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5012-202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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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5012-2021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完整清晰正版)
1应在入口设置称重计量设施;计量设施应具有计量、记 录、打印、数据处理、传输与存储功能,并应定期对计量设施进 行鉴定; 2关键设备或系统应设置备用,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1渗沥液处理设施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预处理系统、 主处理系统、污泥和浓缩液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等,确保正 常运行; 2渗沥液处理设施应设置渗沥液产生量和排出量计量装置, 尾水排放应按照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水口; 3应根据渗沥液的进水水质、水量及排放要求等,选取生
内屋面标准规范范本,应设置可燃气体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并应与强制排 联动。
.2.9沼气产生、储存、输送等环节及相关区域的设备、设 立采取防爆措施。
.2.11 应配备员工便利设施和设备维修设施,并应提供充足 照明。
2.2.12设施系统和子系统应确保在发生故障时的待机能
理和化学性质、工艺技术参数、二次污染控制指标等进行检测和 分析。
求相适应的操作维护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2.3.3厂房各作业区应合理分隔,应组织女
2.3.4特种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并应在许可的有效 期内使用。
修的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4废弃的除臭塔填料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 堆放、污染环境
置、燃烧空气装置、辅助燃烧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
3.3.2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应小于8000h
3.3.3梵烧炉应保证炉膛主控温度区的温度能达到850
因气在850℃以上空间内的停留时间大于2s。
轻质燃料(轻柴油或燃气),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最大总功 率应满足无其他燃料燃烧的情况下将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独立加 热至850℃及以上。
出口之间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断面,两温度监测断面之 足最大烟气量下停留时间不小于2s,每个断面至少设置 度监测点,实时监测炉膛主控温度区内的温度。
低位热值和余热锅炉设计热效率等因素确定。
3.4.3余热锅炉A、B、C级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A、B、C级检修时,应进行余热锅炉受热面金属监督工 作,应对水冷壁、过热器等管子检查并应抽样测厚,水冷壁管测
厚抽检率不得低于20%; 2A级检修时,余热锅炉受热面应割管送检; 3A级检修时,应进行主蒸汽管道、受监压力管道监督检 查工作。
3A级检修时,应进行主蒸汽管道、受监压力管道监督检 查工作。 3.4.4当余热锅炉受热面检查发现有变形、鼓包、胀粗等情况 时,受热管应立即更换;对因冲刷、磨损、高温腐蚀致使壁厚减 薄量超过设计壁厚30%的受热管应更换
时,受热管应立即更换;对因冲刷、磨损、高温腐蚀致使壁厚减 薄量超过设计壁厚30%的受热管应更换
3.5.1烟气净化系统应具有脱除酸性气体、粉尘、重金屑 英类和NO,的功能
3.5.1烟气净化系统应具有脱除酸性气体、粉尘、重金属、 恶英类和NO,的功能 3.5.2每条焚烧线应配置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应能满 足全厂运行控制和环保监测的要求。在线监测点的布置、监测仪 表的选择、数据处理及传输应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在线监测 系统终端显示的颗粒物、有害气体浓度等数据应为换算成标准状 态下、氧含量在11%时的数据,并可显示瞬时值和排放标准要 求的时间均值
3.5.2每条焚烧线应配置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滤袋检漏试验、寿命评估; 2 应更换破损、脱落的滤袋; 3 应修复仓室泄漏点并应对仓室进行防腐维护; 4 滤袋的每次检查和更换应做好记录,
1应能有效地阻止渗沥液透过,以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不 受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人填埋场; 2应覆盖填埋场场底和四周边坡,形成完整的防渗屏障 并在填埋场运行期间及封场后维护期间内均应有效。 4.3.2膜防渗层主要材料采用HDPE土工膜时,厚度不应小 于 1. 5mm。
地下水与地表水收集导排系
4.4.1当填埋库区地下水水位距防渗层底部小于1m,或地下水 对场底和边坡基础层稳定性产生影响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地下水 收集导排系统 4.4.2填理场应设置地下水监测设施。 4.4.3填埋场防洪系统设计标准应按不小于50年一遇洪水水位 设计,按100年一遇洪水水位校核。
4.4.1当填理库区地下水水位距防渗层底部小于1m,或地下水 对场底和边坡基础层稳定性产生影响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地下水 收集导排系统
设计,按100年一遇洪水水位校核
填理场防洪系统应根据地形设置截洪坝、截洪沟以及跌 坡、集水池、提升泵站、穿坝涵管等设施。
4.4.4填理场防洪系统应根据地形设置截洪坝、截洪沟!
