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124.15-2015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15部分:油气集输作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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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隔离、置换、吹扫和检测情况。 d)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 e) 安全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f)培训和沟通情况。 g)安全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确认安全设施完好。 i)其他。 5.6.9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 作业许可生效, 5.6.10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审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延时作业,生 产单位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延期 次数。 5.6.11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 5.6.12作业完成后,双方现场负责人和相关方,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均由本人签字方可关闭作业许 可票,

    5.7.1油气集输站应制定保护员工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的培训教育 5.7.2油气集输站根据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情况为员工配发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提供防护用具,并建立 防护用品台账,员工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及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 5.7.3油气集输站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测,现场应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和 用品。 5.7.4油气集输站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应进行 定期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体检率应达到100)%,对职业禁忌症应及时调整岗位

    5.8.1油气集输站应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应急主管部门、人员职责。 5.8.2油气集输站应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物资库,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 5.8.3油气集输站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评价和修订 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8.4油气集输站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执行Q/SY136的规定

    5.9.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油气集输站负责人报告,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日 立先报火警 5.9.2事故发生后,油气集输站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威少人员亡和财产损失。 5.9.3事故发生后行业分类标准,油气集输站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 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5.9.4所有事故均应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9.5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应 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油气集输站应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 b) HSE例会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e) 隐患报告制度。 f) 安全防火制度。 g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h) 设备维护保养和检验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k) 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I)安全奖惩制度。 m) 外来人员及施工队伍管理制度。 n)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5. 11 记录或台账

    a)安全例会记录。 b) 安全活动记录。 c) 安全培训记录。 d) 安全设备维修记录。 e) 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f) 风险评估、分级记录。 g) 应急演练记录。 h) 事故和事件记录。 i) 作业许可记录。 j) T艺、设备或运行参数变更记录。 5.11.2 油气集输站应建立并保存的台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人员取证台账。 b) 健康管理档案。 c) 防护用品台账。 d) 特种设备管理档案。 e) 消防管理档案 f) 应急物资台账。 检查内容:见表A.1

    6.1.1油气集输站应建立外来人员、车辆进出场(厂)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进站应进行安

    实行准人证制度,对进出场(厂)人员、车辆实行检查、登记, 6.1.2进人集输作业现场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在防爆区严禁使用非防爆电器和非防爆 维修工具 6.1.3油气集输站宜安装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系统。 6.1.4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设置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 置并清晰可见:具体图形和说明应符合SY6355的要求。 6.1.5油气集输作业现场的防爆电器的选型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1.6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并定期检测,保证灵敏有效。 6.1.7油气集输作业现场的建(构)筑物、处理装置塔类、储罐、管道、机电设备等设施应有可靠 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置应按照GB50057,GB15599和SY5984的规定执行。 当与防雷等接地系统连接时,可不采用专用的防静电接地体。对已有阴极保护的管道,不应再做防静 电接地。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年应进行两次检测(其中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防雷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102,独立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2 6.1.8有防雷防静电跨接要求的,连接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绝缘法兰除外)。当法 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可不用金属跨接线,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6.1.9油气集输作业现场“人、机、环”的目视化管理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 化管理规范》(安全【2009】552号)的规定。 6.1.10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可见的风向标,设置应急疏散通道指示、紧急集合点标识。 6.1.11对停用的装置设备、未投运的系统等,应对需要上锁的阀门、电气开关进行锁定,并挂牌标 识设备停用状态。 检查内容:见表A.2

    2.1原油集输现场管理

    6.2.1.1原油管道输送工艺流程的操作与切换应统一指挥,未经许可不应改变操作流程。 5.2.1.2应设置防止超压的泄压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5.2.1.3备用容器的排污和放空应引人污油回收系统,严禁随地排放。对安全阀每年至少委托有资 格的检验机构检验、校验一次。 5.2.1.4旁接油罐运行时,应有防止油罐抽空和溢罐的措施。 6.2.1.5管线解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证措施,严禁用明火烘烤

    6.2.2.1泵房内应通风良好。泵房和非防爆的电机间应按相关防爆场所进行设计,并保持完好。 6.2.2.2输油泵运行时,应加强岗位之间联系,严密监视参数变化和旁接油罐的液位,防止抽空 憨压和溢罐事故。 5.2.2.3输油泵机组及输油管道应设有完善的运行参数(状态)监控和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保护 系统。

