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520.1-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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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20.1-2016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7.1可能发生可燃液体火灾的场所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7.2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确定泡沫灭火系统方案。 7.3泡沫灭火系统由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液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 储罐、泡沫产生器、喷头、控制阀门以及管道等组成。 7.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应满足Q/SY06520.4的要求。 7.5泡沫一水喷淋系统执行GB50084。
8.1干粉灭火系统适用于下列场所:
水利工艺、技术交底a)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b) 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的火灾。 C 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喷射的火灾。 d 室内外变压器、油浸开关等电气设备火灾。 e)木材、纸张、纺织品、胶带等明火燃烧的火灾。 f)烷基类金属火灾
8.2粉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
a)不能用于炸药等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 b)不能扑救燃烧过程能释放氧气或提供氧源的化合物,如硝化纤维、过氧化物的火灾 C 不能扑救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 d) 不能扑救深度阴燃物质的火灾。 e)不宜扑救精密仪器和精密电气设备的火灾
a)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确定干粉灭火方案。 b) 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 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 驱动气体应选用情性气体,宜选用氮气。 d)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应满足Q/SY06520.5的要求。 e)干粉灭火系统管网计算应满足GB5034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工艺装置有蒸汽供给系统时,宜设固定式或半固定式蒸汽灭火系统,但在使用蒸汽可能造成事 部位不得采用蒸汽灭火。
.2.1蒸汽灭火系统一般由蒸汽源、输汽管线、控制阀门、蒸汽筛孔管等组成 2.2蒸汽灭火系统设计应满足Q/SY06520.6的要求
9.2.1蒸汽灭火系统一般由蒸汽源、输汽管线、控制阀门、蒸汽筛孔管等组成
Q/SY06520.12016
10.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下列场所: a)电气火灾。 b) 固体表面火灾。 c 液体火灾。 d)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注:除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 10.2 气体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下列场所: a) 硝化纤维、硝酸钠等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b) 钾、钠、镁、钛、锆、铀等活泼金属火灾。 c 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d) 过氧化氢、联胺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e) 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亚
a)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规范确定气体灭火方案。 b)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应满足Q/SY06520.7的要求。 c)气体灭火系统管网计算应满足GB50370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11.1生产区内宜设置干粉型或泡沫型灭火器,控制室、机柜间、计算机室、电信站、化验室 置气体型灭火器
a)扑救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火灾宜选用钠盐干粉灭火剂,扑救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应采用磷酸铵 盐干粉灭火剂,扑救烷基铝类火灾宜采用D类干粉灭火剂 b) 甲类装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不宜超过9m,乙、丙类装置不宜超过12m。 C 每一配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两具,多层构架应分层配置。 d 危险的重要场所宜增设推车式灭火器。 1.4同一场所应选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同时还应考虑灭火剂与当地消防车采用的灭火剂相容
12消防灭火设施的启动控制
[12. 1 水消防系统
网压降信号自动启动。 12.1.2消防稳压泵的启闭应由压力联动装置自动控制。 12.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12.1.4水喷雾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当响应时间大于 50s时,可采用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两种控制方式
12.2.1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20000m的固定顶罐及浮盘为易熔材料的内浮顶罐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 的程序控制, 12.2.2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0m的浮顶罐及内浮顶罐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 12.2.3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并小于100000m的浮顶罐及内浮顶罐宜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 程序控制
12.3.1管网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2.3.2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3.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 旅游标准,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喷 射;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2.3.4应设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应确保灭火系统能在启动后和喷放灭火剂前的 延迟阶段中止。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应保证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2.3.1管网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2.3.2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3.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的需要,应有不大于30s的可控延迟 寸;对于平时无人工作的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的喷射。 2.3.4应设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应确保灭火系统能在启动后和喷放灭火剂前 正迟阶段中止。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 应保证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次启动
蒸汽灭火系统宜采用就地、手动启动方式
12.5.1干粉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当局部应用灭火系 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可不设自动控制启动方式。 2.5.2预制火火装置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12.5.3烷基铝类催化剂配制区设置的局部喷射式D类干粉灭火系统,应采用手动遥控和机械应急 操作两种启动方式 12.5.4在紧靠手动启动装置的部位应设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应确保灭火系统能 在启动后和喷放灭火剂前的延迟阶段中止。在使用手动紧急停止装置后,应保证手动启动装置可以再 饮启动。
3.1应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识别作业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确定进行 各种作业时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情况等,为作业人员选择相应的个体防护装备。 3.2选用的个体防护装备的防护性能应与作业环境存在的风险相适应,能满足作业安全的要求。 3.3选用的个体防护装备质量及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采购国家规定的特种防 户用品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电子产品标准Q/SY06520.12016
11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标准 炼油化工工程消防安全 及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第1部分:通则 Q/SY06520.1—2016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北京中石油彩色印剧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刷 (内部发行) 880×1230毫米16开本0.75印张19千字印1—1000 2016年5月北京第1版2016年5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18493定价:12.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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