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_T 10893-2008 高压组合电器配电室六氟化硫环境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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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_T 10893-2008 高压组合电器配电室六氟化硫环境监测系统
5.4.1.4相对混度
湿度范围:1%~99% 准确度:±5%。
5.4.2.1六氟化硫气体浓度报警
取气点所处环境中六氟化硫气体浓度高于设定报警值时,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林业标准,并输出启动 控制信号。
5.4.2.2氧气含量报警
配电室所处环境中的氧气含量低于设定报警值时,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输出启动风机的控制信
5.4.2.3湿度报警
5.4.2.4人员进入报警
配电室装有红外传感器,感应范围大于3m。当有人员进入时,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并输 风机的控制信号。
.2.5报警参数设定与押
六氟化硫气体浓度、氧气含量、湿度的报警值可根据需要由授权人(或责任人)设定。能够设定自 动排风、强制排风和手动排风模式,并耳自动排风、强制排风时间可灵活设定。
5.4.3显示记忆功能
能够实时显示被监测对象的状态,具有操作界面和人机交流功能,对发生过的报警指标有记忆 可以随时进行查询,记忆时间可以保存五年
能够实现有线或无线数据传转 信息远传至相关设备,并 电厂、变电站、高压开关生产厂家等现 报警信息传输到现场
温度在15℃~35℃,相对湿度≤75%时,系统电源线、信号线与机壳之间以及系统电源线、信号线 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Q,
温度在15℃~35℃,相对湿度≤75%时,系统电源线、信号线与机壳之间以及系统电源线、 之间应能承受有效值为1500V、50Hz正弦波交流电压,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
系统应能够耐受以下电磁兼容试验,试验后功能正常,无误动作,应符合5.4的功能要求。 5.7.2静电放电抗扰度 系统应能承受GB/T17626.2一2006中第5章所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7.3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系统应能承受GB/T17626.3一2006中第5章所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的射频电磁场辐射于扰试验。
IBT108932008
从六氟化硫气体监测点到气体采集器的距离越短越好,导气管的长度最长不能超过30m。每个气体 采集器若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六氟化硫气体监测点,则每点采样时间不应超过15min,总的采样周期 不能超过2h,且采样间隔时间可灵活设定。
系统连续工作1000h后,应符合5.4的功能要求
6.1.1一般试验条件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86kPa~106kPa d)电源电压:220×(1±10%)VAC; e)试验现场无其他特殊气体; f)除地磁场外,无其他外界磁场干扰,无振动
6.1.2仲裁试验条件
a)温度:20℃±2℃; b)相对湿度:65%土10%; c)大气压:86kPa106kPa; d)电源电压:220×(1土5%)VAC; e)试验现场无其他特殊气体; f)除地磁场外,无其他外界磁场于扰,无振动。
6.4.1.2氧气含量
将氧气变送器置于标准氧气中,氧气含量为5%、10%、15%、18%、25%,标准气体浓度值以标准 的实际配气浓度为准,配气浓度要求绝对误差为土5%,准确度为土0.5%。显示屏上所显示的氧气 ,结果应符合5.4.1.2的规定
温度在25℃土1℃,将湿度传感器置于湿度为15%、25%、50%、75%、85%的恒温、恒湿环境中, 显示屏上所显示的湿度,结果应符合5.4.1.4的规定。
系统的输出报警接点接额定电压AC660V、额定电流40A的继电器,然后将进气管置于六氟 本浓度超过设定报警值的容器内,此时系统应发出报警声,并使继电器闭合,结果应符合54.2.1
6.4.2.2氧气含量报警
6.4.2.3湿度报警
系统的输出报警接点接额定电压AC660V 然后将湿度变送器放置在湿度 高于设定报警值的容器内,此时系统应 并使继电器团合,结果应符合5.4.2.3的规定
6.4.2.4人员进入报警
系统的输出报警接点接额定电压AC660V、额定电流40A的继电器,有人进入红外传感器探头感应 范围内时,系统应发出报警声,并使继电器闭合,结果应符合5.4.2.4的规定
6.4.2.5报警参数设定与排风控制
在6.4.1、6.4.2各项试验时,查看历史报警记录,显示、记忆功能,结果应符合5.4.3的规定 6.4.4远传
6.4.4.1有线通信试验
将系统的通信接口通过总线与相关设备连接,相关设备上运行通信软件,通过此设备向系统发送测 控命令,系统将实时数据及报警信息传输到此设备,实现有线通信的数据远传功能。结果应符合5.4.4 的规定。
6.4.4.2无线通信试验
将系统的通信接口与大 也应与无线通信设备相连接,相关设备上运行 通信软件,通过此设备以无线通信的 控命令,系统将实时数据及报警信息通过无线通 信方式传输到此设备,实现无线通信的 结果应符合5.4.4的规定
系统电源线、信号线分别连接在一起与机壳之间以及系统电源线、信号线两者之间分别施 500V电压进行测量,结果应符合5.5的规定。
6.7.1静电放电抗扰度
系统连续通电至少1000h,每间隔100h进行一次六氟化硫气体浓度、氧气含量、温度、湿度的报警 试验,实验结束后,结果应符合5.9的规定。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系统出厂必须经全部检验,并由质检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带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产品 说明书应按GB/T9969.1—1998规定;合格证应按GB/T14436—1993规定。 出厂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按表1规定进行。
照明设计标准JB/T108932008
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的检验 以下情优之一的进行型式检 验: a)产品设计定型; b)产品批量投产; c)产品转厂生产; d)正式生产后,线路、结构、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产品停产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f)产品正常生产,每三年进行一次
型式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可重新抽取两台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 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型式检验后的合格品可以直接出厂。 型式检验后的不合格品必须整改,重新进行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直接出厂。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a)产品名称、型号: b)生产日期与出厂编号; c)生产厂名、地址及商标。 8.1.2在每个包装内应附有操作使用说明书和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及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和数量; c)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
运输时深圳标准规范范本,设备的倾斜角度不超过45°。包装完好的成套设备可通过永、陆、空运输。运输时,应避 免使用无减震器的交通工具。装卸产品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对于大件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的起 吊机械,切不可将设备倒置或侧放。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淋袭,并严禁与具有腐蚀性物品 起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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