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365-2022 居民住宅油烟集中排放治理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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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365-2022 居民住宅油烟集中排放治理技术规程
3动力设计时,终端机同时开机率可按表2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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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终端机额定开机率
5. 2. 2 动力系统
5.2.2.1动力系统由终端机、动力分配阀、排烟支管、防火阀、排气道以及净化通风设备构成 5.2.2.2根据动力形式可分为分布式和集中式两种。其中,分布式排烟动力由终端机及屋顶净化通风 设备提供,属多动力源;集中式排烟动力由屋顶净化通风设备提供,属单动力源, 5.2.2.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使用集中式动力系统。 a)排气道气流阻力较小; b 室内空气质量要求较高; C 对室内噪音控制要求较高。 5.2.2.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宜使用分布式动力系统。 a) 排气道气流阻力较大; b 住户需要使用独立控制的油烟机; C)系统排气管路受限制镀锌板标准,排气阻力较大
动力系统由终端机、动力分配阀、排烟支管、防火阀、排气道以及净化通风设备构成。 根据动力形式可分为分布式和集中式两种。其中,分布式排烟动力由终端机及屋顶净化通风 属多动力源;集中式排烟动力由屋顶净化通风设备提供,属单动力源。 符合下列情源之一时宜伟用售由式动力系统
5. 2. 3 动力设计要求
5.2.3.1动力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终端机、排烟支管、防火阀结构、住宅排气道结构等因素进行设计。 5.2.3.2排烟支管应根据室内的安装高度、支管局部阻力及噪音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排风量下,排 烟支管的气流速度不宜大于7m/s;排气支管入口应设置单向排气止回阀。 5.2.3.3住宅排气道的结构及尺寸应符合JG/T194的要求,垂直管段不应有堆积角
油烟集中治理系统电气安全参数应满足表3要求
5.4油烟在线监测系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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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参数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室外的温湿度; b)终端机的开机数、开机时长、故障情况等: c)净化通风设备的频率、故障情况、保养时间及系统准确位置等。
5. 4. 2 系统功能
5.4.2.1实现净化通风设备与居民家中终端机的联动功能。 5.4.2.2可依据不同终端机开机情况调节净化通风设备排风量。 5.4.2.3记录系统运行情况实现远程监视。 5.4.2.4 不同工况下每层用户排烟量均衡控制,且每层误差不超过土15% 5.4.2.5支持手动和自动方式进行校准,
5. 4. 3 工作条件
5.4. 4 外观要求
5.4.4.1具有产品铭牌,标识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等信息。 5.4.4.2表面完好无损,无明显缺陷,各零部件连接可靠,操作键使用灵活,定位准确。 5.4.4.3面板显示清晰,字符标识易于识别,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5.4.4. 4外壳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防尘、防雨。
5.4.4.1具有产品铭牌,标识仪器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和制造日
6.1.1施工安装需具备下列条件
a)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 b 已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已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合格并满足安装要求; e 施工现场具备供电条件,有储放设备材料的临时设施。 5.1.2油烟集中治理系统所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时,需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 观等进行验收,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核查并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
6.2净化通风设备安装
6.2.1净化通风设备直接安装在公共烟道出口,需先用混凝土浇筑基础,且高度至少30cm, 础与主机之间宜放置10mm厚橡胶减震垫,并用M10以上尺寸的螺栓将主机固定。 6.2.2净化通风设备与水泥基础之间的缝隙可用硅酮胶密封。
出风口高出楼顶女儿墙高度。 通风设备应做好支撑,留出足够的检修空间并做
6.3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
6. 3. 1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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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1在线监测设备主机选择稳定无振动位置安装,远离粉尘、灰尘、腐蚀性气体,远离易燃、易 爆和易腐蚀性物质。 6.3.1.2设备的探头安装在油烟净化器后端1m~1.5m处的烟道内(若条件不允许,则安装在净化器 后端即可);需要在烟道上开孔,将探头插入烟道中并固定在烟道壁上。 6.3.1.3采样监测探头穿管安装位置需进行气密性处理,确保管道不漏风。统一通过多个烟管汇总排 放油烟污染物时,将采样监测探头安装在总排烟管上,不得只在其中的一个烟管上安装监测探头并作为 该单位的排放数据检测依据;允许在每个烟管上分别安装采样监测探头,用于监测各烟管油烟污染排放 情况。
