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19-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安全与职业卫生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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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019-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安全与职业卫生设计规范
4.4装置安全泄压系统
4.4.3下列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GB50183和TSGR0004的要求。 a 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7MPa的压力容器。 b 顶部操作压力大于0.03MPa的塔器。 ) 往复式压缩机各段出口或电动往复泵、齿轮泵、螺杆泵等容积式泵的出口。 凡与鼓风机、离心式压缩机、离心泵或蒸汽往复泵出口连接的设备不能承受其最高压力时 上述机泵的出口。 可燃的气体或液体受热膨胀,可能超过设计压力的设备。 4.4.4 换热器管壳程如果没有其他保护措施,均应设安全阀保护。 4.4.5 所有连续操作压力容器的安全阀应考虑能够定期校验维修的措施,关键设备应设置备用安 全阀。 4.4.6 处理含有有毒有害物料设备的安全阀均应设有旁通线,以便设备吹扫时使用。 4.4.7连续操作的设备上的安全阀前后均应设截断阀,并应设为常开阀,并上锁挂签。备用安全阀 的阀前截断阀应设置为常关阀,并上锁挂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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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共用同一个安全阀的设备相连接管道上一般不设阀门,如果设有阀门,则阀门应设置为常开 阀,并上锁挂签。 4.4.9有可能被物料堵塞或腐蚀的安全阀,应在其入口前设爆破片或在其出入口管道上采取吹扫、 加热或保温等防堵措施。 4.4.10安全阀切断阀后的排放管道与装置内放空系统总管的管道之间不得再设置切断阀, 4.4.11 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内的凝结液应密闭回收,不得随地排放。 4.4.12 含有毒、有害物料设备的安全阀的泄放不得直接排入大气环境, 4.4.13 氮封储罐排气应引到安全位置后排至大气。排气管高度按GB50183的规定执行
电气设备标准规范范本4.5装置安全仪表(SIS)系统
,5.1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770
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T50770的要求 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应独立于DCS系统
4.6.1甲类、乙类油品离心泵,天然气压缩机在停电、停气或操作不正常工作情况下,介质倒流有 可能造成事故时,应在出口管道上安装止回阀, 4.6.2含有高毒物料设备的排液阀应设双阀。 4.6.3高压设备或管道上连接的低压管道侧应设双阀。 4.6.47 高温设备(操作温度高于250℃)或管道上连接的低温管道(操作温度低于-29℃)侧应设 双阀。 4.6.5 设置吹扫接口的设备连接管的切断阀处应加8字盲板。 4.6.6 直径大于200mm的工艺管道与设施连接不易拆卸时,应加短节,以便检修时拆卸。 4.6.7可燃、易爆、有腐蚀性或有毒介质的设备进出管道,应设切断阀,且在切断阀的设备侧加设 8字盲板。 4.6.8正常操作时断开的临时管道应设可拆卸短节,并加设8字盲板, 4.6.9在几个装置同时排入一个总管道(如泄压系统)时,应有防止高压装置泄放物料进人低压装 置的措施。 4.6.10进、出装置的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管道,在装置边界处应设置隔断阀和8字盲 板,在隔断阀处应设平台,长度大于或等于8m的平台应在两个方向设梯子。
4.7.1阻火器的设置应符合GB50183的要求。 4.7.2装置可燃气体放空管道在接入火炬系统前,应设置分液和阻火等设备。 4.7.3甲类、乙类液体的固定顶罐,应设阻火器和呼吸阀。高寒地区应满足防冻要求。 4.7.4储罐内物料的最高工作温度大于或等于该物料的闪点时,其直接放空管上应设置阻火器
4.8.1设备及管道的设计应针对环烷酸、硫化氢及二氧化碳等介质的腐蚀程度,采取相应的防腐蚀 措施。 4.8.2地处沿海地区的项目,梯子及操作平台设计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腐蚀措施。 4.8.3储罐的罐底板外表面与基础直接接触时,应采用适当的防腐设施保护罐底板。 4.8.4对降温有可能发生露点腐蚀的管道应设计伴热,伴热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5℃
8.1设备及管道的设计应针对环烷酸、硫化氢及二氧化碳等介质的腐蚀程度,采取相应的防腐 施。 8.2地处沿海地区的项目,梯子及操作平台设计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腐蚀措施。 8.3储罐的罐底板外表面与基础直接接触时,应采用适当的防腐设施保护罐底板。 8.4对降温有可能发生露点腐蚀的管道应设计伴热,伴热温度应高于露点温度5℃
4.9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
4.10.1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运易燃易爆物质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爆炸危险区域,应 根据GB50058的规定进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10.2电气设备、仪表、建筑、照明等防爆等级的确定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按GB50058 GB50056,GB3836等标准的要求执行。
4.11.1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分类及防雷措施应按GB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4.11.2防静电措施应按SY/T0060及GB50183的有关规定执行。 4.11.3接地措施应按GB50065的有关规定执行
4.12.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GB50223的规定 4.12.2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水平应符合GB50011和GB50191的要求。 4.12.3钢制设备的抗震设计应符合SH3048的要求。 4.12.4管道抗震设计的相关内容参照GB50470
4.12.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GB50223的规定 4.12.2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水平应符合GB50011和GB50191的要求, 4.12.3钢制设备的抗震设计应符合SH3048的要求。 4.12.4管道抗震设计的相关内容参照GB50470
4.12.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GB50223的规定
4.13.1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 4.13.2在甲类、乙类装置区及罐区四周的手动报警按钮,间距不宜大于60m。 4.13.3大于或等于10000m的浮顶罐应采用感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3.4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有关规定
4.13.1消防设计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 4.13.2在甲类、乙类装置区及罐区四周的手动报警按钮,间距不宜大于60m。 4.13.3大于或等于10000m的浮顶罐应采用感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13.4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有关规定
