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230.3-2022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现代煤化工行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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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5污水集输与处理

    2.5.1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曝气池、浓缩池等污水处理池宜采用密闭收 ,密闭材料应具有防腐性能,密闭盖板应接近液面,负压收集回收或处理。 2.5.2优化气浮池运行,严格控制气浮池出水中的浮油含量。

    有色金属标准4.2.6循环水冷却塔

    开式循环水系统,每6个月至少开展1次循环水塔和含VOCs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 可吹扫有机碳(P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10%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4. 2. 7 非正常工况

    4.2.7.1制定开停车、检维修、

    f.3.1.1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27.6kPa但小于76.6kPa且储罐容积大于等于75m有机液体储罐, 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大于等于5.2kPa但小于27.6kPa且储罐容积大于等于150m有机液体储罐。若 采用固定顶罐,宜安装密闭排气系统,废气送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4.3.1.2宜采用吸收、吸附、冷凝、膜分离等回收组合技术以及与蓄热式燃烧、蓄热式催化燃烧、催 化燃烧等破坏技术的组合技术等。

    4.3.2.1宜采用吸收、吸附、冷凝、膜分离等回收组合技术以及与蓄热式燃烧、蓄热式催化燃烧、催 化燃烧等破坏技术的组合技术等。 4.3.2.2甲醇、乙二醇等易溶于水的化学品装载作业排气,宜采用水吸收或吸收+氧化燃烧处理

    隔油池、气浮池等高浓度废气宜采用催化燃烧、焚烧等处理技术;曝气池等低浓度废气宜采用生物 法、吸附、焚烧等处理技术。

    4. 3. 4 工艺过程

    4.3.4.1煤间接液化油品合成装置尾气宜采用热氧化处理技术;煤直接液化油渣成型装置尾气宜采用 吸收处理技术。 4.3.4.2含氯废气经脱氯后宜采用焚烧、催化燃烧等处理技术。

    4.3.4.1煤间接液化油品合成装置尾气宜采用热氧化处理技术;煤直接液化油渣成型装置尾气宜采用 吸收处理技术。 4.3.4.2含氯废气经脱氯后宜采用焚烧、催化燃烧等处理技术。 4.3.4.3含硫废气经脱硫后宜采用焚烧、催化燃烧、低温柴油吸收等处理技术。 4.3.4.4低温甲醇洗二氧化碳放空尾气宜采用水洗或热氧化(碎煤加压气化)处理技术;低温甲醇洗 高浓度二氧化碳废气作为载气输送煤粉的干煤粉气流床气化装置的粉煤仓过滤器尾气宜采用水洗的处 理技术去除尾气中的甲醇。 4.3.4.5乙二醇合成装置尾气宜采用吸收、热氧化等处理技术。 4.3.4.6造气废水沉淀池废气宜采用楚烧处理技术;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处 理:吹风气、弛放气宜收集利用或处理

    4.3.5.1检维修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应接入回收或处理装置,宜采用冷凝、吸附、吸收、催化燃烧等 处理技术。 4.3.5.2难以建立密闭蒸罐、清洗、吹扫产物密闭排放管网的情况下,宜采用移动式设备处理检修过 程排放废气。 4.3.5.3非正常工况下通过安全阀排出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合GB16297和GB37822的排放限值控制要求

    DB34/T4230.32022

    6.1执行HJ/T397、HJ819、HJ942、HJ1101、《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 指南》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监测监控要求。 6.2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6.3无组织排放突出的,宜在主要排放工序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6.4自动监控等数据至少保存1年,视频监控数据至少保存3个月。 6.5宜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和红外气体成像仪(OGI),及时了解掌握排污状况。 6.6宜建立分散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DCS监控等 数据至少保存1年。

    符合HJ942、HI944、HJ1101和《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

    安日或按批次进行记录,异常情况应按次记录。

    记录生产设施名称、主要工艺名称、生产设施名称、设施参数、原料名称、产品名称、加工。 力、年运行时间、运行负荷以及原料、辅料、燃料使用量及产品产量等。

    7.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7.4.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按照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 7.4.2无组织排放源以及控制措施运行 维护、管理等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

    7.5 泄漏检测与修复

    .5.1生产装置名称、密封点类型、密封点编号或位置、检测时间、检测初值、背景值、净检测值、 个质、检测人等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记录表。 .5.2是否修复、是否延迟修复、修复时间、修复手段、修复后检测初值、修复后背景值、修复后净 检测值、介质、修复后检测人等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挥发性有机物泄漏修复记录表。

    罐型、公称容积、内径、罐体高度、浮盘密封设施状态、储存物料名称、物料储存温度和年周 以及储罐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储罐废气治理台账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

    DB34/T4230 32022

    装载物料名称、设计年装载量、装载温度和装载形式、实际装载量等以及装载废气治理台

    7.9废水集输、储存与处理系统

    废水量、废水集输方式(密闭管道、沟渠)、废水处理设施密闭情况、开液面上方VO0 度等。

    7.10.1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管理者应记录开停工(车)的起止时间、情形描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7.10.2计划内检修和非计划启停污水处理标准规范范本,应记录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浓度、排放量)、异常原 因、应对措施、是否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检查人、检查日期及处理班次等。

    7.10.1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管理者应记录开停工(车)的起止时间、情形描述、挥 和污染物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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