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8124.3-2018 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 第3部分:修井作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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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1作业队应制订年度培训(学习)计划,其内容包括持证培训、HSE通用知识、岗位操作技 能、应急知识等。 6.2.3.2新入厂和转岗员工应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6.2.3.3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持证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 证书。 6.2.3.4王 班组在施工前,应根据当班工作存在的风险、危害及防范措施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6.2.4现场管理一般要求
6.2.4.1井场入口处应设置井场平面图和入场须知。 6.2.4.2井场布置与防火间距应符合SY/T5225的相关规定。 6.2.4.3井场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 6.2.4.41 作业现场安全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2894和Q/SY08643的规定。 6.2.4.5 值班房、工具房、发电房距离井口及储油罐不应小于30m,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应安装在季节 风上风方,距井口不小于25m,便于司钻(操作手)观察的位置,并保持不小于2m宽的人行通道; 周围10m内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 6.2.4.6压并、节流管汇应分别安装在井口两侧,各阀门工作压力应满足施工要求。 6.2.4.7排液用储液罐应放置距井口25m以外。 6.2.4.8 宿营房、厨房、生活水罐摆放在井场30m以外,摆放整齐。 6.2.4.9油管(钻杆)桥应搭3道,泵杆桥应搭4道,并保持在同一平面上,油管(钻杆、泵杆)每 10根一组排放。 6.2.4.10井场应设立至少2个应急集合点,并位于主导风向上一定安全距离或与主导风向成90°,以 防主导风向改变。逃生通道畅通,标识清楚。 6.2.4.11工具房内的工具、配件应定期保养,摆放整齐并挂牌标识。 6.2.4.12井场消防器材的配置与管理应符合6.5.3的规定。 6.2.4.13作业现场应设置不少于2个风向标(风向袋、彩带、旗帜或其他相应设施),风向标应设置 在现场便于观察到的地方。风向标应挂在有光照的地方。
6.2.5相关方信息沟通交流
2.5.1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方人 (贝的相天安全教育 2.5.2施工现场进行交叉配合作业前,应由属地主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灌注桩标准规范范本,交叉配合各方将施工中 主的风险、危害及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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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并场车辆伤害预防
6.2.6.1进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按规定停放。 6.2.6.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移动、就位及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
6.2.7基础资料管理
5.2.7.1施工现场应有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 6.2.7.2施工现场应建立并保留HSE活动记录、设计交底记录、开工验收记录、作业许可证、培训记 录、班报表、油管(杆)记录、应急演练记录、井控管理记录、设备运转记录等。 6.2.7.3施工现场应有井身结构图、危险点源图、巡回检查图
6.3.1.1作业现场应保留“HSE作业指导书”和“HSE现场检查表”。 6.3.1.2作业前应进行危害因素识别,并制订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6.3.1.3对识别出的新增危害因素应编制“风险管理单”,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并经审批后实
6.3.2.1钻台上应设置不少于2个应急出口,并架二层平台应安装逃生器 6.3.2.2施工现场应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及演练。 5.3.2.3 施工现场应按照作业队级别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配备足够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6.3.2.4作业队应定期对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进行总结和完善,
