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2015年版)岩土工程(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3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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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2015年版)岩土工程(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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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京建施[2009]841 号)《北
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法》(京建法[2012]1 号)、《关于规范北京市
房屋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监测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3 号)和北京市危险性较大
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1.2《北京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细则》(下称本细则)适用
于参与专项方案论证活动的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
1.3 专家应本着“安全第一、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客观公正、严肃认真
地进行方案论证工作。
1.4 专项论证原则上不包括“经过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的内容。
2 程序
2.1 抽取专家。论证组织单位从北京市住建委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安全动态管理平台”,聘请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得到组长同意。
2.2 专项方案预审。论证组织单位按照《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态管理办
法》第八条要求将方案上传,专家应会前审阅方案,为论证会做好准备。
2.3 论证会及论证报告。组长组织专家进行专项方案论证,通过现场勘察、质疑和答辩,专
家组独立编写和签署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报告(见附件 1)。
2.4 宣读并提交论证报告、接受劳务咨询费。组长向与会各方宣读论证报告,并将报告(组
长保留一份)提交给组织单位,按规定标准接受劳务咨询费。
......4.2.8监测方案与应急预案
4.2.8.1监测方案主要内容:监测项目原则上以设计文件要求为准,但不应少于规程中的“应 测"项;明确监测方法、监测精度、监测周期、允许变形值及报警值,应满足设计要求;明 确监测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精度等级;中间监测成果的提交时间和主要内容;绘制基坑 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监测点平面布置图。 4.2.8.2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资料及支护结构特点,对施工中可能发 生的情况逐一加以分析说明,制定具体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产品质量标准4.3论证结论判定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专家论证结论为三种形式,即“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 家组应依据基坑支护类型按下列标准做出论证结论
4.3.1.1放坡开挖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
4.3.1.1放坡开挖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4.3.1.2放坡开挖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
1)地下水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可能导致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变形,防护措施不到位 3)无季节性施工措施。 4)无基坑坡面防护措施。 5)无地表水排水措施
6)施工监测方案不完善。 7)无基坑边坡使用及维护要求。 8)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4.3.1.3放坡开挖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 “通过”。
4.3.2土钉墙(复合土钉墙)支护工
4.3.2.1土钉墙(复合土钉墙)支护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7)冬施条件下坡面无有效防冻措施。 8)无季节性施工措施。 9)无地表水排水措施。 10)无基坑土方开挖要求或不合理(含收马道)。 11)施工监测方案不完善。 12)无基坑边坡使用及维护要求。 13)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3.2.3土钉墙(复合土钉墙)支护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 请形的,可判定为:“通过”。
4.3.3桩(墙)+锚杆支护工程
6)锚杆注浆工艺不明确或不合理。 7)镭锚杆试验及张拉锁定工序和要求不明确。 8)无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要求。 9)无地表水排水措施。 10)无季节性施工措施 11)无基坑土方开挖要求或要求不合理(含收马道)。 12)施工监测方案不完善。 13)无基坑边坡使用及维护要求。 14)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3.3.3桩(墙)+锚杆支护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 可判定为:“通过”。
