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5908-2021 异氰酸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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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5908-2021 异氰酸酯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59082021
5. 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5.1.1.1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城乡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布局在依法合规设立、污染治理和安全环境 风险防范设施齐全的化工园区内,并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外部安全防护距 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5.1.1.2近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成立以来无较大及 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5.1.1.3对利益相关方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
认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取: 5.1.1.3对利益相关方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 5.1.1.4工厂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航空标准5. 1.2 基础管理职责要
5.1.2.1工厂最高管理者应承诺建设绿色工厂,分派绿色工厂关职责和权限 5.1.2.2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及落实。 5.1.2.3工厂应有绿色工厂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5.1.2.4工厂应制定宣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绿色工厂相关教育和培训。 5.1.2.5工厂应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分析和识别改进机会,开展绿色工厂持续改进工作
2.1.1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并从建筑材料、建筑结 光照明、绿化及场地、再生资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水、节地、安全 化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2.12宜根据GB/T50878开展建筑的分级评价
5.2.1.2宜根据GB/T50878开展建筑的分级评价
5.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 符合GB50033的规定,功率密度、照度及照明标准值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及定时调光等措施。 5.2.2.4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应不低于50%
5.2.2.1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宜 符合GB50033的规定,功率密度、照度及照明标准值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5.2.2.2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3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及定时调光等措施。 5.2.2.4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应不低于50%
3.1工厂工艺路线应采用国家鼓励和推荐的先进硝化、氢化、光气合成、光气化、溶剂回
分离精馏等系列工艺技术,不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技术。 5.2.3.2反应器、贮槽等设备应满足安全、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或要求。 5.2.3.3应采用高效的反应系统,缩减工艺流程,降低系统内光气的储量。 5.2.3.4应按照GB19041和GB13548对光气生产设备进行配置,对光气及光气化设备采用防止泄 漏和能够及时处置泄漏的双重安全措施。 5.2.3.5生产装置应采用集散控制系统(DCS)、电气控制系统(ECS)、安全仪表系统(SIS)、先 进控制系统(APC)或过程控制系统(PCS)优化控制生产过程,在光气合成单元应设置在线分析 仪,以及必要的安全监测监控、防护设施,维持生产的稳定性
5.2.4.1适用时,通用设备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5.2.4.2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对于列入国家淘汰计划的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淘汰更新。 5.2.4.3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进行定期评估,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 行的要求。
5.2.4.1适用时,通用设备宜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5.2.4.2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对于列入国家淘汰计划的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淘汰更新。 5.2.4.3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进行定期评估,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 行的要求。
5.2.5.1工厂应依据GB/T21367、GB24789的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 量器具和装置。 5.2.5.2工厂应制定计量管理制度,设有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台账 定期对计量设备进行检定校准。 5.2.5.3工厂在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中应实现能耗计量数据自动采集。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 统宜采集异氰酸酯生产装置的总耗电、总耗气/煤等总耗能数据及资源消耗数据。 5.2.5.4空气处理设备、锅炉、冷却塔等主要用能设备以及照明系统,室内外用水的能源和资源使 用情况应进行分类计量。
5.2.6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5.2.6.1工厂宜综合采用吸附、回收、生物降解、焚烧等技术对废气进行处理,建设活 附、尾气焚烧等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习 5.2.6.2应按照GB31571的要求进行废水处理。
5.2.6.3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 要求。
5.2.6.3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
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
5.3.1质量管理体系
5.3.1.2质量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5.3.2.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 的要求。 5.3.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3.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
5.3.3环境管理体系
5.3.3.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
5.3.3.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 5. 3. 3. 2 环境管理体系官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3.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 3.3.2环境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4能源管理体系
5.3.4.1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3331的要 5.3. 4. 2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
5.3.5.1工厂可推进实施责任关怀。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工厂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 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5.4.1.1工厂应采用能量集成、管道保温、低压蒸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等,在保证安全、质量 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5.4.1.2工厂宜按照《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第五部分中的软硬件要求建设 能源管理中心,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5.4.1.3工厂应采取措施提高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 源等。 5.4.1.4工厂应定期进行装 能量平核算,开展能量系统优化
5.4.1.1工厂应采用能量集成、管道保温、低压蒸汽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技术等,在保证安全、质量 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人。 5.4.1.2工厂宜按照《石油和化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第五部分中的软硬件要求建设 能源管理中心,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升能源管理水平。 5.4.1.3工厂应采取措施提高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 源等。 5.4.1.4工厂应定期进行装 平衡核算,开展能量系统优化
5.4.2.1工厂应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辅料的使用。 5.4.2.2工厂宜定期进行装置物料平衡、水平衡测算,开展系统优化设计与优化操作,按照GB/T7119、 GB/T29115的要求进行节水和原材料使用减少的评价工作。 5.4.2.3工厂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氯化氢和废盐水等进行循环利用,在经济可行的情 况下优先使用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替代循环水。
5.4.3.1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应商的准则。 5.4.3.2工厂宜向供方提供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的采购信息, 5.4.3.3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4工厂宜按照GB/T33635的要求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
5. 5. 1生产过程
5.5.1.1对异氰酸酯生产应建立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水耗报告体系,并进行定期评估。 5.5.1.2各种输送介质的管网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的要求,并加强维护管理,防止跑、冒、滴、 漏的现象发生。