6.3.3职业健康管理
6.3.3.1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以下简称接害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查体,对异 常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接害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噪声耳塞、耳罩,护目镜和防毒面具 等)。高温作业时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6.3.3.2生活饮用水水罐应保持清洁,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6.3.3.3配备冰箱时,其贮存的生熟食物应分开存放。 6.3.3.4 厨师应取得健康合格证并持证上岗,按规定着装,整齐干净。 6.3.3.5 厨房操作间、炊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操作间应做好防蚊蝇、鼠害等工作,不应存放有毒 药剂。 6.3.3.6 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药箱,药箱内应配备满足现场要求的药品及医疗器材。 6.3.3.7 循环罐坐岗房应配备洗眼器
6.3.4.1井场应设置配电箱,并防风防雨、保持干燥。室外配电箱应架空35cm以上,从高压到低压 变压器的电缆线的长度不应超过2m。对使用380V以上电压的设备,还应在配电箱处挂“高压危险” 警示牌。 6.3.4.2井场配电线路应采用橡套软电缆。井场所用电缆均不宜有中间接头,若有接头应采用防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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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3m,跨越通车道路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5m。以电缆作为照明或动力电源线的可采取架空的方 式,也可穿管保护或将电缆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50mm厚的细 砂,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不应将电缆直接挂在设备、井架、绷绳、罐等金属物体上。 6.3.4.3电线杆在使用木杆时,末梢直径不小于Φ50mm,在采用金属杆时,固定电缆处应采用绝缘 瓷瓶或做绝缘处理,绑线不应使用裸金属线,线杆应埋设牢固。井场外的电线杆,两杆间距应小于 25m。 6.3.4.4井场露天照明应使用低压照明和防爆灯具,移动照明线路应采用无接头的橡套电缆线。井口 照明灯具应不少于4个,并架、钻台上的灯具应安装保险绳。并架上的照明灯与并场照明灯开关应分 别设置,井架照明、井场照明和电器总开关应分别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灵敏可靠,井场设 分路开关时,分路开关与井口距离不小于15m。 6.3.4.5井场使用的各种开关、导线应与用电设备的功率相匹配。 6.3.4.6室内配电箱安装端正、牢固,箱体中心对地面距离应不小于1.5m。导线穿越值班房时应安装 塑料管进行保护。配电箱前地面有绝缘保护,并有足够的工作空间和通道。 6.3.4.7需室外控制的用电设备,应采用室外配电箱,箱体距井口距离不小于20m。固定式配电箱 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且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 距离应大于0.6m且小于1.5m。 6.3.4.8配电箱应由专人操作,操作人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能进行停送电操作,具备排除一般 故障的能力。 6.3.4.9值班房内的移动电器,电源线应采用橡套电缆,长度不应超过2m,老化电缆应及时更新 室内不应私接插座,室内照明不应使用大于100W的灯具。 6.3.4.10各类油水泵及循环系统配置的各类搅拌器、分离器等电机马达应采用防爆电机。 6.3.4.11值班房、宿营房、循环罐、发电房、电机配电室、配电箱等井场电器设备应安装接地线 营房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Q,电器设备接地电阻不大于4Q
6.3.5危险化学品管理
6.3.5.1装卸、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正确穿戴、使用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3.5.2修井作业现场所使用的化学品应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现场作业人员应知晓化学品的 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和急救措施等内容。 6.3.5.3装卸危险化学品时应轻拿轻放,不应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6.3.5.4装卸危险化学品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用具。 6.3.5.5危险化学品在使用时,操作者应站在上风向,并采取防溢出和飞溅措施。 6.3.5.6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及时回收处理
