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 DB33/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为pdf格式
  • 文件大小:1.9 M
  • 下载速度:极速
  • 文件评级
  • 更新时间:2022-09-18
  • 发 布 人: 13648167612
  • 原始文件下载:
  • 立即下载

  • 文档部分内容预览:
  • DB33/310005-202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9进入VOCs热氧化处理装置的废气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排气筒中实测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应按公式(2)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3%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 固废焚烧炉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基一一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mg/m; 0基一一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0实一一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P实一一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进入VOCs热氧化处理装置中废气含氧量可满足自身燃烧、氧化反应需要,不需另外补充空气的(不 包括燃烧器需要补充的助燃空气、RTO装置的吹扫气),以实测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但装置出口烟

    P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mg/m 0基一一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0一一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P实一一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 进入VOCs热氧化处理装置中废气含氧量可 括燃烧器需要补充的助燃空气、RTO装置的

    岩土工程DB33/310005202

    气含氧量不得高于装置进口废气含氧量。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离等其他VOCs处理设施,以实 则浓度作为达标判定依据,不得稀释排放。 4.10对于特殊药品生产设施排放的药尘废气,应采用(超)高效空气过滤器进行净化处理或采取其他 等效措施。 4.11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废气进行分类收集,按照规定 设置回收或处理装置;含氯、溴废气,如采用热氧化治理装置处理时,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生物安全 柜、动物负压隔离设备排气应该设置高效空气过滤器或者其他等效措施。 4.12当采用蓄热燃烧装置(RT0)处理废气时,正常工况下燃烧室燃烧温度不得低于760℃;正常工 况下废气在燃烧室的停留时间不得低于0.75秒。 4.13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 立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 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14排放光气、氰化氢和氯气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因安全考虑 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关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确因 安全考虑或其他特殊工艺要求,排气筒低于15米时,排放要求需要加严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 4.15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废气合并排气筒排放时,应在废气混合前进行监测,并执行相应排放 控制要求;若可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进行监测,则应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严格的规定 执行。

    5.1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包括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VOCs物 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散开液面VOCs无 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及V0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按照GB37823一2019中特别控制要求执 行。 5.2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和新建企业的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限值应满足表6规定的要求,

    表6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限值

    6.1企业应对排放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管控,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6.2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应符合表7 规定的限值。

    DB33/3100052021

    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臭气浓度除外)

    7.1.1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819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 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根据需要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 布监测结果。 7.1.2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 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7.1.3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 平台和排污口标志。 7.1.4新建项目应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进、出口均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改(扩)建项目如污染物 处理设施进口能够满足相关工艺及生产安全要求,则应在进口处设置采样孔。若排气筒采用多筒集合式 排放,应在合并排气筒前的各分管上设置采样孔。 7.1.5实施监督性监测期间,企业应该提供工况数据的证明材料。 7.1.6大气污染物监测应在规定的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根据企 业使用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的产品、副产品等,确定需要监测的污染物项目

    .2.1排气筒申天气污染物的监测按GB/T16157、HJ/T373、HJ/T397和HJ732的规定执行。对于 发酵尾气、储罐呼吸排气等排放强度周期性波动的污染源,其污染物排放监测时段应涵盖其排放强度大 的时段。恶臭污染物监测应符合HJ905的规定。 7.2.2除臭气浓度和二嗯英类外,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可以任何连续1小时采样获得平均值,或 者在任何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对于间歇式排放且排放时间小于 小时,则应在排放阶段实现连续监测,或者在排放时段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2个~4个样品,计算平均 直。臭气浓度监测应符合HJ905的规定。对于二嗯英类的监测,应在6小时~12小时内完成不少于: 个样品的采集。

    DB33/310005202

    (如双氧水催化氧化、生物滴滤等)对氧含量的干扰。 2.4燃烧室燃烧温度以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5分钟平均值计,即炉膛内中部和上部两个断 热电偶测量温度中位数算术平均值的5分钟平均值。

    7.3.1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 米,距离地面1.5米及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 米,距离地面1.5米及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

    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厂区内NMHC任意一次浓度值 采用HI604规定的方法或者按照便携式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

    4.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按HI/T55的规定执行。 4.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除臭气浓度外,一般以连续1小时采样获取平均值;若分析 敏度高,仅需用短时间采集时,应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个~4个样品,计算平均值。

    .1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8中所列的方

    气污染物的分析测定采用表8中所列的方法标准

    表8大气污染物分析方法标准

    DB33/3100052021

    表A.1给出了常见的医药中间体品种。

    表A.1常见的医药中间体

    DB33/310005202

    表A.1常见的医药中间体(续)

