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25-3122-2016 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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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62/T25-3122-2016  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2.0.11架体支承跨度

    一端固定在附看支座上,悬挂升降设备或防坠装置的悬挑钢 梁,又称悬吊梁。

    2.0.19中央控制装置

    运用计算机信息监测技术和控制装置对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 架的升降过程进行集中控制的装置。

    在架体升降过程中控制各升降点的升降速度建材标准,使各升降点的 荷载或高差在设计范围内,即控制各点相对垂直位移的装置。

    3.0.1遇五级及以上大风、浓雾、雷雨、大雪、冰電或冰冻等恶劣 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安装、升降和拆除作业,并应预先对架体采取 加固措施;禁止夜间进行安拆、升降作业。 3.0.2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拆除时,在地面应划定 安全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警戒标识,并应派专人监护,非操作人 员不得入内

    3.0.4附着支承结构和升降支座应采用两根或两根以上的穿墙 螺栓与工程结构连接,当附着支座加高时应与加高件采用双螺栓 连接。螺栓的公称直径应计算确定,且规格不应小于M30,强度等 级不得低于4.8级。

    3.0.8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JGJ46的规定。 3.0.9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主要构件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碳素 结构钢》GB/T700的规定,钢材牌号及质量组别应符合设计文件 的规定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3.0.10低速环链电动提升机荷载同步控制系统应符合《附着式 升降脚手架升降及同步控制系统》CECS373的规定。 3.0.11外购标准件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普通螺 栓应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 3.0.12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采用钢管时,钢管应符合《低 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或《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的规定。 人 3.0.13结构件采用的冷弯空心型钢,应符合《结构用冷弯空心型 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6728的规定。 3.0.14手工焊接用焊条应符合《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 T5117和《热强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 被焊件材料牌号、焊缝所受载荷类型、焊接方法等相适应。主要受 力构件宜采用与强度相匹配的低氢型焊条。 3.0.15,气体保护焊用焊丝应符合《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 金钢焊丝》GB/T8110的规定。选择的焊丝型号应与焊接方法相 适应。选择的焊剂牌号应与被焊件材料牌号、焊缝所受载荷类型 相适应。 3.0.16主要构配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连接孔的形位尺寸 应符合《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936的规定。 3.0.17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防护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3.0.16主要构配件应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连接孔的形位尺寸

    1防护网采用的冲孔钢板网厚度不应小于0.8mm,表面用 PVC浸塑或喷漆:

    2防护网应固定可靠、平整美观,不应采用铅丝绑扎; 3防护网的冲孔孔径、防护网之间拼接缝隙的大小不应使直 径8mm的球体通过。 3.0.18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全部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腐防 锈处理。 3.0.19金属结构件焊缝应饱满、平整,不应有漏焊、裂缝、弧坑 气孔、夹渣、烧穿、咬肉及未焊透等缺陷,焊渣、飞溅等应清除干净 3.0.20油漆外观不应有皱皮、脱漆、漏漆、流痕、气泡及色差等缺 陷。 3.0.21同一架体上的升降设备、防坠装置、防倾装置及荷载同步 控制系统等设备,均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产品。 3.0.22升降设备、控制系统、防坠装置、防倾装置等应采取防雨 防砸、防尘等措施

    4.0.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结构构造的尺寸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架体总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m;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0m;折线或曲线布置 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4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支承跨度 的1/2; 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m; 6在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悬臂高度均不应大于架体高度 的2/5,并不应大于6m。 4.0.2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竖向主框架应符合《建筑施工工 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有关规定。 4.0.3在架体上设置水平支承桁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x水平支承桁架应连续设置,且与架体构造的立杆可靠连 妾 2水平支承桁架的接头应与操作平台板的接头错开设置,错 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接头连接处的强度、刚度不得低于水平支 承桁架的强度和刚度的要求,否则应采取加强措施; 3桁架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如桁架杆件为钢管 时,不应采用钢管压制接头直接连接,应采用节点板(或座)构造连 接,如采用节点板构造,节点板的厚度不得小于6mm。 4.0.4附着支承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4.0.4附着支承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着支承结 构; 2在使用工况时,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着支座上; 3在升降工况时,附着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附着支座应采用穿墙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 不得少于两个或采用弹簧垫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 度不应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 得小于100mm×100mm×10mm。 4.0.5操作平台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防滑功能,且不得 有裂纹、开焊、硬弯、翘曲等缺陷。 4.0.6在架体底层和防护层应设置翻板,翻板一侧应搭靠在建筑 物上,搭靠不上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另一侧与操作平台板可靠连 接;翻板应铺设严密,且承载力不小于3kN/㎡。 4.0.7使用工况下架体与下程结构表面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止 人员和物料坠落的防护措施。操作平台板与防护网之间应有可靠 的封堵措施。

