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6T 1017-2021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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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市容环卫责任人宜采取以下方式管理责
7.1.1市容环卫责任人宜采取以下方式管理责任区: a 自行承担责任区内的市容环卫工作; b 将责任区内的具体工作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承担; C 与其他责任人约定共同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方法。 7.1.2 产权单位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责任。 7.1.3 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将市容环卫责任书悬挂在醒目位置。 7.1.4市容环卫责任人对发生在其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予以 劝阻、制止。 7.1.5倡导全民参与、志愿服务者参与市容环卫责任区的管理,提高科技应用和智慧管理,提升市民 参与程度和长效常态化管理水平。 7.1.6应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容环卫责任区的检查考核制度。 7.1.7 相关检查情况应载入市容环卫责任人的管理档案。 7.1.8 根据责任人的类别按照附录A、B评分表进行评分。 7.1.9 检查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附录A基本要求70分,附录B专项要求30分,评定划分为优秀 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10市容环卫责任检查评定等级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
a)优秀:考核项目无0分项且总得分90分及以上; b)合格:考核项目无0分项且总得分70分及以上,不足90分; c)不合格:考核项目有一项为0分项或总得分不足70分。 7.1.11对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应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 7.1.12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组织对全市的市容环卫责任区履约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考核。
7.2.1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应限期改正,达到标准要求。 7.2.2当市容环卫责任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或具体考核项目单项为零分时,责任人应限期改正, 告知管理部门。
2.1检查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应限期改正,达到标准要求。 2.2当市容环卫责任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或具体考核项目单项为零分时,责任人应限期改 知管理部门
3.1评定为不合格的,宜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各类文明单位、优秀单位评比资格。 3.2评定为优秀的,应表扬激励。 3.3实行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工作,纳入对物业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考核 机一公开”检查,并作为物业服务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3.1市容环卫责任人应建立持续提升机制,对市容环卫责任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提升,对存在的 问题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3.2应结合管理实际,分析研究市容环卫责任管理情况,听取市容环卫责任人、江海志愿服务者和其 他市民、单位的反馈意见,研究完善,以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用性。
附录A (规范性) 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基本要求)
附录A (规范性) 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基本要求)
附录B (规范性) 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专项要求)
表B.1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主次于道临街区域)
建材标准表B.2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后街背巷)
市容环卫责任考核评分表(河道、湖泊等水域、
核评分表(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和公园、风景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1 《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 理茶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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