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X/T 644-2022 气象涉氢业务设施建设要求.pdf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QX/T 644-2022 气象涉氢业务设施建设要求
备用储氢室、储氢室、充球室、化学制氢室和制氢室应采用泄压屋盖、泄爆门、泄爆窗和泄爆墙等泄 压设施,且满足下列条件。 a) 面积:应符合GB50016一2014中3.6.4的要求,单个通风口面积不应小于0.03m。 结构: 泄爆屋盖宜选用非燃烧体、保温、防雨水、抗风的轻型泄压屋盖,轻质屋面板单位质量不宜 大于60kg/m; 2) 泄爆门、泄爆窗均为向外开启,泄爆门扇由多扇泄爆窗组成; 3) 泄压墙宜选用轻型泄压墙,墙体单位质量不宜天于60kg/m; 4)房间最高处应开设通风口.通风孔应建有防雨、防冻设施
QX/T6442022
材质: 1)屋盖和泄爆墙(不包括结构柱和墙梁)宜采用岩棉夹芯彩钢板或单层压型钢板复合保温等 轻型材质: 2) 泄爆门宜采用钢质和铝质,门扇部分用型钢做骨架,内外两侧为钢板或铝板,中间填充 岩棉; 3)泄爆窗框架应采用采光型A型,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工程技术,
采用制氢方式的涉氢业务用房给水/排水设施,满足下列条件: 制氢室、控制室宜安装供水管路、排水系统,制氢室宜建造一个容积不小于1.0m的蓄水池/ 水箱,或安装使用工业冷水机; 制氢室内供水管路、蓄水池/水箱/工业冷水机通过流量控制开关与制氢主机的冷却水系统 连接; 制氢主机冷却系统应装设断水保护装置,供水压力宜为0.15MPa~0.40MPa,水质和排水温 度应符合GB50029一2014中7.0.5的规定
4.7采暖和除湿/降温
4.7.1采暖应采用无明火、防爆和不产生静电的方式;集中采暖应采用易于消除灰尘的散热器。 1.7.2除湿/降温应采用具有防爆 型的除湿/降温设备
灯具、控制开关和电器插座应使用防爆照明灯具、防爆照明控制开关和防爆电器插座(插头),应符 合下列要求: a)防爆照明灯具安装在较低处,且避开氢气释放源的正上方; b)防爆照明控制开关安装在室外; c)防爆电器插座(插头)安装时注意接口密封处的完好无损,
4.9.1制氢室、控制室之间宜设有安装线缆的地沟。 4.9.2新建涉氢业务设施的线缆应分别穿钢管暗敷,改建/扩建涉氢业务设施的线缆应沿墙低处布设, 分别使用钢管穿线。线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制氢主机电源线、辅助设备电源线、照明电源线的敷设符合GB50217一2018中5.1.10的 要求; b)钢管在导线/电缆引向电气设备接头部件前、相邻的房间之间做隔离密封; c)相邻房间的线缆钢管与墙体之间的空隙采用不燃材料填塞
氢气管道的管材、阀门、附件的敷设应符合GB50177—2005第12章和GB4962—2008中 腰求。
OX/T 6442022
5.1.1涉氢业务使用自制氢气时,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布设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涉氢业务使用自制氢气时,水电解制氢装置的布设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a)制氢室内:安装制氢主机、冷却用水泵/水箱、加电解液用水泵/水箱/工业冷水机。 b 控制室内:安装专用配电盘、整流器、控制器、氢分析仪和蒸馏水器等 C 储氢室内:安装储氢罐,储氢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大于相邻较大储氢罐的直径,储氢罐与墙体之 间预留一定的管道空间和人员通道, d 氢气放空管: 1)制氢主机、储氢罐顶部最高点安装氢气放空管; 2)氢气放空管的设置符合QX/T357一2016中4.5.5的要求。 2化学制氢装置可作为水电解制氢备份,且满足下列条件: a)制氢室内:安装化学制氢集成装置与墙壁之间宜留有不少于0.8m的操作检修空间: b) 储氢室内:储氢罐进气口应与化学制氢集成装置出气口相连接
1)制氢主机、储氢罐顶部最高点安装氢气放空管;
涉氢业务使用购买氢气时,用氢装置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储氢室划分为操作区、实瓶区、空瓶区,且: 1)应存储气瓶1个/米2或2个/米,总数不天于60个; 2)应有防止气瓶倾倒措施,宜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固定,如强力尼龙安全带或拖车带。 b)操作区内安装供气装置,可采用汇流排/单瓶/集束装置方式,且满足下列条件: 1)汇流排应不大于5口,靠墙布置,且只允许连接实瓶,汇流排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 2.0m; 2)单瓶供气时供气瓶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2.0m; 3)气瓶集束装置应符合GB/T28054一2011中5.2.1的要求。 C 气瓶使用应符合QX/T357一2016中5.5的要求,且: 1)储氢室内实瓶与空瓶的间距应不小于0.3m; 2)操作区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2.0m。 d)供气管路在储氢室内安装减压阀,在充球室内安装减压阀和阻火器
