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71-2021 人工湿地处理分散点源污水工程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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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B33/T 2371-2021  人工湿地处理分散点源污水工程技术规程

    7.1.1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水水质、处理水量、自然环境、生态特点、景观要求、处理标准、 建设投资、运行成本等条件确定。 7.1.2表面流人工湿地宜在土地面积充裕,污水中悬浮物较多的情况下采用;应用时应控制蚊蝇的挚 生和漂浮物的积存。 7.1.3潜流人工湿地处理效率和效果优于表面流人工湿地,应用时尽可能降低污水中悬浮物量。 7.1.4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可由单个表面流或潜流(水平、垂直)处理单元构成,也可由多个同类处理 单元并联、串联或不同类型人工湿地串联构成复合人工湿地

    7.2.1人工湿地工艺设计主要包括表面积、水力停留时间、深度、形状与构造等,还包括 填料布设、植物配置、防渗与结构等内容,

    污染物表面负荷(NA)

    式中:q一一水力表面负荷(m/m·d)。 c)水力停留时间(T)

    安全网标准式中:T一一水力停留时间(d); 一人工湿地长度(m); 一一人工湿地宽度(m); 人工湿地深度(m); 一人工湿地填料孔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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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3人工湿地的总深度应为水深或填料高度加超高。表面流人工湿地的水深宜为0.3m~0.5m,超 高应大于风浪爬高,且宜大于0.5m;潜流人工湿地水深宜为0.4m~1.6m,超高宜取0.3m。 7.2.4人工湿地建设场地的自然坡度宜平整,表面流人工湿地水力坡度宜小于0.5%,潜流人工湿地水 力坡度宜为0.5%~1.0%, 注:水力坡度指污水在人工湿地内沿水流方向上的水位下降值与路程距离的百分比, 7.2.5人工湿地处理单元的长宽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流人工湿地大于3:1; 一水平潜流人工湿地3:1~5:1; 一垂直流人工湿地1:1~3:1; 一对于不规则人工湿地,应设置避免短流、滞留的导流设施。 7.2.6表面流人工湿地处理单元面积不宜大于3000m,潜流人工湿地处理单元面积不宜大于2000m 当污水处理量超过100m/d时,人工湿地处理单元不宜少于2个。 7.2.7垂直流人工湿地采用底部排水时,应设有与底部排水管相连的通气管。通气管管径宜与排水管 相同,管顶部应设防杂物进入的保护罩。 7.2.8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宜通过试验资料确定,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2、表3和表4中的参数 选用。复合人工湿地可将总的污染物负荷分配到各段分别进行设计,

    表2表面流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

    表3水平潜流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

    表4垂直潜流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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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垂直潜流人工湿地主要设计参数(续)

    7.3.1人工湿地处理单元的进出水系统设计,应保证配水和集水的均匀性和可调性。表面流人工湿地 应设置大水量冲击时的溢流或分流设施;潜流人工湿地应设置防止进水端雍水、发生表面流的溢流或分 流设施。

    立设置大水量冲击时的溢流或分流设施;潜流人工湿地应设置防止进水端雍水、发生表面流的溢流或分 流设施。 7.3.2表面流人工湿地的进水、出水系统可采用一个或几个进出口的过水形式进行配水和集水。进水 1和出水口的水流平均速度应小于0.2m/s。 7.3.3潜流人工湿地宜采用可使进出水均匀的穿孔管、多管口并联、穿孔花墙、可调堰等形式。进水 区和出水区的位置,按水流可沿水平方向(水平潜流型)或垂直方向(垂直潜流型)均匀流过填料层来 确定,并应保持水位可调。 7.3.4人工湿地处理单元构筑物应设置放空阀或易于放空的设施。 7.3.5人工湿地进水、出水口应采取消能、防冲刷、加固等措施;人工湿地出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且 有地表水高水位倒灌的可能时,应设置防倒灌设施。 7.3.6人工湿地进出水管道宜采用PVC或PE管,所用管材的类型、加工要求、防腐做法等应符合GB/T 20221和GB/T13663.2的规定。

