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43-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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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 243-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2.0.7洗涤塔(器)
提供洗涤液,并和臭气充分接触的装置。
处理装置进出口处气体的压力差,又称压降。
2.0.11生物过滤biofilter工艺。2.0.12生物滴滤biotricking filter采用多孔、比表面积大的惰性物质作填料,在填料表面喷洒水并补充养分,臭气经过表面长有微生物的填料层,经传质和生物降解去除臭气的处理工艺。2.0.13生物洗涤bioscrubber臭气与生物洗涤液在吸收塔进行气液接触,经传质进入生物洗涤液,在生物反应器中被生物降解的处理工艺。2.0.14空塔停留时间emptybedresidencetime采用生物滤池或活性炭吸附处理臭气时,以填料或活性炭的填充体积除以臭气流量得到的停留时间。2.0.15填充密度filleddensity填料的质量与其占有的体积(包括空隙体积)的比值。2.0.16沟流channelstream在气固系统或气液系统中,由于不均匀的流动,流体从阻力较小的通道,以较短的时间通过填料层的现象。臭气污染物的处理工艺。3
以天然植物的根、茎、叶、花等为原料,通过提取其中能和 制而成用王去除臭味的天然植物提取液学校标准,
用强光源对加盖和风管的接缝法兰及其他连接处进行透光检 查,确定孔洞缝隙等渗漏部位和数量的方法,通常用于对收集系 统密封性进行检测
3臭气风量和臭气污染物浓度
3.1.1吴气源应根据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的臭气浓度和周围 环境要求确定。 3.1.2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息气风最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1.2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3.1.2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应按下列公
Q=Q1+Q2+Q3 Q = K(Q +Q,)
式中:Q 一 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m/h); Q2一一设备臭气收集量(m/h); Q3一收集系统渗人风量(m/h); K一一渗入风量系数,可按5%~10%取值。 3.1.3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的臭气风量宜根据构筑物的种类 散发臭气的水面面积、臭气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设备臭气风量 宜根据设备的种类、封闭程度、封闭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构筑 物、设备臭气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入水泵吸水井或沉砂池的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 臭气风量指标10m/(m·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 空间换气量; 2初沉池或浓缩池等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臭 气风量指标3m/(m·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 间换气量; 3曝气处理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曝气量的110%计算; 4半封口设备臭气风量可按机盖内换气次数8次/h和机盖 开口处抽气流速0.6m/s两种计算结果的较小者取值。
3.1.4在臭气处理系统与通风换气系
当无实测数据时,可采用经验数据或按表3.2.2的规定取值
表3.2.2污水处理厂臭气污染物浓度
3.2.3臭气处理装置对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指标的处理效率不 宜小于95%。当污水处理厂厂界或环境敏感区域的环境空气质 量不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所要求的排放标准时,应增加臭源收集 率(面)或提高臭气处理装置效率,
4.1.1污水处理厂进行臭气处理设计时、宜采用臭气带
4.1.2污水处理厂总平面布置时,产生臭气的构筑物布
4.1.5臭气处理装置的处理工艺宜根据处理要求、场地
没资和运行费用等因素确定。周边环境要求高的场合宜采用多 处理工艺组合。当污水处理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排放要求时, 封闭操作区域可采取喷洒植物液等缓解臭气的措施。
