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HJ 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监测队伍应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监测工 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则、组织体系、应急程序、保障措施、附则、附件 等部分,具体内容由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根据自身组织管理方式细化。
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应尽可能以足够的时空代表性的监测结果,尽快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 掌依据。在污染态势初步判别阶段,应以第一时间确定污染物种类、监测项目、大致污染范围及利 工作原则:在跟踪监测阶段,应以快速获取污染物浓度及其动态变化信息为工作原则
5. 1. 1 现场调查原则
5.1.2现场调查内容
现场调查可包括如下内容: 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混凝土标准规范范本,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污染物 影响范围,周围是否有敏感点,可能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及其功能区划等;污染物特性的简要说明;其他 相关信息(如盛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容器、标签等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参见附录A
5.2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
5.2.1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原则
优先选择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作为监测项目,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和环境污染状况确认在 环境中积累较多、对环境危害较大、影响范围广、毒性较强的污染物,或者为污染事件对环境造成严重 不良影响的特定项目,并根据污染物性质(自然性、扩散性或活性、毒性、可持续性、生物可降解性或 积累性、潜在毒性)及污染趋势,按可行性原则(尽量有监测方法、评价标准或要求)进行确定。
2.1根据已知污染物及其可能存在的伴生物质,以及可能在环境中反应生成的衍生污染物或
污染物等确定主要监测项目。 5.2.2.2对固定污染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了解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位置、设备、材料、产品等信 息,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2.3对移动污染源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了解运输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来源、 生产或使用单位,同时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 2. 3未知污染物监测项目的确定
5.2.3.1可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结合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一些特征及感官判断,如气味、颜色、挥发 生、遇水的反应特性、人员或动植物的中毒反应症状及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 监测项目。 5.2.3.2可通过事件现场周围可能产生污染的排放源的生产、运输、安全及环保记录,初步判定特征 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3.3可利用相关区域或流域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现有仪器设备的监测结果 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3.4可通过现场采样分析,包括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利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便携 式监测仪器、流动式监测平台等现场快速监测手段,初步判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若现场快速监测 方法的定性结果为检出,需进一步采用不同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确认。 5.2.3.5可现场采集样品(包括有代表性的污染源样品)送实验室分析,确定特征污染物和监测项目
5.2.4初步判别方法的选用
为迅速查明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种类(或名称)、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在已有调 查资料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场快速监测方法和实验室现有的分析方法进行鉴别、确认。 可采用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便携式监测设备、移动监测设备(车载式、无人机、无人船)及遥 感等多手段监测技术方法;现有的空气自动监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在用的监 测方法;现行实验室分析方法。 当上述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仪器设备条件,选用其他适宜的方法。
5.3污染范围及程度初步判别
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的基础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动力学模
6.1应急监测方案内容
6. 2.1 布点原则
HJ589—2021
6. 2. 2采样断面(点)的布设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固体废物等采样断面(点)的布设可参照HJ/T91、HJ91.1、HJ16 493、HJ494、HJ193、HJ194、HJ/T55、HJ/T166和HJ/T20等标准执行。
6.2.3采样断面(点)的编号
采样断面(点)应当设置编号。因应急监测方案调整变更采样断面(点)的,在原断面(点) 斤设断面(点)应依序以下级编号形式插号
监测频次主要根据现场污染状况确定。事件刚发生时,监测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变化规律 后,可适当减少监测频次。依据不同的环境区域功能和现场具体污染状况,力求以最合理的监测频次, 取得具有足够时空代表性的监测结果,做到既有代表性、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又切实可行。
监测项目设置参照“5.2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
监测项目设置参照“5.2污染物和监测项目的确定”
