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G 62-2019 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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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G 62-2019 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
W<210(m) W sg < 0.1Zsg
式中:Ws每10000m建筑面积产生的施工废弃物的外运量(m); Zsg—施工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m3),根据施工废弃物分类统计得出。 4.0.4建筑工程的装修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Wz<7+ Szx W zx <0.1Zz
式中:Wz一每100m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的外运量(m); Szx一一每100m建筑面积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m); Wzx一一每100m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 弃料的外运量(m); Zzx一一每100m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m),根据装修施工废 弃物分类统计得出
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5.0.1道路桥梁工程的工程渣土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5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Wzt<1.25 (Hzt + Szt)
地平整阶段产生的土(石)方; Hzt一土方回填量(m),为从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运入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土(石) 方量; Szt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m3)。 5.0.2道路桥梁工程的拆除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Wcc一一拆除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
Wsg < 0.1Zsa
式中:Wsg—施工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
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W zt < Viz + Hzt + Szt
式中:Wzt一土方外运量(m),为运出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的土(石)方量,不包括场 地平整阶段产生的土(石)方; Vijz——地下车站外轮廓线内的体积(m3); Hzt—土方回填量(m),为从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运入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土(石) 方量; Szt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m3)。
Wcc< 0.1Zg
式中:Wcc一—拆除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 Zc一一拆除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m)。 6.0.3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Wsg <0.1Zsg
W zt < 1.05(Hzt + Szt) + Vsz
式中:Wzt一一土方外运量(m3),为运出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的土(石)方量,不包括场 地平整阶段产生的土(石)方; Hzt一土方回填量(m),为从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运入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土(石) 方量; Szt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m);
式中:Wzt一一土方外运量(m3),为运出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的土(石)方量,不包括场 地平整阶段产生的土(石)方; Hzt一土方回填量(m),为从本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运入场地红线范围内的土(石 方量; Szt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m); Vsz一一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外轮廓体积(m")。
Wcc< 0.1Zg
Zcc拆除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m)。 7.0.3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Wsg <0.1Zsa
园林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Wcc< 0.1Zc
Wsg <0.1Zsa
式中:Wsg施工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
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3):
水利工程的拆除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水利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Wc. <0.1Z.d
式申:Wcc一一拆除废弃物申可资源化利用但 用的弃料的外运量(m); Zcc——拆除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m)。 9.0.2水利工程的施工废弃物排放限额应按下式确定:
Wsg < 0.1Zsd
附录A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条文索引
表A.0.1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条文索引
附录B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公式中参数的计算方法
B.0.1建设工程应在规划设计阶段计算出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施工废弃物、装修废弃 物的排放限额,建筑废弃物主管部门应在项目施工阶段核查工程渣土、拆除废弃物、施工废 弃物、装修废弃物的实际排放量。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公式中各参数在规划 设计和核查阶段可参照表B.0.1方法计算,
表B.0.1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公式中各参数计算方法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 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 按执行”
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
2术语和符号 26 3基本规定. ..31 4建筑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33 5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39 3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43 7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46 8园林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50 9水利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附录B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公式中参数的计算方法 52