    DB33/3100052021

    表B.1给出了主要化学原料药或医药中间体制造过程中排放的典型大气污染物。

    要化学原料药或医药中间体制造过程中排放的典

    DB33/3100052021

    科药或医药中间体制造过程中排放的典型大气污

    DB33/3100052021

    C.1等效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附录C (资料性) 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参考限值

    表C.1有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参考限值

    NMHC、TVOC的去除效率≥90%视同于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达标;其余污染物的去除效率≥95%视同于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达标。 按照3.10定义确定。

    NMHC、TVOC的去除效率≥90%视同于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达标;其余污染物的去除效率≥95%视同于最高 放速率达标。 按照3.10定义确定

    C.2等效排气简的有关参数计算方法

    .2.1当排气筒1和排气筒2均排放同一污染物,其距离小于该两根排气筒的儿何高度之和时,应以 根等效排气筒代表该两根排气筒。按C.2.2、C.2.3和C.2.4分别计算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高度 和位置。

    C.2.2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按照式(C.1)计算。

    式中: Q —等效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Q = Q1 + Q2]

    C.2.3等效排气简高度按照式(C.2)计

    C.2.3等效排气筒高度按照式(C.2)计算。

    h 等效排气筒高度,m

    DB33/310005202

    1 = /(h1 + h22)

    C.2.4等效排气筒的位置按照式(C.3)计算。 等效排气筒的位置,应位于排气筒1和排气筒2的连线上,若以排气筒1为原点,则等效排气筒距原 点的距离按式(C.3)计算:

    式中: X 等效排气筒距排气筒1的距离,m 8 一排气筒1至排气筒2的距离,m; Q、Q、Q—同C. 3. 1。

    D. 7. 1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D. 7.1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DB33/310005202

    柱温:初始温度50℃,保持7.5min,以每分钟25℃的速率升至140℃,保持10min; 进样口:不分流进样,温度220℃; 气体流量:高纯氮气,9mL/min; 检测器:温度250℃。 待仪器的各项参数达到方法规定的值,并确定FID基线走平后进行样品分析

    .7.2工作曲线的绘制

    分别从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和三甲苯的标准气体中,按表D.1配制苯系物标准气体(m

    表D.1苯系物标准气体

    将配置好的标准气体通过气袋进样仪进样,按照仪器参考条件(D7.1),从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 测定。取1mL进样,以峰面积(峰高)为纵坐标,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三甲苯的浓度为 横坐标,绘制工作曲线。苯系物标准谱图见图D.1。

    D. 7.3 样品测定

    DB33/3100052021

    工作曲线(D7.2)相同条件,取氮气进行空白

    D. 8. 1. 1外标法

    根据测得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目标化合物的峰面积(峰高),从术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目标化合物的浓度按公式D.1计算: p= (axH+b) xExI ... 式中: 目标化合物浓度,mg/m; H 测得目标化合物的峰面积(峰高); E 标准状态下(101.325kPa,273.15K)的校正因子 I 稀释倍数; a 校准曲线方程的斜率; 校准曲线方程的截距

    银据测得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目标化合物的峰面积(峰高),从校准曲线直接计算目标化合物的浓度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目标化合物的浓度按公式D.1计算:

    D.8.1.2苯系物总量计算

    测定结果浓度大于等于10mg/m时,保留3个有效数字;测定结果浓度小于10mg/m时,保 点后一位。

    D.9. 1 方法精密度

    DB33/310005202

    对含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浓度为5mg/m和200mg/m的两组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 标准偏差范围为:1.392%~2.847%和0.234%0.645%。 对三甲苯浓度为1mg/m和4mg/m的两组样品进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为:2.93%~ 10. 478 % ~ 0. 735 %。

    D. 9.2方法准确度

    验证实验室对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加标量为5mg/m和200mg/m的两组样品进行加标回 收测定:加标回收率为:92.5%~102%和94.0%~101.4%。 验证实验室对三甲苯加标量为1mg/m和4mg/m的两组样品进行加标回收测定:加标回收率为: 89.5%~104%和107%~112%

    10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D. 10. 1 空白试验

    每分析一批(≤20个)样品应附带一个全程空白。所有空白测试结果应低于方法检出限。

    D. 10. 2 校准

    每批样品分析时应带一个中间浓度校核点,中间浓度校核点测定值与校准曲线相应点浓度的相对误 差应不超过20%。若超出允许范围,应重新配制中间浓度点标准气体,若还不能满足要求,应重新绘制 校准曲线。

