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869-2022 在用电梯风险评价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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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2 需考虑的附加因素和相关数据的确定
6. 3. 2. 1总则
除了风险评价的目的(见6.1)和主题 1)外,在风险评价过程中,应确定可使主题变得更明晰 的附加因素,且在评价的过程中宜考虑类似产品的经验。
6.3.2.2所评价电梯及其部件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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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评价电梯及其部件的使用寿命的确定应符合GB/T20900一2007中4.3.2.2、GB/T31821一2015与 GB/T37217—2018的规定。
6. 3. 2.3信息和数据
O.3.Z.3.1 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 一电梯日常维修记录; 一电梯的历史检验检测报告(包括原因和后果); 一与评价主题有关或涉及类似的电梯产品或电梯改造、维修等信息和数据 6.3.2.3.2不应因事故历史记录的缺乏、少量的事故或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低而得出低风险的假定 6.3.2.3.3在源于经验的专家意见达成一 致的基础上 ,定量数据可用于补充上述数据。
6.3.2.4用户的风险接受值
电梯的基本风险接受值应该有 个基本数值,但不同的用户对安全的需求不一致,能接受的电梯
6.3.2.5电梯及其部件固有的安全品质
不同品牌电梯及其部件的固有安全品质不同,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电梯及其部件固有安全品质也 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时应予充分考虑。
6.4风险情节的识别(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
6.4.1危险、危险状态识别
6.4.1.1风险情节识别的关键是识别与评价主题相关的危险状态。附录A、附录B给出了在用更引驱 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可根据评价的主题从中进行危险状态识别。 若本标准的使用者认为附录A、附录B给出的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不适用所评价的主题,可参考GB/T 20900一2007表B.1给出的典型的与电梯相关的危险,包括危险的说明和实例,来进行危险、危险状态 识别。
6.4.1.2电梯系统存在固有的风险。
6.4.1.3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当危险状态明确后,危险才显而易见。对于电梯系统的功能而言,非固 有的危险包括下列各项:
6.4.1.3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当危险状态明确后,危险才显而易见。对于电梯系统的功能而言,非固
a)与电梯系统、电梯部件(零件)或有关安全的系统(部件)的故障相关的危险; b 与外界影响有关的危险,如:环境、温度、火焰、气候情况、雷击、雨、风、雪、地震、电磁 现象(EMC)、建筑物的状况及其用途等等; C 与不正确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在电梯或部件上进行其他操作所相关的危险: 以及与误用电梯系统或过程相关的危险。另外,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也影响安全。 4.1.4对电梯系统危险状态的识别可采用以下方法: a 询问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的使用者; b)查阅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电梯日常维修记录、电梯的历史检验检测报告;
a)询问电梯的维护保养人员、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的使用者; b)查阅事故和故障的历史记录、电梯日常维修记录、电梯的历史检验检测报告; c)查阅远程监控系统记录; d)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标准现场检验检测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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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采用仪器对电梯系统整体性能进行检测和一段时间的在线监测,以此识别出电梯系统在性能上 的危险状态。
6. 4. 2风险情节的表述
风险情节的表述应符合GB/T20900一2007中4.4.2的规定。
风险情节的表述应符合GB/T20900一2007中4.4.2的规定。
6.4.3风险情节要素的记录
因为在大多数情形下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的描述说明了所考虑危险的类型,所以在明确地叙述有 关危险状态和伤害事件之前不必列出所有的危险。在风险要素评估和风险评定进行之前,风险评价组 (6.2)的所有成员应对危险状态、原因和后果达成一致意见。
风险评估应符合GB/T20900—2007中4.5的规定
风险评定应符合GB/T20900—2007中第5章的规定
8风险是否已被充分降低的评价
天风险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应符合GB/T20900一200
0.1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是风险评价过程的具体体现和概括性总结,文字应简洁、准确。应根据客 见、公正、真实的原则,严谨、明确地做出评价意见。 0.2在风险评价报告中,对电梯各子系统应做出如下描述及评价意见: 按照附录A、附录B的规定从中进行危险、危险状态识别,对存在危险、危险状态的电梯各子 系统的各评价项目分别进行风险情节描述,给出风险等级,提出需采取的保护措施。 风险类别为第I类的项目采取更换或改造、修理等进一步的保护措施以降低风险;风险类别为 第I类的项目在考虑解决方案和社会价值的实用性后,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换或改造、修理等 进一步的保护措施来降低风险:风险类别为第Ⅲ类的项目不需要任何行动。 电梯风险评价报告中应包含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状况分析,并提出存在问题和加强电梯使 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的建议。 0.3在各子系统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各子系统存在的风险和降低风险保护措施的成本,风险评价报告 1对于整个电梯系统可使用下列评价总体意见: 经风险评价,该电梯无不可接受风险的,可继续使用; 经风险评价,该电梯需采取降低风险的保护措施,建议对某系统进行更新、维修、改造(说明 更新或维修改造的部件、部位)或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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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经风险评价,该电梯整体综合风险(值)高且降低风险措施成本过高,建议报废。 0.4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的结论负应有评价组成员、组长、编制、审核、评价机构技术负责人或授 权签字人的签名和风险评价机构的专用章或公章。电梯风险评价机构和委托单位应将在用电梯风险评价 报告存档保存,保存期至少为3年。 10.5在用电梯风险评价报告的格式见附录C。
A.1.1使用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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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引驱动电梯风险评价项目、内容要求
A.1.1.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或故障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A.1.1.2应有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A.1.1.3 应有设备及主要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4.1.1.4 电梯使用单位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1.1.5 环境温度,电压波动情况应满足电梯设计要求,使用环境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存在有害材 。 A.1.1.6使用频繁程度,载荷状态等应符合电梯设计要求。 A.1.1.7使用场所与设备型号应适宜,用途不应发生变更。 A.1.1.8使用人员的使用状况应符合要求
A.1.2维护保养状况
A.1.2.1电梯使用单位应与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维保单位应取得相应资格。 A.1.2.2维保单位按要求对电梯进行保养,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质量状况应满足要求。 A.1.2.3零配件供应及时、充足。 A.1.2.4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记录应齐全并与实际的一致。 A.1.2.5应有故障、事故的次数、类别、排除情况等记录。 A.1.2.6设备经过重大维修或改造应有相关记录,
A.2机房(机器设备间)区域及警示标志
A.2.1机房环境及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安全通道