    1当架体局部结构改变,构件承载特性保持不变时,应采取 可靠的加强措施,必要时进行验算; 2附着支承和升降支座的支承方式改变处; 3架体因遇到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平台等设施而需要断 开或开洞处; 4架体平面的转角处; 5其它需要加强的部位。 4.0.9架体断开或开洞时,断开处应沿架体全高设置防护网封堵 严密,开口处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及物料坠落的措施 4.0.10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在每个竖向主框架处设置升 降设备,升降设备宜采用低速环链电动提升机或电动液压设备,升

    降设备必须与工程结构和架体连接可靠:升降支座应独立设置,提 升点中心升降支座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于架体的平面内。 4.0.11物料平台的全部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不得与全 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各部位相连或干涉。 4.0.12在多风地区或风季使用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时,应设 置架体抵抗风荷载上翻力的拉结措施

    5.0.2防倾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倾装置中必须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与导轨连接的导向 件; 2防倾导向件的行程范围内应设置防倾导轨,且应与竖向主 框架可靠连接: 3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 距不得小于建筑物标准层高或架体高度的1/4; 4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 5防倾导向件与导轨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6防倾导向件应与附着支座可靠连接,采用螺栓连接时应具 有防松动措施; 7导向滚轮应固定可靠、转动灵活。 5.0.3×防坠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结构上,每 升降点不得少于两套防坠装置,防坠装置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 都必须起作用; 2防坠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严禁使用每次升 降都需重组的手动装置; 3防坠装置的制动距离不得大于80mm; 4 防坠装置应灵敏可靠、运转自如: 5防坠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5.0.2防倾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0.4固定装置或固定措施应保证在使用工况时将竖向主框架 可靠固定于附着支承结构上,并满足承载要求。严禁使用钢管脚 手架扣件作为固定装置。

    可靠固定于附着支承结构上,并满足承载要求。严禁使用钢管脚 手架扣件作为固定装置。 5.0.5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时,必须配备有限制荷载或水 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统。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载 自控系统;简支静定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 统;当设备受限时,可选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 2限制荷载自控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某一机位的荷载超过设计值的15%时,应采用声光 自动报警和显示报警机位:当超过30%时,应能使该升 降设备自动停机;、 2)应具有超载、失载报警和停机的功能:宜具有显示记忆 和储存功能; 3)应具有自身故障报警功能,能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4)性能应可靠、稳定,控制精度应在5%以内。 3水平高差同步控制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1)当水平支撑桁架两端高差达到30mm时,应能自动停 机: 应具有显示各提升点的实际升高和超高的数据,宜具 有显示记忆和储存的功能: 3) 不得采用附加重量的措施控制同步。 4中央控制装置应具有下列功能: 1)应具备点控、群控功能: 2) 应具有显示各机位即时荷载值及状态的功能: 3)升降的控制装置,应放置在楼面上,不应设置在架体 上。

    5.0.5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0.5同步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

    5.0.6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防雷接地装置应符合现

    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6安装、升降、使用和拆I

    6.1.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按架体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 行安装,并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1.2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前需要设置安装平台的,安 装平台应具有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 度和承载能力应满足架体安装的要

    6.1.3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竖向主框架的高差不应大于20mm; 2竖向主框架和防倾导向装置的垂直偏差不应大于5%o,且 不得大于60mm;下 3升降机构连接应正确且牢固可靠; 4 安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试运行效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5升降动力设备工作正常。 6.1.4附着支承结构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漏装和使用不 合格螺栓及连接件。 6.1.5安全装置应全部合格,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备,且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6.1.6附着支座、升降支座、架体固定装置安装位置的支承面应符 合安装要求;当支承面不符合安装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衬垫措施。

    6.2.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作业前,应按本升

    6.2.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作业前,应按本规程附录

    C的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

    C的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升降作业。

    6.2.3升降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升降作业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及时安装或拆除附着支承结 构,升降作业时严禁架体悬臂高度大于6m: 2升降作业时,架体上不得站人,架体下方地面应设警戒区 并派专人监护; 3升降过程中架体上不得有施工荷载; 4所有妨碍升降的障碍物应已拆除; 5升降前所有影响架体升降作业的约束应解除: 6各相邻提升点间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体架最大升降 差不得大于80mm 6.2.4升降过程中应统一指挥统一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总指 挥一人下达;当有异常情况出现时,任何人均可发出停止指令。 6.2.5当采用环链葫芦作升降动力时,应严密监视其运行情况, 及时排除翻链、绞链和其他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 6.2.6架体升降到位后,必须及时按使用状况要求进行附着固 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 班。一 6.2.7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程