6.4.1作业队应成立并控管理小组,明确各岗位并控职责,定期召开并控例会。 6.4.2作业队正副队长、技术员、正副班长或正副司钻、资料员或并架工、专(兼)职安全员等关键 岗位人员应经过井控培训,并持证上岗, 6.4.3作业队应执行井控持证制度、坐岗制度、防喷演练制度等井控管理制度。 6.4.4 作业队应执行作业工程设计中有关井控设备安装、管理要求及井控措施。井控装备应指定专人 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6.4.5 5不同作业类别的施工井应按设计要求安装相应的井控装置。 6.4.6防喷器安装完毕后按设计要求试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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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井口各闸门开关状态正确,做好状态标识。 6.4.8安装钻台(或操作台)的作业井,液控闸板防喷器应装齐手动操作杆,并伸出操作台,靠手轮 端应支撑牢固,其中心与锁紧轴之间的夹角不大于30°。挂牌标明开关状态及圈数。 6.4.9液压防喷器液控油路进出口一侧面向井架,防喷器液控油路的进出口与远程控制台控制开关的 进出口应一致。 6.4.10压井、节流管汇应安装在钻台或操作台以外,摆放平整并加以固定。 6.4.11压井、节流管汇的管线、阀门、法兰等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应不小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 各阀门开关状态正确,挂牌做好状态标识。 6.4.12防喷器液压管线在车辆通道处应采取防辗轧保护措施。 6.4.13防喷器远程控制台储能器压力应符合要求,仪表、调压阀灵敏好用,手柄标识清楚,远程控 制台内安装防爆照明灯。 6.4.14远程控制台电源应从发电房或总开关处直接连接,用单独的开关控制,控制箱应做好保护接 零和工作接地。 6.4.15井口应备有相应规格型号的旋塞阀,旋塞阀开关灵活。在井内管柱与防喷器闸板尺寸不匹配 时,油管架上应备有防喷单根或防喷短节及相应的变扣接头。 6.4.16压并、节流管汇各连接部位应采用螺纹或标准法兰连接;各流程管线应采用钢制硬管线或在 管线末端可使用足够强度的软管线连接,长度不大于2m。 6.4.17放喷管线应根据当地季节风、居民区、道路、油罐区、电力线及各种设施进行布局;管线采 用钢制硬管线,中间每10m~15m和转弯处用地锚或水泥基墩固定;需要外接放喷管线时,管线 出口应接至距井口不小于30m的安全地带,高压油气井管线应接至距井口不小于75m(含硫油气井 100m)的安全地带,距各种设施不小于50m,或按本油田井控实施细则管理规定执行。含硫油气井 放喷时应点燃,且采取防中毒措施。 6.4.18防喷装置及其测试程序与方法应符合SY/T5053.2的规定。 6.4.19 用于含硫化氢油气井的防喷装置应符合SY/T6610的规定。 6.4.20天然气放空燃烧管线应符合SY/T5225的规定。
6.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
6.5.1通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及管理
6.5.1.1作业现场用电设备应安装短路保护或过载保护装置,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5.1.2井架、钻台或操作台、循环罐等处的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6.5.1.3进人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应配备相应的监测及防护设备设施。 6.5.1.4钻台台面平整、防滑,立柱盒无变形,大门坡道应安装牢固,坡度适宜并加保险绳,大门前 护栏缺口处应装防护链索。钻台应安装紧急逃生滑道,逃生滑道内部及扶手平滑,两侧封闭,安装牢 固,逃生口应装防护链索,着陆点应设缓冲沙坑(物)。 6.5.1.5钻台不应堆放杂物,钻台大门开口、梯子口、滑梯口应安装安全链。 6.5.1.6井架应安装有防坠落装置,并用引绳固定在方便摘取之处。有二层平台的井架应安装紧急逃 生装置,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6.5.1.7天车、井架、二层平台、钻台、储液罐的防护栏和梯子齐全、牢固,梯子扶手光滑,坡度 适宜。 6.5.1.8 设备传动、运转部件(传动皮带、链条、风扇、齿轮、轴)应安装防护罩(网)。 6.5.1.9进人井场车辆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
6.5.2含硫化氢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及管理
