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509.4-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4部分:医疗机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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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2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5.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单 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2.2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5.2.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2.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2.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5.2.7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5.3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3.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3.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5.3.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3.5组织实施对本场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 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3.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5.3.7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3.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志愿消防队员职责

    4.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志愿消防队中的职责分工。 4.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 材及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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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3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5.4.4发生火灾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 现场等工作。

    5.5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5.5.1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5.5.3应在岗在位,认真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 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通讯器材的通讯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或报告主管人员。 5.5.4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5.5.5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5.5.6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操作有关消防设施,并依照火警处置程序进 行处置,做好情况记录,

    6.1.1医疗机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GB50222中的有关要求。 6.1.27 高压氧舱内装饰板、地板、座椅、床、柜具及油漆等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 6.1.3 医疗机构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应限制可燃物品的储存量,禁止存放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的 物品。

    6.2.1焊接等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审批人应前往现场检查并确认防火措施落实后,方 可签批动火审批手续;动火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工种作业证;现场应有动火监护人到场监护。 6.2.2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物;对于作业现场附近无法 移动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覆盖、隔离等防护措施。 6.2.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采取应急灭火措施,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6.2.4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严禁使用明火。 6.2.5医疗机构的公共场所、可燃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6.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和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4燃油、燃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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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1燃油、燃气设施的施工、安装应符合GB50494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6.4.2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的安装、调试应由具有相关安装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不应私自拆除 改装、迁移、安装、遮挡或封闭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3燃油、燃气设备的管道应采用金属管道,管道上应设置手动和自动切断阀, 6.4.4医疗机构建筑内使用燃气时,应采用管道方式供气,并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6.4.5定期检查燃油、燃气管道及器具。 6.4.6使用燃油、燃气时应有专人看管,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6.5.1增设的电气设备及其线路、开关等应按规定负荷装设。 6.5.2定期检查、检测电气线路、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有故障的线路和设备,禁止超负荷运行 6.5.3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或供电专业单位负责。 6.5.4不应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6.5.5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 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5.6在室内使用高温电气设备或电器时,应有专人负责,

    7.1.1医疗机构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 规范。

    7.1.1医疗机构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 规范。 7.1.2医疗机构防火分区的面积除按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物高度确定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内, 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再分隔;同层有2个及2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 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7.1.3防火分区内的病房、产房、手术室、精密贵重医疗设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 非燃烧体与其他部位隔开。 7.1.4洁净手术室应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 开,并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7.1.5高压氧舱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内,并使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分隔,但不应设置 在地下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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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罐间可单面贴邻建筑外墙建造。在液氧储罐周围5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禁止明 火、杜绝一切火源,并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 7.1.8患者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 7.1.9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医疗机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楼板和2.0h的隔墙与其他部 位隔开,并应设置单独的安全出口。 7.1.10医疗机构的建筑在投入使用前依法应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7.1.11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医疗机构或其所在建筑,其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宜接入城市火灾报警 网络监控中心。

    7.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7.2.1医疗机构应下列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

    a 容易发生火灾部位,包括药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天宗可燃物资仓库、 危险品仓库、锅炉房、厨房等; b 发生火灾时危害较大的部位,包括住院部、门诊部、手术部、贵重设备室、档案资料室、微机 中心、财会室; C 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包括消防控制室、变配电间、消防水泵房等,

    7.2.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

    a)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b)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c)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定期开展防火检查

    7.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7.3.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7.3.2 医疗机构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团。 7.3.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7.3.4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7.3.5常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女 有效。 7.3.6医疗机构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 更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7.3.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3.8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3.9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3.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7.3.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7.3.2 医疗机构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7.3.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7.3.4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7.3.5常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 有效。 7.3.6医疗机构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有门禁系统的,应保证火灾时不需 更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7.3.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7.3.8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7.3.9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7.3.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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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7.3.12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和病房内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 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7.3.13大空间营业厅的疏散指示标志的布置,应保证其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并使人员在走道上任何 位置都能看见和识别。 .3.14医疗机构应根据单位的疏散能力核定人员密集的厅室容纳人数,工作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 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7.4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7.4.1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的消 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满足GB25201的要求。 .4.2消防设施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消防设施检测能力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每年至 少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消防设施的检验应满足XF503的要求。

