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300-2018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含2020第一号修改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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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应为罐式车辆或货厢为整体封闭结构的厢
车辆的尺寸参数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罐式车辆在满载、静态状态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大于或等于23
2.4.1车辆的质量参数应符合GB1589的规定,且不得超过该底盘的最大允许总质量。 2.4.2厢式车辆的最大允许装载质量不得超过10000kg
4.2.4.1车辆的质量参数应符合GB1589的规定家电标准,且不得超过该底盘的最大允
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走 m
4.2.6罐体及附件防护要求
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外端面与后下部防护装置内侧在车辆长度方向垂直投影的距离应 天于或等于150mm。 .2.6.2罐体顶部应设置具有足够强度的倾覆保护装置,该装置应有能将积聚在其内部的液体排出的 排放阀。罐体顶部的管接头、阀门及 装置的最高点至少20mm
4.2.7厢体基本要求
4.2.7.1货厢结构为封闭式,具有防火、防雨、防盗功能,并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货厢内蒙皮应采用 有色金属或不易发火的非金属材料。货厢面板内外蒙皮之间采用阻燃隔热材料填充。货厢侧壁或前后 壁板应根据需要设置具有防雨功能的通风窗 4.2.7.2货厢门应安装密封条。密封条应固定可靠,防雨防尘密封良好。 4.2.7.3 货厢门铰链应固定可靠,旋转自如。锁止机构安全可靠。 4.2.7.4 货厢内不得装设照明灯光,不得敷设电气线路。 4.2.7.5 货厢内应设置货物固定紧固装置,在货前壁、侧壁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绳钩。 4.2.7.6 货厢内应设置货物起火燃烧报警装置;货厢门上应设置防盗报警装置;总质量大于或等于 9000kg的车辆驾驶室内应装监视器,其摄像头应设在货厢外后部上端,对车辆尾部应有良好的监视 效果。
.8连接装置的规格强厅
或厢体应通过焊接或铆接的支架用螺栓固定在底
应采取可靠的防松措施, 4.2.8.3牵引车与半挂车耦合的牵引座和牵引销座应分别符合QC/T446、GB/T13880和GB/T4606、 GB/T4607的要求。 4.2.8.4牵引车与全挂车耦合装置应符合GB/T4781的要求
4.2.9.1底盘、罐体或体、管道及其他相关附件等相关装置任意两点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2 4.2.9.2货厢内底板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厚度不小于5mm,导静电胶板任意一点与拖地带之间的 电阻值为10°Q~10°Q2。 4.2.9.3需配置输送泵的车辆,应采用离心泵、叶片泵或其他不易积聚静电的泵,泵送系统应形成导静 电通路。 4.2.9.4装卸软管所用材质应与所装运介质相适应,应采用导静电软管,装卸软管两端金属件之间的电 阻值应不大于52, 4.2.9.5车辆必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车架之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Q, 4.2.9.6车辆底部应设置导静电拖地带,其性能应符合JT230的规定
4.2.9.1底盘、罐体或厢体、管道及其他相关附件等相关装置任意两点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Q。 4.2.9.2货厢内底板应铺设阻燃导静电胶板,厚度不小于5mm,导静电胶板任意一点与拖地带之间的 电阻值为10°Q~10°Q2。 4.2.9.3需配置输送泵的车辆,应采用离心泵、叶片泵或其他不易积聚静电的泵,泵送系统应形成导静 电通路。 4.2.9.4装卸软管所用材质应与所装运介质相适应,应采用导静电软管,装卸软管两端金属件之间的电 阻值应不大于52, 4.2.9.5车辆必须装设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车架之间的电阻值应不大于52。 4.2.9.6车辆底部应设置导静电拖地带,其性能应符合JT230的规定
驾骏至以配备一十粉穴穴器。 在车辆两边应配备与所装载介质性能相适应的灭火器 灰火器应固定牢靠、取用方便。
内应配备一个十粉火火器。在车辆两边应配备与所装载介质性能相适应的火火器各一 定牢靠、取用方便
4.2.11行驶记录仪
11.1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应符合GB7258一2012中8.6.5的相关规定。 11.2行驶记录仪应安装在驾驶室内部并便于使用者查看及提取数据的位置。 11.3行驶记录仪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对所有导线均应有适当保护,以保证这些导线不会接 丁能会引起导线绝缘损伤的部件。应布置整齐,并固定可靠
4.2.12监控车载终端
4.2.12.1车辆应安装符合JT/T794规定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 4.2.12.2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应安装在驾驶室内或根据需要安置在挂车适当位置。 4.2.12.3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的主电源应为车辆电源。在无法获得车辆电源时可由车载终端的备 用电池组供电,备用电池组可支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8h。电源导线应用不同颜色或标号(等距离间 隔标出)明确标示。接线应布置整齐,并固定可靠。天线应远离其他敏感的电子设备。车载终端的地线 应连接到车辆底盘上