A.2.1.1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具他用途。 A.2.1.2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b)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C 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 转; d)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容易握到的把手。 A.2.1.3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A.2.1.4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2.0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门应 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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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机房(机器设备间)警示标志
A.2.3机房地面高度差和凹坑
A.2.3.1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量
3.1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3.2机房地面有任何深度大于0.05m,宽度在于0.05m~0.50m之间的凹坑或槽坑时,均应盖住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并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
A.2.5机房(机器设备间)的照明和插座
A.2.5.1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人员需要工作的任何地方的地面照度至少为 2001X。 A.2.5.2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照 明。 A.2.5.3机房内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的电源插座,
机房温度应控制在5℃40℃之间,
A. 2. 7工作安全区间
A.2.7.1在控制屏和机房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能安全和容易地对有关设备进行作业。特别是工作区域 的净高度不应小于2.10m。 A.2.7.2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 值)。 A.2.7.3 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 空面积。
A.2.8机房(机器设备间)内旋转部件的安全防护
主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更引轮 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 电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 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A.3.1总电源开关设置
A.3.1.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A.3.1.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 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A.3.1.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 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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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 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A.3.2.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机器设 )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A.3.2.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 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A.3.2.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机器设
.3.3电气设备的保护
A.3.3.1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A.3.3.1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 A.3.3.2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过载保护
A.4 减速箱和电引轮
A.4.2.1润滑油应适量、清洁,油品符合说明书规定,
A.4.2.1润滑油应适量、清洁,油品符合说明书规定, A.4.2.2润滑油温度不应超过85℃。
A.4. 3 减速箱部件
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不应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轮齿塑性变形、折断、裂纹、齿面点蚀、 磨损等形式的缺陷。
轴承润滑良好,不应严重磨损。
轴承润滑良好,不应严重磨损。
和电引轮运行时不得有异响、冲击和异常振动
A. 4. 6 电引轮
仑不应出现裂纹,电引轮绳槽不应有缺损或者不
联轴器与电动机输出轴端、减速机联结处应固定可靠。运转中联轴器不应有振动、冲击和异 轴器挡圈、柱销等组件应完好。
A. 6.1电动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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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运转时应平稳,无异常振动、无异响。电动机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电动机外壳或基座有影响安全的破裂; 电动机轴承出现碎裂或影响运行的磨损; c)电动机定子与转子发生碰擦; d)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出现严重退磁,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e)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脱落,
轴承磨损及润滑状况应良好。
油承磨损及润滑状况应良
机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T24478一2009
编码器工作正常,信号输出准确。
A.7.1.1应采用机一电式制动器,
.7.1.2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至少分两组装设
A. 7. 2 工作状况
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 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 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制动器部件应齐全,无损坏,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制动衬块(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弹簧失效,导致制动力不足; b) 受力结构件(例如:制动臂、销轴等)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 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出现卡阻现象; d)制动器电磁线圈防尘件破损。
A.8.1有机房救援装置
手动松闸和手动盘车等紧急救援装置应结构完好、功能有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b)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的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 接近的明显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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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可拆卸的可以在手 轮上标出: d)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e)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A.8.2无机房救援装置
无机房电梯的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结构完好,功能有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从井道外接近和操作该装置; 6 能够直接或者通过显示装置观察到轿相的运动方向、速度以及是否位于开锁区 C 装置上设有永久性照明和照明开关; d)装置上设有停止装置或者主开关
A.8.3救援装置状况
