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60-2017 环境卫生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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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260-2017 环境卫生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3.0.14应对设备实施定期维修与保养,并保证设备的正吊 运行。
4.1.1城市街道、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应设置废物箱。沿街废 物箱的设置应方便投放。实施分类收集的区域,应设置分类投放 废物箱。 112座物铪应
4.1.2废物箱应具有防雨功能,损坏的应及时更新
4.1.2废物箱应具有防雨功能,损坏的应及时更新
4.2.1城镇区域内应规划、设置公共厕所精装修标准规范范本,公共厕所应设置明 显、统一的公共厕所标志。纳人规划的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不得 随意占用。
4.2.2应鼓励开放公共建筑内的公共厕所,并应纳人城市公共 厕所管理。
4.2.3独立式公共厕所的布置应方便人们使用,公共厕所建
4.2.5带有化粪池的公共厕所,化粪池应密闭、结构坚固
4.2.5带有化粪池的公共厕所,化粪池应密闭、结构坚固、运 行安全,并应及时清掏
4.3.1在露天、流动作业的清扫保洁工作区域,应设置清扫
4.3.1在露天、流动作业的清扫保洁工作区域,应设置清扫保 洁工人休息点。
环卫工人休息点的管理应纳入环境卫生管理计划
4.3.3环卫工人休息点的管理应纳入环境卫生管理计划
4.4.1应建设环卫车辆停车场所,其数量和规模的确定应考虑 环境卫生行业的发展。
保环卫车辆的日常作业。
4.4.3城镇主干道两侧不得作为环卫车辆停放场所,
环卫车辆不得停放于此。
环卫车辆不得停放于此。
5.1.1应对城镇道路、广场、水域、绿地等公共场所实施清扫
5.1.1应对城镇道路、广场、水域、绿地等公共场所实施清扫 保洁,保持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5.1.2清扫保洁过程中不得造成扬尘、冒黑烟等二次污染,不 得影响其他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5.2.1不宜机扫区域应进行人工清扫保洁。 5.2.2清扫保洁人员应按规定佩戴警示标志,配备劳动保护 装备。 5.2.3城镇区域应配备一定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并应根据发展 需要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5.2.4机械化清扫作业应避开城镇交通高峰时段。 5.2.5清扫机械的尾气排放应满足所在地区的车辆尾气排放 要求。 5.2.6应将水域保洁纳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并应建立水面保 洁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水面保洁人员和设备。 5.2.7人工水面保洁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员 安全。 5.2.8采用水域保洁船进行水面保洁作业时,应防止船体对水 面造成污染。
5.2.1不宜机扫区域应进行人工清扫保洁。 5.2.2清扫保洁人员应按规定佩戴警示标志,配备劳动保护 装备。 5.2.3城镇区域应配备一定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并应根据发展 需要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5.2.4机械化清扫作业应避开城镇交通高峰时段。
5.2.6应将水域保洁纳人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并应建立水面 洁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水面保洁人员和设备。 5.2.7人工水面保洁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作业人 安全。
5.2.8采用水域保洁船进行水面保洁作业时,应防止船体对 面造成污染
5.2.11道路洒水作业应避开城市交通高峰时段。
5.2.12洒水设备应采用节水型产品和工艺。
5.3.1有降雪的城市应配置除雪、融雪设备,提供所需的除雪、 融雪作业服务 5.3.2应优先选择除雪,融雪作业应控制融雪剂对绿地和植物 的影响。 工发太
5.3.1有降雪的城市应配置除雪、融雪设备,提供所而的除当、 融雪作业服务 5.3.2应优先选择除雪,融雪作业应控制融雪剂对绿地和植物 的影响
和污水污染的地面应及时冲洗,冲洗水应排入污水管网,不得 接排至雨水沟和路面
7.1.4填埋场场址严禁选择在下列地区