    原油加热装置应设有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加热炉的使用、管理和检验应按SY0031的规 行。

    脱水农置在天团进出口阀时、 后未放气或有气时、内压力小于脱水器充许的最低操作压

    6.2.5.1应根据不同的原油稳定方法,制定出相应的防火、防爆规程。 6.2.5.2稳定装置应在设计的工作压力和温度范围内运行。 6.2.5.3压缩机吸人管应有防止空气进入的可靠措施;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好、可靠 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6.2.5.+压缩机间应有强制通风装置,并设置“当心爆炸”安全标志。

    6.2.5.1应根据不同的原油稳定方法,制定出相应的防火、防爆规程。 6.2.5.2稳定装置应在设计的工作压力和温度范围内运行。 6.2.5.3压缩机吸人管应有防止空气进入的可靠措施;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装置应完好、可靠; 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6.2.5.+压缩机间应有强制通风装置,并设置“当心爆炸”安全标志。

    6.2.6污油污水处理

    2.61污油罐应有高、低液应月动报普农直,保证灭灵玻有效 污油污水间电气防爆等级应按 0183和GB50058的规定执行。 2.6.2加药间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 .2.6.3含油污水处理浮选机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Q。浮选机外露旋转部位应有防护贸

    6.2.7.1上罐前应释放静电,不应穿钉鞋和化纤衣服上罐。 6.2.7.2 上罐应用防爆手电筒,且不应在罐顶开闭。 6.2.7.34 每次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五级风及雷雨天气不应上罐。 6.2.7.4 计量时应站在上风方向并轻开轻关油口盖子。 6.2.7.5 量油后量抽尺不应放在罐顶。 6.2.7.6 应定期对储罐的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6.2.7.7 雨雪关后应及时排放浮顶罐浮船盘面上的积水

    6.2.8.1装卸人员

    a 必须是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 b) 对装卸的油品要熟练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C) 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从事或参与装卸作业。 d) 严禁在装卸现场吸烟和带人火种。 必须穿戴好防静电服装,作业前应消除人体静电,严禁穿戴钉子鞋作业,使用防爆工具及照 明设备,接触钢铁设备时严禁敲打和撞击。 严禁使用非防爆的通信工具

    6.2.8.2装卸场地:

    a)地面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需平坦、坚固,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 应设静电接地装置,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2,静电接地严禁与接地 相连,在装卸场地合适位置,设置若干个端子排板或裸露金属体作为罐车静电接地专用 地干线。 ) 所有管线、设备、建(构)筑物的金属体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d)油品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a)地面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需平坦、坚固,并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b 应设静电接地装置,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2,静电接地严禁与接地体 相连,在装卸场地合适位置,设置若干个端子排板或裸露金属体作为罐车静电接地专用接 地干线。 ) 所有管线、设备、建(构)筑物的金属体均应作电气连接并接地。 d)油品储罐必须设防雷接地

    e 应保证装卸人员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安全距离,其主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m,路面 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进出口宜分开设置 当进出口合用时,场地内应设回车场。 夜间作业的装卸场地应有良好的防爆照明装置。 1 装卸场地应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其主安道路见度不过小于6m,路阻 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m,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m。 f) 进出口宜分开设置。 g) 当进出口合用时,场地内应设回车场。 夜间作业的装卸场地应有良好的防爆照明装置。 1) 装卸场地应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6.2.8.3 装卸车辆应随车携带如下文件和资料: a) 汽车罐车使用证。 b) 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 押运员证。 d) 准运证。 e)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f)运行检查记录本。 g) 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h 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6.2.8.3装卸车辆应随车携带如下文件和资料

    b 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 押运员证。 d) 准运证。 e) 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f)运行检查记录本。 g)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h)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6.2.8.4装卸前的准备

    8 装卸人员检查罐车携带证件是否齐全,阻火器安装是否合格,合格后准许进人场地,并停靠 指定位置,熄灭发动机,切断总电源,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在装设区域应设围栏或明显的警戒线,严禁无关的机动车辆及人员进入。 装卸人员检查装油鹤管、软管、管道、罐车的跨接和接地情况,合格后方可作业。 装卸人员确认所装卸油料必须与车内油料相符;若改装其他液体,必须经过清洗和安全处 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a) 罐车内部不允许存在未接地的浮动物 b) 罐体无渗漏现象。 ) 阀门必须关严,无渗漏。 d) 罐体与车身必须紧固,罐盖必须密封良好。 e 卸油软管,应采用防静电软管,软管必须完好、 I)车体要等电位连接,车体与接地线、接地夹良好连接,接地夹应清洁无污物