    定。在没有完成架体固定工作前,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或下 班。1 6.2.7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架体升降到位固定后,应按本规程 附录B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3.3不 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进行下列作业: 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2 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或缆索); 3 任意拆除结构件或松动连接件; 4 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5 利用架体支撑模板或卸料平台; 6 标准 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6.3.4 当架体停用超过3个月时,应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6.3.5 当架体停用超过1个月或遇6级及以上大风后复工时,应 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等主要零部件应每月进行维护、保养。 6.4/拆除

    6.4.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及 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行,落实安全预防措施。 6.4.2拆除作业前,分包单位必须对拆除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在拆除前拆除人员应分工明确,每个人应掌握和熟悉各自 的操作工艺和实用工具、器具,拆除过程中应各就各位,各负其责 对主要岗位应在技术交底中明确具体人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6.4.3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或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的材 料及设备不得抛扔。 6.4.4拆除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7.1.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前,应根据工程结构、施工环 境等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经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对 架体提升高度为150m及以上工程的专项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 7.1.2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特殊 措施通过文字、图示

    工程特点; 2 编制依据; 3 施工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 5 平面布置情况; 信息 6 安全措施; 劳动力计划; 特殊部位的加固措施; 9 架体典型结构和重要零部件的计算; 10 工程结构受力核算及相关图纸; 11 安装、升降、拆除程序及措施: 12 使用与维护规定; 13 应急预案。 7.1.3 总承包单位必须将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给具有相应盗质等级的专业单位并应签订专业承

    包、分包或专业租赁等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7.1.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状 况进行安全监理并应记录,出现隐患应要求及时整改,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 1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应监督升降许可和准用制度的执行,并对安装、升降拆卸 等作业进行现场监理; 3应参加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检查验收; 4应定期对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情况进行安全巡检; 5发现存在隐患时,应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 7.1.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使用。不 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 上;不得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 7.1.6发生故障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可能危及 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 后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带病作业。 7.1.7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技术 档案,其主要内容应包含:主要构配件合格证、验收记录、检修记 录维修保养记录、使用记录、试验和故障记录。 7.1.8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 后上岗作业。 7.1.9架体内悬挂操作规程,张贴机位标识,重点部位设置醒目 的安全警示标识

    7.1.6发生故障和发现存在安全隐惠时,应及时排除;可能危及 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 后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带病作业。 7.1.7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技术 档案,其主要内容应包含:主要构配件合格证、验收记录、检修记 录维修保养记录、使用记录、试验和故障记录。 7.1.8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 后上岗作业。 7.1.9架体内悬挂操作规程,张贴机位标识,重点部位设置醒目 的安全警示标识。

    7.2.1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构配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 时,应报废:

    1重要构配件发生锈蚀、磨损时,其应力值超过原设计计算 应力的15%时: 2因过载产生塑性变形,影响承载能力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受 力构配件; 3防坠装置的关键部件出现变形、裂纹; 4穿墙螺杆凡发生螺纹、螺籽明显损伤变形、磨损和锈蚀 7.2.2低速环链电动提升机的报废应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 及同步控制系统》CECS373的规定执行。

    支座、防坠装置、防倾装置等关键部件应进行100%检验;构配件出 二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

    数超过3项时,判定为不合格。 9.0.4经检验判定合格的,若一般项目存在不合格项,应整改至 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将整改资料报检验方。 9.0.5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超期使 用应重新检验。 9.0.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 架。

    附录A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备进场检验表

    注:1抽样数量不小于进场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个,合格率应达到 100%,否则应进行逐个检验; 2合格:V,不合格:×,必要时用文字补充说明

    附录B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表B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工程名称结构形式建筑面积机位布置情况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租赁单位项目经理安拆单位项目经理程建序检查检查项目标准号结果各杆件的轴线应汇交于节点处,并应采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如不汇交于一点,应进行附加弯矩计算架体结构保各节点应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采用钢管证压制接头直接连接项相邻机位的高差≤30mm2目架体构造空间几何不可变体系的稳定结构3立杆架体的立杆应设置在架的节点交汇处≤3.0m或不大于一个楼层的高度,如大于4操作平台板3m时应有加强措施或验算26

