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29T 79.3-2021 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综合利用 第3部分:好氧发酵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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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海流域河湖底泥综合利用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底泥好氧发酵技术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发酵工艺流程、混合配料、发酵及其产物 质量要求、发酵产物利用。 本文件适用于洱海流域河湖底泥好氧发酵处理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其它地区的河湖底泥可参照处理
将混合好的物料堆成条垛,进行好氧发酵的工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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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虚线表示连续发酵时将二次发酵产物部分返回混合配料环节 图1河湖底泥发酵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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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一次配料:余土和余沙按7:3的比例混合均匀,即得初混料。 5.1.2二次配料:辅料、生石灰、复合微生物菌剂分别按照初混料质量的30%~40%、1%~3%、0.02%~ 0.06%的比例进行混合配料。 5.1.3连续发酵时混凝土结构,将返混料按照二次配料总质量的8%~10%返回至二次配料环节进行混合配料。
6.1.1混合配料自起堆之日进 60℃。 6.1.2可采用翻堆的方式进行 监测温度,温度检测方法按NY! 6.1.3一次发酵后,堆体物料
6.2.2堆体温度达到60℃以上,保持48h后开始翻堆,每3天~4天翻堆一次,堆体温度应在60℃
a)若温度低于55℃,按照堆肥物料质量的0.01%~0.03%添加发酵菌种或按照5%~10%的比 例添加返混料,以促进发酵。 b)若温度高于65℃时,应及时翻堆散热 .2.3堆体温度开始呈下降趋势,温度下降到45℃,二次发酵结束。
6.3.1二次发酵结束后,将物料移至避雨、干燥、通风良好的陈化区,平铺堆放,高度不宜 陈化时间应不少于7天,翻堆1次~2次。
应不少于7天,翻堆1次~2次。 每天监测堆体温度,堆体温度接近环境温度时,结束发酵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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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疏松状、无臭味。 7.2含水率小于35%、C/N(10~20)):1、pH5.5~8.5。 7.3种子发芽指数≥70%,种子发芽指数检测按NY/T3442的规定执行。 7.4应对发酵产物含水率、有机质、碳氮比、pH值、种子发芽指数等进行检测,至少每批检测1次 最大批量不宜超过500t
1外观为褐色或灰褐色、疏松状、无臭味。 2含水率小于35%、C/N(10~20):1、pH5.5~8.5。 3种子发芽指数≥70%评定标准,种子发芽指数检测按NY/T3442的规定执行。 4应对发酵产物含水率、有机质、碳氮比、pH值、种子发芽指数等进行检测,至少每批检测 大批量不宜超过5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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