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YBZ 005-2022 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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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JYBZ 005-2022 中小学教室照明技术规范

    式中: Lp一一背景亮度,cd/m; La一一每个灯具在观察者方向的亮度,cd/m; ①——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成的立体角,Sr:

    UGR = 8 1g(0.25/L,)X(L : 0 /P2)

    一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来源:JGJ/T119—2008.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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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为瓦特每 方米(W/m)。 [来源:GB50034—2013,2.0.53] 3.19 波动深度fluctuationdepth 光输出一个周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与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和的比,以百分比表示。 注:相同的定义,在GB/T2900.65使用的中文术语是“波动幅度”,对应的英文是“amplitudeoffluctuation 在IEEEStd1789:2015中使用的英文术语是“modulationdepth”。 [来源:QB/T5533—2020,3.10] 3.20 闪烁flicker 静态环境中的静止观察者对由光亮度或光谱分布随时间波动的光刺激引起的视觉不稳定感知。 注1:光刺激随时间的波动包括周期波动和非周期波动,它可能是由光源本身、电源或其他影响因素引起的。 注2:闪烁是瞬态光伪像(TemporalLightArtefact)的一种类型。 [来源:QB/T5533—2020,3.11学士标准规范范本,有修改] 3.21 频闪效应stroboscopiceffect 非静态环境中的静止观察者对光亮度或光谱随时间波动的光刺激引起的运动感知变化。 注:频闪效应是瞬态光伪像(TemporalLightArtefact)的一种类型。 [来源:QB/T5533—2020,3.12,有修改] 3.22 (光)闪变指数(PM)stroboscopiceffectvisibilitymeasure 短期内低频(80Hz以内)光输出闪烁影响程度的度量。 3.23 频闪效应可视度(SVM)stroboscopiceffectvisibilitymeasure 光输出频率范围为80Hz~2000Hz时,短期内频闪内效应影响程度的度量。 3.24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smartlightingcontrolsystem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通过对环境信息和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和处理,实施特 的控制策略,对照明系统进行整体控制和管理,以达到预期照明效果的控制系统。

    照明功率密度(LPD)lightingpowerdensity 单位面积上一般照明的安装功率(包括光源、镇流器或变压器等附属用电器件),单位光 方米(W/m)。 [来源:GB50034—2013,2.0.53] 3.19 波动深度fluctuationdepth 光输出一个周期的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与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和的比,以百分比表示。 注:相同的定义,在GB/T2900.65使用的中文术语是“波动幅度”,对应的英文是“amplitudeofflu 在IEEEStd1789:2015中使用的英文术语是“modulationdepth”。 [来源:QB/T5533—2020,3.10] 3.20 闪烁flicker 静态环境中的静止观察者对由光亮度或光谱分布随时间波动的光刺激引起的视觉不稳定: 注1:光刺激随时间的波动包括周期波动和非周期波动,它可能是由光源本身、电源或其他影响因素引 注2:闪烁是瞬态光伪像(TemporalLightArtefact)的一种类型。 [来源:QB/T5533一2020,3.11,有修改] 3.21 频闪效应stroboscopiceffect 非静态环境中的静止观察者对光亮度或光谱随时间波动的光刺激引起的运动感知变化, 注:频闪效应是瞬态光伪像(TemporalLightArtefact)的一种类型。 [来源:QB/T55332020,3.12,有修改] 3.22 (光)闪变指数(PstM)stroboscopiceffectvisibilitymeasure 短期内低频(80Hz以内)光输出闪烁影响程度的度量。 3.23 频闪效应可视度(SVM)stroboscopiceffectvisibilitymeasure 光输出频率范围为80Hz~2000Hz时,短期内频闪效应影响程度的度量。 3.24 智能照明控制系统smartlightingcontrolsystem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自动控制等技术,通过对环境信息和用户需求进行分析和处理, 的控制策略,对照明系统进行整体控制和管理,以达到预期照明效果的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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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灯具的应用区域不同,教室照明灯具可分为一般照明用教室灯具(教室灯)和局部照明用书写板 灯具(书写板灯)。

    4.2按灯具使用光源类型分类

    按灯具使用的光源类型分类,可分为荧光灯灯具和LED灯具等。

    4.3按照明控制系统分类

    按照明控制系统不同,可分为普通照明和智能照明。其中,智能照明包括应用场景控制和! 应模式等。应用场景的典型模式有板书模式、多媒体模式、自习模式和课间模式等。

    灯具应符合GB7000.1、GB7000.201或GB7000.202中的规定

    灯具应符合GB17625.1和GB/T17743中的规定,并满足GB/T18595一2014中5.5、5.6和5.7规定 的要求。

    5.3.1荧光灯的控制装置的安全应符合GB19510.1、GB19510.4或GB19510.9中的规定。 5.3.2LED灯的控制装置的安全应符合GB19510.1 L、GB 19510. 14 中的规定。