6.5.2.1含硫化氢作业井在作业过程中,应至少配备4台便携式硫化氢监测仪。如遇特殊作业井,可 配备1套固定式硫化氢气体监测仪或1台便携式复合气体监测仪。固定式硫化氢气体监测仪传感器的 安装位置和警报设置按SY/T6610的规定执行。 6.5.2.2含硫化氢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应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放在人员能迅速 取用的安全位置。当班生产班组应每人配备1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另配备一定数量作为公用。备用 空气瓶应充满压缩空气,气瓶压力应不低于27MPa。 6.5.2.3监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定期检定及检测。监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每次使用前后都应进行检查。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每次使用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6.5.2.4监测仪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地方,避免损坏和污染。对所有的监测仪 和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应每月至少检查1次,并保留检查记录。损坏或者需要修理的监测仪和正压式空 气呼吸器应做好明显标记开进行隔离。 6.5.2.5在钻台、井口等通风不良的部位应设置防爆排风扇
6.5.3消防器材的配置与管理
6.5.3.1作业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应齐全、完好。 6.5.3.2大修、试油现场应配35kg干粉灭火器2具、8kg干粉灭火器8具、消防锹4把、消防桶4 个、消防钩2把、消防砂2m3。小修现场应配8kg干粉灭火器4具、消防2把、消防桶2个、消防 钩2把。 6.5.3.3修井机、柴油机、发电房处各配8kg干粉灭火器2具;生活区应配35kg干粉灭火器1具 8kg干粉灭火器2具,每栋房屋应配备2kg干粉灭火器2具。 6.5.3.4消防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检查与维修应按GA95的规定执行
6.6修井作业设备设施
6.6.1.1井架底座、基础应平整、坚实。井架应符合质量标准,不应有变形、开焊等缺损,并定期进 行检测。 6.6.1.2天车、游动滑车、井口在同一垂直线上,空载时偏差不得超过10mm, 6.6.1.3井架各部位连接销安装到位,固定牢靠,基础受力均匀。井架在用护栏、梯子齐全、紧固、 完好。 6.6.1.4 修井机井架千斤应坐稳,各千斤板应与载车中轴线呈十字摆放。 6.6.1.5井架绷绳应使用直径不小于Φ15.5mm的钢丝绳,绷绳无打结、断股、锈蚀、夹扁等缺陷。 6.6.1.6井架绷绳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有3根断丝。 b)端部连接部分的绳股沟内发现有2根断丝。 6.6.1.7绷绳的每端应使用与绷绳规格相匹配的4个绳卡固定,绳卡压板压在工作绳上,卡距为绷绳 直径的6~8倍,卡紧程度以钢丝绳变形1/3为准。 6.6.1.8绷绳应距电力线5m以外(距高压线10m以外)。 6.6.1.9地锚应使用长度不小于1.8m,直径不小于73mm的石油钢管;螺旋锚片应使用厚度不小于 5mm,直径不小于250mm,长度不小于400mm的钢板。 6.6.1.10地锚与花篮螺栓连接处螺杆、螺帽、垫片、开口销应配套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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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1钢筋混凝土地锚的外形尺寸应不小于[×b×h(mm):1000×1000×1300。 6.6.1.12井架绷绳地锚或地锚坑应避开管沟、水坑、钻井液池等处,不应打在虚土或水坑等松软地中。 6.6.1.13地锚外露不高于100mm,地锚耳开口应朝向井架;地锚销应安装垫圈和开口销进行锁固或 使用带螺母的地锚销上紧。 6.6.1.14单体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修井机井架与地锚桩距离应符合附录D的 规定。 6.6.1.15以井口为中心,以不小于1.2倍井架总高度为半径的范围内不得有影响修井作业及安全的高 玉线、房屋建筑等。 6.6.1.16有二层平台时,二层平台及护栏应安装到位,安全销固定可靠,斗绳受力均匀。逃生绷绳 上端应固定在便于逃生处,挂点应实现井架工能迅速到达,站在平台上挂钩能直接挂在安全带上 逃生绷绳与地面夹角应符合所用逃生装置的安装要求,附近没有影响落地的障碍物,且通道畅通
6.6.2.1游动滑车、天车、滑轮应转动灵活、护罩完好。 6.6.2.2大钩弹簧、保险(锁)销应完好,转动灵活,耳环螺栓应紧固。 6.6.2.3提升钢丝绳应符合SY/T5170的规定,直径不小于Φ19mm,不应有严重磨损、锈蚀及挤压、 弯扭等变形。无打结、锈蚀、夹扁等缺陷。 6.6.2.4提升钢丝绳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应继续使用: a)一纽绳中发现随机分布的6根断丝。 b)一纽绳中的一股中发现有3根断丝。 6.6.2.5大绳死绳头应使用不少于6个配套绳卡固定牢靠,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死绳走井 架腹内,绳套兜绕于井架双腿上,并使用6个绳卡固定,死绳末端应系猪蹄扣且与井架底座相连,并 用2个绳卡固定。 6.6.2.6若安装有死绳固定器,应固定牢固,螺栓备帽齐全。大绳缠绕固定器4~5圈,防跳压板卡 牢,大绳在死绳固定器上的缠绕圈数以出厂设计为准。防跳压板后的余绳应使用不少于2个绳卡固 定,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或使用专用卡板固定。 6.6.2.7拉力表或指重表应完好可靠,在检定有效期内。拉力表保险绳直径应与提升钢丝绳直径相 同,绳套长度应不大于1m,并用不少于4个绳卡固定。 6.6.2.8游动滑车放到井口时,滚筒上钢丝绳余绳应不少于15圈,活绳头固定牢靠。 6.6.2.9吊环等长无变形,并应定期探伤。吊环磨损应符合SY/T6605的规定。 6.6.2.10吊卡应使用防跳吊卡销子并拴有保险绳,吊卡手柄(活门)操作灵活,锁紧功能应可靠。 吊卡主体不应存在危及安全使用的变形、锈蚀、磨损、裂纹等缺陷。 6.6.2.11手提卡瓦、气动卡瓦、安全卡瓦应灵活好用,卡瓦片固定牢靠。 6.6.2.12抽油杆吊钩应符合SY/T5236的规定,保险销灵活好用,应使用直径不小于Φ15.5mm的钢 丝绳缠绕2圈,用4个绳卡固定,并定期检查。 6.6.2.13抽油杆吊卡应符合SY/T5236的规定
