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867.19-2021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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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867.19-2021 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第19部分:建材制造企业
a)通用设备设施: 1)空气压缩机的使用规范; 2)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3)潜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4)风机安全操作规程; 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7)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8)码垛机、卸垛机安全操作规程: 9)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0)输送设备的使用规范; 11)工业梯台的使用规范; 12)消防设备设施操作维护规程; 13)供配电设备检修、巡查、倒送电安全操作规程: 14)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特种设备的使用规范: 15)油罐及油品存放的使用规范; 16)储气罐的使用规范。 b)水泥制造企业: 1)破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粉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回转窖安全操作规程; 4)篦冷机安全操作规程; 5)装卸、包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余热发电系统的操作规程; 7)筒型库清库的操作规程; 8)煤粉制备系统的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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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9)脱硝系统的使用规范; 10)废弃物处置系统的使用规范。 c)水泥制品制造企业: 1)专用剪板机安全操作规程; 2)专用折弯机安全操作规程; 3)专用摇臂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4)专用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5)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6)除锈机安全操作规程: 7)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8)弯箍机安全操作规程: 9)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10)振捣棒的使用规范; 11)振动台的使用规范; 12)流水生产线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3)养护室的使用规范。 d)安全玻璃制造企业: 1)玻璃窑炉安全操作规程; 2)预处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丝网印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钢化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夹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中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 建筑卫生陶瓷制造企业 1)胚釉料加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干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成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施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自动流水生产线的使用规范; 6)陶瓷烧成窑炉安全操作规程; 7)研磨机安全操作规程。 ) 保温材料制造企业: 1)铸造熔炼炉安全操作规程; 2)工业窑炉安全操作规程; 3)离心成纤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发泡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研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混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成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抹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9)破碎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码垛、包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1)自动化生产流水线的使用规范。
g)化学建材制造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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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应釜安全操作规程; 2)混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分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研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过滤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包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通风、除尘、粉尘回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自动化流水生产线的使用规范。 5.5.3企业有“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投入生产或使用时,应组织制订新的操 作规程,明确安全风险、操作程序或顺序、作业防护措施、注意事项等
1)反应釜安全操作规程; 2)混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分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研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过滤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包装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通风、除尘、粉尘回收计 8)自动化流水生产线的使月
7)通风、除尘、粉尘回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8)自动化流水生产线的使用规范。 5.3企业有“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投入生产或使用时,应组织制订新 规程,明确安全风险、操作程序或顺序、作业防护措施、注意事项等。
5.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1教育和培训管理
5.6.1.1企业应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 5.6.1.2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教育和引导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以及相关 要求,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6.1.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培训教育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建立 记录档案。 5.6.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生产班组的安全教育活动,生产班组月度安全教育活动不应少 于1次。
5.6.2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
5.6.2.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初次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 训不应少于12学时。 5.6.2.2从业人员(普通员工)完成安全基础知识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后,应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还应接受一次再培训。 5.6.2.3从事“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或操作人员应进行 针对性的安全和应急避险知识教育培训
5.6.3.1新进和转岗人员应进行厂部、车间、班组等三级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 岗。 5.6.3.2新进和转岗人员的培训不应少于24学时。
5.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按 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
5.6.5相关方人员教育
