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09.1-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1部分:公共娱乐场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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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2.1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使用人以及承包、租赁公共娱乐场所的承包人、承租人是该场所的安全 贵任主体,对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使用人、承包人、承租人是单位的,其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5.2.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 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2.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4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2.6木 根据自防自救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和装备。 5.2.7 组织制定发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 5.2.8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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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3.7 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9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10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 施。
5.4 志愿消防队员职责
5.4.1熟态本单位火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队中的职贡分工 5.4.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 器材及消防设施。 5.4.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5.4.4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 现场等工作。
5.5微型消防站成员职责
5.5.1建立值守制度,设置值班备勤地点,落实必要保障措施,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 岗、定人、定责”要求,合理配备人员,实行轮岗轮,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5.5.2严格值班备勤规定,值班备勤期间不应离开任务区域,随时做好出动准备,按照“行业相近、 位置相邻”原则,视情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联合处置演练,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 置工。 5.5.3熟悉本单位建筑结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重点部位等情况,熟练掌握消防设施 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5.5.7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 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5.8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 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5.9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1分钟出 动、3分钟处置”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5.6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6.1应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
5.6.2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能够熟练操作。 5.6.3公共娱乐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 5.6.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在岗在位,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掌 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随时做好记录。 5.6.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 消防通讯器材的通讯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如发现不正常应 及时处理,需要报告主管人员处理的及时上报。
5.6.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实时掌握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工作状态,发现消防设施工作状态不正常 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责任人,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例如: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 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是否处 于自动控制位置等。
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久
5.6.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保正常工作状态下,严禁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严禁将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 设施及其相关设备设置在手动状态时,火灾发在时应具有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6.9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 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
5.7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5.7.1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5.7.2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 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5.7.3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5.7.4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5.8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
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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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落实相应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8.3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火警,实施扑救
5.9保安人员、工作人员职责
5.9.1按照本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5.9.2发现火灾应及时报火警并报告主管人员,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协助灭火救援 5.9.3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
5.10.1主动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10.2熟悉本工作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参加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10.3清楚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和自救, 5.10.4每日到岗后及下班前应检查本岗位工作设施、设备、场地、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使用状态等: 发现隐惠及时处置并向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 5.10.5监督其他人员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等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
6.1装修装饰材料的管理
6.1.1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现行GB50222中的有关要求。 6.1.2公共娱乐场所内严格限制可燃装饰材料的使用,确保燃烧性能等级符合现行GB50222中的有 关要求。 6.1.3公共娱乐场所装饰物的使用不应阻挡消防设施,不应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 6.1.4公共娱乐场所装饰物的使用不应影响人员疏散。疏散门或疏散通道上、疏散走道及其尽端墙面 上、疏散楼梯,不应镶嵌玻璃镜面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行动的装饰物;疏散走道上空不应悬挂装饰物、 促销广告等可燃物或遮挡物。
6.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2.1公共娱乐场所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任人, 6.2.2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2.3公共娱乐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求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 使用量,并应在不使用时予以及时清除,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5.2.4 公共娱乐场所应限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禁止存放聚氨酯类以及在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的 物品。
6.2.1公共娱乐场所应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2.2公共娱乐场所内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6.2.3公共娱乐场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求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 使用量,并应在不使用时予以及时清除,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5.2.4 公共娱乐场所应限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禁止存放聚氨酯类以及在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的 物品。
6.3.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3.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 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3.3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附设的厨房使用燃油、燃气设备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油、供气,管道应采用金 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并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3.4燃油、燃气设备的使用应有专人负责,做好设备管道的日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6.4.1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 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6.4.2焊接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审批人应确认现场检查并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后,方 可签批动火审批手续;动火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工种作业证;现场应有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 6.4.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对于作业现场附近无法 移动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隔离等防护猎施。 6.4.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采取应急灭火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6.4.5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及冷烟火, 6.4.6公共娱乐场所的营业区、可燃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6.4.7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6.4.8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6.5.1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5.2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采购电气、 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6.5.3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 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记录; 6.5.4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线路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 6.5.5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6.5.6在室内使用高温电气设备或电器时,应有专人看管。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 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5.7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涉及重大 活动临时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6.5.1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6.5.2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效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采购电气、 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6.5.3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 格的电工进行,留存施工图纸或线路改造记录; 6.5.4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线路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 6.5.5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6.5.6在室内使用高温电气设备或电器时,应有专人看管。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 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5.7应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涉及重大 活动临时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用电安全检测,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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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公共娱乐场所不应设在下列地点!