3.5.1应急监测方法的选择以支撑环境应急处置需求为目标,根据监测能力、现场条件、方法优缺点 等选择适宜的监测方法,保障监测效率和数据质量。 5.5.2在满足环境应急处置需要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监测方法,同一应急阶段 尽量统一监测方法。 6.5.3样品不易保存或处于污染追踪阶段时,优先选用现场快速测定方法。采用现场快速测定方法测 定的结果应在监测报告中注明。对于现场快速测定方法,除了自校准或标准样品测定外,亦可采用与不 司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对比确认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 6.5.4可利用相关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等作为补充监测手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按照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关标准进行评价。若所监测项目尚无评价标准,可参考国内外及国际组织的相关评价标准或要 方案和报告中注明。
7.1.1采样准备及记录
7.1.1.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案制定有关采样计划,包括采样人员及分工、采样器材、安全 防护设备设施、必要的简易快速检测器材等。必要时,根据事件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的采样计划。 7.1.1.2采样器材主要包括采样器和样品容器,常见的采样器材材质及洗涤要求可参照相应的大气、 水、主壤等监测技术规范,有条件的应专门配备一套用于应急监测的采样设备。此外,还可以利用当地 的大气或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无人机(船)等新型采样设备进行采样。 7.1.1.3现场采样记录应如实记录并在现场完成,内容全面,可充分利用常规例行监测表格进行规范 记录,至少应包括如下信息: a)采样断面(点)地理信息及点位布设图,如有必要对采样断面(点)及周围情况进行现场录像 和拍照,特别注明采样断面(点)所在位置的标识性构筑物如建筑物、桥梁等名称; b) 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周围环境敏感点信息及样品感官特征; C 监测项目、采样时间、样品数量、空白及平行样等信息; d)采样人员及校核人员的签名。
7.1.2采样方法及采样量的确定
7.1.2.1应急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样品,对多个监测断面(点)应在同一时间采样。采样量根据分析项 目及分析方法确定,采样量还应满足留样要求。 7.1.2.2具体采样方法及采样量可参照HJ/T91、HJ91.1、HJ164、HJ493、HJ494、HJ193、HJ194、 HJ/T55、HJ/T166和HJ/T20等标准执行
7.1. 3 样品管理
7. 1. 3. 1 样品管理目的
样品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接收、分析、处置工作有序进行,确保 专递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1.3.2样品标识
样品应以一定的方法进行分类,如可按环境要素或其他方法进行分类,并在样品标签和现场采 上记录相应的唯一性标识。样品标识至少应包含样品编号、采样点位、监测项目、采样时间、 信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样品特别是污染源样品应用特别标识(如图案、文字)加以注明。
7.1.3.3样品保存
除现场测定项目外,对需送实验室进行分析的样品,根据不同样品的性状和监测项目,应选择合 放容器和样品保存方法。尽量避免样品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 羊品,应分类存放,保证安全。
7.1.3.4样品运送和交接
HJ589—2021
对需送实验室进行分析的样品,应及时送实验室进行分析,避免样品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 对含有易挥发性的物质或高温不稳定物质的样品,应低温保存运输。 样品运输前应将样品容器内、外盖(塞)盖(塞)紧。装箱时应安全分隔以防样品破损和倒翻。每 个样品箱内应有相应的样品采样记录单或送样清单,应有专门人员运送样品并填写样品交接记录单。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性状不明的应急监测样品,特别是污染源样品,送样人员在送实验室时应 告知接样人员样品的危险性,接样人员同时向实验室人员说明样品的危险性,实验室分析人员在分析时 应注意安全
7.1.3.5样品处置
样品应在保存期内留存。 对含有剧毒或大量有毒、有害化合物的样品,特别是污染源样品,应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7现场监测
7.2.1现场监测仪器装备
7.2.1.1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确定原则
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选用宜以便携式、 直读式、多参数的现场监测仪器为主,要求能够通过定 量的监测结果,对污染物进行快速鉴别、筛查及监测
7.2.1.2现场监测仪器设备的准备
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配置常用的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如检测试纸、快 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快速检测仪器设备。需要时,配置便携式气相色谱仪、便携式红外光谱仪、 更携式气相色谱/质谱分析仪等应急监测仪器。有条件的可使用整合便携式/车载式监测仪器设备的水质 和大气应急监测车等装备。 使用后的检测试纸、快速检测管、试剂及废弃物等应按相关要求妥善处置
7.2.2现场监测记录
应及时进行现场监测记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可利用日常监测记录表格进行记录,主要包括:监测 时间、监测断面(点位)、监测断面(点位)示意图、必要的环境条件、样品类型、监测项目、监测分 析方法、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仪器校准或核查、监测结果、监测人员及校核人员的签名等, 同时记录必要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等参数。
1样品到达实验室后应及时按照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实验室分析。在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应保持 只的唯一性。 2在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做好相应原始记录,遇特殊情况和有必要说明的间题,应进行备注
7.4监测结果及数据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的监测结果来表示。定性监测结果可用“检 未检出”来表示:半定量监测结果可给出测定结果或测定结果范围:定量监测结果应给出测定