    7.5.1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D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j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故障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以下制度和操作规程: a)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b)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c)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d) 消防控制室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e) 消防控制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f)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g) 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制度; h)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i) 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j)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 k) 消防控制室故障处置程序

    7.5.2.2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在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 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认真记 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7.5.2.3应确保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2.4消防控制室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 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 进、出水管阀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 机、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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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5消防控制室应能实时掌握消 控制柜开关的工作状态等信息,发现消防设施工作状态不正常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责任人,并通知 相关部门处理,以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消防泵进、出水 管阀门、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处于常开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 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柜开关处于自动控制位置。

    7.5.2.6严禁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施

    7.5.3火警处理程序

    7. 5. 4 悬挂要求

    消防控制室应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 维护管理制度、消防设施一览表和消防控制室应急程序流程图统一规格制作,并悬挂于消防控 壁上。

    8.1医疗机构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8.2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 8.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8.3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d)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e)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4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

    8.5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c)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d)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e)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 火灾隐惠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9.1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9.2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 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惠进行认定,并对已确认的火灾隐惠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 华后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9.3单位应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9.4在火灾隐惠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9.5对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 患整改情况复函送达消防救援机构。 9.6重大火灾隐惠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9.7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 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10.1春、冬李防火期间和重天节日、活动期间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0.2医疗机构营业期间应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 并应告之惠者及陪护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方法。 10.3医疗机构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 10.4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0.6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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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1.1.1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 散预案。

    a) 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应由 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火警处置程序; C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11.2 组织机构与职责

    1.2.1医疗机构应明确应急指挥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任总指挥,消防安全管理人任副总指挥,消防 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并具体组织实施。指挥机构应成立通信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 防护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行动机构,

    .2.2各组人员组成和

    a) 指挥机构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指挥调动,协调事故现场,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等有关工作; b 通信联络组由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及指定的现场教职员工组成,负责与当地 消防救援机构、学校周边联防单位以及其他涉及人员的通信、联络; 灭火行动组由微型消防站队员(志愿消防队员)和保安等人员组成,负责利用消防设施、器材 就地扑救初起火灾; d 疏散引导组由指定的教职员工组成,负责引导学生正确疏散、逃生。 e 防护救护组由校医和具有医护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安全保卫组由保安人员或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组成,负责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后勤保障组由学校后勤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和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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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a)向消防救援机构报火警; b)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C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d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e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11.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11.4.1应定期对预案中承担任务的所有 悉预案内容。 1.4.2培训应使承担任务的人员熟悉预案的内容、自身的职责,以及应急演练和灭火疏散行动中的注 意事项。 11.4.3应根据日常巡查检查、预案演练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11. 5. 1月的

    11.5.1.1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 度。 11.5.1.2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11.5.1.3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11.5.1.4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1.5.2组织 11.5.2.1医疗机构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11.5.2.2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 灾模拟形式。 11.5.2.3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11.5.2.4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员工和患者、家属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 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11.5.2.5 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11.5.2.6木 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11.5.2.7 设置观察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演练参与人员的表现,演练结束讲评时做参考。 11.5.2.8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12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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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确认火灾发生后,起火单位应立即报火警并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 疏琉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 12.2火灾发生后,受灾单位应保护火灾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尚 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的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12.3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应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应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 物品。 12.4未经消防救援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应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2.5有关单位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火灾调查。 2.6有关单位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12.7火灾调查结束后,有关单位应总结火灾事故教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

    a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b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13.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

    a)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c) 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惠整改制度; g)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h)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i)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1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k)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m)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n)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a)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b)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c) 消防宣传与培训制度; d)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e)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f) 火灾隐惠整改制度; g)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h)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i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i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k)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m)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n)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3.3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内容

    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a)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 相关资料:

    a)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所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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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f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h)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c)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基 本情况; h)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水利施工组织设计 13.4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

    a)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b) 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d)火灾隐惠、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f)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1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i)火灾情况记录;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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