6.6.3作业机(通井机/修井机)
6.6.3.1修井机船型底座应保持水平,修井机各千斤支座稳固,并锁紧各支腿螺母。 6.6.3.2 修井机、通井机传动部位润滑良好,护栏(罩)齐全、牢靠。 6.6.3.3 修井机、通井机及时进行清洁、润滑、防蚀、调整、紧固,运转记录填写齐全准确。 6.6.3.4操作台仪表齐全,完好准确,阀件开关灵敏可靠,无渗漏。
6.6.3.1修井机船型底座应保持水平,修井机各千斤支座稳固,并锁紧各支腿螺母。 6.6.3.2修井机、通井机传动部位润滑良好,护栏(罩)齐全、牢靠。 6.6.3.3修井机、通井机及时进行清洁、润滑、防蚀、调整、紧固,运转记录填写齐全准确。 6.6.3.4操作台仪表齐全,完好准确,阀件开关灵敏可靠,无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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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5刹车系统应灵活好用,刹车气压不应小于0.6MPa。刹车后,刹把与钻台面成40°~50°。 6.6.3.6刹车带、垫圈及开口销相匹配,齐全牢靠;刹车片、刹车钢圈及两端连接处完好,无变形, 无裂纹。 6.6.3.7刹车片磨损不应磨到固定螺栓上平面,固定螺栓及弹簧齐全、无损坏。 6.6.3.8水刹车灵活好用,水位调节阀有效,水箱及管路无渗漏。 6.6.3.9天车防碰装置灵活好用,防碰距离应不小于2.5m,定期检查防碰装置的完好性
振动筛人口与井口成直角。 6.6.4.2循环罐四周护栏齐全完好,固定牢靠,其高度不低于1.2m。上下罐梯子扶手完好,通道畅 通、无缺损。 6.6.4.3罐面应有足够强度,平整、防滑、无严重锈蚀,观察孔安装护网或活动板,罐面无杂物,通 道畅通。 6.6.4.4钻井泵、柴油机基础应一致,固定牢靠。转动部位护罩齐全完好。 6.6.4.5钻井泵安全阀应安装标准的定压标尺,且检测合格。泵上安装的压力表应检定合格,并在检 定有效期内。 6.6.4.6钻井泵与罐的连接管线应牢固,密封无刺漏;钻井泵的泄压管线安装符合施工要求,并固定 牢靠。 6.6.4.7钻井泵空气包充装氮气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0%~30%。 6.6.4.8修井液回收管线出口应与储液罐连接并固定牢靠,拐弯处应使用钢制弯头
6.6.5.1分离器及其安装的压力表、安全阀应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6.5.2分离器距井口应不小于15m,并试压合格。 6.6.5.3经过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和气井放喷的天然气应点火烧掉,火炬出口距井口、建筑物及森 林应不小于100m,且位于井口油罐区最小风频的上风侧,火炬出口管线应固定牢靠。 6.6.5.4分离器距油水计量罐应不小于15m,其气管线出口方向,应背向井口和油水计量罐,并考虑 风向摆放。 6.6.5.5进出口管线每10m~15m和转弯处用地锚或水泥基墩等固定。 6.6.5.6三相分离器地面管汇应安装在分离器进口前4m6m,加温炉应安装阻火器。
6.6.5.1分离器及其安装的压力表、安全阀应检测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6.5.2分离器距井口应不小于15m,并试压合格。 6.6.5.3经过分离器分离出的天然气和气井放喷的天然气应点火烧掉,火炬出口距井口、建筑物及森 林应不小于100m,且位于井口油罐区最小风频的上风侧,火炬出口管线应固定牢靠。 6.6.5.4分离器距油水计量罐应不小于15m,其气管线出口方向,应背向井口和油水计量罐,并考虑 风向摆放。 6.6.5.5进出口管线每10m~15m和转弯处用地锚或水泥基墩等固定。 6.6.5.6三相分离器地面管汇应安装在分离器进口前4m~6m,加温炉应安装阻火器。
6.6.6.1柴油机三滤按要求使用、更换并清洁,空气负压指示器完好。 6.6.6.2 润滑油量在油标尺刻度范围内。 6.6.6.3 冷却液使用防冻液,液面符合要求并定期补充、更换。 6.6.6.4 油、气、水管线布局合理、走向通畅,用卡子紧固牢靠,无渗漏。 6.6.6.5 油雾器油位正常,油雾器、油水分离器干净。 6.6.6.6 柴油机底座搭扣及连接螺栓齐全,固定螺栓牢固,运转平稳、无杂音、排烟正常 6.6.6.7 直排排气管应安装阻火器和防雨帽。 6.6.6.8 柴油机不应低温带负荷运转。 6.6.6.9护罩无缺损、变形、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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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10传动皮带齐全、松紧适度。 6.6.6.11预供油泵工作正常,继气器灵敏有效。 6.6.6.12柴油机卫生清洁、无杂物,散热水箱无堵塞,各部位波纹管完好 6.6.6.13设备停用或检修时应悬挂“正在修理,禁止启动”警示标识。
6.6.6.10传动皮带齐全、松紧适度。 6.6.6.11预供油泵工作正常,继气器灵敏有效。 6.6.6.12柴油机卫生清洁、无杂物,散热水箱无堵塞,各部位波纹管完好 6.6.6.13设备停用或检修时应悬挂“正在修理,禁止启动”警示标识。