a)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b) 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C 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d) 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e)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7.1.3建筑四周不应搭建违章建筑,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不应设置 影响消防扑救或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 7.1.4公共娱乐场所的外墙上应在每层设置外窗(含阳台),其间隔不应大于15.0m;每个外窗的面 积不应小于1.5m,且其短边不应小于0.8m,窗口下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2m。 7.1.5使用人数超过20人的厅、室内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1.1m的疏散走道,活动座椅应采用固定措 施。 7.1.6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娱乐场所或其所在建筑,其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宜接入城市火灾报 警网络监控中心。
a)汗蒸房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相关要求; b 汗蒸房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电加热汗蒸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 及以上楼层; C 汗蒸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防 火分隔; d 水暖(或蒸汽)供热汗蒸房设有燃油或燃气锅炉的,锅炉房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 要求; 汗蒸房应布置在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确需设置在袋形走道两侧及尽端的,其疏散门至最近安全 出口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9m; 汗蒸房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房间建筑面积不于50m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 可设置1个疏散门。汗蒸房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超过9m; 汗蒸房不应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其顶棚应采用不燃材料装修装饰。电加热汗蒸房的 墙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地面应为不燃装修装饰材料; h 采用水暖(或蒸汽)供热的汗蒸房,其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大于100℃时,管道与可燃物之 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供暖管道的表面温度不大于100℃时,管道 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电加热汗蒸房应设置独立配电箱,配电箱及照明开关等电气设施应设置在汗蒸房外,且应安装 在不燃材料上; 每间汗蒸房的电加热设施应设置独立配电回路,电加热设施与照明线路不应合用回路,其配电 线路出线开关均应设置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保护装置
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定期对电加热设施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电加热汗蒸房应使用产品质量合格的电加热设施,并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加热汗蒸房所在场所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的,电加热汗蒸房应增设 简易喷淋,电加热汗蒸房及其他功能用房、走道应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互联式); 电加热汗蒸房疏散门附近明显位置应设置不少于2具5KgABC型干粉灭火器
7.2.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 7.2.2公共娱乐场所应将舞台、KTV包房、放映室、观众厅、变配电室、空调机房、消防控 水泵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2.2公共娱乐场所应将舞台、KTV包房、放峡室、观众厅、 电至、 制至、消防 水泵房等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7.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落实相 应管理规定,实行严格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a)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b)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3.1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7.3.2 公共娱乐场所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7.3.3公共娱乐场所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7.3.4公共娱乐场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 常使用。 7.3.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 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7.3.6公共娱乐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日 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7.3.7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3.8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 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7.3.9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 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7.3.10卡拉0K厅及其包房内应设置声音或视频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至 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7.3.11大空间营业厅的疏散指示标志的布置, ,应保证其指向最近的蔬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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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2公共娱乐场所应根据场所的疏 业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正超 员的措施。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7.4.1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 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4.2场所应使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建立消防设施、器材的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 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7.4.3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并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满足GB25201的要求。 7.4.4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检验资格的单位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消防设施的检验应满足XF503的要求。
7.5.1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
a)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d)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e)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f)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h)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i)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j)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a)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b)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h)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1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7.5.3火警处理程序
乐场所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
8.2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遗留 火源。
8.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d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e 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g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4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对建筑消防设 施检查,应执行GB25201和XF503的相关规定。
8.5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火灾隐惠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a)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b)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d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e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f)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g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h)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i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火灾隐惠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k)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3.6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 验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3.7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并 记录存档。
6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 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7防火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消除的,应立即报告 录存档。
1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惠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惠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的程序 和所需经费来源、保障措施,
