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771-2019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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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B/T 4771-2019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5.2.1.4计量设备: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 装置; b 钢铁企业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 GB/T21368要求。 2.1.5照明: 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考虑使用自然光出口产品标准,功率密度、照度等参数应符合GB 50034规定; b)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C)区域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a)工厂应依据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 装置; b 钢铁企业进出用能单位、进出主要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应满足 GB/T21368要求。 2.1.5照明: a)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应尽量考虑使用自然光,功率密度、照度等参数应符合GB 50034规定; b)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c)区域照明应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5.2.2.1质量管理体系:
a)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b)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满足GB/T19001的要求。 5.2.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a)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b)工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8001的要求。 5.2.2.3环境管理体系: a)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b)工厂的环境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4001的要求。 5.2.2.4能源管理体系: a)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 b)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宜满足GB/T23331的要求。 5.2.2.5测量管理体系: a)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测量管理体系; b)工厂测量管理体系宜满足GB/T19022的要求。
5. 2.2. 6 社会责任
a)企业宜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说明 ,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在的履行 情况; b)社会责任报告宜公开可获得,
5.2.3能源与资源投入
5.2.3.1能源投入
a)工厂应优化生产结构和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投人; b)工厂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生产工序应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装备,减少 能源消耗; 工厂应加强余热余压余能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提高能源效率; d)工厂宜按照YB/T4360的要求建设能源管理中心; e)工厂宜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5.2.3.2资源投入
a)工厂应满足GB/T18916.2中钢铁企业取水定额要求; b)工厂应满足GB/T26924中钢铁行业节水型企业用水指标要求
c)工厂应采用先进、适用的节水利用技术和装备,减少水等资源消耗,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设备; d)工厂宜综合考虑生产成本、原燃料条件下,减少原材料的使用;
a)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b)工厂宜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宜包含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环保等要求: c)工厂宜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2.4.1生态设计
a)工厂生产的产品品种应按照对应品种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b) 未有对应标准的产品品种,宜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并 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
5.2.4.2有害物质限制使用
工厂生产的钢铁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 应满足相关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要求中能效限定值,并努力达到更高要求
5. 2.4.4减碳;
a)工厂宜根据GB/T32150、GB/T32151.5和适用的标准规范等要求及有关标准、规范文件对产 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对企业排放数据进行核查; b) 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C)工厂宜采取减少碳排放的措施
)工厂宜采取减少碳排放的措施
5. 2.4. 5回收利用胞
a)工厂应加强废气、废水、固 b)工厂应加强水资源管 水资源利用,减少淡水资源消耗。
5. 2.5 环境排放
5.2.5.1污染物处理设备:
a)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 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 工厂应建立污染物处理设备台账、设备运行记录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 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
5.2.5.2大气污染物排放: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b) 工厂的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应符合GB28662、GB28 GB28664,GB28665等要求。
5.2.5.3水体污染物排放:
a)工厂的水体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b)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3456要求。
2.5.4固体废物排放
a)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和处置应符合GB18599、GB18597等要求; b)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YB/T 4771—2019
YB/T47712019
5.2.5.5噪声,
a)工厂的噪声污染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b)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12348要求
5.2.5.6温室气体
a)工厂应采用GB/T32150和GB/T32151.5或适用的标准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 进行核算和报告,宜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布; b)工厂应依据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5.2.6.1一般要求:
并利用结果进行绩效改善; b)绩效指标应至少满足钢铁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行业准入要求
5.2.6.2用地集约化
b)工厂容积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C)工厂吨钢占地面积指标应满足GB50603的要求。
5.2.6.3原料无害化
a)工厂应采用附录B的方法计算绿色物料使用率 b)绿色物料选自省级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 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回收的废弃物等作为原料
5.2.6.4生产洁净化
a)工厂应采用附录B的方法计算吨钢污染物排放量、吨钢废水排放量等指标; b)吨钢污染物排放量、吨钢废水排放量等指标应满足《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Ⅲ级指 标要求,并努力达到Ⅱ级和I级指标要求
5.2.6.5废物资源化
a)工厂应采用附录B的方法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废水回 用率; b 高炉入炉炉料、转炉炼钢钢铁料、高炉燃料比等原材料消耗指标应达到《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 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级指标要求,并努力达到Ⅱ级和I级指标要求; C 高炉渣利用率、转炉渣利用率、高炉煤气利用率、焦炉煤气利用率应达到《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 价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级指标要求,并努力达到Ⅱ级和I级指标要求;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Ⅲ级指标要求,并努力达到 Ⅱ级和I级指标要求,
5.2.6.6能源低碳化:
