏类型,采用地质分析或极限平衡等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斜坡的现状稳定性: 根据表30规定评价其发育程度; 调查统计不稳定斜坡的灾情 根据不稳定斜坡的发育程度和灾情,按表31确定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现状危险性

    表30不稳定斜坡发育程度判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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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a)分析建设用地与现状不稳定斜坡的位量 设中对不稳定斜坡影响的诱发因素: b)计算评价工程建设中、建成后的工程活动引发或加剧现状不稳定斜坡变形失稳的可能性; C)分析工程建设是否会可能引发新的不稳定斜坡并评价其可能性; d)引发或加剧斜坡变形失稳的可能性大小根据表32确定。

    5.8.9预测不稳定斜坡在 失稳破坏方向、破坏范围和对 建设工程的可能影响范围 危害的可能性

    5.8.9预测不稳定斜

    二程建设引发或加剧不稳定斜坡发生可能性判别

    5.8.10稳定性分析评价方法根据不稳定斜坡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可能的破坏方式确定。

    5.8.10稳定性分析评价方法根据不稳定斜坡的 工程地质条件和可能的破坏方式确定。 按表33预测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

    表33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

    5.9.1建设用地位于采空区或采空影响区应进行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5.9.2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DB11/T8932021

    a)采空区的开采历史、开采现状、开采规划; b)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上覆岩层的、结构等; C)矿层开采的范围、深度、厚度、时间、方法和顶板管理,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 水等; d) 采空区变形监测资料; e)采空塌陷历史灾情和防治经验。

    9.3现场调查应查明下列主要内容:

    a)采空区的平面、剖面分布特征及其与建设用地的关系; b)采空区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包括地表陷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 充水情况及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建筑物变形特征; C)采空区附近的抽水和排水情况及其对采空区稳定的影响; d)调查的主要内容按照附录I表I.1执行

    5.9.4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物探方法应根据建设用地地形与地质条件、采空区理深、分布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等综 合确定,探测有效范围应超过建设用地一定范围,并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需要,物探线 宜不少于2条,对资料缺乏或者资料可靠性差的采空区场地,应选用不少于两种物探方法进行 探测,物探应结合钻探成果进行解译,解译的深度应达到采空区底板以下15m~25m; b) 钻探孔应在物探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布置,钻探深度应达到对建设项目有影响的开采矿层底板以 下不少于3m。 .9.5现状评估应分析采空塌陷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分析采空塌陷与矿层分布、开采程度、上覆岩土 层厚度和充填特征等的关系,按表34确定采空塌陷现状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采空塌陷灾情,按表35 角定采空塌陷现状危险性。

    5.9.5现状评估应分析采空塌陷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分析采空塌陷与矿层分布、开采程度、上覆岩土 层厚度和充填特征等的关系,按表34确定采空塌陷现状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采空塌陷灾情,按表35 确定采空塌陷现状危险性。

    5.9.5现状评估应分析采空塌陷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分析采空塌陷与矿层分布、开采程度、上覆岩土

    表34采空塌陷发育程度判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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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5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5.9.6预测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5.9.6预测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和采空区特征等因素,分析工程建设期间或建成后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的可 能性,评价对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的影响; 根据矿区未来开采规划、地下水位变动和建筑物荷载等因素,分析规划或建设项目遭受采空塌 陷危害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危险性。 9.7按表36预测采空塌陷发生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采空塌陷的危害程度,按表37预测采空塌陷

    按表36预测采空塌陷发生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采空塌陷的危害程度,按表37预测采空塌 灾害的危险性。

    表36采空塌陷发生的可能性判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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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7采空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

    5.10.2收集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地形地貌、气象水文; b) 可溶岩岩性、时代、空间分布,地质构造及水环境条件; 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上覆岩土层厚度与特征: d)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征; e)岩溶塌陷历史灾情和防治经验

    d)地表水和地下水特征; e 岩溶塌陷历史灾情和防治经验。 .10.3 现场调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可溶岩岩性、时代、产状、岩面起伏、形态和覆盖层厚度,断层、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和溶蚀地 貌特征等; b 地下水赋存条件、水位变化和运动规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 C 溶洞(或土洞)的位置、形状、规模、埋深、延伸方向和充填情况; d 塌陷坑的位置、形状、规模、深度、延伸方向和充填情况,塌陷坑周边裂缝分布情况; e 岩溶塌陷的危害特征及损失情况; 十) 调查的主要内容按照附录!表1.1执行。

    5.10.3现场调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5.10.4现场勘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物探方法应根据建设用地地形与地质条件、可溶岩的埋深、分布及其与周围介质的物性差异等 综合确定,探测有效范围应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需要,物探测线宜不少于2条,物探应 结合钻探成果进行解译,解译深度应覆盖首层溶洞。 b)钻探孔应在物探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布置,钻探深度应满足物探成果解译的需要。 5.10.5岩溶塌陷现状评估应根据岩溶塌陷的灾情及岩溶塌陷进行岩溶塌陷的危险性评估。按表38确 定岩溶塌陷的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岩溶塌陷的灾情,按表39确定岩溶塌陷的现状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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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8岩溶塌陷发育程度判别表

    表39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表

    5.10.6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5.10.6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荷载天小、岩溶发育情况等对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岩溶塌陷的预测 b)建设用地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的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1)评估溶洞及土洞的自身稳定性和其在建设项目附加应力作用下的稳定性; 2) 当建设用地地下水位急剧升降的情况下,评估溶洞的稳定性;评估土洞在地下水位急剧变 化时土洞的发展趋势及稳定性; 3) 按表40预测岩溶塌陷发生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岩溶塌陷的危害程度,按表41预测岩溶 塌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表40岩溶塌陷发生可能性判别表

    DB11/T8932021

    表41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表

    6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

    6.1.1综合评估以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为基础,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分 确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等级分为大级、中级和小级三个等级,存在不同等级地质 生时应进行等级分区。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等级应按表42确定。

    表4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表

    的原则确定;综合评估结果存在多种等级时,应进行评估等级分区。 6.1.3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灾种时,综合评估等级应在单一灾种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及分区的基础 上,对同一评估区(段)内不同灾种的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叠加,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得出多灾种的 综合评估结论:综合评估结果存在多种等级时,应进行评估等级分区,

    水利图纸、图集6.2.1建设用地内各评估区(段)的适宜性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等级和地质灾害防治难度 按表43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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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3建设用地适宜性划分表

    表43建设用地适宜性戈

    6.2.2地质灾害防治难度按表44确定。

    建筑节能爱44建设用地防治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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