4.3.4.2内支撑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1)地下水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3)采用中拉槽方式进行土方开挖,试验性开挖方案不完善。 4)土方开挖与支撑安装步序不合理。 5)钢支撑活动端无活络头。 6)钢支撑与腰梁(或冠梁)未连接或莲接长度没有达到规范要求 7)斜撑腰梁抗剪传力构件的安装方法不明确或不合理, 8)拆撑条件不妥。 9)利用地下结构作为换撑结构但换撑条件不妥。 10)无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要求。 11)施工监测方案与现场条件不符。 12)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变形控制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 13)应急预案不完善,可提出明确具体的修改意见。 14)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4.3内支撑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
4.3.5人工挖孔工程
1)未装订成册或签章不全。 2)无混凝土护壁施工图。 3)混凝土护壁施工工序不明确。 4)无通风措施。 5)无气体检测措施。 6)无高空防坠落措施。 7)开挖范围内有易塌方地层,无防塌方措施。 8)孔底扩孔部位无防塌落措施。 9)无挖孔及灌注混凝土顺序安排。 10)挖孔施工区有地下水但无地下水控制措施或不明确。 11)机具、人员组织、进度安排不明确。 12)无应急预案或没有可实施性。
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
4.3.5.2人工挖孔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通过”
4.3.5.2人工挖孔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
1)混凝土护壁施工图有缺陷。 2)混凝土护壁施工工序不合理。 3)通风措施不合理。 4)气体检测措施不到位。 5)防高空坠落措施不到位。 6)开挖范围内有易塌方地层,防塌方措施不到位。 7)孔底扩孔部位防塌落措施不到位。 8)挖孔及灌注混凝土顺序安排不合理。 9)地下水控制措施不合理。 10)机具、人员组织、进度安排不合理。 11)应急预案不完善。 12)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又不能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形。 4.3.5.3人工挖孔工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情形的,可判定为 “通过”。
4.4关键节点识别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当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负责跟踪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专家应进行现 场检查,因此,专家组应当依据表4.4明挖工程关键节点识别表识别该工程关键节点,并编 写入论证报告之中。
4.4明挖工程关键节点
4、其它开挖至支护结构受力或周边重要建(构)筑物、地下管 线变形最不利情形。 挖孔工程 第一个人工挖孔挖至孔底。
5.1.1专项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应签章齐全(包括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和编制时 间及编制单位盖章)。 5.1.2专项方案编制的完整性: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包括如下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 3)施工准备及施工安排;4)施工方法、辅助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5)监测方案;6)季节 性施工措施:7)安全保证措施:8)质量保证措施:9)绿色施工:10)应急预案
5.2 实质性论证内容
实质性论证包括8项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概况;3)施工方法、辅助方法及技 术措施;4)监测方案;5)安全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季节性施工措施;8)应 急预案。
5.2.1.1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编制计划
5.2.1.3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5.2.2.1工程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工程规模、理深、结构形式及尺寸、工程自身风险等级、开工时间及预计结 束时间。
2.2.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1)各岩土层名称、分布状态及分类; 2)地下水水位及性质,如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补给与排泄条件,各含水层之间 及与其他水源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位标高及动态变化。 3)应绘制部面图展示工程所处的地质、地下水环境
5.2.2.3周边环境
1)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及地表水系等周边环境与工程的位置关 系,应有平面图及剖面图;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2)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工程重要性、层数、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理深、 建设及竣工时间、结构完好情况及使用状况。 3)影响范围内道路的重要性、交通负载量、道路特征、使用情况。 4)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的重 要性、特征、埋置深度、使用情况。
5.2.3施工方法、辅助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1)土方开挖、支护工艺流程。 2)辅助施工方法,如注浆需要阐明注浆方法及工艺流程、注浆机械、浆液选择、注浆 参数、注浆孔布置、注浆效果检验等。 3)关键工序施工及安全保证措施。 4)风险源保护技术措施。 5)降水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
应明确监测等级划分及不同监测等级的监测内容、监测方法、测点布置(应有测点布置 总图、测点布置断面图、测点详图);应明确监测频率、控制标准、数据处理与分析、信息 反馈及方式、组织机构及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5.2.5安全保证措施
应明确安全生产、消防、保卫技术措施
5.2.6质量保证措施
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
5.2.7季节性施工措施
同季节编制相应的技术推