6. 3. 2施工要求
6.3.2.1施工单位应熟悉油烟在线监测系统的原理、结构、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流程图、设备技 术文件。 6.3.2.2终端设备的安装施工需符合GB50168的规定。 6.3.2.3终端设备的外壳防护需符合GB/T4208的技术要求。 6.3.2.4终端设备的工作电源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阻小于4Q,且不能和接地避雷地线共用。
7 治理系统调试与验收
7. 1. 2调试内容
1.2.1净化通风设备调试含风机运行状况调试和净化模块运行状态调试。 1.2.2油烟集中治理系统调试含终端机运行状态与净化通风设备关联性调试,每层用户动力平 和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调试。
7.1.3调试及试运行要求
7.1.3.1净化通风设备 止确、运转平稳、无异常振动和声响,其电机运行 功率需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正常运转时间不少于8h。 7.1.3.2风阀开关灵活、可靠。 7.1.3.3在线监测系统的检测元件和执行机构可正常运作
7.1.4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要求
7.1.4.1额定开机率下,每层终端机的最低风量需满足设计需求。
7.1.4.1额定开机率下,每层终端机的最低风量需满足设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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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油烟集中治理系统运转时,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需符合设计要求,且动作协调、 验收
7. 2. 1验收条件
7.2.1.1净化通风设备运行噪声符合4.2.5要求。 7.2.1.2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符合本规程第六章的要求。 7.2.1.3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均符合HJ212要求。 7.2.1.4调试自检连续进行不少于72h,并提供调试自检数据和报告
7. 2. 2±一般要求
7.2.2.1验收内容包括油烟醛酮和颗粒物监测的准确度和联网验收 7.2.2.2验收安排在作业高峰时段进行。 7.2.2.3日常运行中更换油烟在线监测设备或变动设备取样点位时需重新验收
采用第三方机构现场抽取采样与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同步测量同一个烟管排放的平均浓度,至少获取 3个10min时间段的测量数据平均值,参比准确度;准确度验收技术要求如表4所示
7.2. 4 联网验收
联网验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联网验收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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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联网验收技术指标(续)
表5联网验收技术指标(续)
油烟集中治理系统投入使用前, 需制定相关的运行与维护制度或手册,并定期维护保养系统。 按照维保手册上规定的频次对住宅油烟集中治理系统进行维护保养,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a)净化通风设备外观保持清洁,检查并确保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 确保动力分配阀开启到位,执行器电动、手动灵敏; C 确保风机运转正常,控制系统正常工作; d)适时清洗更换净化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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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
中含有二硫化碳会参与显色反应,于扰实验,产
A. 4. 1购备溶液
A. 4. 2 使用溶液
A.4. 2. 560 g/LKOH 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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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1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0.1L/min~1L/min。 A.5.2烟气采样器:采样流量0.1L/min~1L/min,采样管为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应具备加热和保 温功能,加热温度≥120℃。 A.5.3干燥管(或缓冲管):内装变色硅胶或玻璃棉。 A.5.4 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管:10mL。 A.5.5 气泡吸收瓶:75mL。 A.5.6聚四氟乙烯管(或玻璃管):内径6mm~7mm。 A.5.7 分光光度计:配3cm光程比色皿 A.5.8 具塞比色管:25mL。 A.5.9 恒温水浴锅:温度误差土2℃。
A.5.1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0.1L/min~1L/min。 A.5.2烟气采样器:采样流量0.1L/min1L/min,采样管为硬质玻璃或氟树脂材质,应具备加热和保 温功能,加热温度≥120℃。 A.5.3干燥管(或缓冲管):内装变色硅胶或玻璃棉。 A.5.4 棕色多孔玻板吸收管:10mL。 A.5.5 气泡吸收瓶:75mL。 A.5.6聚四氟乙烯管(或玻璃管):内径6mm~7mm。 A.5.7 分光光度计:配3cm光程比色皿 A.5.8 具塞比色管:25mL。 A.5.9 恒温水浴锅:温度误差土2℃。
A.6.1吸收管的准备