    6.2.8.6车辆装卸时安全注意事项

    a)码管装卸时应调整管位置,便之与罐口正对。 b 鹤管装卸成品油,应采用液下装卸鹤管(插底管),距罐底距离不大于200mm。 ) 缓慢开放油阀,装卸人员应站在上风处,密切注视进料情况,防止溢出。 d) 鹤管装卸油速度应满足VD≤0.5;V为油品流速,单位为米/秒;D为鹤管管径,单位为 米。装车流速应不大于1m/s,当液体浸没管口后方可提高至规定流速,最大流速不超过 7m/s e 装车时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充装最高不得超过95%,严禁超载; 卸车时必须卸净,装完后关严罐车进料口盖。 f) 装车人员必须注意观察装卸情况,不得擅离操作岗位,司机不得随意启动车辆。 ) 卸油时严禁打开储油罐量油口,严禁从量油口直接卸油。 h 装卸过程中不准进行任何车辆维修工作,不准将与装卸无关的其他易燃易爆物质、氧化剂 等危险品带人装卸区域内。 1 采油鹤管装卸火灾危险性术语中申B类、乙A类成品油时,装军鹤位与装卸泵的距离不应

    小于8m,装卸场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m以外的装卸管线上,应设置便于操作 的紧急切断阀。 装卸结束,应采用泵吸或氮气吹扫等方法将管线内剩余介质清扫干净,关闭阀门,改好防尘 罩,装好装卸油胶管。 k) 装卸完毕后,静置时间不少于2min,然后才能采样、测温、检尺、拆卸鹤管等作业,最后 拆除静电接地线。 不准使用绝缘材质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取样或测温设备的金属部件必须保持 接地。 m)进行油品采样、计量和测温时,不得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得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得 大于1m/s。 n) 在装卸作业没有结束之前,其他待装、待卸车辆应一律在场外等候。 两台或两台以上车辆同时装卸,其中一台车辆必须在所有的装卸作业完全结束时,方可发动 及驶出。 8.7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止装车: 雷雨天气。

    a)雷雨天气。 b) 易燃、易爆、有毒气体(蒸汽)在作业区积聚不易扩散形成爆炸空间。 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发生原油泄漏。 d)安全设施失灵或发生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情况

    6.2.9.1清罐作业按照AQ/T3042一2013和SY/T6696的规定执行。 6.2.9.2作业前确认并现场复核确认管线号和储罐号,作业前确认机具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应 严格按照Q/SY178的规定着装并佩戴保证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2.9.3需要进行盲板封堵作业时应办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 需要进行盲板封堵的部位现场复核确认,盲板处应设有明显标志 6.2.9.4根据物料特性不同选择清线工艺。确认清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2.9.1月雕F 6.2.9.2作业前确认并现场复核确认管线号和储罐号,作业前确认机具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应 严格按照Q/SY178的规定若装并佩戴保证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2.9.3需要进行盲板封堵作业时应办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 需要进行盲板封堵的部位现场复核确认,盲板处应设有明显标志 6.2.9.4根据物料特性不同选择清线工艺。确认清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

    6. 2. 10 清罐作亚

    6.2.10.1清罐作业应办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2.10.2作业前应现场复核并确认管线号和储罐号。 6.2.10.3清罐前清空余料,所有与储罐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言板断开。对储罐进行吹扫、蒸煮 置换、通风等工艺处理后,应经分析检测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6.2.10.4应由作业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2.10.5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并佩戴保证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2.10.6 清罐作业采用的设备、机具、通信工具和仪器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 6.2.10.7作业结束后,所有动用的设备设施应按要求全部复位,并清理现场。 检查内容:见表A.2。