1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火灾隐惠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惠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的程序 和所需经费来源、保障措施。 2发现火灾隐惠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 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惠进行认定,并对已确认的火灾隐惠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 后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9.2发现火灾隐惠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 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已确认的火灾隐患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 毕后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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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止的火灾隐患和重天火灾隐惠,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止,并将火灾隐 惠整改情况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9.4在火灾隐惠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9.5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9.3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 惠整改情况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9.4在火灾隐惠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9.5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0.2公共娱乐场所应对单位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宣传与培训,应做好记录,确保每名员工具备检查消除 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冬季防火期 间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0.3公共娱乐场所每半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 川。 0.4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应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 常识,并应告之顾客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0.5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 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10.6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f)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
1.1.1公共娱乐场所应根据人员集申、火灾危险性较天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按照GB/T38315制 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2公共娱乐场所应在开业前成立专门的预案编制工作组,制定完成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组 只应急演练完善预案,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署发布实施。 1.1.3公共娱乐场所预案修订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根据单位和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性质、功能分区的 改变、客流量的变化及日常检查巡查、实战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预案, 修订后的预案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署发布实施
11.2.1公共娱乐场所制定、修订预案前,应对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分析评估,设定灾情 的严重程度和场所的危险性,有针对性的确定预案级别。 1.2.2公共娱乐场所制定、修订预案前,应根据单位规模大小、功能及业态划分、管理层次等要素, 可分为总预案、分预案和专项预案三类。如果公共娱乐场所为多业主、多使用单位之一时,该场所编制 的预案应与整个建筑编制的总预案相适应。
11.2.3预案的主要内容:
a) 编制目的: b) 编制依据; c) 适用范围; d) 应急工作原则; e) 单位基本情况; f) 火灾情况设定; g) 组织机构及职责; h) 应急响应; i) 应急保障; j) 应急响应结束; k) 后期处置。
a) 编制目的; b) 编制依据; c) 适用范围; d) 应急工作原则; e) 单位基本情况; f) 火灾情况设定; g) 组织机构及职责; h) 应急响应; i) 应急保障; j) 应急响应结束; 后期处置。
11.3.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消防救援队伍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 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1.3.2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保安人员、义务消防组织人员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 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及其他在岗的员工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a)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b)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11.4.1预案的主要程序和措施!
a)单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分析; b) 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应由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并明确各职能小组 的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各自职责; c) 火警处置程序; d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e)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f)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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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后动火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a 向消防救援队伍报火警: b)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C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d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e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f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1.5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11.5.1公共娱乐场所应定期组织所有员工和承担有灭火、疏散等职责分工的相关人员通过宣 应急演练等方式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将预案正式文本发放到每一名员工;遇人员变动 况,应及时将修订后预案进行宣贯。
11.5.2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应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评估、论 证。
11.6.1消防演练应达到下列目的:
a) 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d)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1.6.2消防演练的组织开展应符合以下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 模拟形式; C 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d 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员工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 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e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g 高度超过100m的多功能建筑,应适时与地消防救援队伍组织联合消防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12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12.1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报火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 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 2.2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应保护火灾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 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12.3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应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应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 物品。 12.4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应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12.5有关单位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火灾调查。 12.6有关单位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12.7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b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园林养护管理13.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
公共娱乐场所应建立下列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c) 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惠整改制度; g 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h)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i)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j)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k)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1)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m)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n)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p) 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 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内容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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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 资料;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f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国家标准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 资料; C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f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h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13.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d)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e)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f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S)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i 火灾情况记录;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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