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827.2-2021 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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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827.2-2021 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 第2部分:自行式伸缩臂式叉车
车辆作业时正常气候条件如下: 连续运行条件下的平均环境温度:25℃; 短期内(不大于1h)的最高环境温度:40℃; 正常室内条件下使用车辆时的最低环境温度:5℃; 正常室外条件下使用车辆时的最低环境温度:一20℃; 海拔高度:不大于2000m
4.1.3正常作业条件
正常作业条件如下: 在坚实、平整、水平和铺设好的路面上行驶(包括运行和起升),车辆设计作业的路面条件建筑施工图集,应在 使用说明书中详细说明(见6.2); 一行驶时载荷质心应大约位于车辆的纵向中心平面内; 运行时应将臂架缩回,若装有货叉,则无论空载还是满载,货叉应后倾,且载荷应处于指定的运 行位置。 如果上述各项还不能完全满足某些类型车辆所规定的稳定性要求,那么这些车辆的运行条件应符 4.8所述的稳定性要求。
范围都不应有道成危险的锐税 或棱角。 注:见ISO12508
电气要求应符合ISO20898的规定。
储存能量并有可能在移动或拆卸过程中: 施在移动或拆卸前先释放其能量,
4.2.1未经许可的启动
车辆应配备一种装置(如钥匙、密码、磁卡),防止在没有使用该装置时车辆的启动。
4.2.2意外的移动/开动
4.2.2.1停车制动器
应配备满足4.3.1要求的停车制动器, 自动停车制动器的控制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能向操作者发出警示
4.2.2.2内燃车辆
内燃车辆应配备一种装置,当传动装置处于接合状态时,该装置能防止发动机启动。
4.2.2.3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装置应设计成,只有传动装置处 车辆才能在水平路面上从静止开始移动
4.2.2.4动力运行
只有当操作者处于止常操作位置时,车辆才能进行动力运行。 当操作者回到正常操作位置,但没有进行如重新调整方向控制、激活速度控制等额外操作时,动力 运行不应自动发生。
所有工业车辆都应带有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制动器应符合ISO6292的规定。 停车制动器应配有防止意外释放的装置。停车制动力应通过机械装置产生。 对于坐驾式车辆,停车制动系统应能在操作者处于正常操作位置时手动操作,或操作者离开正常操 作位置时自动地实现制动。 只装有非自动停车制动器的车辆,应警示操作者在离开车辆前启用手动式停车制动器
行车制动器的供能发生故障时,不 开应能控制停车
手动控制装置应被限制在车辆护顶架或落物保护结构(FOPS)的轮廊内。 主:操作者操纵的舒适区域与可及范围见ISO6682
4.4.1.1与车辆运动的一致性
控制装置的动作应尽可能和车辆正在进行的运动方向保持一致。
4.4.1.2多人操作
如果安装了附加操作位置并有 一时间应只能从一个操作位置操纵这些持 制装置,唯一的例外是紧急断电开关,从所有的操作位置都可以操纵此开关。
4.4.1.3多个操作位置
当一个操作者有多个操作位置 其他操作位置 可能性。唯一的例外是紧急断电开关,从所有的操作位置都可以操纵此开关
4.4.2运行和制动控制
速度操纵控制装置的动作应被设计成运行速度随着控制装置行程的增加而增加。当控制装置被释 放时,它应自动回到零位
踏板操纵的运行和制动控
行和制动控制装置的车辆应符合ISO21281的规
4.4.2.3差速锁踏板
对于带有踏板控制差速锁的车辆,踩下踏板应能锁住差速器。 如车辆的差速锁由其他方式(如开关或操纵杆)来控制,则应明确标示差速锁的锁住及分开位置
4.4.2.4手动操纵的方向操纵杆
方向操纵杆的运动应与要求的运行方向相符合。
4.4.2.5手动操纵的加速控制装置
1.4.2.6手动操纵的传动齿轮变速格
变速杆的齿轮啮合位置应被清晰地标识