    6.2.10.1清罐作业应办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6.2.10.2作业前应现场复核并确认管线号和储罐号。 6.2.10.3清罐前清空余料,所有与储罐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加言板断开。对储罐进行吹扫、蒸煮 置换、通风等工艺处理后,应经分析检测确认符合安全要求 6.2.10.4厂 应由作业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作业。 6.2.10.5 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并佩戴保证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6.2.10.6 清罐作业采用的设备、机具、通信工具和仪器应满足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的要求。 6.2.10.7作业结束后,所有动用的设备设施应按要求全部复位,并清理现场。 检查内容: 见表 A. 2,

    6.3.1天然气集输现场管理

    .3.1.1天然气集输现场与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计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的要求。 3.1.2天然气集输现场内部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的要求

    6.3.1.3天然气、天然气凝析液、液化石油气、稳定轻烃储运过程中应有防静电荷产生和集聚装置。 5.3.1.4安全阀泄放的可燃气体宜引入同级压力的放空管线。当泄放量小时可直接排人大气。泄放 管宜垂直向上,管口应高出设备的最高平台,且不应小于2m,并应高出所在地面5m。厂房内的安 全阀及其泄放管应引出厂房外,管口应高出厂房2m以上:当安全阀排出的气体可能含有湿气或硫化 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将其引人密闭系统或火炬系统。 5.3.1.5站内工艺管道及设备的气体置换应直接采用氮气置换置换时管道内气体流速不应大于 5m/s,排放口气体含氧量低于2%即为合格。 .3.1.6管道清管作业等需要排污时,排污口应设在站外,并设有临时排污池。排污口正前 50)m,沿中心线两侧各12m范围内不应有建筑物。排污时应实行警戒,排污口周围不应有人、畜 火源。

    6.3.2.2分离器应有排液、液位控制和高液位报警及放空等设施。 5.3.2.3压缩机应有完好的启动及事故停车安全联锁并有可靠的防静电装置 6.3.2.4压缩机间宜采用散开式建筑结构。当采用非散开式结构时,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或 超浓度紧急切断联锁装置。机房底部应设计安装防爆型强制通风装置,门窗外开,并有足够的通风和 世压面积,

    6.3.3.1原料气进脱水器之前及天然气容积式压缩机和泵的出口管线上,截断阀前应设置安全阀。 5.3.3.2天然气脱水装置中,气体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液体应选用微启式安全阀。安全阀弹簧应 具有可靠的防腐蚀性能或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

    6.3.4天然气脱硫及尾气处理

    6.3.4.1在天然气处理及输送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应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并 实防冻伤、防中毒和防化学伤害等措施。 6.3.4.2进脱硫装置的原料气总管线和再生塔均应设安全阀。 6.3.4.3液硫储罐最高液位之上应设置灭火蒸汽管。储罐四周应设防火堤和相应的消防设施。 6.3.4.4含硫污水应预先进行汽提处理,混合含油污水应送人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检查内容:见表A.2

    6.4.1作业前应办理相应的检维修作业的作业票, 6.4.2 检维修作业应设立现场监护人,作业期间现场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4.3 应对检维修作业的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警示标志和危险危害告知牌。 6.4.4 应根据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配置消防、气体防护等安全器具。 5.4.5 在作业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作业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作业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安全 教育,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人施工现场。 5.4.6 作业现场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 6.4.7 作业前应根据需要采取通风、置换、吹扫、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4.8 3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在对工艺管线系统、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对需要上

    锁的阀门、电气开关进行锁定,并挂牌标识设备状态 检查内容:见表A.2。

    6.5.1.1原油储罐安全附件应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5.1.2原油储罐液位检测应有自动监测液位系统,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 6.5.1.3 原油储罐应有溢流和抽癌预防措施,装油量应在安全液位内,应单独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装置。 6.5.1.4 储量5000m以上的原油储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6.5.1.5 浮顶罐的浮顶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50mm的软铜线连接。 6.5.1.6 原油储罐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按规定进行检测,并保留记录。 6.5.1.7 储量1000m及以上的原油储罐顶部应按规定配备手提灭火器、石棉被等。 6.5.1.8 阀门应编号挂牌。 6.5.1.9 防火堤与消防路之间不应植树。 6.5.1.10 防火堤内应无杂草、无可燃物 6.5.1.11 原油储罐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阀门。 检查内容:见表A.3。