相关方及临时外来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记录。主要内容宜 包括:外来人员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控制措施、职业病危 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5.7.1企业应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5.7.1企业应建立有关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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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要求相关承包、供应商等相关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7.3企业应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5.7.4企业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 防控的管理职责。 5.7.5根据相关方提供的服务作业性质和行为定期识别服务行为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并对其安全绩效进行监测。 5.7.6工程项目发包企业应统一协调管理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 5.7.7相关方应遵守本企业相关操作规程,配备、使用防护用品。
5.8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5.8.1企业应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安全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或安 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5.8.2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8.3企业应确保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标准,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8.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5.9.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计提管理办法,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以上年度实际营 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平均提取。
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平均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 b)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配备个体防护用品; C 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d)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 e) 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g) 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标识;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事件或活动
5. 11.1危险源识别
企业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险源识别,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的 工作环境和管理缺陷,其范围应覆盖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 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5.11.2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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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1企业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范围、频次、准则和工作程 序等;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定期评估。评估时,至少应从安全风险影响人、财产和坏境三个 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5.11.2.2安全风险评估后,按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确定四种等级,风险等级对应红、橙、黄、 蓝四种色标进行登记建档。
5.11.3安全风险控制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 d)个体防护; e)警告。 5.11.3.2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使其了解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安 全风险。
5. 12. 1隐患排查
5.12.1.1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定期进行隐患排查。 5.12.1.2安全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制定方案,按“班组进行每 日检查、部门进行每周检查、企业进行每月检查”的时间安排执行。 5.12.1.3安全检查应参考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出的隐患应作好登记 5.12.1.4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或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及活动,包 括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服务范围。
5.12.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内容应包 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等。隐患治理应采取包括技术和 管理等控制措施。重大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并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5.12.2.2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灾难事故的隐患,无法治理的,应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 妾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向下属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采取撤离人员、 亨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5.12.2.3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效果进行验收,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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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2应急预案
5.13.3.1企业应配备应急设备、装备,储备应急物资。 5.13.3.2应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检查、维护、保养,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完好、 可靠、适用。 5.13.3.3对应急设备、装备和物资的储备应有监督管理制度,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急设备、装备 和物资应有完善的使用、调拨、购进程序和管理制度,且应有相应的登记记录
5. 13. 5. 1报告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并在1h内向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 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报告事故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现场情况; 6 事故的简要经过; C 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初步损失: d) 已采取的措施; e) 人员联络方式
5. 13. 5. 2调查和处理
企业应配合有关部门或自行调查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有关证据和资料,以及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 人等内容: b 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 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 故教训、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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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施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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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输送泵连轴器裸露部分有防护罩; c)下池作业应采取强制通风换气和有毒气体检测指标合格等安全措施; d)下池作业应配1人以上的安全防护人员
物品库房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存放物品应符合刹距不小于1m、距墙不小于0.3m、距梁不小于0.5m、距柱不小于0.3m、 距灯不小于0.5m的安全距离; b)重叠堆码物品高度应低于2m,不得歪斜;堆码高度超过2m时,采用高位货架或采取防跨塌 措施; c)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m; d)作业点和通道采光照度应大于1501x,灯具完好率100%; e)消防器材配置齐全且有效。
大件成品储存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安全要求: a)存放场地有足够的强度; b)大件成品宜存放在开敞的空间(不能淋雨的除外),重叠高度不宜大于4m,不得歪斜,采取 防滑落措施,设置周边安全距离: c)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m; d)作业点采光照度应大于1501x; e)消防车通道不得阻挡,消防器材配置齐全且有效,