采集系统由采样器(A.5.1、A.5.2)、干燥管(A.5.3)和吸收管(A.5.4)或吸收瓶(A.5.5)组 成,吸收管中装有无醛乙醇吸收液(A.4.2.3),每个样品串联三支吸收管,采样时应带采样全程空白 采样管。
A.6.2.1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
环境空气采样点位的布设及采样应符合194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布设及采样应符合 HJ/T55的相关规定。采样时,按照图A.1连接方式,串联三支各装10mL无醛乙醇吸收液(A.4.2.3) 的吸收管(A.5.4),与空气采样器(A.5.1)连接。以0.10L/min的采样流量,连续1h采样,或在1h 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计平均值,如浓度偏低可适当延长采样时间。
A.6.2.2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
固定污染源废气布点及采样应符合GB/T16157的相关规定,采样装置见图A.1。按照图A.2连 ,串联三支各装50mL无醛乙醇吸收液(A.4.2.3)的75mL气泡吸收瓶(A.5.5),按照气态污染 方法,以0.3L/min~1.0L/min的流量,连续1h采样,或在1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
图A.1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系统组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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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A.2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系统组成示意图
A. 6. 2. 3 全程序空自
样品应24h内完成分析测定。如不能及时分析,应低温(<4℃)避光、密封保存与运输 间不超过10d。
A. 7.1 绘制校准曲线
A. 7. 2 样品测定
.2.1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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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2.2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将三支吸收瓶中的样品溶液分别移入 支50mL具塞比色管中,用无醛乙醇吸收液(A.4.2.3)定容
A. 7. 3 空自试验
A.7.3.1吸收液空百:用与样品同批配制的吸收液代替样品,按照A.7.2测定吸光度。 A.7.3.2采样全程空白:即在采样管中加入与样品同批配制的相应体积的吸收液,带到采样现场、未 经采样的吸收液,按照A.7.2测定吸光度
酮含量计算如(公式A.1)、(公式A.2)所示,
Pn(醛酮) bxVndxVo (A. 1) 总(醛酶)=P1(醛酮)+P2(醛酮)+P3(醛酮) .2
Pn(能耐 串联的第n管中的醛酮类的含量,n=1、2、3,mg/m; P.总(能 三根串联的吸收管中醛酮类总的含量,mg/m; A 样品溶液的吸光度; Ao 一与样品同批配制的吸收液空白的吸光度; α 校准曲线截距; b 校准曲线斜率; Vs 采集到的样品溶液的总体积,mL; Vo 分析时所取样品溶液的体积,mL; Vnd 所采气样标准状态下体积(101.325kPa,273K),L。
七家实验室分析含丙酮0.50mg/L、1.0mg/L、1.5mg/L的统一标准样品,6次重复测定,实验室内 相对偏差分别为3.5%~12%、1.9%~10%、1.5%~7.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49.5%、37.7%、 30.2%;重复性限分别为0.107mg/L、0.130mg/L、0.173mg/L;再现性限分别为0.68mg/L、0.96mg/L、 1.12mg/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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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实验室分别对甲醛标准样品溶液模拟采样作为的实际样品进行了加标测定,丙酮 5.00μg、10.0μg、13.0μg,加标回收率最终值分别为89.0%±27.9%、92.3%±20.8% ±20.4%。
A.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A. 10. 1比色时限
详品在显色过滤后不宜放置过长时间,应立即比
A.10.2.1吸收液空白
A.10.2.2采样全程序空白
用于检查样品采集、运输、贮存过程中样品是否被污染。如果采样全程空白明显高于同批配制的 空白,则同批次采集的样品作废,
A.10.4采样泵的正确使用
开启采样泵前,确认采样系统的连接正确,采样泵的进气口端通过干燥管或缓冲管与采样 1相连,接反会导致酸性吸收液倒吸,污染和损坏仪器。若出现倒吸的情况,应及时将流量计 用酒精清洗、干燥,并重新安装,经流量校准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A.10.5防止吸收管被污染
存过程中勿将吸收管倾斜或倒置,及时更换吸收
A. 10. 6 试剂
实验过程应所用无醛的乙醇试剂发电厂标准规范范本,否则会影响曲线绘
第三支吸收瓶中醛酮含量应小于醛酮样品总量的10%,否则应重新采集样品。按照公式(A.3)(A.4 计算第三支吸收瓶的穿透率。
Cn(aE) 串联的第n管中的醛酮类的含量,n=1、2、3,mmol; A 样品溶液的吸光度; Ao 与样品同批配制的吸收液空白的吸光度,A; α 校准曲线截距; b 校准曲线斜率; Vs 采集到的样品溶液的总体积,mL; Vo 分析时所取样品溶液的体积,mL; K 第三支吸收瓶的穿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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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标准C3(醛酶) *100% C1(鑫)+C2(整酮)+C3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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