4.1.6臭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应进行处理
4.1.7臭气处理系统宜由臭气源加盖、臭气收集、臭气
4.1.8臭气处理装置应靠近臭气风量大的臭气源,装置数量应
根据臭气风量、臭气源位置、装置排放口与环境敏感区域位置 运行管理等因素确定。当臭气源布置分散时,可采用分区处理
隔断阀。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 理装置设在室内时,风机宜放在臭气处理装置后。 保温措施。
生 千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光要求; 2应设置检修通道,加盖不应妨碍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检修; 3 应具有人员进入时的强制换风或自然通风措施; 应采取防止因抽吸负压引起加盖损坏的措施: 应采取防正雨水在盖板上累积的措施: 风量较大的除臭空间,盖上应设置均匀抽风和补风装置。 4.2.2 臭气源加盖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 臭气散发点加盖宜采用局部密闭盖; 2 有振动且气流较大的设备宜采用整体密闭盖; 3臭气散发点无法密闭时,可采用半密闭盖。半密闭盖宜 靠近臭气源布置,并应减少盖的开口面积,盖内吸气方向宜与臭 气流动方向一致; 4抽吸气流不宜经过盖内有人区域。 的构筑物可采用紧贴水面的漂浮盖。
4.2.4构筑物加盖应者虑下列附加益裁
4.2.4 构筑物加盖应考虑下列附加荷载: 1 施工时的临时附加荷载; 2 风、雪荷载; 3 抽吸负压产生的附加荷载。 4.2.5 盖和支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室外盖应满足抗紫外线 要求。 4.2.6盖上宜设置透明观察窗、观察孔、取样孔和人孔,窗、 礼产正户饰
4.3.1臭气收集宜采用吸气式负压收集,臭气吸风口的设置点 应防止设备和构筑物内部气体短流和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或泡沫 进入。
4.3.1臭气收集宜采用吸气式负压收集,臭气吸风口的设置点 应防止设备和构筑物内部气体短流和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或泡沫 进入。 4.3.2风管宜采用玻璃钢、UPVC、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4.3.2风管宜采用玻璃钢、UPVC、不锈钢等耐腐蚀材米
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 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4.3.3风管管径和截面尺寸应根据风量和风速确定。风管内 风速可按表4.3.3的规定确定。
4.3.4风管应设置支架、吊架和紧固件等附件,管道支架的 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的有 规定。
4.3.5各并联收集风管的阻力宜保持平衡,各吸风口宜
4.3.6所有管线应统一布置,风管应设置不小于0.005的坡度
道路边的间距不宜小于1m。
4.3.10风压计算应考虑除臭空间负压、臭气收集风管沿程损失 和局部损失、臭气处理装置阻力、臭气排放管风压损失,并应 留安全余量。臭气处理装置吸风机的风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4.3.10风压计算应考虑除臭空间负压、臭气收集风管沿程损失
和局部损失、臭气处理装置阻力、臭气排放管风压损失,并应 留安全余量。臭气处理装置吸风机的风压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Ap=pi十h十h十h十△H △po = (1 +K,)Ap o
△=△i+hm+h2+h3十△H
Ao = (1+K,)Ap
4.3.11臭气处理装置吸风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机壳体和叶轮材质应选用玻璃钢等耐腐蚀材料。当采
用玻璃钢时,风机外壳表面应采用抗紫外线胶壳面; 2轴和壳体贯通处应无气体泄漏,并宜采用机油润滑冷却 式轴承座; 3叶轮动平衡精度不宜低于G2.5级,并应能24h连续 运行; 4应设置防振垫或阻尼弹簧减振器,隔振效率应大于或等 于80%; 5风机宜配备隔声罩,且面板应采用防腐材质,隔声罩内 应设置散热装置; 6风机宜采用变频器调节气量。
4.4.1洗涤处理设施应包括洗涤塔(器)、洗涤液循环系统、投 药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富液处理系统和除雾装置等。 4.4.2洗涤塔(器)的直径宜小于4.0m。空塔流速可取 0.6m/s~1.5m/s。废气在填料层停留时间可取1s~3s。
4.4.1洗涤处理设施应包括洗涤塔(器)、洗涤液循环系统、投
1应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和良好的润湿性; 2有耐腐蚀要求的运行环境,填料材质宜选用陶瓷或PP PE等塑料; 3填料层压力损失宜为0.15kPa/m~0.60kPa/m; 4填料层洗涤液喷淋密度不宜小于10m/(m·h)或液气 比不宜小于1L/m3; 5填料孔隙率宜为0.45~0.95; 6单层填料高度不宜大于1.2m。当填料层总高度大于 1.2m时,可采用分段布设。 4.4.4水洗、酸洗、碱洗、氧化等洗涤阶段应根据臭气污染物