    7.4.1人工湿地填料应能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应具有较强的机械强度,较大的孔隙 率、比表面积和表面粗糙度,以及良好的生物和化学稳定性。 7.4.2填料可采用碎石、砾石、粗砂、火山岩、页岩、蛭石、沸石、矿渣、炉渣、陶粒等材料加工制 作,亦可采用经过加工和筛选的碎砖瓦、混凝土块等材料,宜就近取材。 7.4.3填料应按级配要求配置,填料申不应有泥主残渣及其他杂物,应保持良好的过滤性和透水性。 7.4.4潜流人工湿地的填料层可采用单一材质或几种材质组合,填料粒径可采用单一规格或多种规格 搭配。填料层上可铺设0.1m~0.2m厚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或沙石覆盖层。 7.4.5水平潜流人工湿地的填料铺设区域分为进水区、主体区和出水区。进水区长度宜为1.0m~1.5m, 出水区长度宜为0.8m~1.0m。进水区填料应沿着水流方向从大到小铺设,出水区填料应沿着水流方向 从小到大铺设。 7.4.6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按水流方向,填料依次为主体填料层、过渡层和排水层。由上部喷流布水时, 宜在布水范围内局部铺设厚0.5m,粒径8.0mm~15.0mm的砾石覆盖层。 7.4.7潜流人工湿地填料应采取防止填料堵塞的措施。在保证净化效果的前提下,宜采用直径相对较 大的填料,进水端的设计形式应便于清淤 7.4.8人工湿地填料层的填料直径、深度和装填后的孔隙率,可按试验结果或按相似条件下实际工程 运行结果进行设计,也可按表5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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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潜流人工湿地填料层主要设计参数

    7.5植物选择与设置

    7.5.1人工湿地植物宜优先选择耐污去污能力强、根系发达、输氧能力强、抗冻和抗病虫害、收割与 管理容易、经济价值高和景观效果好的本土植物。 7.5.2人工湿地的植物可由一种或几种植物或木本和草本植物优化组合构成。配置时应根据植物的除 污特性、生长周期、景观效果、环境条件、种间竞争等因素确定其种类和空间分布。 7.5.3人工湿地植物选择以草本植物为主,适当考虑小型木本植物。表面流人工湿地可选满江红、浮 萍等漂浮植物,睡莲、菱角、行菜、萍蓬草等浮叶植物,穗状狐尾藻、黑藻、苦草、眼子菜、草等沉 水植物。潜流人工湿地可选风车草、美人蕉、芦苇、芦竹、香蒲、菖蒲、水葱、灯心草、、荷花、旱 伞草、煎草等挺水植物。 7.5.4人工湿地植物种植密度可根据植物种类、种苗类型和单束种苗支数进行优化调整。浮叶植物和 沉水植物种植密度宜为3株/平方米~9株/平方米,挺水植物的种植密度宜为9株/平方米~25株/平 方米,植物株距宜取0.2m~0.5m 7.5.5人工湿地植物的种植时间应根据植物生长特性确定,宜选择在春季或初夏,也可在夏末或初秋 种植。 7.5.6植物栽种后应立即充水,潜流湿地可先将水位控制在设计水位,待植物成活后通过降水位来刺 激地下根的伸展,然后恢复到设计水位。表面流湿地的初期水位可控制在0.2m~0.3Ⅲ,植物生长稳定 后可将水位调整到正常运行状态。植物种植完成后,逐步增大水力负荷使其别化适应处理水质。 盆裁移植或收割植物移植等方式裁种,不宜采用种子繁殖

    5.6植物栽种后应立即充水,潜流湿地可先将水位控制在设计水位,待植物成活后通过降水位 地下根的伸展,然后恢复到设计水位。表面流湿地的初期水位可控制在0.2m~0.3m,植物生长 可将水位调整到正常运行状态。植物种植完成后,逐步增大水力负荷使其驯化适应处理水质。 5.7人工湿地植物可采用幼苗移植、盆栽移植或收割植物移植等方式栽种,不宜采用种子繁殖