下列要求适用于转向。 a)通过单个方向盘来控制转向的车辆,车辆前进过程中,顺时针转动方向盘,车辆应朝右转向。 b)对于具有蟹行转向功能的车辆(车辆所有车轮都朝相同方向偏转),车辆前进过程中,顺时针转 动方向盘,车辆应朝右前进;车辆后退过程中,顺时针转动方向盘,车辆应朝左后退。 通过单一操纵杆来控制转向的车辆,车辆前进过程中,向右摆动操纵杆,车辆应朝右转向。若 装有可反转的转向控制系统或双转向控制系统,车辆在朝背对操作者方向运行的过程中,向右 摆动操纵杆,车辆也应朝操作者右侧转向,
4.4.3.2供能故障
如果转向系统发生供能故障(包括电动机或发动机故障),车辆应尽可能保持其当前行驶方 被控制后停车。
4.4.4载荷装卸控制
4.4.4.1控制装置
当控制装置被释放时,其应自动回到中位,并停止相应的载荷移动。 载荷装卸的控制装置应被视为主要控制,应位于人类工效学中操作者可触及范围内,且应与运行的 控制装置分开。 安装了由动力承载的属具(如纸卷夹)的车辆,其控制属具的操纵杆应设计成需要一个辅助的动作 才能起作用,以防止载荷被意外释放。
4.4.4.2多功能控制装置
当控制装置被设计和构造成能完成一个以上的功能时,每一单独功能都应作出清晰的标志。每一 控制功能被释放时,都应自动回到中位,并停止相应的载荷移动,
4.4.5其他控制装置
4.4.5.1稳定器控制装置
对于配备稳定器的车辆,稳定器控制装置向前或向下的动作应降下稳定器;向后或向下的动作应升 起稳定器。 当车辆的稳定器可以单独控制或可选择性地控制时,则左侧的控制装置操纵左侧的稳定器,右侧的 控制装置操纵右侧的稳定器。当车辆配备可选择的稳定器控制装置时,中间位置可操纵两侧的稳定器。 如果使用其他控制方法,应遵循相同的逻辑,
4.4.5.2摆动/调平控制装置
对于配备操作者控制的横向调平装置的车辆,向左操作控制装置,车辆应向左侧摆动;向右操作控 制装置,车辆应向右侧摆动。 如果使用其他控制方法,应遵循相同的逻辑。
4.4.5.3车桥锁定装置
当车辆配备操纵杆控制的车桥锁定装置时,操纵杆向前或向下的动作应锁住车桥锁定装置;向后或 向上的动作应松开车桥锁定装置。 如果使用其他控制方法,应遵循相同的逻辑
不志控制装置的图形符号应符合6.3.1.3的规定。
4.5动力系统及其附件
排气系统应按4.7.6设计成能够将发动机排出的废气引离操作者位置。排气系统附近 燃的原材料,并且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经过挑选和受到保护,使其不会受到来自排气系统 影响。
4.5.3.1燃油箱的隔离
如果燃油箱放在发动机舱内或靠近发动机舱 产生过高的温度,应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如单独的封罩或挡板)使燃油箱和/或加油设备与电气系统和排气系统隔开。燃油箱的位置及加油设 备应确保外溢或漏出的燃油不会流到发动机、驾驶室或电气系统、排气系统的未经保护的零部件上。
4.5.3.2燃油的溢出
在正常作业条件下,燃油不应溢出。
4.5.4发动机舱和其他隔间的入口
4.5.4.1发动机罩
当关闭发动机,根据制造商的推荐进行日常保养时,封闭的发动机舱应能满足风扇的防护要求。如 果发动机停机后,风扇能够启动(如通过温度开关),则风扇应加防护装置。应提供安全警示标志,并将 这一标志写入使用说明书(见6.2)。警示标志应符合6.3.4.5的要求。
4.5.4.2意外关闭
由于意外的关闭会造成伤害,应在罩壳处(如牵引蓄电池或发动机罩)提供防止意外关闭的装置。 这些装置应被永久地固定在车辆上或安装在车辆的安全处,
4.5.5液化石油气(LPG)车辆
下列要求适用于液化石油气车辆的容器。 a)LPG容器应既可以永久固定在车辆上,也可以是可拆卸的。 b)可拆卸式LPG容器应便于拆装,并且在更换完容器后,便于检查其安装情况。 装有安全阀的可拆式LPG容器,其安装在车辆上的位置应使阀的开口始终与容器顶部的汽化 空间相通,可通过使用定位销的方法来实现容器的正确定位。 d)LPG容器应牢固安装在车辆上,以防止其移动;固定装置应能承受沿任一方向4倍的满装容 器重量的静载荷,而不会发生永久性的明显变形。 e)在将LPG容器固定在车辆上时,应设法减少磨损、震动以及被车辆所搬运的物品腐蚀。 f)LPG容器及其连接部件应安装在车辆的平面轮廊之内。 g)如果LPG容器被安装在隔间内,那么隔间的底部应有永久性通气孔,这些通气孔的总表面积 应至少为200cm,以保持足够的通风。 h)如果车辆上还装有附加LPG容器,它应采用与主容器相同的方式进行固定。 对于LPG容器,无论是固定式的还是可拆式的,都应装有一个能防止气体或液体意外泄漏(如 管路系统破裂时)的装置,该装置不应使安全阀失效。 i)当按照制造商的规定使用时,应防止LPG容器上的管接头和附件的机械损伤。 k)LPG容器的燃料出口应有一个能够方便快捷操纵的手动阀,并在阀的手柄或者车辆外部靠近
