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949.12-2021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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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949.12-2021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2部分:搬运6 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式中: F 风力,单位为牛(N); 空气密度,p=1.225kg/m(15℃时); 货运集装箱高度,h=2.90m(9ft6in); L 货运集装箱长度(车辆设计的集装箱最大长度),单位为米(m); Yw 额定风速,U=12.2m/s(蒲福风级6级); Cn—形状系数,C=1.3。 对于预期在比额定风速12.2m/s更大的风速中使用的车辆,U应换成实际风速。 注:参考资料(如起重和建筑
式中: F 风力,单位为牛(N); P 空气密度,p=1.225kg/m(15C时); 货运集装箱高度,h=2.90m(9ft6in); L 货运集装箱长度(车辆设计的集装箱最大长度),单位为米(m); Yw 额定风速,=12.2m/s(蒲福风级6级); Cn—形状系数,Cn=1.3。 对于预期在比额定风速12.2m/s更大的风速中使用的车辆,U应换成实际风速。 注参考资料(如起重和建筑
横向稳定性试验中,风力影响仅在搬运集装箱时比较明显。横向试验中,作用在货运集装箱上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见图1)
中,风力影响仅在搬运集装箱时比较明显。横向 (见图1)。
起重机标准规范范本F=号× ×Cn ×h ×(Lsina +w cosα
式中: F 风力,单位为牛(N); Q 空气密度,p=1.225kg/m((15℃时); V 额定风速,Uw=12.2m/s(蒲福风级6级); C2 形状系数,C2=0.8; 货运集装箱高度,h=2.90m(9ft6in); L 货运集装箱长度(车辆设计的集装箱最大长度),单位为米(m); W 货运集装箱宽度,W=2.44m; 车辆横向倾翻轴线与纵向轴线之间的夹角,单位为度(°)。 对于预期在比额定风速12.2m/s更大的风速中使用的车辆,Uw应换成实际风速。 注:参考资料(如起重和建筑标准)证实,对于作用方向垂直于搬运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横向倾翻轴线的风, C值为0.8是合适的。
5.4车辆在倾斜平台上的位置
车辆应按表1的规定放置在倾斜平台上。载重桥和转向桥用其中心线表示。图2定义了载重桥 桥的位置。
图2纵向中心平面和桥
武验载荷应包括一个与集装箱质量相当的基本载荷和一个模拟作用在集装箱上的风的载荷或力
如果载荷搬运装置除了臂架伸出外,在车辆的纵向中心线方向具有位置调节功能,则在调节范围内 的两个极限位置上均应进行试验
在试验中可以用下列方法之一来模拟风力的影响: 将力沿着垂直于叉车倾翻轴线的方向,以与表1中规定的倾斜平台相同的垂直角度(平行于倾 斜平台表面)作用在载荷的质心上; 当倾斜平台倾斜角度达到表1中规定的倾斜角度时,除试验载荷外,再施加一个力矩相当于风 力作用的垂直载荷。
钢管标准5.6.1模拟堆垛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模拟堆垛试验时,试验载荷应处于 的起升和伸出组合获态 进行试验5(见表1)时,臂架应处于量
5.6.2模拟带集装箱运行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模拟带集装箱运行试验2和试验4(见表1)时,臂架应完全缩回且试验载荷质心应位于ISO5353 所定义的座椅标定点(SIP)上方2350mm处。 该起升高度不适用于无须将集装箱升高就能在运行方向获得足够视野的车辆,如操作者位置高位 或向后运行(集装箱后置)。这些情况下,载荷应位于制造商规定的实际位置
5.6.3模拟不带集装箱运行试验时的起升高度
车辆的稳定性应根据表1进行验证。 当进行试验4和试验5时,车轮不应与倾斜平台或任何结构部件失去接触,车辆的任何部位也不应 与倾斜平台接触。
稳定性试验所测定的集装箱搬运的实际起重量文化标准,应按照GB/T10827.2一2021中6.3的规定标注在 标牌上。 由具有稳定器和/或车桥锁定装置的稳定性 定的附加起重量(见5.4)应在标牌上标明, 当按照5.3中用来计算的风速大于额定风速12.2m/s时,应标注计算用的实际风速。
稳定性试验所测定的集装箱搬运的实际起重量,应按照GB/T10827.2一2021中6.3的 标牌上。 由具有稳定器和/或车桥锁定装置的稳定性 所测定的附加起重量(见5.4)应在标牌 当按照5.3中用来计算的风速大于额定风速12.2m/s时,应标注计算用的实际风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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