    5.3.1荧光灯的控制装置的安全应符合

    LED灯具应符合GB400702021中10.4规定的要求

    5.5有毒有害物质限值

    订具和光源应符合GB/T26572及 (《达标管 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中的要

    初始光通量不应低于标称值的90%

    5. 7. 1相关色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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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教室应采用3300K~5300K相关色温的光源和LED灯具,其标称色温的色坐标目标值应符 合表1中的相关规定; 6 当采用可调色温LED灯具时,其色温调节范围应含有5.7.1a)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色温范围, 且最高不应超过5300K。

    色容差应不大于5SDCM;对于可调色温的LED灯具,在制造商声称工作状态下的色温,其色容差 应不大于5SDCM。

    光源和LED灯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显色指数Ra的初始值应不低于90 b)特殊显色指数R。的初始值应不低于50

    5. 8 功率因数

    灯具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且实测值不应比标称值低0.05及以

    款的要求,或者同时满足5.9.3中至少一项的规定

    5. 9. 2 波动深度

    应符合GB40070—2021中10.5规定的要求。 光灯灯具测试时,荧光灯管应与灯具所配套的镇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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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P4M一用光闪烁计测得的被测设备在不施加电压波动条件下的照度闪烁指标。

    5.10灯具效率、灯具效能

    5.10.1荧光灯教室灯的灯具效率≥70%,荧光灯书写板灯的灯具效率≥75%。 5.10.2LED教室灯的灯具效能≥80lm/W,LED书写板灯的灯具效能≥70lm/W。

    5.10.1荧光灯教室灯的灯具效率≥70%,荧光灯书写板灯的灯具效率≥75%。

    注:可替换光源灯具可通过替换光源实现灯具寿命的要求, 5.11.2对于不可替换光源的LED灯具,其标称寿命应不低于30000h,LED灯具的3000h光通维持 率≥96.5%:6000h的光通维持率≥93.1%

    5.12具有视觉显示终端(VDT)灯具亮度限制

    灯具应符合QB/T5533一2020中6.7规定的要求。

    6.1.1凡教室应装设人工照明,若有书写板应设置书写板局部照明。 6.1.2教室灯具出光面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具出光口面应低于吊扇

    表2普通照明的教室光环境和照明功率密度标准值

    6.2.2多媒体教室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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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具有电视、投影仪、电子白板、交互式教学一体机等多媒体教室,灯具应符合5.12中的要求。 D 具有交互式教学一体机或(和)电视等平板显示终端的教室照明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教室或场所的照度及相关照明参数的要求应符合表2中的相关规定; 2) 宜选用合适的灯具安装位置,应避免在屏幕上方出现高亮度的光源影像,引起不舒适眩光; 3)人工照明应配有分组控制或转暗装置。 C 具有投影仪显示终端的教室照明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未开启投影仪时,各教室或场所的照明的质量应符合表2中的相关规定; 2)开启投影仪显示时,人工照明应配有分组控制或转暗装置。 2.3智能照明的教室光环境利 明功率密度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

    3智能照明的教室光环境和照明功率密度标准

    注1:“a”智能照明教室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表中某一种或几种模式。 注2:“b”书写板参考平面为书写板面。 注3:“*”指混合照明照度。 注4:“*”经感官评测和研究验证,2001x为视疲劳下降变慢转折点,在多媒体模式和课间模式中,在2001x 左右有利于减缓学生视疲劳;此处照度可由学校根据实际做调整, 注5:“一”表示不作要求。 注6:具有不同照明应用场景教室,计算照明功率密度应在最大光输出功率下测试。 注7:板书模式应用于传统板书教学场景;多媒体模式应用于多媒体教学场景;自习模式应用于晚上或早上自习 场景;课间模式应用于课间休息或自由活动场景。

    6.2.4按照本文件做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取0.8。

    6.2.4按照本文件做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取0.8

    7.1普通照明控制系统要求

    7.1.1学校教室普通照明控制系统应符合GB50034、GB50099、GB50303及下列规定:

    学校教室普通照明控制系统应符合GB50034、GB50099、GB50303及下列规定: 教室内的灯具应至少具有三个电源开关以分别控制教室内的教室灯和书写板灯,每组教室 有独立开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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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当教室的书写板外设有投影布或显示终端时,书写板灯还需要具有各自独立的电源开关,以适 应不同情况的使用要求。 7.1.2教室光环境改善学校教室照明控制可按教室原有照明控制进行,线路不做分区、分组控制措 施。