    6.5.1.1原油储罐安全附件应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6.5.1.2 原油储罐液位检测应有自动监测液位系统,放水时应有专人监护。 6.5.1.3 原油储罐应有溢流和抽癌预防措施,装油量应在安全液位内,应单独设置高、低液位报警 装置。 6.5.1.4 储量5000m以上的原油储罐进、出油管线应装设韧性软管补偿器。 6.5.1.5 浮顶罐的浮顶与罐壁之间应有两根截面积不小于50mm的软铜线连接。 6.5.1.6 原油储罐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按规定进行检测,并保留记录。 6.5.1.7 储量1000m及以上的原油储罐顶部应按规定配备手提灭火器、石棉被等。 6.5.1.8 阀门应编号挂牌。 6.5.1.9 防火堤与消防路之间不应植树。 6.5.1.10 防火堤内应无杂草、无可燃物 6.5.1.11 原油储罐罐区排水系统应设水封井,排水管在防火堤外应设阀门。 检查内容:见表A.3

    6.5.2.1加热炉使用单位应制定加热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2.1加热炉使用单位应制定加热炉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2.2加热炉在使用过程中不应超温、超压运行,不应频繁突然升温、降温。 .5.2.3加热炉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炉,并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检查内容: 见表 A. 3。

    .5.3.1电动往复泵、螺杆泵和齿轮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管段阀门前,应装设安全阀(泵本身有 全阀者除外)及卸压和联锁保护装置。 5.3.2泵房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泵和不防爆电机之间应设防火墙。 检查内容:见表 A.3

    官段阀刷,应装设安全假 (求本身有 全阀者除外)及卸压和联锁保护装置。 5.3.2泵房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泵和不防爆电机之间应设防火墙。 检查内容:见表A.3。

    6.5.4.1应定期对管道巡回检查。记录压力、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6.5.4.2管道不得超压运行。管线解堵时不应用明火烘烤。 6.5.4.3各种管径输油管道停输、计划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应符合SY6186的规定,并 在允许停输时间内完成。 检查内容:见表A.3。

    6.5.4.1应定期对管道巡回检查。记录压力、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4.1应定期对管道巡回检查。记录压力、温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4.2管道不得超压运行。管线解堵时不应用明火烘烤。 5.4.3各种管径输油管道停输、计划检修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应符合SY6186的规定, 允许停输时间内完成。 检查内容:见表A.3

    .5.5.1油气集输作业现场有锅炉、有机热载体炉、压力容器、各类气瓶、液化气槽(罐)车、 重机械、厂内车辆、加热炉、湿蒸汽发生器等特种设备。 .5.5.2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登记注朋手续,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

    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留有记录。未经检验或未办理使用 证的特种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5.5.5.3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5.5.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进行定期白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出记录。 检查内容:见表A.3。

    住宅楼标准规范范本6.5.6低压电气、仪器仪表

    6.5.6.1检查对象:供配电、配电室、电气布置、变压器及线路、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发 电机、电气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等。 6.5.6.2检查要点:低压配电设施、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仪器仪表运行维护及检验。 检查内容:见表A.3。

    6.5.7.1对重点要害部位应建立消防档案,制定消防处置措施,并组织演练。 6.5.7.2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使其处于完好状态。检查周期:班组、岗位应每周检查 一次;站、队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施的配备应符合GB50183,GB50016,GB50151,SY/T6670) 的规定,消防器材的配备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 5.5.7.3消防泵应保持完好,能随时启用,每班盘泵一次,每周试运转一次。 检查内容:见表A.3。

    5.6.1含硫化氢的油气集输作业现场的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包括现场监督人员、临时人员和其他非定 期派遣人员应接受硫化氢相关知识的培训。 6.6.2含硫化氢的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配备固定式或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硫化氢检测仪应定期检 定,并保存检定报告。 6.6.3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具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6.4配备的硫化氢防护装置应落实人员管理,并处于备用状态。 5.6.5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硫化氢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6.6.6在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季节风向。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 二氧化硫聚集处应有良好的通风、明显清晰的硫化氢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风向标, 标注逃生通道及安全区。 5.6.7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制定防硫化氢应急处置方案或应急处置程序,并定期演练。 检查内容:见表A.2。