的成分、浓度和排放标准设置,洗涤剂的选择应根据
液的性质、运行维护的便利等因素经综合比较后确定。 符合下列规定: 2 宜采用不易堵塞且拆装方便的螺旋喷嘴。 4.4.7 洗涤塔应设置尾气除雾装置。 4.4.8 与酸碱或化学氧化剂接触的设备和管道应采用耐腐蚀 材料。 4.4.9宜根据臭气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要求采用单级或多级洗 涤工艺。采用多级洗涤时,前级宜采用洗涤剂费用低且不影响后 续洗涤功能的洗涤工序
4.4.9宜根据臭气污染物的浓度和排放要求采用单级或多级洗 涤工艺。采用多级洗涤时,前级宜采用洗涤剂费用低且不影响后 续洗涤功能的洗涤工序
4.4.10生物臭气处理装置的选用宜根据臭气中污染物的性质 浓度等因素确定。
1空塔停留时间不宜小于15s。严寒和寒冷地区宜根据进 气温度情况延长空塔停留时间; 2空塔气速不宜大于300m/h; 3单层填料层高度不宜大于3m; 4单位填料负荷宜根据臭气浓度和去除要求确定,硫化氢 负荷不宜高于5g/(m3·h)。 公式计算:
V= Qat 3600
CQd 1000F H= ut 3600
式中:V一一填料层有效体积(m); Qd一臭气流量(m/h); C一臭气物质浓度(mg/m3); F一填料处理负荷[g/(m3·d)]; t一空塔停留时间(s); H一一填料层高度(m); 一一空塔流速(m/h)。 4.4.13生物过滤和生物滴滤填料应具有比表面积大、过滤阻力 小、持水能力强、堆积密度小、机械强度高、化学性质稳定和价 廉兼易得等特性。生物过滤池填料的使用寿命不宜低于3年,生物 滴滤池填料的使用寿命不宜低于8年。 4.4.14生物过滤池填料在设计空塔流速下的初始压力损失不宜 大于1000Pa。 4.4.15生物滴滤和生物过滤除臭喷洒及洗涤喷淋的补充水宜采 用污水处理厂出水,喷淋水不宜含有对微生物有害的物质,喷淋 前宜设置过滤器。生物滴滤池喷淋循环液的pH值宜为6~9, 喷淋水量可按液气比0.05L/m3~0.3L/m3计算。 4.4.16生物过滤池和生物滴滤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检修口、排料口和排水口,排水口应设置水封; 2应设置配气空间或导流设施; 3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滤池填料支撑层应具有足够的 强度。 .4.17进气中含有灰尘等颗粒物质时,生物过滤池和生物滴滤 地前宜设置水洗涤等预处理工艺
采用活性炭吸附作为单独或组合处理措施。 理要求、吸附容量确定,且宜为2s~5s。 要求。
4.4.19 理要求、吸附容量确定,且宜为2s~5s。 4.4.20 要求。 4.4.21活性炭吸附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先去除臭气中的颗粒物; 活性炭吸附容量等因素确定; 舌性炭层的填充密度宜为350kg/m~550kg/m; .3m~0.5m,填料应便于更换。
等离子体法处理臭气应符合下列
4.4.22等离子体法处理臭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臭气中的可燃成分总浓度应低于混合爆炸下限; 2含硫化氢及反应产物含腐蚀性成分的臭气处理,离子反 应器不得与臭气接触; 3含液态水的臭气,在进等离子体反应器之前,应设除水 器除水。
4.4.23等离子体反应区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反应区气体流速宜
4.4.24等离子体易损的离子管运行时间应大于30000h,
.4.26非封闭空间或为改善操作环境的臭气处理可采用植 见场空间雾化处理。
毒、无燃烧性、无刺激性等性质。 行频率的功能,植物液在臭气处理范围内应能均匀喷布。植物液 臭气处理控制设备可采用喷嘴连续或间歇雾化,并应根据臭气浓 度、成分、环境条件等实际工况选用。
4.4.29植物液输送管应采用耐腐蚀、耐压、耐老化管材,室外
4.4.30植物液从液管进入雾化喷嘴前应设置过滤装置,雾化
制设备提供的压力应与雾化喷嘴规格和工作压力相匹配。
5.0.1臭气排放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当厂区周边存在环境 敏感区域时,应进行臭气防护距离计算。 壳的排放装置应采取接地措施。 5.0.3臭气监测指标宜采用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特殊情况 可根据污染特征增加其他臭气监测指标。 5.0.4污水处理厂厂区内臭气污染物集中收集或处理的有组织 排放源排放和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厂厂界的臭气污染物排放 和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 5.0.5有操作人员进人的加盖构筑物,应设置硫化氢、甲烷的 监测和报警装置。
5.0.6臭气处理系统宜设置风量和设备压降监测装置。
系统,机电设备应设置工作与事故状态的监测装置。
1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核对图纸尺寸。 2 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预留、预埋件进行复核。