6.6.7.1 发电房设置有“当心触电”“必须戴护耳器”的安全标识。 6.6.7.2 发电机应有专人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应进人发电房。 6.6.7.3 发电房内无油污,地板干净,设施、工具清洁,摆放整齐。 6.6.7.4 润滑油标号正确、无变质或超保,润滑油量在油标尺刻度范围内。 6.6.7.5 冷却液使用防冻液,液面符合要求并定期补充、更换。 6.6.7.6 中性点接地应有两个接地极,长度不小于1.2m,接地保护齐全、有效。 6.6.7.7 发电机运转无杂音、平稳、排烟正常。 6.6.7.8 发电机三滤按要求使用、更换和清洁。 6.6.7.9 发电机无漏油、漏水、漏气,卫生清洁,散热水箱清洁。 6.6.7.10 连接、固定螺栓齐全、牢固,护罩齐全、紧固。 6.6.7.11 发电机输出线出口应穿绝缘胶管,并做保护接零和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Q。 6.6.7.12 电瓶保养良好,接线柱无腐蚀,电瓶液充足。 6.6.7.13 配电箱(柜、盘)处应设置“当心触电”安全标识,控制开关有统一规范控制对象标识, 地面设有绝缘胶垫。 6.6.7.14发电房应有充足的照明,照明灯开关设在门口附近。 6.6.7.15 发电房内配有8kg干粉灭火器2具。
6.6.8.1储油罐区应布置在井场左前方或左后方。 6.6.8.2 储油罐应摆在距井口不小于30m的安全位置。 6.6.8.3 储油罐罐体应设置“禁止烟火”“当心泄漏”安全标识。 6.6.8.4 储油罐罐区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6.8.5 柴油预滤器完好、有效。 6.6.8.6 储油罐、泵组密封及管路无渗漏,卫生清洁,有防盗措施。 6.6.8.7 储油罐液位计表盘清晰、完好。 6.6.8.8 油泵及电路应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接地电阻不大于4Q
6.6.8.1储油罐区应布置在井场左前方或左后方。 6.6.8.2 储油罐应摆在距井口不小于30m的安全位置。 6.6.8.3 储油罐罐体应设置“禁止烟火”“当心泄漏”安全标识。 6.6.8.4 储油罐罐区配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6.8.5 柴油预滤器完好、有效。 6.6.8.6 储油罐、泵组密封及管路无渗漏,卫生清洁,有防盗措施。 6.6.8.7 储油罐液位计表盘清晰、完好。 6.6.8.8 油泵及电路应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接地电阻不大于4Q。
6.6.9.1使用标准铝合金压制钢丝吊索,且符合安全要求,无断丝、断股、扭结,压制接头 一捻距内钢丝绳断丝小于5根,吊索具体报废标准执行Q/SY1286的规定。 6.6.9.2尼龙吊索无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局部破裂。 6.6.9.3 绳套集中分类管理,有保护措施,索具有标识。 6.6.9.4使用完的吊具索具及时收回,定点存放,有专人管理,使用后及时保养。
6.6.9.1使用标准铝合金压制钢丝吊索,且符合安全要求,无断丝、断股、扭结,压制接头无变形; 捻距内钢丝绳断丝小于5根,吊索具体报废标准执行Q/SY1286的规定。 6.6.9.2尼龙吊索无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局部破裂。 6.6.9.3绳套集中分类管理,有保护措施,索具有标识。 6.6.9.4使用完的吊具索具及时收回,定点存放,有专人管理,使用后及时保养。
6.6.10.1消防房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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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2消防房应设置“禁止乱动消防器材”安全标识,房内有“消防器具配备地点及数量”标识牌。 6.6.10.3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不应挪作他用,消防器材摆放合理,卫生清洁。 6.6.10.435kg干粉灭火器喷管折叠存放,无破损,便于取用。 6.6.10.5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在绿区,安全销无锈蚀,铅封完好,瓶体和瓶底无锈蚀,有灭火器检 查记录本或检查标识牌,检查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6.6.10.6灭火器室外摆放时, 应有防晒、防雨淋措施
6.6.11.1并井口压力应低于带压作业额定动密封压力的80%,初始管串自重负荷应大于井内压力。 6.6.11.2带压设备安装前,应确保井内管柱已堵塞成功。 6.6.11.3 带压设备底法兰与井口法兰使用密封钢圈连接紧密,带压设备整体与井架固定牢靠,并应 使用绷绳进行地面加固。 6.6.11.4 连接盘总成、平台及连接立柱无翘曲、变形,焊口无开裂。 6.6.11.5 带压设备各部位连接紧固,无松动。 6.6.11.6 操作平台扶梯、逃生滑道、油管坡道角度适宜,无翘曲、变形,焊口无开裂。 6.6.11.7 防喷器组各闸板防喷器所安装闸板芯子尺寸、各卡瓦规格与井内管柱尺寸应一致。 6.6.11.8 防喷器组液压管线、放压管线等连接部位应紧密、无渗漏。 6.6.11.9 带压设备安装后,应对各闸板防喷器和环形防喷器进行试压,并填写试压记录。 6.6.11.10 各防喷器闸板及卡瓦开关状态正确,卡瓦牙完好、开关灵活。 6.6.11.11 带压设备升降液压缸和卡瓦液压缸活动顺畅,密封无渗漏。 