    7.1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惠应填写《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清单》,格式参见表B.1。各 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格式参见表C.1。 7.2受检单位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填写《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或 隐患整改回复清单》,格式参见表B.2,书面报告给业务主管部门。如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向业 务主管部门汇报原因、整改进度和预计完成时间。受检单位应在完成整改前,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或 隐惠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限期整改的可邀取隐惠,整 中检查人员再次到现场验证,也可以由检查组织单位指定的人员予以验证,并向检查人员 结果。

    Q/SY1124.15—2015表A.1(续)序号检查项日检查分项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承包商根据建设I程施1.需要对参加项日的所有员T.进行有21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的培训,并将培训和考试记录报送建设单位备案建设单位对承包商员工离开工作区域6个月以上、调整工.作岗位、T.艺和设备变更、作业环境变化或者承包商采用新标22 安全培训准、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要求承包商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单位应对承包商项日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23 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施1作业建设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人厂(场)施工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水利常用表格,发给人厂(场)许可证,并为承包商提供24承包商入厂教育相应的安全标准和要求。人厂(场)3安全教育开始前.建设管理单位应审查承包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的职业健康证明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合格后才能参加安全教育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对包商进行开25安全审查工前安全审查,确保施工方案中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监督等有关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安26全生产(HSE)合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等情况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HSE“两书一表”,人员安全培训、施27安全监管.设备、安全设施、技术交底、开T证明和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等现场施1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执28行、作业许可办理、计划与人员变更等情况有关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违章行为查处、安全生产施T.保护29费用使用、安全事故(事件)报告及处理等情况30)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31风险评估作业前作业单位应组织风险评估,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批准人或其授权人、申请人32审批作业许可和相关各方在作业许可票上签字,作业许可生效33 管理变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时,应经过批准人和申请人的批准34作业许可票的有效期限一股不超过一个班次。如需要延期延期需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作业许可的有效期限和延期次数应制定保护员工健康的制度和措施,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与35制度、培训劳动保护的培训教育根据作业现场职业危害情况为员1.配发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提36职业健康劳动保护供防护用具,并建立防护用品台账,员T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及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37检测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测,关采用有效的方式进行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现场应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用品17

    表A.2生产现场安全检查表

    Q/SY1124.15—2015表A.2(续)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分项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果天然气脱水装置中,气体应选用全启式安全阀,液体应选用微启式安90天然气脱水全阀。安全弹簧应具有可靠的防腐蚀性能或必要的防腐保护措施91在天然气处理及输送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时,应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并落实防冻伤、防中毒和防化学伤害等措施92天然气集输天然气脱进脱硫装置的原料气总管线和再生塔均应设安全阀硫及尾气液硫储罐最高液位之上应设置灭火蒸汽管。储罐四周应设防火堤和相93处理应的消防设施94含硫污水应预先进行汽提处理,混合含油污水应送人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95作业前应办理相应的检维修作业的作业票检维修作业应设立现场监护人,作业期间现场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96现场97应对检维修作业的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警示标志和危险危害告知牌应根据作业场所危险危害的待点。现场配置消防、气体防护等安全98器具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如有人员变动,作业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作业主管部99门,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办理有关于续后,方可进人施工现场100作业现场内进行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作业前应根据需要采取通风、置换、吹扫、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并101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在对工.艺管线系统、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进行检维102修作业时,应对需要上锁的阀门、电气开关进行锁定,并挂牌标识设备状态所有生产作业人员包括现场监督人员、临时人员和其他非定期派遣人103培训员应接受硫化氨防护知识的培训104检验含硫化氢的油气集输作业现场应配备固定式或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硫化氢检测仪应定期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105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具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106配备的硫化氢防护装置应落实人员管理,并处于备用状态107硫化氢防护进行检修和抢修作业时,应携带硫化氢检测仪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日常管理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场地及设备的布置应考虑季节风向。在有可能形成硫化氢和二氧化硫聚集处应有良好的通风、明显清晰的硫108化氢警示标志,使用防爆通风设备,并设置风向标,标注逃生通道及安全区含硫化氢环境中生产作业时应制定防硫化氢应急处置方案或应急处置109程序,并定期演练表A.3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分项检查内容及标准检查结果1基础储罐基础应有排水和罐底泄漏检查措施储罐外观外观检查有无明显缺欠:沥青砂层表面平整密实,无凸出的降起,2凹陷及贯穿裂纹:储罐无倾斜、泄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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