6.5.1空气压缩机站基本要求
空气压缩机站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以及其他主要独立部件,如安全阀、冷却器、驱动电机等,均应固定有相 应的铭牌,产品制造许可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受压元件强度计算说明书、安全阀排放量计 算说明书、安装使用维修检修等资料齐全; 6 安全阀、压力表应灵敏可靠并定期检验,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保存 铅封完好,记录齐全; c)油标液位计每月检查一次,应显示油位位置,有最高和最低液位标记; d)温度计应指示清晰,符合设备运行要求,有超温标志,
空压机房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空压机设备之间,与墙、柱之间留有足够距离,螺杆式空压机与墙、设备之间的距离在1m以 上,控制面板前最小净空在1m以上; b)空压机应安放在环境清凉的房间里,机房内通风良好,具有完善的室外排气装置,进气网不应 有灰尘; c)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应进入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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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螺杆式空压机顶部、背部通风口不应放置任何物品; e)机房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机房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f)下列位置应安装防护装置: 1)对人有危险的所有外露运动件; 2)人体易触及的外表温度超过60℃的零部件及管道; 3)人体易于靠近的且水平布置的不能承受1.5kN垂直荷载的管道; 4) 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危险的高压射流处; 5)空压机组设紧急停机按钮
6.5.3压缩空气管道
压缩空气管道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压缩空气管路应采用符合要求的管道; b) 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阀门等处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其余都应采取焊接; ? 管路过滤器应使用金属壳体; d) 管道漆色为淡灰色,并有色环、流向指示等标志; e 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 管道支架牢固可靠。
6.6油罐与油品存放设施
油罐布置应满足但不限以下安全要求: a)地上油罐不宜与半地下、地下油罐同组布置; b)立式、卧式油罐的防火间距符合相关设计规范; c)罐体应做防腐蚀处理,不应有腐蚀和泄漏
6. 6. 2油品存放区
油品存放区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安全要求: a) 储罐位置与办公区、生产区或人员密集地区宜保持12m以上安全距离; b) 存放区内场地应清洁、整齐; C)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 d 通风良好,可自然通风,也可采取机械通风; 存放区外应有标牌,注明油品名称、特性、储量及灭火方法等; 存放区使用工具符合防爆要求; g) 存放区应根据油品的燃爆特性,配备适合的气体浓度探测器,每年进行检测
6. 7. 1±一般要求
DB50/T 867.19—20216.7.2锅炉房的耐火等级锅炉房的耐火等级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燃煤锅炉房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总蒸发量大于4/h时,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b)重油油箱间、油泵间和油加热器及轻柴油的油箱间和油泵间的建筑均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上述房间布置在锅炉房辅助间内时,应设置防火墙与其他房间隔开;c)燃气调压间的建筑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与锅炉房贴邻的调压间应设置防火墙与锅炉房隔开,其门窗应向外开启并不应直接通向锅炉房,地面应采用不产生火花地坪。6. 7.3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间距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应满足表1要求:表1锅炉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间距(m)丁类厂房(锅炉房)名称单、多层高层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甲类厂房单、多层一、二级12141613一、二级1012 1413 单、多层乙类厂房三级12 14 1615 高层一、二级131517 13 一、二级1012 1413 单、多层三级12141615 丙类厂房四级141618 17高层一、二级13 15 1713一、二级1012 1413裙房,三级12 1416 15单、多层民用建筑四级14161817一类1518 18 15高层二类13 15 15136. 7.4锅炉间出入口的设置锅炉间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a)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对独立锅炉房的锅炉间,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b)锅炉间人员出入口应有1个直通室外;c)锅炉间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d)锅炉间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辅助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6.7.5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14
a)水处理设备及加药装置运行正常,水质符合要求; b)酸、碱贮存区内应设操作人员安全冲洗设施。
6. 7. 6 疏水器
疏水器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疏水器完好有效; b)疏水管接至安全地点排放
疏水器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疏水器完好有效; b)疏水管接至安全地点排放
6.7.7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内通风设施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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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内通风设施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内应设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b) 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 C 当采取机械通风时,机械通风设施应设置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且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燃油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3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 于6次/h确定; 2)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 少于12次/h确定; 3 锅炉房设置在地下或地下室时,其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6.7.8燃油锅炉房室内油箱的设置
然油锅炉房室内油箱的设置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油箱的总容量,重油不应超过5m,轻柴油不应超过1m; 6 室内油箱应安装在单独的房间内; 当锅炉房总蒸发量大于等于30t/h,或总热功率大于等于21MW时,室内油箱应采用连续进 油的自动控制装置; d 室内油箱应采用闭式油箱,油箱上应装设直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 施,油箱上不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 6.7.9 燃油锅炉房点火用的液化气罐,不应存放在锅炉间,应存放在专用房间内。气罐的总容积应小 于1m3。 6.7.10燃用液化石油气的锅炉间和有液化石油气管道穿越的室内地面处,不应设有能通向室外的管沟 (井)或地道等设施。 6.7.11燃气调压装置应设置在有围护的露天场所上或地上独立的建(构)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建 (构)筑物内。 6.7.12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燃气调压间、燃油泵房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电气使用应符 合防爆要求。 6.7.13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
6.7.13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 弱墙等),泄压处不应与聚集人多的房间和通道相邻。地下锅炉房采用竖井泄爆方式时,竖井的净横切 面积应满足泄压面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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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4燃气、燃油锅炉房内装置要求
燃气、燃油锅炉房内装置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额定蒸发量不大于75t/h的燃油、燃气锅炉并未设置炉膛安全自动保护系统的,炉膛和烟道上, 应装设防爆门; 6 燃油、燃气管道接地良好,螺钉少于5个的法兰连接处跨接线完好有效;接地电阻应定期检测; 燃油油罐应单独设立在锅炉房外部; d) 燃气调压、计量器具和主管道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使用防爆电气; e 燃气锅炉现场应配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监控室联网,定期检定校准,保存记录