6.1.2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对预留、预埋件进行复核。
6.2.1 构筑物和设备的加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构筑物进行密闭加盖时应保证密封性; 2 设备的密封加盖施工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 3 盖内施工结束前,盖内不应密闭且应保持通风状态; 4 应设置可开启式的门、窗或孔,并应预留设备所需的维 修空间。 饰工到折宝
3盖内施工结束前,益内不应岔闭 4应设置可开启式的门、窗或孔,并应预留设备所需的维 修空间。 6.2.2风管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对风管走向、标高和位置进行复核; 2风管安装前应对外观进行质量检查,并应清除施工过程 中遗留的管内杂物; 3风管安装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敷设。 6.2.3生物臭气处理装置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物过滤池和生物滴滤池的填料装填应均匀,填料层与 池边壁不应留有缝隙; 2喷头安装前应冲洗干净。 6.2.4活性炭吸附单元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活性炭层应填充均匀,不应发生气体沟流现象;
合设计要求和下列规定: 1风管的强度试验宜在漏风量测试合格的基础上,继续升 压至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压力下接缝不应开裂; 2管道漏风量检测和单位面积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 规定。 6.3.2风管系统和加盖可采用漏光法检测,漏风部位检查可采 用听、摸、观察、使用水和烟气等检漏措施,并应做好标记。 5.3.3应检查臭气处理装置密闭状况和处理设备的压降情况 .3.4应测定并调节各构筑物吸风口的风量,总风量应达到设 十风量要求,并应对系统的压力损失进行测定。 5.3.5喷洒处理装置应检查喷洒的均匀性,单位时间的喷淋水 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6阀门、风机、动力设备和配套仪表的调节开关应灵敏,
7.0.7生物臭气处理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生物过滤和生物滴滤处理装置的填料层压降应进行定期 监测,当填料层压降异常升高时,应分析原因并及时平取拱施
系统的运行条件; 况时,应及时处理、补充或更换填料; 和喷淋量; 5生物臭气处理装置宜连续运行。当不需连续运行时,可 定期通气并喷淋,填料层不得产生厌氧区或干燥板结; 6应定期检查喷头堵塞情况,并应及时清洁或更换堵塞的 喷头。 7.0.8活性炭吸附臭气处理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活性炭臭气处理装置的压降及时更换活性炭,不 得因活性炭的粉化堆积产生堵塞: 2废弃的活性炭应装入专用容器内,且应封闭,并应送交 专业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7.0.9等离子体处理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等离子体运行电压、电流等参数应实时监测,当出现参 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断电,并应查明原因; 2可燃气体浓度值应实时监测,当可燃气体浓度值超过爆 炸下限浓度的10%时,应联动开启应急排放口,关闭等离子体 装置进气口; 3等离子体反应器应定期进行清洗,并应及时除去附着在 反应器辟和电极上的流积物
系统的运行条件; 况时,应及时处理、补充或更换填料; 和喷淋量; 5生物臭气处理装置宜连续运行。当不需连续运行时,可 定期通气并喷淋,填料层不得产生厌氧区或干燥板结; 6应定期检查喷头堵塞情况,并应及时清洁或更换堵塞的 喷头。
期通气开喷淋,填料层不得产生庆氧区或十燥板结;
1应根据活性炭臭气处理装置的压降及时更换活性炭,不 得因活性炭的粉化堆积产生堵塞; 2废弃的活性炭应装入专用容器内,且应封闭,并应送交 专业部门进行集中处理。 7.0.9等离子体处理装置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等离子体运行电压、电流等参数应实时监测,当出现参 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断电,并应查明原因; 2可燃气体浓度值应实时监测,当可燃气体浓度值超过爆 炸下限浓度的10%时,应联动开启应急排放口,关闭等离子体 装置进气口; 3等离子体反应器应定期进行清洗,并应及时除去附着在 反应器壁和电极上的沉积物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本规程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进行臭气处理系统设计时也可参照本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应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运行;现有臭气处 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或者无臭气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应结合 实际情况,予以完善或增加臭气处理设施