应进行风险源分析,包括结构自身、周边环境、设备设施、生产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风险, 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5.3论证结论判定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专家论证结论为三种形式, 即“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专 家组应依据暗挖工程(含竖并)形式按下列标准做出论证结论
5.3.1喷锚逆筑法竖并工程
5.3.1.1喷锚逆筑法竖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5.3.1.1喷锚逆筑法竖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未装订成册或签章不全。 2)竖井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但无地下水控制措施。 3)涉及粉土、砂层、卵石层等易塌方地层或地下孔洞,无处理措施。 4)无竖井围护结构施工设计文件。 5)无竖井开挖步序图或格栅(内撑)节点连接图。 6)无拆除中隔墙或者临时支撑的方法及受力转换措施。 7)无自身与周边环境风险的识别。 8)无监测方案。 9)无应急预案或没有可实施性。 10)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又不能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开
5.3.1.2喷锚逆筑法竖并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修改后
1)地下水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2)涉及粉土、砂层、卵石层等易塌方地层或地下孔洞,处理措施不完善。 3)竖并开挖施工步序不合理或格栅(内撑)节点连接方式与开挖步序不匹配 4)拆除中隔墙或者临时支撑方法不合理。 5)自身风险与周边环境风险的识别及保护技术措施不完善。 6)监测方案不完善。 7)应急预案不完善。 8)无季节性施工方案。 9)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5.3.2 矿山法工程
山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
1)未装订成册或签章不全。 2)开挖范围内有地下水但无地下水控制措施。(GB502997.1.4条) 3)涉及粉土、砂层、卵石层等易塌方地层或地下孔洞,无处理措施。 4)无超前支护措施的具体施工参数。 5)无隧道开挖施工步序图或格栅节点连接图。 6)马头门施工无加强环梁或土体加固措施。 7)暗挖车站及大断面区间缺隧道拆除临时中隔壁、支撑的受力转换措施及拆除的方法 8)对于风险较高的区段工程(仰挖或俯挖、平顶直墙、转弯、挑高扩宽等),无施工方 法及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9)无自身与周边环境风险的识别, 10)无监测方案。 11)无应急预案。 12)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文不能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形
1)地下水控制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2)涉及粉土、砂层、卵石层等易塌方地层或地下孔洞,处理措施不完善。 3)隧道开挖施工步序不合理或格栅节点连接方式与开挖步序不匹配。 4)马头门施工安全措施不完善。 5)暗挖车站及大断面区间隧道拆撑方法不合理。 6)风险较高区段工程施工方法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 7)自身风险与周边环境风险的识别及保护技术措施不完善。 8)监测方案不完善。 9)应急预案不完善。 10)无季节性施工方案。 11)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5.3.3.1盾构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5.3.3.1盾构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1)盾构掘进参数不合理。 2)洞口土体止水与加固方法与范围、效果检测方法不完善。 3)洞口围护结构处理方法不妥当。 4)始发与接收方法不完善。 5)反力架的强度、刚度及其稳定性不满足始发要求。 6)联络通道施工管片拆除方法、拆除顺序不合理,无既有管片的保护措施。 7)带泵房联络通道的施工,无泵房施工万法。 8)自身风险与周边环境风险的识别及保护技术措施不完善。 9)穿越风险源时,有条件做试验段的无试验段方案。 10)监测方案不完善。 11)应急预案不完善。 12)无季节性施工方案
13)其它对施工安全有直接影响,但能够提出明确具体改进措施的情形
程专项方案中没有出现“不通过”和“修改后通过”
5.3.4.1顶管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为:“不通过”
园林标准规范范本5.3.4.2顶管法工程专项方案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定
1)采用机械顶管法时,顶管机选择基本适用于地质条件与环境条件,但施工参数或辅 助施工措施不完善。 2)覆土深度<1.5D、穿越或邻近重要既有管线(给水、排水、燃气、输油)净距<0.5D 的条件下,防护措施不完善。 3)变形控制值要求严的条件下施工时,施工参数或辅助措施不完善,
4)洞口土体加固方案不能满足初始顶进与接收顶进安全要求。 5)施工参数或措施不完善有可能造成管接口或管体破损。 6)长距离顶管时,减阻、中继间方案不完善。 7)顶管接入现况管道(沟)或检查井施工时,需完善现况管道或检查井结构安全措施。 8)采用人工顶管法时,工具管、开挖与顶进或开挖面前土体加固等保证开挖面稳定的 施工措施不完善。 9)推力计算不正确。 10)顶管后背墙做法不完善。 11)监控量测方案不完善。 12)应急预案不完善, 13)无季节性施工方案 14)其它直接涉及施工安全但能在现场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措施的情形,
5.4关键节点识别标准
依据相关规定,当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负责跟踪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专家应进行现 场检查,因此,专家组应当依据表5.4暗挖工程关键节点识别表识别该工程关键节点,并编 写入论证报告之中。
玻璃标准规范范本表5.4暗挖工程关键节点识别表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工程名称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专家一览表专家姓名工作单位专家编号专家论证结论:通过口修改后通过口不通过口本工程关键节点专家建议或修改意见:(论证专用章)年月日专家签名组长:专家:总承包单位(盖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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