并注明其检出限,超出相应评价标准或要求的,还应明确超标倍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数据处理参照相应的分析方法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数据修丝 GB/T8170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急监测报告的结论信息应真实、准确、及时,快速报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按当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或应急监测方案要求的形式进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内容为应急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计划,分析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判 断特征污染物种类、污染团分布情况和迁移扩散趋势等,为环境应急事态研判和应对提出科学合理的参 考建议。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报告编制原则:内容准确,重点突出;结论严谨,建议合理;要素全面,格 式规范。 按应急监测开展时间,可分为应急监测报告和应急监测总结报告。其中,应急监测报告适用于应急 监测期间,应急监测组向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送监测工作情况;应急监测总结报告系应急监测结束 后,相关应急监测队伍对所参与应急监测工作的总结。 应急监测报告结构和内容总体上分为事件基本情况、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监测结论和建议以及监测 报告附件等4个部分。事件基本情况概述事发时间、地点、起因、事件性质、截至报告时的事态、已采 取的处置措施以及可能受影响的敏感目标等。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应急监测的行动过程和监测 工作内容。监测结论和建议主要包括截至当期报告编制时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因子在各点位的分布 特征,并结合其他信息分析污染团可能的位置和范围预测污染扩散趋势和对敏感目标的影响等,以及根 据监测数据和有关信息的综合研判,向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提出的参考建议,作为编制下一步应急监 测方案的依据,符合应急监测终止条件的,可在报告中提出终止建议。监测报告附件主要包括污染趋势 图、监测方法表、监测数据表、监测点位图(表)、监测现场照片、特征污染物相关信息(通常只作为 首期报告的附件)。 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编写应急监测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事件基本情况、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经验和不足、报告附件4个部分的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或应急监测方案要求
测报告及相关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和归
HJ589—2021
9.2采样与现场监测的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9.2.1采样与现场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布点采样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 和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条件。若进入危险区域开展采样及现场监测,应经相关部门同意,在保证安全 的前提下方可开展工作。 9.2.2采样和现场监测仪器应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仪器离开实验室 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 9.2.3应急监测时,允许使用便携式仪器和非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但应对其得出的结果或结论予以明 确表达。可采用自校准或标准样品测定等方式进行质量控制,用试纸、快速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进 行定性时,若结果为未检出则可基本排除该污染物;若结果为检出则只能暂时判定为“疑是”,需再用 不同原理的其他方法进行确认,若两种方法得出的结果较为一致,则结果可信,否则需继续核实或采样 后送实验室分析确定。
9.3样品管理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应保证样品从采集、保存、运输、分析、处置的全过程均有记录,确保样品处在受控状态。 2样品在采集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样品被污染及样品对环境的污染。运输工具应合适,运输口 汉必要的防震、防雨、防尘、防爆等措施,以保证人员和样品的安全。
9.4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实验室分析人员应熟练掌握实验室相关分析仪器的操作使用和质量控制措施。 2实验室分析仪器应在检定周期或校准有效期内使用,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 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可参照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9.4.3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可参照相关监测技
9.5应急监测报告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监测报告信息要完整水库标准规范范本,原则上应审核后报送
9.6联合应急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多家单位开展联合应急监测时,应注意监测数据
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或批准应急监测终止建议时,方可终止应急监测。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提出应急监测终止建议: a)对于突发水环境事件,最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的48h连续监测结 果均达到评价标准或要求;对于其他突发环境事件,最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断面(点 位)特征污染物的连续3次以上监测结果均达到评价标准或要求; b)对于突发水环境事件,最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的48h连续监测 结果均恢复到本底值或背景点位水平;对于其他突发环境事件,最近一次应急监测方案中全部 监测断面(点位)特征污染物的连续3次以上监测结果均恢复到本底值或背景点位水平; c)应急专家组认为可以终止的情形,
HJ589—2021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表
表A.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现场调查信息
乳制品标准附录B (资料性附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
图B.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流程示意图
....- 环境标准
-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