    续表B序检查检查项目标准号结果防坠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工程结构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在使用和升降工况下都能起作用8防坠装置防坠装置与升降设备应分别独立固定在工程结构上,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保证,防倾装置中应包括导轨和两个以上项与导轨连接的可滑动的导向件目在防倾导向件的范围内应设置防倾导轨,且应与架体结构可靠连接在升降和使用两种工况下,最上和最下防倾设置情况肃省工两个导向件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建筑物标准层高或架体高度的1/4应具有防止竖向主框架倾斜的功能应采用螺栓与附着支座连接,其装置与导轨之间的间隙应小于5mm28

    续表B序检查检查项目标准号结果应采用具有同步功能的载荷自控系统连续式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限制荷保同步装置设置载自控系统10证情况简支静定水平支承桁架,应采用水平项高差同步自控系统,若设备受限时可选目择限制荷载自控系统11电器系统试验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Q2作业层防护栏杆高度为1.2m,端部全密封设置般12防护设施挡脚板高度为180mm项目架体底层操作平台板封闭严密,与墙体无间隙检查结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检查人符合要求,同意使用()监理意见不符合要求,不同意使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各存一份。29

    附录C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

    附录C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 前检查验收表

    表C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作业前检查验收

    续表C序检查检查项目标准号结果保7拉结措施应全部拆除证塔吊或施工电梯附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规定,安装规项8目墙装置范、通过顺畅9操作人员经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并持证上岗运行指挥人员、通讯10人员到位,设备工作正常设备般11监督检查人员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已到场项目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12电缆线路开关箱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中的对线路负荷的计算要求;设置专用的开关箱检查结论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检查人签宁符合要求,同意使用(监理意见不符合要求机电标准规范范本,不同意使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月日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安拆单位各存一份。31

    附录D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后使用申请表表D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后使用申请工程名称总层数层操作负责人升降层数安全员层至层序号升降后重点检查项目每个机位保证安装3个附着支座,且与工程结构连接可靠,1架体固定装置安装齐全,可靠,所有载荷必须可靠传递到工程结构上塔吊附着处打开的操作平台板、安全防护网、拆除的水平桁2架及拉杆在升(降)后应及时恢复完毕3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力大于架体高度的2/5,并不应大于6m架体密封层的翻板及时恢复严密、牢靠,分组处的防护网应4恢复固定升降设备应全部卸荷,控制线路的电源应断开,升降控制的装置应上锁操作单位操作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日注:本表由操作单位填报,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操作单位各存一份。32

    附录E全钢附着式升隆脚手架检验报告表

    要求量化的参数应按实测数据填在检验结果中,无实测数据的填 写观测到的状况。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肃省 41

    《碳素结构钢》GB/T700 2 《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 3 《六角头螺栓》GB/T5782 方标浴 4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5 《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6 《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6728 7 《热强钢焊条》GB/T5118 8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 9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 10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5293 11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GB/T12470 12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 1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16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及同步控制系统》CECS373 17 《工程机械机械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JB/T5936 《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

    1.0.1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采用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 架施工时,施工人员及企业财产的安全。 1.0.2本规程适用于电动提升类型的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 安装、检验、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 1.0.3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检验、使用、拆除及 安全管理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如矩形管、钢板冲孔网等,尚有 半成品、成品,如附着支座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 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程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本规程 无规定者,尚应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本章所用的术语是参照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 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的规定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增加了 些内容。 本章给出了本规程有关章节中引用的20个术语。本规程的 术语是从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设计与施「的角度赋予其涵义 的胶合板标准,但涵义不一定是术语的严密定义。

    3.0.1本条明确规定了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升降和拆除 作业必须白天进行,遇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安装、升降和拆除作 业。 3.0.2本条是对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安装、升降、拆除时现 场应具备的安全措施。 3.0.3本条规定了主要承力构件应具备的外观质量要求。 3.0.4本条明确附着支承结构和升降支座与工程结构连接螺栓 的规定。 人 3.0.5~3.0.6为保证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质量,本条对 附着支座、升降支座和预埋件与工程结构锚固的位置、截面尺寸、 强度等作出了规定。下Y 3.0.7本条为钢材选用中的温度界限,考虑了钢材的抗脆断性 能,是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 3.0.8本条规定了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各工况下用电安全 的要求 3.0.9本条规定了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主要承载构件的材质 要求和证明文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的规定,钢材牌 号及质量组别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3.0.10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的低速环链电动提升机,其 额定起重量应大于2倍机位荷载,且不低于7.5t。 3.0.11本条规定了外购标准件要有产品合格证,同时应符合国 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普通螺栓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T 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5782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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