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53-2021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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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353-2021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
5.2.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5.2.2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5.2.3具体要求如下: 一级、二级道路如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应对人行步道和道路路缘石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 分界线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无分界线时对路缘石下2m范围内)的路面进行人工清 扫作业; 一应采取压尘措施; 作业应连续,不应有漏扫路段; 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避让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市政管理5.2.3具体要求如下
5.3.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6:30至21:00进行巡回作业;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应在每日7:30至21:00进行巡回作业
5.3.2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级道路巡回保洁时间应≤15min; 二级道路巡回保洁时间应≤30min; 三级道路巡回保洁时间应≤60min; 一级道路如无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可不进行人工保洁作业。
5.3.3具体要求如下:
级、二级道路如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应对人行步道和道路路缘石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 分界线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无分界线时对路缘石下2m范围内)的路面进行人工保 洁作业; 应采取压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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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过程中应注意避让行驶而过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5.4.1一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6:00前完成作业。
5.4.1一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6:00前完成作业。 5.4.2一级、二级道路每日作业次数应≥1次。
5.4.3具体要求如下
作业时应根据路面清洁程度调整车速,最高车速应≤8km/h; 扫刷及吸盘应与地面呈接触状态,扫刷应喷雾压尘或负压吸尘; 刷盘倾斜角度、副发动机转速和除尘系统应符合车辆清扫作业时的性能要求。
5.5.1一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6:00至21:00进行作业。 5.5.2一级、二级道路每日作业次数应≥2次。
5.5.1一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6:00至21:00进行作业。
5.5.3具体要求如下:
作业时应根据路面清洁程度调整车速,最高车速应≤15km/h; 扫刷及吸盘应与地面呈接触状态,扫刷应喷雾压尘或负压吸尘; 刷盘倾斜角度、副发动机转速和除尘系统应符合车辆保洁作业时的性能要求; 一级、二级道路宜使用1次机械洗扫作业代替1次机械保洁作业。
5.6.1一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9:00至16:00及21:00至次日6:00进行作业。 5.6.2每日作业次数应≥2次。 63具体要求加下.
5.6.3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顺车流前进方向进行作业; 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发现大件废弃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减速或靠边停车。 人员离车作业时,应设置安全标识。
5.7.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7:00至9:00和17:00至19:00以外的时间段进行 作业;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应在每日10:00至15:00,地表气温在3℃以上时,添加环 保型防冻的喷酒液,对一级、二级道路开展午间机械洗扫作业。 5.7.2一级、二级道路每日作业次数应≥1次。
5.7.3具体要求如下
作业时应根据路面清洁程度调整车速,最高车速应≤8km/h 副发动机转速应符合车辆作业要求; 地表气温<3℃时应停止作业
5.8.1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5:00前完成
5.8.1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5:00前完成
5.8.2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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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二级道路的机动车道和和机非混行的非机动车道每日作业次数应≥1次; 级道路步道及独立非机动车道每周作业次数应≥2次; 二级道路步道及独立非机动车道每周作业次数应≥1次。
5.8.3具体要求如下!
作业时应根据路面清洁程度调整车速,最高车速应≤20km/h; 水压应≥300kPa; 双喷嘴出水撒布宽度应≤6m; 冲刷后废弃物距路牙应≤50cm,水流冲到路牙后返水距路牙应≤20cm; 步道冲刷作业时间应安排在机械洗扫或机械保洁作业之前,作业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 人的影响。
5.9.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6:30至21:00进行作业;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应在每日7:30至21:00进行作业
5.9.2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及站点、旅游景区巡回保洁时间应≤4h 污染严重地区巡回保洁时间应≤2h; 其它路段作业时段内巡回清除次数应≥1次
5.9.3具体要求如下!