    7.2智能照明控制系统要求

    7. 2. 1一般要求

    7. 2. 2 基本功能

    7.2.2.1应能够对灯具进行分组、分区控制,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单灯控制, 7.2.2.2应能够按照明控制需求对预先设置的场景模式进行手动或自动切换。 7.2.2.3应能够根据授权本地或远程设置或修改系统参数、控制逻辑等。 7.2.2.4若需要调节照度或色温的场所,应能够按照明质量需求对光源的亮度或色温进行调节 7.2.2.5若有照度自适应模式的场所,应能够对照度进行设置和管理,并根据外界自然光强度的变化 自动调节灯具亮度,以达到预定义条件所需的照度要求。

    7.2.3.1宜具有断电或发生故障时自锁、存储记忆、自动恢复等功能。 7.2.3.2宜能接入各种传感器对灯光进行自动控制,如光照度传感器、人体存在传感器、红外传感器 和雷达传感器等。 7.2.3.3宜能支持与带自动控制功能的窗帘、智能空开等设备联动。 7.2.3.4宜能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汇总,自动生成各类数据曲线图表或工作报表等。 7.2.3.5宜支持通过相关软件或管理平台,实现灯具的运行和故障状态监测、数据查询、故障报警、 照明能耗管理、用户权限管理和设备管理等功能。 7.2.3.6获得授权后,宜支持通过手机、PAD等移动终端实现远程访问、查询、监控及管理等功能。

    8.1灯具性能测试方法

    8. 1. 1安全要求

    B/T7000.1、GB/T7000.201或GB/T7000.202确定

    8. 1.3 灯具的控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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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GB/T17743、GB/T185952014规定的测

    灯具的控制装置安全按照GB19510.1、GB19510.4或GB19510.9或GB19510.14中确定的方

    8.1.4视网膜蓝光危害

    .1.5有毒有害物质限

    按照GB/T26125、GB/T26572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规定进行测量

    安照GB/T9468的规定进行

    LED灯具按照GB/T24824或GB/T36979 荧光灯按GB/T7922的规定进行测 注:可调色温的LED灯具在制造商声称符合的色温进 如未声称,则在最高色温、最低色温进行测

    8. 1. 8 功率因数

    LED灯具按照GB/T24824的规定进行测量;荧光灯灯具按GB/T15144的规定进行测量

    8.1.9闪烁和频闪效应

    8.1.9.1波动深度

    按照GB40070一2021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测量。

    8.1.9.2(光)闪变指数或频闪效应可视度

    8.1.10灯具效率、灯具效能

    灯具效率按照GB/T9468的规定进行测量;灯具效能由灯具初始光通量与功率之比计算得到

    8.1.11灯具使用寿命

    LED灯具使用寿命按照GB/T24824或GB/T31897.201的规定进行测量;荧光灯的使用寿命按照 682一2010中附录C的规定进行测量。

    8.1.12VDT灯具亮度限制

    8.2教室照明质量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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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8. 2. 1一般要求

    8.2.2照明质量现场测试方法

    按照附录A规定执行。

    B.3照明控制系统测试

    符合性检查和现场光谱照度计测量调光或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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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 (规范性) 现场测试方法

    A.1.1宜在额定电压下进行照明测量。在测量时,应监测电源电压,若实测电压偏差超过土5%时, 应对电压进行调整, A.1.2照明测量应在没有天然光和其他非被测光源影响下进行。 A.1.3应排除杂散光射入光接受器,并应防止各类人员和物体对光接受器造成遮挡。 A.1.4在现场进行照明测试前,三基色荧光灯具的光源累计燃点时间宜在100h以上, A.1.5在现场进行照明测试时,三基色荧光灯具应在燃点40min后进行;LED灯具应在燃点15min 后进行。 A.1.6在现场进行照明测试时,含有手动或自动照明控制装置、智能控制系统宜在表3中预设置模 式下进行测量

    A.2教室桌面照度测点布置

    按照GB/T5700,教室桌面照度按中心布点法布置测量点,应满足下列要求: a)测量室内照度时,教室课桌面照度的测量区域:横以最前排课桌前沿离前墙水平距离2.2m 画一条直线,以此直线为基准线向后排每间距1m划一条直线,直到不足1m为止;竖线 第一条线距左墙面的距离是教室的宽度去整数后除以2,每间隔1m画一条线,直到不足1m 为止。划出的1m×1m的正方形网格为测量区域,网格中心位置为测量点,如图A.1所示; b)应取桌面或距地面0.75m高的水平面为工作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其他工面。

