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1074-2021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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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1074-2021 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
.7.1非光催化空气 法见附录B 6.7.2光催化空气净化 方法见附录C。
6.8.1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持久性的试验方法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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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效率及净化持久性的结果计算见附录C。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a) 样品的名称、种类、配比、涂覆量、生产厂家或送样单位、测试日期; b) 试验条件紧固件标准,包括试验室和试验舱温度、相对湿度及其他采样环境条件; C) 对于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持久性和 试验循环次数: d 对于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光源种类、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 持久性和试验循环次数; 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a) 样品的名称、种类、配比、涂覆量、生产厂家或送样单位、测试日期; 试验条件,包括试验室和试验舱温度、相对湿度及其他采样环境条件; C) 对于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持久性和 试验循环次数: d 对于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的样品,注明光源种类、目标污染物种类、净化效率、净化 持久性和试验循环次数; e 可能影响结果的任何情况
9.1.1第5章中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
第5章中的检验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目 2.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时; b) 产品异地生产时; c) 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按本文件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d)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料较大改变时: 停产三个月后又恢复生产时。
以同一原料、配方生产的10t产品为一批,如果生产7d仍不足10t,则以7d产量为 交付可由一批或多批组成。
样品应从产品中随机抽样,产品按GB/T3186取样,样品分为两份,一份密封贮存备用, 检验用。
检验结果达到本文件全部技术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产品净化效率测试结果合格后,才能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净化效率测试结果不合格,可 复测,若复测合格则可继续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若净化持久性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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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附录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使用的标准试验系统的组成、结构和配置 要求。
附录规定了室内空气净化功能涂材料净化性能试验使用的标准试验系统的组成、结构和配置
试验系统结构参数见表A.1
表A.1试验系统结构者
A.3.1试验系统示意图见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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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样板架示意图见图A.2。
A.3.3样板架摆放示意图见图A.3
3.3样板架摆放示意图见图A.3。
图A.1试验系统示意图
图A.2样板架示意图
A.4试验系统有效性验证
A.4.1常规参数标定:根据表A.1所列各参数进行标定 A.4.2单个试验舱的目标污染物浓度衰减要求: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 审苯)气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u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 启气体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目标污染物浓度。 采集完毕,继续开启搅拌风扇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若 甲醛衰减率Rc≤25%(或甲苯衰减率Rc6≤20%),则被标定试验舱为合格。衰减率R按公式(A.1)计算:
n2h一一2h试验舱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24h一一24h试验舱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4.3两个及以上试验舱平衡性测定:在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密闭试验舱,以甲醛(或甲苯) 体作为目标污染物,用5u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 发生器和搅拌风扇,开始计时至24h,采集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计 算任意两个试验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的标准差,若标准差最大值max≤0.1mg/m,即为全部试验舱合 格。两个试验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的标准差按公式(A.2)计算:
一标准差,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一一参与标定的一个样品舱内空气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n"一一参与标定的另一个样品舱内空气中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μ一一n和n"的算数平均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A.4.4有效性验证宜每个月进行一次,对比舱衰减率应每次进行检测。 A.4.5每次试验完成后应把舱内残留物清洁干净。每次测试样品前应按6.3检测舱内本底浓度,若 浓度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清洗,直至浓度满足6.1.2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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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评价非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去除气态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性能的试验 方法,包括净化效率和净化持久性。
处于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的两个试验舱,密闭试验舱。分别测试试验舱内空气中目标 甲醛或甲苯)浓度,如果各舱内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均小于等于0.02mg/m则可继续 1果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大于0.02mg/m,应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
B.3.1将准备好的两个试验舱一个定为样品舱,另一个定为对比舱,把制备好的4块试验样板和4块 空白玻璃板分别放入样品舱和对比舱中的样品架上,样板涂覆样品的一面朝向舱中心放置。 B.3.2将气体发生器与试验舱连接并确认后,密闭试验舱,开启搅拌风扇,转速设定为(15土1)r/s。 B.3.3用5μ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μ污染物,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发生器并开始 计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对比舱目标污染物浓度(n2h)。采集完毕,继续开 启搅拌风扇至24h,采集各舱内气体并测试目标污染物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得到对比舱目标污 染物终止浓度(n24h)和样品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n)。
B.4.1净化效率测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一次复测,若复测合格则可继续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若复 测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 B.4.2按照B.3规定的步骤进行净化效率测试,得到24h对比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n24h),此步骤 定为1个试验周期,用C1表示。 B.4.3不打开样品舱舱门,对样品舱按照B.3.2和B.3.3规定的步骤再重复2个或5个试验周期,即 共完成3个试验周期(C3)或6个试验周期(C6)。当进行6个试验周期时,仅需测试第5和第6个试验 周期后样品舱内且标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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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持久性,%; 一试验周期次数,取值3或6; 第m个试验周期样品舱目标污染物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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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 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方法
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净化性能试验方法
本附录规定了评价光催化空气净化功能涂覆材料去除气态自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性能的试验方 法,包括净化效率和净化持久性。
处于6.1规定的试验环境条件下的三个试验舱,密闭试验舱。分别测试试验舱内空气中目标污 醛或甲苯)浓度,如果各舱内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均小于等于0.02mg/m则可继续试 目标污染物(甲醛或甲苯)浓度大于0.02mg/m,应采取有效的清洁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才可继续
C.3.1将准备好的三个试验舱分别编号为1号样品舱、2号样品舱和对比舱。把制备好的两组试验样 板(每组样板面积1m)分别放入1号样品舱和2号样品舱中的样品架上,样板涂覆样品的一面朝向舱中 心放置,密闭两个样品舱;把四块空白玻璃板放入对比舱中的样品架上,密闭对比舱。 C.3.2将气体发生器与试验舱连接并确认后,密闭各试验舱,开启搅拌风扇,转速设定为(15土1)r/s。 C.3.3开启1号样品舱内光源(紫外灯或LED灯),保持2号样品舱和对比舱无光照。 C.3.4用5μL的微量注射器,移取(3土0.1)μ污染源,注入气体发生器内,开启气体发生器并开始计 时,2h关闭气体发生器及搅拌风扇,同时采集分析对比舱目标污染物浓度(n2h)。采集完毕,继续开启 搅拌风扇至24h,采集各舱内气体并测试其浓度,采集气体时关闭风扇,得到对比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
.4.1净化效率测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一次复测,若复测合格则可继续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若复 测不合格则不再进行净化持久性测试。 C.4.2按照C.3规定的步骤进行净化效率测试,得到24h对比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n24h),此步骤 定为1个试验周期,用C1表示。 C.4.3不打开两个样品舱舱门,对两个样品舱分别按照C.3.2至C.3.4规定的步骤再重复2个或5个 试验周期水利软件、计算,即共完成3个试验周期(C3)或6个试验周期(C6)。当进行6个试验周期时,仅需测试第5 和第6个试验周期后样品舱内目标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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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按公式(C.1)分别计算1号样品舱和2号样品舱的净化效率r:
n124h n24h
r一一净化效率,%; nyi一一第一个试验周期样品舱i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5.3按公式(C.2)分别计算1号样品舱和2号样品舱的净化持久性rr:
式中: 一一净化持久性,%; m一一试验周期次数,取值3或6 n24h一一24h对比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r一一净化持久性,%; m一一试验周期次数,取值3或6: n24h一一24h对比舱目标污染物终止浓度暖通空调设计、计算,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m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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