工厂应采用附录B的方法计算吨钢综合能耗、吨钢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生产工序能耗指标; b) 焦化、烧结、球团、高炉炼铁、转炉炼钢、电炉炼钢工序能耗应达到GB21342、GB21256、 GB32050等标准的限定值要求,并努力达到准入值和先进值指标要求; 吨钢二氧化碳排放或生产工序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尚无标准的宜逐步降 低排放。
评价应建立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包括评价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制定评价方案、预评价、现场评
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实施评价的组织方式; b) 评价目的、范围及准则;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价情况、评价报告编制及内部技术评 审情况; d) 评价内容,包括一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 ? 评价证明材料的核实情况,包括证明文件和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相关计量设备和 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评价识别的问题; 多 评价识别的工厂主要创建做法、工作亮点等; h)对持续创建绿色工厂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或建议; i 相关支持材料。
YB/T4771—2019
表A.1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表A.1钢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续)
YB/T47712019
焦化工序能耗按式(B.1)计算: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钢铁行业绿色工厂主要指标计算方法
ET 焦化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yl 原料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加工能耗量,指炼焦生产所用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等能源,单位为干 克标准煤(kgce); 焦化产品外供量,指供外厂(车间)的焦炭、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等的数量,单位为千克标 准煤(kgce); 余热回收量,如干熄焦工序回收的蒸汽量等,单位为干克标准煤(kgce); P 焦炭产量,单位为吨(t)。
烧结工序能耗按式(B.2)计算:
Es 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s 烧结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标准煤量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s——烧结工序回收的能源量折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sT 烧结工序合格烧结矿产量,单位为吨(t)
球团工序能耗按式(B.3)计算:
B.4高炉炼铁工序能耗
工序能耗按式(B.4)计算
est ...(B.2) Pst
式中: EGL一 炼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gl 炼铁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标准煤量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炼铁工序回收的能源量折标准煤量,单位为干克标准煤(kgce); 炼铁工序合格生铁产量,单位为吨(t)。
B.5转炉冶炼工序能耗
转炉冶炼工序能耗按式(B.5)计算:
Ez 转炉冶炼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dz 转炉冶炼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标准煤量总和,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lh 转炉冶炼工序外供的能源量折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元 合格转炉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电炉工序能耗按式(B.6)计算:
Ea—报告期内电弧炉冶炼消耗的能源的折标准煤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pl一报告期内合格电弧炉钢产量,单位为吨(t)
吨钢取水量按式(B.7)计算:
V—吨钢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吨(m/t); V:一钢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总新鲜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Toc—合格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勿排放量按式(B.8)计算
式中: WL——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吨(kg/t); WsL—某污染物年排放量,单位为千克(kg); ToG一合格粗钢年产量,单位为吨(t)。 吨产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有组织污染源排放量,不包括无组织源排放量。
此处污染物包括钢铁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COD、氨氮、颗粒物、SO2、NO.(以NO2计)等的排放量 但不包括自备电厂的排放量。
B. 9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生产水重复利用率按式(B.9)计算:
式中: 一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W,——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重复用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W,——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补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
W. W= W.+W. 一×100% ( B. 9
容积率为工厂总建筑物(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构筑物面积与厂区用地面积的比 (B.10)计算。
.(B. 10 A用地
R 工厂容积率,无量纲; 工厂总建筑物建筑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m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 算,单位为平方米(m); A总构筑物 工厂总构筑物建筑面积,可计算面积的构筑物种类参照GB/T50353,单位为平方米 (m); A用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总和(包括露天生产装置或设备、露) 操作场地的用地面积
工厂建筑密度,无量纲; 工厂总建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a总构筑物 一工厂总构筑物占(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A用地 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n 吨钢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来每吨(m"/t); N 工厂粗钢总产能,单位为吨(t):
吨钢占地面积,单位为平方来每吨(m) N 工厂粗钢总产能,单位为吨(t):
α总建发物十α总构筑物×100% ·(B. 11 A用地
α总建筑物α总构筑物×100% A用地
Am能——工厂用地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水质标准B.13绿色物料使用率
绿色物料使用率按照式(B.13)计算
M 式中: 绿色物料使用率,无量纲; G 统计期内,绿色物料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绿色物料宜选自省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发 布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等,或利用再生资源及产业废弃 物等作为原料;使用量根据物料台账测算; M一一统计期内,同类物料总使用量,单位视物料种类而定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B.14)计算。
Ea一吨钢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 统计期内,工厂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即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 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Q 统计期内的合格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吨钢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每吨(tce/t); 统计期内,工厂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即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 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 统计期内的合格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按式(A.15)计算。
吨钢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t/t); 统计期内监理标准规范范本,工厂边界内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单位为吨(t); Q 统计期内的合格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吨钢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每吨(t/t); 统计期内,工厂边界内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单位为吨(t): 统计期内的合格粗钢产量,单位为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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