5.1.3宜采用先进过程
5.5.2.1生产的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等的要求
5. 6. 1一般要求
0.6.1.1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设置采 口和图形标志牌。 5.6.1.2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频次及因子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要求。 5.6.1.3应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保存监测和监控记录。 5.6.1.4应制定并有效实施施工、检维修期间的环保方案,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及扬尘的 管理。 5.6.1.5异氰酸酯生产满足光气零排放的要求,光气分解后满足GB31571的要求后通过烟肉排放。
0.6.1.1所有污染物排放口应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设置采样 口和图形标志牌。 5.6.1.2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频次及因子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要求。 5.6.1.3应建立污染物排放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保存监测和监控记录。 5.6.1.4应制定并有效实施施工、检维修期间的环保方案,包括水、气、声、固体废物及扬尘的 管理。 5.6.1.5异氰酸酯生产满足光气零排放的要求,光气分解后满足GB31571的要求后通过烟肉排放。
5.6.2.1.L厂天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3271、GB31571、GB26131和地方环境保护主 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5.6.2.2应依据GB37822完成罐区、装卸设施、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的VOCs治理,并建立 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账等日常管理要求。 5.6.2.3宜建有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制度,定期开展LDAR工作。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管 理系统(GDS),对现场泄漏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管理,泄漏率应满足GB3157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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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3水体污染物
5.6.3.1工厂水体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31571的要求
5.6.3.1工厂水体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31571的要求。
.3.2水体污染物应密封收集,必要时采用地上管道进行输送,装置内外废水经过收集处理后 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5.6.4.1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6.4.2危险废物应按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自行利用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 实施全过程管理
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和地方
5. 6. 6温室气体
5.6.6.1工广应采用GB/T32150、GB/T32151.10或者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 气体排放进行核查和报告,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5.6.6.2工厂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5. 6.7 土壤及地下水
5.6.7.1应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并制定风险防控方案。 5.6.7.2应加强防渗措施,定期进行隐患排查,防止地下水污染。
5.6.8环境风险管理
5.6.8.1应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5.6.8.2应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隐惠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 5.6.8.3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定期开 展演练;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5.7.2.1用地集约化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工厂应按照附录A.1~A.3 的方法进行计算,并利用结果对绩效进行改进。 5.7.2.2工厂应在保证建筑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布局,容积率应高于或等于0.6,建筑密度应 不低于30%。
7.3.1生产洁净化指标包括异氰酸酯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异氰酸酯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 酯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等,工厂应参考附录A.4的方法进行计算,并利用结果对绩效 进。
5.7.3.2异氰酸酯单位产品取水量应满足表1
表1异氢酸酯单位产品取水量要求
表2显氢酸酯单位产品废水产生要求
5.7.3.4异氰酸酯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应满足表3的要求。
表3异氰酸酯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要求
5异氰酸酯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应满足
5.7.3.6异氰酸酯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工厂应参考附录A.5 计算,并利用结果对绩效进行改进,
异氰酸酯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应满足表5的要求,工厂应参考附录A.5的方法进行 利用结果对绩效进行改进,
表5异氢酸酯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要求
5.7.4.1废物资源化指标包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收利用率,工厂应参考附录A.6~ A.7的方法进行计算,并利用结果对绩效进行改进。 5.7.4.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应不低于90%,宜达到95%。 5.7.4.3废水回收利用率应不低于60%,宜达到32%。
5.7.5.1能源低碳化指标包括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工厂应参 考附录A.8~A.9的方法进行计算,并利用结果对绩效进行改进, .7.5.2异氧酸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满足表6的要求。
表6异氢酸酯单位产品综合能料
表7异氨酸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图2异氢酸酯绿色工厂评价程序
业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内容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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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氢酸酯行业绿色工广绩效指标计算方法
容积率为工厂总建筑物(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值,按 (A.1)计算,
Azjzw+AzGzw AyD
筑密度为工厂用地范围内 只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 天堆场及操作场地的用地 (A.2)计
.... (A..)
工厂建筑密度; aZJZW 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的数值,单位为平方米(m"); 2ZGZW 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的数值,单位为平方米(m"); Ayn 工厂用地面积的数值,单位为平方米(m)
A.3单位用地面积产能
单位用地面积产能为工厂产能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率,按公式(A.3)计算。
n一一单位用地面积产能的数值,单位为万吨每公项(万吨/hm"); N一一工厂总产能的数值,单位为万吨;
A.4异氢酸酯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
异氰酸酯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按公式(A.4)计算。
生产异氰酸酯单位合格产品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的数值,单位为污染物单位每吨(污染
物单位/t); S;—统计期内某种主要污染物产生量的数值,单位视污染物品种而定; 单位为吨(t)
A.5异氢酸酯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
异氰酸酯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按公式(A.5)计算。
m; 生产异氰酸酯单位合格产品某种主要原材料消耗量的数值,单位为原材料单位每吨(原 材料单位/t); M; 统计期内某种主要原材料消耗量的数值,单位视原材料品种而定; Q 统计期内合格异氰酸酯产品产量的数值,单位为吨(t),
A.6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按公式(A.6)计算,
k,—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的数值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为吨(t): 统计期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数值,单位为吨(t)
利用率按公式(A.7)计
一一废水回收利用率; Vw一统计期内工厂废水处理后的回用水量的数值,单位为立方米(m"); V.统计期内工厂向外排放的废水量的数值,单位为立方米(m")
A.8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A.8)计算。 E
A.9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
国家标准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按公式(A.9)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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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生产异氰酸酯单位产品碳排放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每吨(kgCOze/t); C—统计期内工厂边界内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ze); Q一一统计期内合格异氰酸酯产品产量的数值,单位为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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