4.14.1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有毒作业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在有毒有害车间、岗位应配置 用品。 4.14.2根据生产使用的原、辅材料和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物质有害特性,应为操作人员、检 HSE管理人员等配备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4.14.3个人防护用品按以下要求配置:
.14.1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有毒作业的特点和防护要求,在有毒有害车间、岗位应配置个人防护 用品。
4.14.3个人防护用品按以下要求配置:
a)各类工种个人防护用品配置按GBZ1和SY/T6524的规定执行。 b)消防站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置应执行GA621
4. 15安全疏散通道
4.15.1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183的 相关规定。 .15.2建筑物内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4.15.3安全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设施应符合GB50034的相关规定
4.16工业电视监视系统
4.17.1在生产中可能突然逸出大量有害物质或易燃易爆的化学物质的室内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 置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联锁的泄漏报警装置 a)事故通风宜由经常使用的通风系统和事故通风系统共同保证,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保证能 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的风量宜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不宜少 于12次/h。 b)事故通风机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事故排风的进风口应设在有害气体或由爆炸危险的物质散发量可能最大或聚集最多的地点 对事故排风的死角处,应采取导流措施。 d)事故排风装置排风口的设置应尽可能避免对人员的影响。 .17.2在散发有爆炸危险的可燃气体的工作场所,应设置防爆通风系统或事故排风系统
4.18安全色、安全标志
4.18.1应根据《中国石油油气田地面设施标识设计规定》的要求使用安全色。根据SY6355的要 求在作业场所设置统一的安全标志。 4.18.2消火栓、灭火器、灭火桶、火灾报警器等消防用具以及严禁人员进入的危险作业区的防护栏 应采用红色。 4.18.3处理物料含有易燃气体、有毒气体的装置应在操作岗位视野范围内非窝风的高处设风向标或 风向旗。 4.18.4装置区、油库、罐区、化学危险品仓库等危险区应设置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
5.1选址及总平面布置
5.1.1站址选择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建设地点现状与当地政府的整体规划,以及水文、 地质、气象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并应符合GBZ1的规定 5.1.2站场选址宜避开可能产生或存在危害健康的场所和设施,以及水、土壤可能已被原工业企业 污染的地区。 5.1.3在山区、丘陵地区建设站场,宜避开窝风地段。 5.1.4石油大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应明确功能分区,可分为生产区、非生产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 施。其工程用地应根据卫生要求、生产工艺特点,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1.5生产区宜选在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好的地段,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 主并散发化学和生物等有害物质的单元,宜布置在相邻单元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非生产 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布置在两者之间 5.1.6石油天然气站场总平面布置,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宜将可能产生严重职业性有害 因系的设施远离产生一般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其他设施。 5.1.7存在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生产单元、设备应按照GBZ158的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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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的有毒、有害的生产单元的布置,应设置与相应事故防范和应急救 援相配套的设施及设备,并留有应急通道
5.2.1防尘、防毒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应符合GBZ1的要求。 b) 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的要求。 生产分析过程中,操作人员有可能暴露在有害环境中的化学分析过程及样品处理均应在通风 柜中进行。 d)有毒及可燃介质的取样应采用密闭取样器。 5.2.2事故淋浴器及洗眼器设计规定:装置区及储罐区内,可能泄漏有毒及腐蚀性介质的设备附近
5.2.1防尘、防毒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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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防非电离辐射与电离辐射应符合GBZ1的相关规定
2.6人机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在人机工程设计中,应考虑对周围巡检通道、安全疏散、操作控制界面、工作环境和生产维 护等方面的内容。 检修通道应远离高压或危险转动部件。 ) 信号灯的设计应保证信号清晰、醒目,并与操作人员保持必要的视距。 d) 现场音响和报警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作业场所噪声背景下,音响信号的声级应超过背景噪声10dB(A)~15dB(A),并在 听阅范围内。 2)音响和报警装置的频率选择应在噪声掩蔽效应最小范围内。当噪声声级超过110dB (A)时,不宜用声信号来作报警信号。 3) 显示重要信号的音响装置和报警装置,应与光信号同时作用,组成“视听”双重报警 信号。 4) 仪表盘的布置设计应以视中心线为基准,在其上下各15°的区域内。 5 操作室有大屏幕时,操作台背面距大屏幕不宜小于3m。 e 重要的工艺控制操作和安全控制操作过程应采用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控制设计。 2.7 饮水卫生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业、生活饮用水的水源选择、水源卫生防护及水质标准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 b) 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非饮用水管道连接。 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免穿过毒物污染及腐蚀性地段,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或输送有毒液体管 道交叉敷设时,应符合GB50013的规定
5.2.7饮水卫生措施应符合以下要
5.3.1采光和照明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建筑物的采光设计应符合GB50033的相关要求。 b)工作场所的照明应符合GB50034的要求。