1.0.1近几年,深圳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且高度重视地下空间开发,但走的却是“先排 放、后处置”的路线,没有将建筑废弃物如何消纳作为重要因素进行通盘考虑,导致建筑废 奔物持续大量的产生。根据对深圳市各区、各政府部门和社会投资项目的渣土排放需求统计 人及深圳市水务部「门提供的水主保持备案数据,2017~2020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息重 计达到3.97亿立方米,年均产生量约为9920万立方米,其中工程渣土约9150万立方米 拆建物料约770万立方米。而目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主要通过海陆外运、围填海、综合利用 工程回填、受纳场填埋等渠道进行处置,年均可处置约9430万立方米,其中陆路外运约490 万立方米,海路外运约2900万立方米,围填海约52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约460万立方米 工程回填约400万立方米,受纳场受纳约250万立方米。仅从上述数据来看,深圳市建筑废 弃物基本可实现排放和处置的平衡,但实际上外运处置量占比超过80%(年均7800万立方 长),对外依赖度极高,一旦周边城市收紧土方受纳政策,则深圳市渣土处置缺口将急剧折 大,届时将面临“渣土围城”的困境和风险。建筑废弃物的过度排放不仅给末端处置带来了 巨大压力,还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给土壤、地下水系统、地表水体、空气等自然环境 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增加了城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儿十年来,深圳市政策鼓励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忽视了建筑废弃物安全处置与 管控的问题。虽然相关政策文件亦倡导“源头减量”,但既没有具体落实采取升规划设计 标高、减少地下空间开挖等减量排放要求,也没有给定限制建筑废弃物排放、促进综合利用 的具体措施,以致源头减量政策无法落地。 因此,过去“先排放、后处置”的思路已不可持续,深圳市驱需从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 综合利用等处置措施手,化被动为主动,在积极扩大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规模的同时,从 原头减量出发,探索实现建筑废弃物就地平衡的最适宜路径,这也是本标准的由来和目的 基于上述背景现状,本标准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 现,结合深圳市实际,遵循以下思路进行编制: 1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应首先从限制源头产生着手,目前的技术水平无 法限制排放的,再考虑尽可能的资源化利用; 2本标准与《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互为补充和引用 《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给出了限额标准中实现源头减量以
2.2.1Wzt为土方外运量。本标准所要实现的源头减量其实质是减少工程项目运出工地红 线范围的土(石)方,鼓励建设工程合理设计,在红线范围内尽量实现土(石)方开挖、回 填平衡。因此本标准需要限制的土(石)方外运量指运出场地红线范围的土(石)方量。 Hzt为土方回填量。通常情况下,土(右)方并挖是为了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而 在施工结束后,地下建(构)筑物的四周需按照规范要求用土(石)方或其他物料进行回填 从整个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量化出发,重点考虑消纳利用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的土(石)方 因此本标准土(石)方回填量指的是从工程场地红线范围外运入红线内的土(石)方量。 Szt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指在符合安全和力学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建筑 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量,含各种用于回填的再生骨料。本标准与《深圳市建设工程建 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互为补充和引用,本标准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 用量引自《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中与工程类别相对应的建 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的数据,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引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 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的附录B“建筑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中的建筑工程综合利用 产品利用情况表的统计数据: 道路桥梁工程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引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 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的附录D“道路桥梁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中的道路桥梁 工程综合利用产品利用情况表的统计数据:
轨道交通工程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引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 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的附录F“轨道交通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计划”申的轨道交通 工程综合利用产品利用情况表的统计数据; 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引用《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 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的附录H“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处置 计划”中的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综合利用产品利用情况表的统计数据; 为方便查阅,在此也同步列出建设工程目前有的综合利用产品种类,如下表1所示,但 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及相关产品不断更新推出,本标准无法全部囊括,具体工程可 依据实际使用情况自行增加。
表1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列表
Viz为建(构)筑物地下室外轮廓线内的体积。如下图1示意,建(构)筑物地下室外
轮廓线内的体积,实际是建设地下室而进行基坑开挖产生土方的结构范围内体积
Vsz为市政管网及综合管廊的管道体积,具体如下图2所示
Vs为市政管网及综合管廊的管道体积,具体如下图2所示:
图1建(构)筑物地下室主体结构及回填区域示意图
图2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体积示意图
原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指的是本来可资源化利用的拆除物弃料(包括废弃混 疑土、废弃砂浆、砖瓦等情性废弃物,如表2所示),但并没有经过现场资源化利用或运往 固定综合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利用,而直接运出工程场地红线范围进行废弃(如填埋)处置的 数量。因拆除既有的建筑、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市政管线及综合管廊、园林工程和水利工 程等过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是无法避免和消除的,从源头限制排放并不可行。本标准要求拆 除废弃物应资源化利用,无论是现场处理成再生骨料等产品还是运往综合利用厂处置,皆可
促进建筑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是可行的手段之一
Zcc为拆除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拆除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部分主要以混凝土、砂 浆、砖块、砌块等惰性物质为主园林工艺、表格,可通过竣工图纸或实测图纸估算出拆除物中可资源化利用 部分的数量。
2.2.3W。为每10,000m建筑面积产生的施工废弃物的外运量,包括不可资
2.2.4W,为每100m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的外运量,包括不可资源化
Wzx为每100m2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中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资源化利用的弃料运 出工程场地红线范围进行废弃的数量,这里“可资源化利用但未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弃料”指 的是本来可资源化利用的弃料(包括废弃混凝土、废弃砂浆、砖瓦等),但并没有经过现场 资源化利用或运往综合利用厂进行资源化利用,而直接运出场地红线范围废弃(如填埋)处 置的数量。 Szx为每100m建筑面积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使用量。房屋装修过程中,在符合安 全和力学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可在适用部位充分利用综合利用产品。 Zzx为每100m建筑面积产生的装修废弃物可资源化利用量,根据装修施工废弃物分类 统计得出。
3.0.5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
3.0.5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费量定额》(2016)文件申工
表3土方体积折算表(单位:m)
表4石方体积折算表(单位:m)
水产标准4建筑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计算方法
....- 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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