1地面水水源地的汇水区域内; 2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3 洪泛区及泄洪道; 4填埋库区与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 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5填埋库区与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 以内的地区; 6填埋库区与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 内的地区; 7潜在滑坡区域和断裂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熔岩 发育区; 8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9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 物学研究考察区; 10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7.1.6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应与填埋库区同时设计、同时建 成、同时运行。
7.2.1填埋库区应进行单元划分,应具备雨污分流的功能。填 埋库区外具有向填理库区汇水的区域时,填理库区边界处应设置 永久截洪沟,并结合拦洪坝等其他设施形成可靠的填埋场防洪 系统。
2填埋库区应设置防渗系统和渗沥液导排系统,并满足全
7.2.2填埋库区应设置防渗系统和渗沥液导排系统,
寿命服役的要求,防止渗沥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防渗系 统下部的地基和边坡应满足整体和局部稳定性和平整性要求。
7.2.3防渗材料铺设过程中应保证搭接宽度和焊接质量满
求,并应对焊缝实施现场检验,监理人员应全过程监督防渗材料 的施工和检验。
7.2.4当填埋区地下水水位高于防渗层下1m时,或地下水对 场底和边坡基础层稳定性产生影响时,应设置有效的地下水导排 系统,
.5渗沥液调节池的容量应与渗沥液产生量和渗沥液处理设
7.2.5渗沥液调节池的容量应与渗沥液产生量和渗沥液处
施的设计规模相匹配,并应保证强降雨时调节池内渗沥液不 外溢
定性验算确定堆体内警戒水位,并采取控制堆体内渗沥液水位低 于警戒水位的工程措施。
填埋气体及时排出,严防填理埋气体自然聚集、迁移引发火灾和 爆炸。
7.2.9设置填埋气体主动导排设施的填埋场,应设置填埋气体 利用设施或火炬系统。填埋气体燃烧器和火炬应具有点火、熄火 保护功能,并应设置阻火装置
7.2.9设置填埋气体主动导排设施的填埋场,应设置
7.2.10填埋气体处理和利用车间应设置可燃气体在线检测报警
装置,并应与排风机联动
7.2.12填埋场应设置对地下水、地表水和大气的环境监测设施 和渗沥液排放监测设施。
擦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治理和改造措施。
7.3.1填埋场运行前应制定分单元填埋规划、安全运行制度和 应急预案。
时增设,并应避免填埋作业设备损坏气体导排设施,保持填埋气 体导排设施的有效性。填埋气体导排井内水位过高时,应采取有 效的排水措施,排水设备应具有防爆功能
7.3.9填埋场应采取综合防臭除臭措施,防止臭味对局 的影响。
7.3.10应对场内实施卫生防疫和劳动保护
7.4填理场封场及后管理
7.4.1填埋场填埋作业至设计终场标高或填埋场容量饱和后应 实施封场。
施,避免发生填埋气体爆炸事故。
业的技术鉴定,对于未通过鉴定的填埋场不得进行土地利用。
的温度能达到850℃以上,烟气在850℃以上空间内的停留时 大于2s。
8.2.5烧炉应配置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燃烧器应使
轻质燃料(轻柴油或燃气),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最大总 率应满足无其他燃料燃烧的情况下将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独立 热至850℃。
8.2.6应在焚烧炉最上(后)二次风喷入口与炉膛主控
足最大烟气量下停留时间不小于2s,每个断面至少设置两个温 度监测点,实时监测炉膛主控温度区内的温度。
气体脱除、除尘、重金属脱除、二英类脱除和NOx脱除的功 能。烟气净化系统设计排放指标应符合焚烧厂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的排放标准。
8.2.9熨烧厂应设直自动控制系统,保证垃 化、余热利用、消防等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自动控制系统 应具有对过程控制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储存1年以上的 功能,
8.2.10每条烧线应配置独立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
内容应满足全厂运行控制和环保监测的要求。在线监测点的布 置、监测仪表的选择、数据处理及传输应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 靠。在线监测系统终端显示的颗粒物、有害气体浓度等数据应为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氧含量在11%时的数据,并可显示瞬时值 和排放标准要求的时间均值,
满足项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 8.2.12焚烧厂总平面布置应满足消防、交通、安全及工艺流程 等方面的要求。