阀的位置清楚地标示出阀的位置和操作方法。 除非LPG容器和发动机被特殊设计成直接排气的,否则燃料都应以液体的形式排出。 m 由用户加燃料的永久固定式LPG容器都应具备下列装置: 1)与容器的汽化空间相通的安全阀,当容器装在车辆的隔间里时,安全阀的排气端应用管路 接到大气中而远离操作者,并按照4.5.5.3d)的规定派出气体; 2)一个充装80%时停止供给的燃料截止阀; 3)最高液位指示器应适合所用的液化石油气,并标示出不会排放到大气中的最高液位; LPG容器应布置在不会受到热源损害的地方,特别是来自发动机或排气系统的热量。如果需 要安装热源防护装置,应不限制通风
下列要求适用于液化石油气车辆的管路。 a)连接管路和所有相关部件应易于接近,并加以防护,以防止过度的热辐射、磨损和损坏。它们 还应有足够的韧性,以承受使用中的振动和变形。如: 1)管路系统的布置应易于发现损坏或渗漏并便于检查和维修; 2)管路的安装应使其不致受到车辆高温部件过度热辐射而损坏; 3)容器和发动机上部件间的连接管路不应采用完全刚性的管子; 4)管路的布置不应超出车辆的轮廊线。 b)在大于1bar"压力下工作的软管,应至少每隔500mm加一个支承。刚性管应至少每隔 600mm加一个支承。 C 在大于1bar压力下工作的软管、硬管和所有接头,应能适用于25bar的工作压力,并能承受 75bar的试验压力而不破裂。在小于1bar压力下工作的软管、硬管和所有接头,应能承受最 大工作压力5倍的试验压力而不破裂。 在两个可能关闭的截止阀之间含有液态液化石油气的管路的所有区段,压力都不应超过其部 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必要时,应安装卸压阀或采用其他适当的方法。 e)不应使用铝管。 f)软管应尽可能短。 g)在1bar以上压力下工作的管接头应采用金属制造,密封垫圈除外
下列要求适用于液化石油气车辆的设备。 当发动机停止运转时,不论点火系统是否已被切断,液化石油气的供给应自动切断。 6不 在使用多种燃料的情况下,系统的设计应避免液化石油气进人任何其他燃料容器中的可能性, 并且在接通一种燃料之前,应切断其他燃料的供给。 如果车辆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容器来提供燃料,应采用一个切换阀或其他适当的方法来连接 这些容器,以便一次只能从一个容器中获得液化石油气,不应同时使用两个或多个容器。 d 所安装的安全阀或液位指示器不应把排放物排向操作者或排放到可能是点火源的车辆部 件上。 如果某一部件的腐蚀会影响其正常功能,那么该部件应涂以防腐层。 f 燃料系统的所有部件都应牢固地连接在车辆上。 g)减压阀的位置应便于检查和维护。
h)发动机舱应按4.5.5.1g)设计以避免任何LPG的堆积
4.5.5.4区域性要求
除本文件外,液化石油气车辆无特殊要求。
4.6伸缩、起升和倾斜系统
车辆或门架制造商应从链条制造商处索 条的质量证明,以了解链条的破断载荷。 当起升装置(起升、伸缩)包括一根或几根链条时,车辆制造商应只能使用板式链或滚子链。车辆及 臂架处于最不利位置的静止状态下,这些链条应具有 个最小安全系数(K):
对于伸缩臂式车辆,安全系数K,应与车辆及臂架处 根链条平均的最大静载荷有关。 应考虑起升装置中摩擦力导致的链条的负载。 链轮直径应符合链条制造商的规定。
4.6.2液压起升系统、伸缩系统和货叉架倾斜系
4.6.2.1载裁荷装卸
车辆应配备当起升系统、伸缩系统或货叉架倾斜系统的液压回路发生故障时保持载荷及车辆位 置。
4.6.2.1.1臂架起升和伸缩系统
当车辆按载荷曲线图承载相应载荷,臂架完全伸出,起升到最不利的位置,且液压系统油温为正常 工作温度时,前10min内由于液压系统内部泄漏造成的载荷下滑量不应超过: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0kg的车辆为100mm; 额定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车辆为200mm。
4.6.2.1.2货叉倾斜系丝
当装有货叉和货叉架的车辆装载最大额定载荷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且液压系统油温为正常工作温 12
当装有货叉和货叉架的车辆装载最大额定载荷处于最不利的位置,且液压系统油温为正常工作 12
度时,10min内货叉的倾角变化不应超过0.5°
1.3带载最大下降速度
带载最大下降速度的确定应符合:任一载荷区域中特定载荷位于最大前伸距时下降操作急停的情 况下,车辆后轮只允许短暂脱离地面并应自行返回地面。
4.6.2.1.4行程限制