3臭气风量和臭气污染物浓度
3.1.1需除臭构筑物和臭气处理设施应根据污水污泥处理过程 中可能产生的臭气情况确定。一般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格栅井、进 水泵房、调节池、沉砂池、初沉池、配水井、厌氧或缺氧池、污 泥泵房、污泥浓缩池、储泥池、脱水机房、污泥堆棚、污泥消化 池、污泥堆场、污泥处理处置车间及污泥贮仓等构筑物宜考虑除 臭。除臭要求较高时,曝气池可考虑除臭,二沉池和二沉池出水 后的深度处理可按不产生臭气考虑。格栅、螺旋输送机、脱水 机、皮带输送机等与污水、污泥敲开接触的设备应考虑除臭,水 泵等封闭的污水或污泥设冬可按不产生自气老虑
3.1.2臭气风量按经常散发臭气的构筑物和设备的风量计算,
3.1.3集气量根据收集要求和集气方式确定。若集气量太少
低于臭气扩散速率或达不到集气盖内部的合理流态,会导致臭气 气体外逸;若集气量太大办公楼标准规范范本,会增加投资和运行费用,超出臭气扩 散速率过多,可能不满足处理设备的负荷要求,导致处理效率下 降。臭气风量应通过试验确定,条件不具备时可参照相似条件下 已有工程经验,按本条规定确定。 日本下水道协会的脱臭设备设计指针,对各构筑物和设备风 量进行了规定:
井口宜加盖以减小孔口尺寸,臭气风量按单位水面积10m (m·h)计算,臭气从井内抽出。 格栅除污机、栅渣输送机、高架栅渣料斗应设置盖,臭气
量按0.5X盖内容积RX7次/h的换风量或者按盖开口处抽气流 速为0.6m/s计算,取二者中最小值。 2沉砂池 宜加盖以减小孔口尺寸,臭气风量按单位水面积10m/(m·h) 计算,臭气从池内抽出。 除砂机或沉砂输送机应设置盖,臭气风量按0.5×机盖容积 R的7次/h的换风量或者按机盖开口处抽气流速为0.6m/s计 算,取二者中最小值。 3初次沉淀池 初次沉淀池的集气量分为下列两种方式: 1)池上建造顶棚,一般不除臭,仅作换气处理; 2)池上加盖密封,按单位水面积2m/(m·h)计算。 4生物反应池 一般不除臭。需除臭时,应加盖密封,臭气风量按曝气量的 110%计算。 5污泥浓缩池 臭气风量按单位水面积3m/(m·h)计算,或者按污泥 泵同时运行时池内污泥量最大时风量的110%计算,取二者中最 大值。 6脱水机房 脱水机房的集气量可分为下列3种方式确定。 1)带式压滤机,包括带检修走道的隔离室的容积的7次/h 换风量计算。 臭气风量Q(m/h)=0.5×隔离室容积R(m)X7次/h, 每一机室上宜设4个吸气口。 2)离心脱水机、带式压滤机,适用于机械本体加机盖的 工况。 臭气风量Q(m/h)=0.5×机盖容积R(m)X×2次/h,每 一机盖上宜设4个吸气口。 3)加压过滤机、真空过滤机
设置盖时,臭气风量Q(m3/h)=0.5×盖内容积R (m3)×7次/h,每一机盖上宜设4个吸气口。 设置盖时,臭气风量按7次/h,按3倍的盖投影面积 的空间容积进行换气。本规程参照日本下水道协会设计 指针,进行简化: 1进水泵吸水井、沉砂池由于水面交换较为频繁,臭气风 量按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10m/(m·h)计算,上部封闭空 间参照不进人空间,按增加(1~2)次/h的空间换气量计算。 2初沉池、浓缩池、厌(缺)氧池、储泥池等构筑物由于水 面交换频率相对较低,臭气风量按单位水面积臭气风量指标 3m/(m·h)计算,上部封闭空间参照不进人空间,按增加(1~ 2)次/h的空间换气量计算。 3曦曝气池构筑物加盖除臭时,考虑加盖设备的泄漏,泄漏 量按气量的10%计。 4脱水机房、污泥堆棚、污泥处理处置车间等构筑物宜将 设备分隔除臭。难以分隔时,人员需要进入的处理构(建)筑 物,抽气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h计,经常进入且要求较 高的场合换气次数可按12次/h计,贮泥料仓等一般人员不进入 空间按2次/h计算。 3.1.4设计宜对除臭的对象进行单独封闭,避免臭气的稀释和 扩散,使设计除臭风量减少到最低,除臭系统宜与换气系统分
3.2.1污水中产生臭气的化合物种类较多,可划分为硫化物、 低级脂肪胺、芳烃、羟基化合物、醇类、酚类、低级脂肪酸、吲 哚八大类,目前经常提到的主要有:H,S、NH3、(CH3)3N、 CH,SH、CH, SCH3、DMS、CH, SSCH3、DMDS (二甲基二 硫)、乙醛、苯乙烯等。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污水处理厂臭气中含有的污染物中
处理厂操作运行等因素有关。 日本下水道“脱臭设备设计指针”,按处理设施对各构筑物 原臭气浓度数值归纳见表2。
表2各构筑物原臭气浓度数值
2005年,对上海市各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构筑物的臭气物质 情况进行了测定,详见表3、表4。表中数据为开构筑物的监 测数据林业标准,与增加密闭盖后的构筑物相比可能偏低,且不同构筑物 相差较大。
污水处理厂各构筑物处氨气浓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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