    7.6.1人工湿地构筑物应具有防止污水渗漏功能,不应污染地下水。防渗措施应根据污水性质和地质 情况,并结合施工、经济、工期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7.6.2人工湿地建设场地的土壤渗透系数应小于10m/s,且厚度大于0.5m。土壤渗透系数大于10 n/s,应构建防渗层。 7.6.3人工湿地防渗可采用粘土碾压法、三合土碾压法、土工膜法、塑料薄膜法和混凝土法等方法, 可按照GB50869执行。 7.6.4人工湿地处理工程基本构筑物包括堤(坝)、沟渠、配水井、隔墙等,可采用粘土、毛石等与 自然环境协调性好的天然材料建造,也可采用混凝土、砖等材料建造。 7.6.5人工湿地采用毛石、混凝土、砖等材料建造的堤(坝)、沟渠、配水井、隔墙时,应符合GB50069 的规定:采用粘土建造堤(坝)、隔墙时,应符合GB5028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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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人工湿地出水中粪大肠菌群数超过DB33/973的规定时,应设置消毒设施。 8.1.2可采用氯气、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液氯、紫外线和臭氧等进行消毒。消毒方式可参考GB50014. 8.1.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消毒设施和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应符合GB50013中的有关规定。

    吊环标准8. 2 计量与检测设施

    应按DB33/973及环境保护和建设部门的要求,开展处理水量计量、水质监测及运行状况监

    8.3.1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中的其他设施主要包括建设区内的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用房、建设区 道路、绿化工程等。 8.3.2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52的规定。 8.3.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用房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8.3.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区内道路的设置,应在满足运输和通行要求的情况下,与景观工程 相协调。 8.3.5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两侧及其他空闲地应进行绿化。绿化植物应选择抗污能力强、景观效果 好、易于管理的植物,速生与非速生植物相结合,灌木与乔木相结合,并尽量选择本土植物。

    9.1.1人工湿地日常运行管理要求见《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9.1.2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应急处理等理论 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9.1.3应制定设备操作、运行要求、巡视检查、交接班、安全守则、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9.1.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的试运行期应不少于3个月,并有试运行记录,试运行期应进行不少于 连续2个月的水质检测。 9.1.5试运行时应采用逐步加大水力负荷与污染物处理负荷的进水方式,每次提高幅度视污染物去除 率、植物和微生物生长情况而定,直至全达到设计要求和稳定运行。 9.1.6运行时应对流量、水位、水质和一些生物学参数进行日常检测,对设备运行、构筑物工况、植 物病害、污泥沉积等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 9.1.7运行申出现水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分析,可增加监测内容、调整取样位置和监测频率。 9.1.8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应定期检查填料的堵塞情况,可根据情况采用间歇式运行方式。必要时应进 行填料的翻动、清理或更换部分填料。 9.1.9人工湿地出水应符合DB33/973。 9.1.10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应定期清淤排泥。污泥处理、处置及利用应符合GB50014的有关规定。 9.1.11人工湿地处理设施应设置除臭装置处理恶臭气体。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应符合GB14554的相应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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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1人工湿地应及时收割植物和补种缺苗。收割时间应选择在植物休眠期或枯萎后。收割前应先降 低系统内的水位并使表土干燥肉制品标准,收割和补种时不得破坏湿地土壤。收割的植物应考虑再利用或无害化处 理。 9.2.2冬季运行时,宜采取强化预处理、减轻污染负荷、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等措施来提高处理效果。 可采用收割植物覆盖等措施保持地表温度。可利用植物季节性休眠特性或木本和草本植物搭配, 9.2.3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运行期间应进行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枯萎植物和死亡水生生物的清理工 作。不宜在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中使用化学除草、杀虫等易破坏生态系统的药剂。杂草可采取调节水 立和人工拨除的方式加以控制。 9.2.4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围堰(堤坝)边、过滤坝、输水管道、集水布水设施的漂浮物及处理 设施底部的沉积物应进行定期清理。 9.2.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出现短流、堵塞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控制进水水量、停床轮作、表层 更换填料、冲洗等措施。 9.2.6根据暴雨、洪水、干旱、结冰等天气情况,调节和控制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水位。应设置排 洪、分流等设施应对突发事故风险。 9.2.7应对构筑物、建筑物及各种管道、闸阀、护栏、爬梯、照明设备等做定期检查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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