5.10.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5.10.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级、二级道路应在每日6:00至21:00进行作业; 三级道路应在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6:00至21:00以及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 31日每日6:00至19:00进行作业。 5.10.2 一级道路每日清掏次数应≥3次,二级、三级道路每日清掏次数应≥2次。 5.10.3具体要求如下: 应在废弃物达到2/3容量时及时清掏; 作业后应将箱体周边地面清扫干净
5.10.3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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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胆清洗次数每周应≥1次; 一消毒次数每周应≥2次。 .11.3作业后箱体周边地面应清洁、不湿滑
5.12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的清扫保洁
5.12.1作业时间应符合如下要求
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应在每日6:30至21:00进行作业;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应在每日7:30至21:00进行作业。 5.12.2 作业频次应符合如下要求: 级道路附属过街天桥及地下通道巡回保洁时间应≤15min;二级道路附属过街天桥及地下通 道巡回保洁时间应≤30min; 使用专用设备清洗台阶、地面、内外立面以及使用专用工具清洁桥体、通道顶面,每周应≥1 ; 一通道口、内外立面及护栏擦拭(洗),每日应≥1次。 5.12.3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从立面到平面、从中间到两边、从里到外的顺序; 作业时应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
6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信息
应按照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关于环境卫生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建立环卫作业道路业 做好分级管理
6.2.1应编制详细的作业安排,根据不同作业方式的要求,进行作业顺序和作业人员的编排。 6.2.2应填写完整的运行记录,分为机械化作业运行记录和人工作业运行记录。记录应包括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作业车辆、作业路段、作业情况、作业里程、行驶里程,以及作业用油及用水等物料消耗情 况、道路环境突发事件与处理措施等信息,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5.2.3应保存作业车辆轨迹记录,承担机械洗扫、机械清扫、机械保洁和机械冲刷任务的作业车辆 其卫星定位系统应运行良好,电子轨迹记录保存时间应≥6个月。
7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7.1.1车行道感观质量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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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表
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达到表1要求
表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定量质量要求
7.2.2重点地区的重要道路除应达到表1中一级道路定量质量要求外,车行道路面尘土残存量还应 以≤6g/m为满分要求,
7.2.2重点地区的重要道路除应达到表1中一级道路定量质量要求外,车行道路面尘土残存量还应 以≤6g/m为满分要求,
8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
8.1.1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工作应由2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 8.1.2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工作应在无雨雪条件下进行;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工作应在无雨雪、 路面干燥、风力≤4级和空气相对湿度≤80%的条件下进行。 8.1.3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检查工作人员的作业安全
8.2.1作业现场检查应包括感观质量检查和定量质量检查。 8.2.2被检查道路应为该条道路全路段或其中1km以上路段。应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留存相关影 像资料,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信息应按照如下方法检查: a)核对作业安排、运行记录和作业车辆轨迹记录完整准确性,对作业整体情况进行检查; 6)比对作业安排、作业记录和作业车辆轨迹记录关联性,对作业频次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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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跟随作业车辆或作业人员的方式,对作业时间和质量要求进行检查。
8.4路面尘士残存量检测
8.4.1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应在车行道进行。 8.4.2路面尘土残存量应采用干式吸尘器吸取路面尘土后称量尘土重量的方法检测,吸尘管路内应 设置收集路面尘士的集尘袋
称量应精确到0.1g,称量精度应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 一量程应≥500g
图1采样点分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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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采样: 在检查道路路段采样应按如下步骤操作: 检测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环境风速; 在被检测路段上选择采样点; 用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顺序采集各采样点内路面尘土,吸取单个采样点路面尘土时,吸取 口应至少将采样点覆盖一遍,吸取时间t应符合2min≤t≤3min; 封存并标记被检测路段采集的路面尘土残存量样品。 b)样品的称量: 采样前应称量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记为m1。采样后称量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记为m,样品 的质量ms应按照公式(1)计算:
m3—样品的质量,单位为g,结果保留1位小数 m2—采样后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单位为g; m1——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单位为g。 c)路面尘土残存量计算: 路面尘土残存量w应按照公式(2)计算:
式中: 采样路段的路面尘土残存量,单位为g/m,结果保留1位小数 m3一样品的质量,单位为: N一采样点个数; S一一单个采样点的面积,单位为m。 d)检测及计算结果应进行记录。记录格式参见附录B中的表B.1。 e)检测结果评分: 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结果评分值F应按照公式(3)计算:
F一一采样路段的路面尘土残存量评价分值,结果保留1位小数,结果<0时记为0分,结果>100时 记为100分; W一一采样路段的路面尘土残存量,单位为g/m,结果保留1位小数; 70路面尘土残存量上限值,上限值为70g/m,超过上限值为0分; U一一路面尘土残存量满分值,一级道路为10g/m,二级道路为15g/m,三级道路为20g/m,重点地 区的重要道路为6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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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基面应为平坦的矩形沥青混合料平面,基面应符合如下要求: 尺寸:长×宽≥500mm×500mm; 一应平整、无破损。
暖通空调设计、计算A.3标准土样技术要求
标准土样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应为沙土; 粒径应≤2mm; 土样中粒径≤75um的组分质量含量应为30%~40%
附 录 A (规范性) 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吸净率试验、计算方法
采集设备吸净率试验方法应按如下步骤操作: a)用清水冲洗试验基面; b)将试验基面晾晒或烘干至干燥: C)在试验基面上标记采集设备取样区域,并量取其面积S; 按照布撒密度应为100.0g/m的要求,计算采集设备取样区域内理论布撒质量m; 在试验基面上标记的采集设备取样区域内均匀布撤标准土样,布撒质量为m4,m4应在(m土0.1g) 范围内; f 称量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记为ms; 9 用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吸取并收集试验基面上的尘土,吸尘时沿横向和纵向各吸取一遍 称量采集后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记为M; i)重复a) 至f) 2 次。
每次试验后,单次的吸净率应按照公式A.1计算!
民政标准DB11/T 3532021
式中: 第i次试验所计算的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吸净率的值,i=1,2,3,结果保留1位小数; M6 第i次试验称量的采集后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单位为g; 第i次试验前称量的集尘袋及其附件的质量,单位为9; m4一一第i次试验布撒尘土的质量,单位为g。 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的吸净率应按照公式A.2计算:
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的吸净率,结果保留1位小数; ui 第i次试验所计算的路面尘土残存量采集设备的吸净率,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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