4.5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4.6.1填埋场应采取综合防臭除臭措施,有效防止臭气对周边
4.6.1填埋场应采取综合防臭除臭措施,有效防止臭气对周边
用品,并应严格按照药物喷洒作业规程作业 4.6.3填埋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日覆盖与中间覆盖,保持 雨污分流设施完好。
4.6.5填理库区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 求配套防火设施
4.7封场覆盖及生态修复系统
4.7.1填理场封场应设置长期有效的封项覆盖系统,控制雨水 入渗和填埋气无组织释放量。填理场封场覆盖结构由下至上应依 次包括排气层、防渗层、排水层与植被层。 4.7.2填理埋场封场后维护期间,全场应严禁烟火,并应对填理 气和渗沥液收集处理设施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7.3填理场封场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生态修复。
4.8填埋气导排处理与利用系统
4.8.3设置填埋气主动导排设施的填埋场,必须设量
4.8.4填理气火炬系统应具有点火、熄火保护功能、火炬的进
气管路上应设置与填埋气燃烧特性相匹配的阻火装置
4.8.5填埋气收集与利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埋气抽气设备前的进气管道上应设置氧含量监测报警 设备,并与沼气收集控制系统连接。 2输气管道不得穿过大断面管道或通道。 3维修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电力线路;维修人员严 禁穿戴化纤类工作服,在密闭室内严禁携带通信设备。 4导气井井口氧气浓度超过2%时,应减少阀门开度。当 查明存在进氧点时,应视情况关闭导气井阀门直至进氧故障 排除。 5预处理系统启动前必须进行氮气冲扫。 6填埋气发电厂房及辅助厂房的电缆敷设,应采取阻燃、 防火封堵措施。
5.1.1处理厂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厌
氧消化或好氧堆肥或饲料化系统、沼气利用系统或制肥系统、固 渣与污泥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收集处理系统等,确保 正常运行。
5.3预处理及输送系统
5.3.2预处理设备应具有防粘、防缠绕、耐腐蚀、耐负荷冲击 等功能,易损部件应易于拆卸和更换,预处理设备的运行参数应 可调节。
5.3.2预处理设备应具有防粘、防缠绕、耐腐蚀、耐负
设备四周应留有维修需要的空间或通道。
5.3.4预处理设备应采取防噪减振措施
5.3.4预处理设备应采取防噪减振措施
5.4厌氧消化、好氧堆肥与饲料化处理系统
5.4.4厌氧消化反应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酵仓数量及设计容积,应根据进料量和设计主发酵时 间确定; 2发酵仓应配置测试温度和氧浓度的装置,并应具有保温
渗和防腐措施及水分调节、渗沥液和臭气收集功能; 3发酵车间应配置通风和除臭设施
二,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5d;或达到65℃以上,持续时间不 >干3d.
4.10强制机械通风的静态堆肥工艺,好氧堆肥初级发酵, 高度不应超过2.5m;当原料含水率较高时,堆层高度不应 + 2. 0m。
1 当次级发酵在室内车间进行时,车间应具有良好的通 条件; 2 露天次级发酵的发酵区应具有雨水截流、收集和导 昔施。
5.4.14制备生化腐殖酸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备生化腐殖酸时,应加入腐殖酸转化剂和碳源调整材 料,控制碳氮比; 2工艺过程使用的微生物菌剂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且应 具有遗传稳定性和环境安全性: 3发酵完成后,应将物料中大于5mm的杂物筛除
品不得进入饲料化处理系统。
5.4.19接触物料的设备停运后抽样标准,应及时对残留的物料进行清
5.4.19接触物料的设备停运后,应及时对残留的物料进行清 理,防止残留物料霉变影响产品质量,便于设备再次启动
5.5沼气利用与制肥系统
5.6残渣与沼渣处理系统
6残渣与沼渣处理系统
5.6.1处理厂各工段分选出的残渣应按物质类别或最终出路分 别存放
公园标准规范范本.2.1转运调配场应配置接收及储存系统、堆垛设备、粉尘 系统、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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