    D. 10. 3 平行样

    DB33/3100052021

    环境空气和废气硫化氢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

    对于坏境空气,当采样体积为60L,定容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1mg/m,测定下限为0.00 mg/m;对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当采样体积为10L,定容体积为1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07mg/m, 测定下限为0.028mg/m。

    硫化氢被氢氧化镉一聚乙烯醇磷铵溶液吸收,生成硫化镉胶状沉淀。氢氧化镉一聚乙烯醇磷酸铵能 保护硫化镉胶体,使其隔绝空气和阳光,以减少硫化物的氧化和光分解作用。在硫酸溶液中,硫离子与 对氢基二甲基苯胺溶液和三氯化铁溶液作用,生成亚甲基蓝,根据颜色深浅,用分光光度法测定。

    二氧化硫浓度在0.8mg/m以下、氮氧化物浓度在0.08mg/m以下对硫化氢测定不干扰。若样品溶液 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10ug/mL时,需要多加几滴磷酸氢二铵溶液以去除干扰,

    E.4.1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或蒸馏水。

    E.4.3硫酸溶液(H,SO4):1+1。

    E.4.5三氯化铁溶液,C(FeCl3·6H20)=1g/ml

    E.4.7.1量取浓硫酸(E.4.2)25.0mL,边搅拌边倒入15.0mL水中,待冷。

    8对氨基二甲基苯胺使用液[NH.C.H(CH.)22H.C

    DB33/310005202

    吸取2.5mL对氨基二甲基苯胺贮备液(E.4.7),用硫酸溶液(E.4.3)稀释至100mL

    临用时,按1.00mL对氨基二甲基苯胺使用液(E.4.8)和1滴(约0.04mL)三氯化铁溶 的比例相混合。若溶液呈现浑浊,应弃之,重新配制。

    E.4.10硫化物标准溶液,C(s)=100ug/m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E.4.11硫化物标准使用液,C(s")=5ug/mL

    E.5.1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0L/min~1L/min。 .5.2 烟气采样器:流量范围oL/min~1L/min。 E.5.3大型气泡吸收管:10mL。 E.5.4具塞比色管:10mL。 E.5.5分光光度计。 E.5.6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

    E.5.1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0L/min~1L/min。 E.5.2烟气采样器:流量范围0L/min~1L/min。 E.5.3大型气泡吸收管:10mL。 E.5.4具塞比色管:10mL。 E.5.5分光光度计。 E.5. 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

    E. 6. 1样品采集

    吸取摇匀后的吸收液10mL于大型气泡吸收管中,对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样品,以1.0L/min的 流量,避光采样30min~60min;对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样品,以1.0L/min的流量,避光采样10min~ 15min。

    采集的样品应在避光环境中运输及保存。现场加显色剂,8h~14h内测定完毕 注:加显色剂时操作要迅速,防止在酸性条件下,硫化氢溢出,造成测定误差。

    E.7.1标准曲线的绘制

    取七支10.0mL具塞比色管,按表E.1配制标准

    表E.1配制标准系列

    DB33/3100052021

    向各管加入混合显色剂(E.4.9)1.00mL,立即加盖,倒转缓慢混匀,放置30min。加1滴磷酸氢 夜(E.4.6),以消除三价铁离子的颜色,混匀。在波长665nm处,用1cm比色皿,以水为参比, 光度。以吸光度对硫化氢含量(ug),绘制标准曲线。

    E.7. 2 样品的测定

    E. 7. 3 空自试验

    取10.0mL吸收液作为空白样品钙镁磷肥标准,分析步骤同标准曲线(E.7.1)的绘制。

    E.8.1结果按公式E.1计算

    式中: 样品溶液中硫化氢的含量,μg; 标准状态(273.15K,101.325Kpa)下的采样体积,L

    E. 8. 2 结果表示

    V .,34.08 硫化氢(H,S,mg/m3)=Vn32.06

    当测定结果小于1.00mg/m时铁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当测定结果大于1.00mg/m时,保留三位有效数

    家实验室分别对含硫化物浓度0.50ug,2.00μg和4.00ug的统一样品验证,结果表明,实验室 示准偏差为:2.2%~6.2%,0.7%~4.0%,0.3%~2.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3.2%,2.0% 重复性限r为:0.048μg,0.127μg,0.146μg;再现性限R为:0.061μg,0.16μg,0.164μg。

    E.9.2 方法准确度

    ....
  • 相关专题:

相关下载

常用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