.3.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位于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多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的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 当工艺生产对室内温度有要求或操作人员较为集中且经常停留时,宜设计集中采暖。 b) 采用采暖通风达不到人体舒适标准或室内热湿环境要求时,应设置空气调节。 放散热、有害物质的房间,应设置通风系统,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GB50019的要求。 .3.3 建筑朝向应按当地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建筑用地情况综合考虑,依照以下原则选择: a 应满足冬季能争取较多的日照并避开冬季主导风向,夏季避免过多的日照,减少夏季太阳热 辐射,并有利于自然通风的要求。 b) 建筑的主朝向应结合各种设计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 向,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要求,
5.4.1应根据石油天然气站场生产特点、实际需 辅助用室,包括站场卫生 用室(浴室、更/存衣室、盟洗室)、生活室(休息室、就餐场所、厕所)、妇女卫生室,并应符合相 应的卫生标准要求。 高泪笙业性右宝用麦的影响
5.4.3辅助用室的设计应符合GBZ1及GB50352的要求
5.5.1应根据站场毒害情况配备防毒器具,设置防毒器具存放柜。防毒器具在专用存放柜内铅封存 放,设置明显标识,并定期维护与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 5.5.2有可能发生化学性灼伤及经皮肤黏膜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应根据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 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危害特点,在工作地点就近设置现场应急处理设施。急救设施应包括:不断水的事 故淋浴器、洗眼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或急救箱以及急救药品,急救处理的设施以及应急救援 通信设备等 5.5.3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5.5.4急救箱应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GBZ1一2010中的表 A.4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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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生产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酸、强碱等)和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的场 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
A.1.1生产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强腐蚀性物质(强酸、强碱等)和易经皮肤吸收的毒物的场所应设 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 A.1.2 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应按下列要求选用: a) 洗眼器适用于只对脸部或眼睛可能造成伤害的场所。 b) 事故淋浴器适用于只对身体可能造成伤害的场所。 c) 喷淋洗眼器适用于对身体和眼睛可能同时造成伤害的场所。 A.1.3 根据环境温度的不同,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应按下列要求选用: a) 基本型适用于较温暖的环境,设备管路中平时存水。 b) 自排防冻型适用于可能结冰的环境,非工作状态下,设备管路中的存水能自行排空防止 冻管。 ) 电热防冻型适用于寒冷的环境,用电热带恒温伴热防止冻管。 A.1.4 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安装位置应满足使用者以正常步伐不超过10s能够顺畅到 达的地方,且距离危险源不超过15m,中间不应有障碍物,并在同一操作面上。 A.1.5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周围应保证有良好的光线,照明条件应符合GB50034的 要求。 A.1.6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顶部应设置紧急救护标志牌,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用 文字表明该设备的功能和作用;用图形、图示表明文字描述的功能 A.1.7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顶部或附近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且信号宜送至控制室。 A.1.8洗眼器、事故淋浴器、喷淋洗眼器的给水及排水管道,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当采用 电热防冻时,应有可靠的接地设计及保温措施
A.2设备主要性能参数
设备主要工作性能参数见表A.1。
表A.1设备性能参数表
电热防冻型的电伴热系统电气参数见表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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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采用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 A.3.1.2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少于20min。
连续供水时间不应少于20min
A.3.2.1设备放空水应排至排水系统。 A.3.2.2当设备设置在框架的钢平台上时,宜设有接水盘,盘中积水排至排水系统
电力标准规范范本A.3.2.1设备放空水应排至排水系统。
4.1.1洗眼器喷头距地面高度宜为0.84m~1.14m。 4.1.2喷淋器淋浴喷头距地面高度宜为2.08m~2.44m,拉手距地面高度不大于1.75m
[1]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2] GB 10436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3] GB 15599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4]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5] GB 50260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6] GB 50350 油田集输设计规范 [7] GB 50470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 [8] GBZ 125 含密封源仪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9] Q/SY1190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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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标准 油气田地面工程安全与职业卫生 设计规范 Q/SY06019—2016 石油工业出版社出版 (北京安定门外安华里二区一号楼) 比京中石油彩色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排版印品 (内部发行) 230毫米16开本1.25印张32千字印1 4月北京第1版2016年4月北京第1 书号:155021·18324定价:18.00元
探伤标准×12.30毫* .25印张 2016年4月北京第1版2016年4月北京第1次印刷 书号:155021·18324 定价:18.00元 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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