车辆上的所有的运动机械部件都应有防止越程的主动急停措施。 注:液压缸若设计为限制冲程和/ 则满足此要求
4.6.3.1液压回路
车辆应配备装置(如防爆阀、止回阀等),当稳定器系统或横向调平系统的液压回路发生故障时,保 持载荷及车辆位置不动。 承受内部压力的软管、硬管和接头应至少能承受液压回路3倍的工作压力而不破裂或发生永久变 形。硬管和软管应可靠定位,必要时应固定,从而使磨损、尖角以及其他导致损坏的来源降到最小。这 些软管和硬管的位置宜布置为:当出现机械损坏时,可将软管爆破或硬管破洞的负面影响降至最小。 车辆应满足ISO4413的要求,
4.6.3.2压力控制
所有液压系统应装有能防止系统内压力超过预定值的装置。此装置的设计和安装应能够避免意外 的松动或调节,调整压力需要有工具或钥匙
4.6.3.3液压回路的供能故障
液压系统应设计成当发生供能故障或中断时,部件或属具不准许产生任何失控的动作
4.6.3.4液压油的净化
安装在车辆上所有货叉的总起重量不应小于车辆的实际起重量。 应采取措施防止货叉在货叉架 发生意外的侧移
货叉叉套应设计成能防止其从货叉上意外脱落,并应符合ISO13284的
挂钩型货叉架应符合ISO2328的规定。
挂钩型货叉架应符合ISO2328的规定。
4.6.7载荷搬运属具
4.6.7.1意外的移动或脱落
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属具意外横移或从车辆上意外脱落。属具及其部件的运动在终端位置上应具有
应米取措施以防正属具意外横移或从车辆上意外脱落。属具及其部件的运动在终端位置上应具有
4.6.7.2供能系统故障
通过动力夹持载荷的属具应被设 辆的手动控制装置处于中位或属具的供能系统发生故随 时,其设计上的最大载荷应能自动被夹持至少10min
4.6.7.3属具的液压系统
属具有其独立的液压系统,则应符合4.6.3的要求
4.6.7.4组合液压系统
4.6.7.5起升集装箱的吊具
用于起升集装箱的吊具应按ISO15871的规定配备指示灯。吊具应配备防止集装箱意外坠落的装 置。应采取措施在所有转锁没有全部闭锁到位前阻止集装箱的起升。如果有多个集装箱同时被起升, 所有集装箱都应符合上述要求。对于集装箱不是被锁紧在属具上(如使用抓钩臂起升),为防止其意外 跌落,车辆的运行速度最大不应超过10km/h
4.6.7.6属具操作说明书
如果可拆卸属具的特殊操作和维护说明要求不包括在使用说明书(见6.2)之内,则属具 真上应有存放 操作和维护说明书的空间。该空间应不妨碍操作者在车辆上对属具的正常操作, 如属具操作说明能以标签的方式贴在属具上面,则可不提供专门存放操作手册的空间,
操作者座椅应布置成:操作者在操纵军辆时,在军辆的轮廓线之内有足够的空间。尺寸应 合人类工效学原理,至少能满足如GB/T8420一2011中图1~图3所示第5百分位~第95百 群要求,并且不超出司机室的轮廊线
座椅的设计和安装应方便操作者接近控制装置,提供给操作者的操作位置应符合人类工效学原理 并满足下列要求。 a)如果座椅带有允许进行前后调节的装置,则总调节范围应至少70mm,且可以不需要使用 工具。 b 如果为了减少传递到操作者身上的振动安装了可根据操作者重量调节的座椅,则在55kg 110kg的重量之间应能进行调节。调节应能用手实现,而不需要使用工具。 C 旋转座椅应有一个机械机构(如弹簧或插销)来固定座椅。 d) 座椅的安装应能承受操作(如制动)时可能对他产生的作用力,以及通过4.7.3所定义的操作 者约束系统所施加的力。 e)4.7.2a)~4.7.2d)的要求也适用于辅助操作者座椅。
4.7.3对操作者的约束
4.7.4操作者的出入口
踏脚应具有防滑面或覆盖物(如金属网、防滑涂层钢板等)。第一级踏脚高度不应高于地面 400mm闸阀标准,梯级高度应在250mm~350mm,且间距宜相等
4.7.4.3车厢地板
操作者经常出人车厢地板的踏脚和走道应没有障碍,并具有防滑面,如花纹板、防滑涂层钢板和金 属网等。
高于地面2000mm的走道应安装1000mm~1100mm高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能承受从内 至外水平方向施加的900N的力而不发生永久变形。
4.7.5车轮和车轮甩出物的防护
处于正常操作位置的操作者应受到保护排水管道标准规范范本,以避免与车轮接触以及被车轮甩出的物体(泥浆、沙砾、杂 物)击中。对于转向轮,只需对其直线行驶状态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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