6.7.15锅炉运行措施
锅炉运行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 在用锅炉每月进行一次单位内部设备检查,保存记录; b) 设备有排气试验装置的,运行时每周应进行一次手动排气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自动排气试验 并做好运行记录; ? 锅炉房应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设备 检修保养记录、设备管理人员每月一次的锅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事件事故记录; 锅炉运行时,司炉人员宜2人及以上当班,人员进出锅炉房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锅炉房地面应平整无台阶,无积水。
冷却水系统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安全要求: a)冷却塔风扇的防雷设施应可靠,并与PE线连接; b)泵站、空压站房内不应积水、积油,冷却水管不应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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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泵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采用具有接地极的插座和插头,接地线应与电动机外壳可靠连接;电源开关具有隔离、短路、 过载等保护功能,回路安装30mA漏电保护装置; b)安装潜水泵时,复测电机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2; c)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定期检查电机,如发现下盖有裂纹、橡胶密封环损坏或失效等,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防水渗 入; 若有人员进入水池作业,应先切断潜水泵的电源,严禁启动潜水泵
水泵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电机、泵底座应水平,与基础的联结应牢固;机、泵皮带传动时,水泵叶轮转向应与箭头指示 方向一致; 6 联轴器裸露部分有防护罩: c)若同一机房内有多台机组,机组与机组之间,机组与墙壁之间都应有足够的巡检和检修空间: 运转过程无异常声响、无异常气味,无漏水现象; e)电源开关具有隔离、短路、过载等保护功能。
7.2.3码垛机、卸垛机
码垛机、卸垛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装箱机上的各紧固件要连接可靠; b)装箱机外表无油漆脱落,各部位无锈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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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抓取机械背运动半径范围内需要加装安全护罩或网、联锁安全开关,同时设置“严禁靠近”含 警示标识; 装箱机各部件运行正常,无异常响动和振动; e 各仪表测量准确、数据可靠; 急停开关完整且便于操作; g) 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
风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配电线不得跨越通道使用,中间接头应绝缘密封,不能拖在潮湿的地上或水里: b)电源开关具有隔离、短路、过载等保护功能,机壳要有良好接地PE线; C)风扇叶片外要有防护罩; d)外观严重锈蚀应更换
电焊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止人 员或金属物体接触; 焊机应有良好接地保护;永久性的接地应做定期检查;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d 每半年应对电焊机绝缘电阻检测一次,且记录完整: e 配电回路应按“一机一闸一保护”设置,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m; 电焊机二次线应连接紧固无松动,接头不超过3个,长度不超过30m; g 电焊钳夹紧力好,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电焊钳与导线连接可靠 h) 严禁使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1 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地面密切连接的焊件时,应避免电焊机 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电焊机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在室外或 特殊环境下使用,应采取防 证其正常使用
7. 2. 6 砂轮机
砂轮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采用接地保护,回路安装30mA漏电保护装置; b)各紧固件要连接可靠: c)砂轮护罩应完好牢固; d)砂轮牢固可靠,有软垫,转动时不能有异常声音; e)沿砂轮旋转方向不得对着人员活动区域。
7.2.7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 根据使用的环境不同选择相应的绝缘等级; b)按规定进行绝缘电阻检测,且记录完整有效; C)防护罩、盖板及手柄应完好,无破损,无变形,不松动:
d)电源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和破损: e)电源线不得跨越通道使用; 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配电回路应安装30mA漏电保护装置。
7.2. 8 冲、压、剪、车通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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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升降机(0.5t以下)
升降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电线应完整不得有接头和破损,不得随意放在地面上,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b 吊绳应完好,不得有毛刺、断股现象; 升降机的底座应平稳,配重应合理,配重体应固定结实; d) 电机皮带应有防护罩,运行前应检查皮带不打滑; e) 倒顺开关应灵敏; 门 吊运中吊环(吊钩)与导向轮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0cm; 起吊物料时,应垂直起吊,起吊臂下严禁站人; h 起吊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量的80%; 机器工作时严禁将手或其它物体伸入滚轴筒内; 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
7.2.10空气压缩机
空气压缩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应开车; 6) 检查油面是否符合标准; 用柴油清洗过的机件应无负荷运转10min.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机械在运转中或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应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e)经常注意压力表指针变化,不应超压运转; 在运转中若发生异常气味、震动、声音应立即停机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空气压缩机应有如下保护装置: 1)工作压力达到额定压力时,超压保护装置应能自动切换为无负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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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11储气罐
储气罐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储气罐无严重腐蚀,露天设置的储气罐应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养,并进行测厚记录,尤其 注意储气罐下方位置; b)储气罐支撑平稳、焊接处无裂缝,运行中无晃动。
储气罐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储气罐无严重腐蚀,露天设置的储气罐应每年进行一次除锈刷漆保养,并进行测厚记录,尤 注意储气罐下方位置; )储气罐支撑平稳、焊接处无裂缝照明标准规范范本,运行中无晃动。
7.2.12物料输送设备
7. 2. 12. 1一般要求
物料输送设备包括链式输送机、悬挂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螺旋输送机等,物料输送 各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机械运输系统的外露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屏,防护罩或防护屏应安装牢固 6 防跑偏挡轮完好,动作灵敏可靠; C 升降路段安装上下限位装置和止挡器; d 人员需要经常跨越运输线的地方应设过桥,过桥防护良好; e 跨越工作位置或通过人员上方时,应设置护网或护板; 设置声光警示信号,在设备开动以前警告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g 有倾斜角度的物料输送设备应设置防链条滑落措施; h 地下工作通道应有足够照明和应急照明设施,潮湿环境照明应采用24V及以下安全电压配电。
7.2.12.2链式输送机
链式输送机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ay 输送机的链板无脱落或损坏; b 输送机上的各紧固件要连接可靠; C 链板输送机各部件运行正常城市道路标准规范范本,无异常响动和振动; d) 急停开关位置明显且便于操作; e)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
7.2.12.3悬挂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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