6.6.11.12 带压设备安装后应先对各部件进行调试,工作正常后方可进行起下作业。 6.6.11.13 起下封隔器等大直径工具串时,应计算好工具串的长度,提前加装带压装置升高短节。 6.6.11.14 起原井管串应提前掌握井内管串结构,避免接箍及大直径工具刮、碰防喷器胶芯。 6.6.11.15 未安装旋转防喷器的带压作业装置,不应长时间或高转速进行管柱旋转作业。 6.6.11.16 液压动力源运转正常,转动部位防护罩和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整。 6.6.11.17 带压作业装置起下管柱时,井口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 6.6.11.18 带压作业施工应根据季节合理确定作业时间,保证自然视线清晰断,禁止夜间依靠人工照 施工。
6.6.12辅助设备设施
5.6.12.1液压动力钳应符合SY/T5074的要求,完好、灵活好用,钳口应安装防护板,安全可靠。高 低速挡灵敏,转速稳定,清洁、密封,钳牙无缺损且固定牢靠。维修、清洁液压动力钳及更换钳牙时 应切断液压动力源。 6.6.12.2液压动力钳吊绳、尾绳应根据其型号选用Φ12.7mm~Φ15.5mm的钢丝绳,两端各用与绳 径相匹配的3个及以上绳卡固定,卡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8倍。 6.6.12.3液压动力钳的吊绳通过滑轮调节,滑轮满足负荷要求,保险销子齐全。尾绳销轴应使用开 口销锁住。 6.6.12.4转盘应符合SY/T5080的要求,转盘固定牢固,转盘齿轮盒应与修井机传动轴垂直;转盘 中心与井口水平距离偏差应小于10mm。 6.6.12.5操作台安装基础应坚实,操作台高于1.5m应安装护栏、梯子,护栏高度应不小于1.2m,梯 子与地面夹角不大于45°,固定牢靠。 6.6.12.6小绞车护置齐全,操作灵活,刹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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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2.7小绞车吊钩应采用防脱落安全吊钩。
7工序过程安全检查内容
7.2.1吊装有关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7.2.2吊装设备在吊装物品时所有千斤支腿应打开,在千斤支腿下垫好基础后方可起吊。 7.2.3设备设施在装卸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装卸,吊车工作半径内不应有人员站立、通行,吊装物 不应在人和设备上方通过。 7.2.4运输的物品超宽、超高时,应按照交通法规要求做好超宽、超高标志。 7.2.5立、放井架时,应有专人指挥。风力大于5级(含5级)或夜间、大雾天气时,不应起落或伸 缩并架。单体并架立放应符合6.6.1的规定,液压修并机立放并架应符合相应型号修并机产品技术说 明书中安装规定。
.3.1作业井开工前,作业队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申请上级进行验收。 7.3.2在打开油气层、补层前应向上级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3.3井场动火前应按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4含有毒有害气体的施工井作业,上一级部门除正常验收外,还应重点对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设 备设施、防护措施、应急预案、施工人员的资质进行验收,达到要求方可施工
7.4.1入井流体(洗井液、压井液、措施用液)应经专人检查确认,其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4.1入并流体(洗井液、压并液、 4.2人井流体呈酸性或碱性时, 中存在风险,施工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7.4.3人并流体现场配制应做到
a)配液罐防护设施齐全,无损坏。 b)配液时,应按配制程序要求配制,正确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c)配液循环系统应进行固定。 7.4.4施工压力大于35MPa时,洗压井管线应采用钢制硬管线并进行固定,出口处不应使用活动弯 头或软管线。 7.4.5洗压井前应检查油、套管阀门开启情况。 7.4.6洗压井的液体性能、用量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进出口排量平衡,至进出口密度差不大 于0.02g/cm可停泵。 7.4.7洗压井时,出口应使用阀门或针型阀控制排量。 7.4.8洗压井进出口管线分开,应为两个不同方向。
a)配液罐防护设施齐全,无损坏。 b)配液时,应按配制程序要求配制,正确穿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c)配液循环系统应进行固定。 7.4.4施工压力大于35MPa时,洗压井管线应采用钢制硬管线并进行固定,出口处不应使用活动弯 头或软管线。 7.4.5洗压井前应检查油、套管阀门开启情况。 7.4.6洗压井的液体性能、用量及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进出口排量平衡,至进出口密度差不大 于0.02g/cm可停泵。 7.4.7洗压井时,出口应使用阀门或针型阀控制排量。 7.4.8洗压井进出口管线分开,应为两个不同方向
