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苏建城 管[2019]39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1月11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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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苏建城管[2019]397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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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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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总则
为持续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
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制定本指南。
1.0.2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
放、分类收运设施和装备的配置。
1.0.3 内容
本指南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车辆、
分类作业和分类标志等内容。
1.0.4 规范性文件引用
规范性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近版本适用
于本指南。
GB/T19095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25175 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
CJJ27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CJJ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T65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
CJJ/T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CJ/T368 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
CJJ/T10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
CJJ179 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0.5 其他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除应遵照本指南外,同时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定义
2.0.1 可回收物recycle waste
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物品,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
物及复合材料等。
2.0.2 有害垃圾hazardouswaste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
物质,如废弃的充电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纽扣
电池等、荧光灯管(节能灯等)、医药用品、杀虫剂及包装物、油漆及包
装物、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等。
2.0.3 厨余垃圾kitchen waste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
有机垃圾。
2.0.4 其他垃圾other waste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
外的生活垃圾。
......- 设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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