A.8.3.1手动松闸装置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 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 b) 制动器板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 c) 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 A.8.3.2手动盘车装置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 盘车手轮出现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损; b 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 c) 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 d) 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 A.8.3.3 紧急电源装置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 蓄电池出现漏液; b) 蓄电池无法充电; c 充电后蓄电池电压低于正常工作电压; 充电后蓄电池电量不满足轿厢移动距离要求。
A. 9. 1 电气元件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清晰,接线可靠,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 应严重老化。接触器型号符合标准要求。接触器、继电器动作灵活,触点无严重烧蚀。变频器、 ,继电器等电气元件外壳不应破损,工作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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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相序保护装置
印刷电路板功能有效,不应出现下列情况: a)受潮进水、严重腐蚀、铜箔拉弧氧化、元件焊盘脱落等; b)外力折裂; c)严重烧毁碳化。
A. 9. 5 紧急电动运行
A.9.5.1依靠持续撤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 的运行方向。 A.9.5.2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A.9.5.3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A.9.6切断制动器电流的接触器的设置
电正常运行的,切断市制动 当电梯停止时 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 应当防正电梯再运行
A.9.7切断主回路电流的接触器的设置
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 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 电梯再运行。
A.9.8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态或 者“关”状态; D 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动运行 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和 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A.9.9门回路检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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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 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 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A.9.10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
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启动。
.9.11自动救援操作装
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功能有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 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 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b 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3s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C 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援运 行; 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A.10.1.1随行电缆不应严重变形、扭曲、破损。 A.10.1.2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 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A.10.1.3随行电缆在运行中应避免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A. 10. 2 顶部空间
A.10.4并道安全门
.10.4.1当相邻两层「地坎的间距天于11m时,应满足GB/T7588.1一2020申5.2.3.1的要求。 .10.4.2井道安全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50m; 6 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C 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 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d 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在井道外,井道安全门近旁,应设置警告标明:“电梯井道一一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10.4.3井道安全门固定可靠,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a)门扇严重变形、锈蚀、穿孔; b)门锁及周边出现锈蚀,导致门锁无法可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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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5.1检修门的高度不应大于0.50m,宽度不应大于0.50m,且应有足够的尺寸,以便通过该门进行 所需的工作。 A.10.5.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A.10.5.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 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A.10.5.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A.10.5.5检修门固定可靠,不应出现以下情况: a)门扇严重变形、锈蚀、穿孔; 门销及厨边出现锈钟 致门销宝注可靠固定
A. 10. 6 并道照明
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即使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 均至少为501x。
A.10.8并道孔洞封闭与防护
除必要的开口外并道应当完全封团;当建筑物申不要求并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正火焰曼延的功能 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 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直接,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A.10.9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并道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 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 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密封圈标准10.10并道内旋转部件
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 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 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
A.10.11安全间距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不大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 丁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A. 11. 1对重防护
竣工资料DB33/T8692022
A.11.1.1对重的运行区域应当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 离底坑地面至少2.00m的高度,宽度应当至少等于对重宽度,如果对重导轨与井道壁的间距超过0.30m, 则该区域也应设置上述防护。 A.11.1.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当设置隔障,隔障应当至少从轿厢、 对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并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 另一个底坑,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当贯穿整个井 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A. 11. 2 对重块、对重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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