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169-2017 固液混合有机垃圾分离设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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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3169-2017 固液混合有机垃圾分离设备
5.3.2.1壳体不应有漏水或渗水现象。
机架与壳体连接牢固可靠,与介质接触部分应能承受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冲击载
5.3.4.1筛网过滤孔应排布均匀,筛面平整、无毛刺
5.3.4.1筛网过滤孔应排布均匀暖通空调施工组织设计,筛面平整、无毛刺
JB/T131692017
5.3.4.2筛网应限制浆液中颗粒直径,并利于浆液的排出。 5.3.4.3筛板的厚度应不小于8mm。
5.3.5.1驱动装置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等级标准。 5.3.5.2驱动装置应保证运转灵活、可靠、平稳,无异常噪声。
驱动装置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6等级标准 驱动装置应保证运转灵活、可靠、平稳,无异
5.3.6电气控制系统
5.3.6.1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5.3.6.2电气控制系统的管线应布置合理、整齐、美观,夹持牢固,不应有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和干 涉的现象。 5.3.6.3对于电气控制,应能根据需要提供控制系统,实现对相关设备的联动、同步控制和监测的 体化集中控制。 5.3.6.4电控箱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5。
5.4.1主轴承的最高温度应不超过80℃,温升应不超过35℃。 5.4.2刀头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900h,.且刀头应使于更换。 5.4.3在规定使用条件下,有机分离设备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大修(更换主轴)的时间应不少于 7000h。 5.4.4满负荷运行和空载运行时,有机分离设备周用1m处的噪声应不超过85dB(A)。
m3C 5.4.2刀头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900h,.且刀头应使于更换。 5.4.3在规定使用条件下,有机分离设备从开始使用到第一次大修(更换主轴)的时间应不少于 7000h。 5.4.4满负荷运行和空载运行时,有机分离设备周用1m处的噪声应不超过85dB(A)。
6.1.1试验样机结构完整、装备齐全、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
产品使用说明书; 出厂检验合格证; 一产品总图。
6.2.1空载运转试验
6.2.1.1不接通电源,手动盘车转子轴5周以上,转子轴应无异响、阻滞、卡死现象。 6.2.1.2有机分离设备空载开机,运转应不少于5min(即空载试运行),不应出现异常现象。
6.2.2清水运转试验
青水运转试验应在标准试验台或设施齐备的试验台上进行,应符合要求并检查下列项目: 一有机分离设备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无泄漏
清水运转试验应不少于2h; 电动机和电气系统运转正常,并应符合GB5226.1的规定; 轴承温度、温升; 电动机电流。
6.2.3负载运转试验
JB/T131692017
分离设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7.2.1每台有机分离设备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出厂。
7.2.1每台有机分离设备应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明文件后方可出厂。 7.2.2出厂检验应符合表2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等做了重大改变; 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 正常批量生产后,每三年检验一次;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
申请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型式认可证书。 7.3.2型式检验时,应对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 7.3.3型式检验应由法定检测机构进行。 7.3.4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一台,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 7.3.5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中所有要求。 7.3.6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
住宅标准规范范本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3.1.1有机分离设备应有文学或图形明显标志,并有工作人员的操作指示
8.2.1应提供产品专用工具,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 出厂检验报告; 调试报告; 装箱单。
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8.4.1有机分离设备在包装后方可运输。 8.4.2有机分离设备运输和装、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有机分离设备在运输及装卸过程 冲击。
有机分离设备在包装后方可运输。 有机分离设备运输和装、卸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燃气标准规范范本,有机分离设备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严禁碰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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