7.5.1起下作业前应确认并架及底座、提升系统、作业机等设备设施完好,符合起下作业要求。 7.5.2上下井架应挂好防坠落装置和助爬器,携带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内。 7.5.3井架二层平台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检查安全带、防坠落装置、逃生装置完好情况。在二层平台 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并固定在栏杆上,使用的工具应系好安全绳。 7.5.4施工前应安装防喷器并试压合格。 7.5.5走 起下作业前井口应安装自封封井器或采取其他防落物措施, 7.5.6 操作人员应有统一规定的手势、动作和其他信息传递方式,配合一致、平稳操作。 7.5.7 起下射孔管柱或天直径工具应平稳,不应挂碰井口、顿井口。 7.5.8 上扣、卸扣满足技术要求,下管柱最初20根和起管到最后20根应打好背钳。起下管柱时,不 应用转盘上卸管扣,井架工不应扶管柱, 7.5.9 拉送油管应有保护螺纹措施,场地操作人员站在油管一侧,不应两腿跨骑油管。 7.5.10 起下钻时应随时灌注压并液,灌注液体应与并内液体性质一致。 7.5.11 中途停止起下作业时应装好井口或关闭防喷器及旋塞阀,并将井架二层平台钻具绑好。 7.5.12六级风(含六级)以上或雷雨、风雪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起下作业。 7.5.13含硫化氢的油、气、水井的施工应符合SY/T6277和SY/T6610的规定。
7.6大修(钻、磨、铣、捞、堵)
7.6.1进口水龙头或弯头、水龙带应采取防脱、防摆、防坠落措施,出口管线应固定。 7.6.2钻、磨、铣、捞作业前应探灰面或鱼顶,下至距离灰面或鱼顶30m时缓慢下放管柱,下放速 度小于或等于5m/min,遇阻后加压10kN~20kN,反复探3次确认深度。 7.6.3钻头、磨鞋或铣锥下至距离灰面或鱼顶5m左右,开泵循环正常后开始冲洗。 7.6.4接单根之前应充分循环,时间不少于15min。 7.6.5打捞作业应符合SY/T5587.12的规定。 7.6.6封堵作业应符合SY/T5587.4的规定
7.7.1按设计要求安装井口并对井口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7.7.2射孔前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防喷装置并进行井控验收。射孔作业应符合SY/T5325的规定。 7.7.3求产、测压应符合SY/T5981的规定。
7.8措施施工(压裂、酸化、防砂等)
7.8.1施工地面流程、并口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并口应加固。
7.8.1施工地面流程、并口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并口应加固。 7.8.2施工用液配置按7.4的要求执行。 7.8.3起下作业按7.5的要求执行。 7.8.4洗压井作业按7.4的要求执行。 7.8.5压裂、酸化、防砂施工应符合SY5727的规定。
7.8.1施工地面流程、并口应按设计要求试压,并口应加固。 7.8.2施工用液配置按7.4的要求执行。 7.8.3起下作业按7.5的要求执行。 7.8.4洗压井作业按7.4的要求执行。 7.8.5压裂、酸化、防砂施工应符合SY572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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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施工并套管短节应连接牢固、密封良好。若不符合施工要求应提前进行加固。 7.9.4套管四通两翼闸门应开关正常,卡箍等连接处应紧密。 7.9.5监测井内是否含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及含量。 7.9.6选择与并下管柱结构、并下压力和带压作业设备压力等级相匹配的堵塞器堵塞管柱。完成封堵 后,应打开油管闸门放空,至少观察2h,确认无溢流为封堵合格。 7.9.7拆下井口采油树,安装带压作业装置,连接液压管线、放喷管线。 7.9.8起下管柱时应根据井内压力测算管柱中和点及上顶负荷,提前启动升降液缸及防顶卡瓦,防止 管柱上窜。 7.9.9带压提油管挂,上提应缓慢、平稳,计量好上提高度,防止油管刮、碰环形防喷器。 7.9.10 油水井带压作业应符合Q/SY08119的规定。 7.9.11 油水井带压射孔作业应符合Q/SY1316的规定。 7.9.12带压作业装置配备、使用和维修应符合Q/SY02625.2的规定。
8安全隐患的整改和验证
修并作业通用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见表
沥青路面标准规范范本并作业通用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见表A.1。
表A.1修井作业通用安全检查表
修井作业通用安全检查
Q/SY08124.32018
Q/SY 0812432018
Q/SY08124.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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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标准规范范本Q/SY08124.32018
....- 石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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