车辆应安装符合GB13392要求的标志牌(式样见附录A)和标志灯。 在车辆后部和两侧应安装安全标示牌(式样及尺寸见附录B)。安全标示牌为百底黑字,字迹应 整。根据车辆结构或用途,选择螺栓固定、铆钉固定、粘合剂粘贴固定等方式安装固定标志牌。
辆应按附录C安装安全标示牌和标志牌。 5.3在车辆的后部和两侧应粘贴橙色反光带以标示车辆的轮廓(式样见附录C),橙色反光带的宽度为 50mm土20mm。橙色反光材料的亮度因数应符合GB/T8416一2003中表5的规定,橙色反光材料 色品坐标应符合GB/T8416一2003中表6的规定,其逆反射性能应符合GB/T18833一2012中表4规 定的IV级橙色反光膜。 5.4厢式车辆的货厢外部颜色应为浅色
车辆应配备车辆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编与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与型号; b)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 C 技术特点及参数; d) 装运的危险货物品名和应急措施; e) 禁止混装与换装的规定; f) 行驶速度要求; g 停车熄火要求; h) 车辆维修保养的特殊规定
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辆自实施之日起 第7个月开始执行
本标准对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辆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对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辆自实施之 7个月开始执行
GB 203002018
图A.1爆炸品标志牌示例
图A.2剧毒化学品标志牌示例
安全标示牌见图B.1、图B.2、图B.3和图B.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安全标示牌
注:N,类车辆,a=400mm,b=200mm;N2、N,和0类车辆,a=600mm,b=300m
图B.1罐式车辆安全标示牌(横版)
图B.2厢式车辆安全标示牌(横版)
注:N,类车辆a=200mm.b=400mm;N、N;和0类车辆,a=300mmb=600mm。
注N,类车辆.a=200mm,b=400mm;N,、N,和0类车辆.a=300mm.b=600mm
图B.3罐式车辆安全标示牌(竖版)
图B.4厢式车辆安全标示牌(竖版)
橙色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位置
罐式车辆在罐体两侧各设置一块标志牌和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一般居中,标志牌在上、安全 在下,见图C.1。
C.2罐式车辆在罐体后部应分别设置一块标志牌和一块安全标示牌,位置尽量居中,不被遮挡。标志 牌在上,安全标示牌在下,避开车辆放大号,见图C.2。
罐式车辆橙色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后
C.3厢式车辆在厢体两侧各设置一块标志牌和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一般居中,标志牌在上、安全标示 牌在下,见图C.3
3厢式车辆在厢体两侧各设置一块标志牌和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一般居中,标志牌在上、安全 在下,见图 C.3
给排水管理厢式车辆橙色反光带、标志牌、安全标示牌侧面
.4厢式车辆在厢体后部应分别设置一块标志牌和一块安全标示牌,位置尽量居中, 牌在上,安全标示牌在下,避开车辆放大号.见图C.4.
车辆在厢体后部应分别设置一块标志牌和一块安全标示牌,位置尽量居中,不被遮挡。标志 全标示牌在下,避开车辆放大号,见图C.4
图C.4厢式车辆橙色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后部位置示例
图C.4厢式车辆橙色反光带、标志牌及安全标示牌后部位置示例
GB20300一2018《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 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07月23日批准,自2 07月23日起实施,
中“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 螺钉标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 10m"。”修改为:“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 积不得超过10m,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中“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 10m"。”修改为:“运输爆炸品的罐式车辆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m",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车 积不得超过10m,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 技术标准 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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