8.3.3运行管理过程中应对全厂设备进行有效维护和保养,
净化等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检修应分别执行操作票和工作 制度。
8.3.5应定期对锅炉受热面管道进行辟厚探测、并应按规定
应定期对锅炉受热面管道进行壁厚探测,并应按规定及
时更换锅炉受热面管道。锅炉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必
时更换锅炉受热面管道。锅炉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 须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8.3.6烧炉启动时,炉膛应按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左煊
度与烟气净化耗材施加量的关系,在耗材品质达标的情况下, 定耗材的实际所需最小施加量,日常运行过程中的耗材施加量 得小于最小施加量
8.3.8应对炉膛温度和烟气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定期保养、标定
8.3.9焚烧厂化验室的化学品储存、摆放、化验操作等应严格 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8.3.9焚烧厂化验室的化学品储存、摆放、化验操作等应严
8.3.11焚烧厂应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完善的
8.3.11焚烧厂应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完善的 安全警示标识
的运行工况进行有效控制,并应确保正常工况下运行参数和各项 排放指标满足国家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限值。当运行工况 发生空变时,应采取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措施,
9.1.3生物处理工艺过程使用的微生物菌剂应为国家相关部
9.2生物处理设施建设
9.2.3生物处理设施应设置粉尘、臭气控制设施,对冬工序
生的粉尘、臭气进行有效控制。产生的渗沥液和残余物应得到 害化处理和处置
9.2.5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应得到有效利用、沼气的储存
压、输送和利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城市燃气工程规范的要求。 9.2.6厌氧消化后的沼渣和沼液应得到妥善处理,不得污染 环境。
施的封闭空间内,应设置可燃气体在线监测报警及通风设施。
9.3生物处理设施运行管理
9.3.1应按照不同类型工艺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进行操作,厌 氧发酵罐、沼气输送管道、沼气储存罐、沼气处理及利用设备、 高压电气设备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和渗沥液储存间、易燃物 和燃料存放间等区域的操作和检修应实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9.3.2应根据各作业区设备的运行特点设置安全警示线,运行 期间非本岗位生产人员不得擅自跨越警示线,靠近运行中的 设备。
9.3.2应根据各作业区设备的运行特点设置安全警示
9.3.3需断电维修的各种设备,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细
修标牌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10. 1 粪便收集与运输
10.1.1城镇旱厕粪便和厕所化粪池沉淀粪渣应及时清理清掏、 收集运输和处理。 10.1.2应配备专业粪便清掏和运输车辆,粪便运输车辆应具有 良好的密封性能出口产品标准,运输途中不得跑冒滴漏。 10.1.3粪便和粪渣的清掏、装车和运输应避开交通和人流的高 峰时段。
10.2粪便处理设施建设
10.2.1具有旱厕和化粪池的城市应建设粪便处理设施 10.2.2储粪池应封闭并具有防渗漏、防气爆和防燃烧的措施。 北方地区应具有防冻措施。 10.2.3粪便处理设施应设置消防、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卫生 防疫、急救、通风等设施和器材。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防 火、限速等警示标志。
10.2.4粪便处理厂应设置除臭设施,防止臭气污染周围环境。 10.2.5 应具有对粪便污水和固体残余物等无害化处理的配套设 施或措施
10.2.6具有可燃气体产生或泄漏可能性的封闭建(构)筑 内,应设置可燃气体在线监测报警装置,并应与强制排风设 联动。
剪力墙标准规范范本10.3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0.3.1 应定期检查、维护可燃气体在线监测报警系统,确保其 有效性。需进人消化池(罐)检修时,应确认池(罐)内物料已
....- 技术标准 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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