    A.3教室书写板照度测点布置

    图A.1网格中心布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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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GB/T5700,教室书写板照度的测量按中心布点法布置测量点,应满足以下要求: a)以教室书写板规格4m长,1.2m宽为参考平面。单位测试面积0.4m×0.4m,共10×3个 测量点,取网格中心位置为测量点,如图A.2所示; b)当书写板区域有电子白板、交互式教学一体机(荧幕)等显示终端时,参考平面不含多媒体 显示终端所占面积。

    A.4平均照度的测量和计算

    图A.2网格中心布点示意图

    按照GB/T5700测试方法,教室桌面、书写板平均照度值测量要求: 根据A.2和A.3所述的测点布置,使用照度仪或便携式现场光谱光色综合分析系统逐点测量 桌面、书写板照度并记录为E;(i=1,2,,n); 测量时,照度计先用大量程档数,然后根据指示值的大小逐渐找到合适的档数,原则上不允 许指示值在最大量程1/10范围内读数。照度示值稳定后再读数。要防止测试人员或其他因素 对接收器的影响,数字式照度计显示的读数,最后一位有时不稳定,应该记录出现次数较多 的数字。 根据A.1公式计算平均照度Eav:

    A.5照度均匀度的测量和计算

    教室桌面、书写板照度均匀度测量要求: 通过A.4所述的照度测量及计算结果,根据A.2公式计算照度均匀度Uo:

    A.6照明功率密度的测量和计算

    进入教室现场使用电能质量分析仪分别对教室内所有教室灯具(书写板灯除外)的实际功耗进行 测量并记录为P:(i=1,2,,n),应在仪器稳定后再读数,最后一位有时不稳定,应该记录出现次 数较多的数字。根据业主方提供的平面图纸或现场丈量计算出教室实际面积S,并依据GB/T5700要 求,以及A.3公式计算出照明功率密度LPD:

    LPD=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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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LPD一一照明功率密度,单位为瓦特每平方米(W/m"); P一一被测量照明场所中的第i个单个照明灯具的输入功率,单位为瓦特(W); S一一被测量照明场所的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A.7统一眩光值(UGR)的测量和计算

    1.7.1观察位置:教室区域采用坐姿,眼晴高度1.2m,位于教室后墙面的申点,视线水平朝前观 测。 A.7.2具体的测试和计算方法参照GB50034。

    A.8讲台区域照度的测量

    讲台区域照度以教室纵向中心线离书写板面0.7m、离地高度1.1m作为测量点螺栓标准,测试该点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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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1采用吊杆安装方式的教室灯应使用刚性吊杆安装,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1.5 mm,吊杆应与灯面垂直,不得倾斜,两杆与灯具两端的间距偏差土5mm。 3.2.2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的教室灯宜增加固定装置(如吊钩、吊线、转换框等)。 3.2.3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理吊钩上,螺栓或预理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 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B.2.4质量大于10kg的灯具,固定装置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匀布载荷做强度试验: 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5min。

    3.3.1采用吊杆安装方式的书写板灯应使用刚性吊杆安装,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壁厚不应小于 1.5mm,吊杆应与灯面垂直,两杆与灯具两端的间距偏差土5mm。 B.3.2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的书写板灯宜增加固定装置(如吊钩、吊线、转换框等)。 3.3.3采用壁装式安装方式的书写板灯固定方式应牢固可靠,每个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 于2个;螺栓或预埋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 3.3.4书写板灯不宜安装在主要视场内,安装位置尺寸A与B应满足关系式(B.1),A与B的相关 性见图B.1。

    A一一灯具出光面边沿距离书写板最远水平距离; B一一灯具出光面边沿距离地台平面的最低垂直距离。 注1:60°是人眼中心视线与主要视场边界视线的最大夹角。 注2:1.55m是考虑成人平均身高1.65m时的眼晴高度。 注3:0.3m是一个设定值,它考虑了背对书写板站立时人眼距书写板的距离。 注4:有些教室的书写板前方有短焦距投影仪或其他障碍物,在这种情况下,安装位置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且照 度均匀度不低于0.7。

    A一一灯具出光面边沿距离书写板最远水平距离: B一一灯具出光面边沿距离地台平面的最低垂直距离。 注1:60°是人眼中心视线与主要视场边界视线的最大夹角。 注2:1.55m是考虑成人平均身高1.65m时的眼晴高度。 注3:0.3m是一个设定值,它考虑了背对书写板站立时人眼距书写板的距离。 注4:有些教室的书写板前方有短焦距投影仪或其他障碍物深圳标准规范范本,在这种情况下,安装位置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且照 度均匀度不低于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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