涉氢业务使用购买氢气时,用氢装置的布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a)储氢室划分为操作区、实瓶区、空瓶区,且: 1)应存储气瓶1个/米2或2个/米,总数不天于60个; 2)应有防止气瓶倾倒措施,宜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材料固定,如强力尼龙安全带或拖车带 b)操作区内安装供气装置,可采用汇流排/单瓶/集束装置方式,且满足下列条件: 1)汇流排应不大于5口,靠墙布置,且只允许连接实瓶,汇流排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 2.0m 2)单瓶供气时供气瓶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2.0m; 3)气瓶集束装置应符合GB/T28054一2011中5.2.1的要求。 C 气瓶使用应符合QX/T357一2016中5.5的要求,且: 1)储氢室内实瓶与空瓶的间距应不小于0.3m; 2)操作区与实瓶/空瓶的间距宜不小于2.0m。 d 供气管路在储氢室内安装减压阀,在充球室内安装减压阀和阻火器
6.1.1涉氢业务电气装置选型应不低于氢气爆炸混合物的级别、组别(IⅡICT1),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 路设计应符合GB50058一2014中5.3、5.4的规定 6.1.2涉氢业务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备用供电可配备额定功率不小于25kW发电机组,与涉氢 业务用房距离应不小于30m。 6.1.3 涉氢业务使用水电解制氢方式时,供电应满足下列要求。 a)控制室应配置具有缺相保护装置的专用配电盘,且: 1)从专用配电盘引出的电线:三相容量不小于60A,单相容量不小于30A,最小截面能满足 裁流品和机械强度的西求
控制室应配置具有缺相保护装置的专用配电盘,且: 1)从专用配电盘引出的电线:三相容量不小于60A,单相容量不小于30A,最小截面能满 载流量和机械强度的要求:
公差标准QX/T644—2022
2)专用配电盘内控制开关:不应使月 用闸力开关和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b)水电解制氢装置、照明和辅 设施应独立布线安装
6.2.1涉氢业务用房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应全屋铺设防静电地垫或防
5.2.1涉氢业务用房内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应全屋铺设防静电地垫或防 净电地板,出人口应设置人体静电释放器。 6.2.2在涉氢业务用房的边界、管道分岔处应按GB12158一2006的规定做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应不 大于4
010和GB50177一20U5的规定,分别存合第4 类防雷建筑物的防护要求,其他涉氢业务用房应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护要求,通风风 气放空管等突出于屋面的物体应处于保护范围内
6.4.1涉氢业务用房应按GB50140一2005中6.2的要求,室内配备不少于2个手提二氧化碳/干粉灭 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外应配备灭火器、沙箱、消防铲等消防设施。 6.4.2爆炸危险区域2区内宜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灭火防护服、防护头盔、防护靴、手提二氧化碳/干 粉灭火器等消防工具。
爆炸危险区域应按下列要求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 a 涉氢业务用房内外安装符合防爆要求、有夜视功能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药品标准,并覆盖爆炸危险 区域; b) 储氢室、充球室和制氢室上部氢气可能集聚处安装具有声光报警功能且检验有效的氢气泄漏 报警装置感应器
....- 气象标准
- 相关专题: 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