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0756-2021 煤矿在用无轨胶轮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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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756-2021 煤矿在用无轨胶轮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表2检测检验项目及类别(续)
0.2.1.1无轨胶轮车结构和驾 5.2.1.2无轨胶轮车出厂配置的 齐全、功能正常、无损坏。
5.2.2.1无轨胶轮车采用自卸式时,货箱举升和回落时间均不应超过30S。 5.2.2.2无轨胶轮车的离合操纵机构、换挡机构、速度控制机构等操作灵活可靠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转向机构使无轨胶轮 车在最小转弯半径转向时操作灵活。 5.2.2.3设有两个驾驶室(双向驾驶)及双套控制装置时,应有防误操作的闭锁,且闭锁功能正常。但紧 色制动装黑信车制动装照及自动正 SLE
5.2.4离地最小间隙
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下最小离地间隙不应小于160mm。
5.2.5常温启动性能
柴油发动机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15s。
5.2.6最小通过能力半径
无轨胶轮车的最小通过能力半径不应大于设计值
5.2.7 最大牵引力
无轨胶轮车的最大牵引力不应小于设计值。
5.2.8.1运人时不应超过25km/h。
5.2.8.1运人时不应超过25km/h 5.2.8.2运送物料时不应超过40km/h
5.2.9.1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当出现 光信号使驾驶员应能够清晰辨别,并应在报警后1min内使无轨胶轮车动力系统自动停止运转,若使用 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手动停机。 a)排气温度最高至77℃时; b)表面温度最高至150℃时; ) 冷却水位(蒸发冷却)低于设定水位或冷却水温度强制冷却)超过95℃或设计值时; d 瓦斯保护装在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时。 5.2.9.2 防爆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电气保护装置应符合制造厂出厂设置。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保 护装置应能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其声光信号使驾驶员应能够清晰辨别,并应在报警后1min内使 无轨胶轮车动力系统自动停止运转。若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手动停机。 a)瓦斯保护装在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时; b)绝缘参数出现异常漏电保护动作时。
5.2.10最大静制动力
无轨胶轮车工作制动的最大静态制动力应满足以下要求: a)允许质量≤32t时:不小于无轨胶轮车最大允许质量的50%; b)允许质量>32t时:不小于无轨胶轮车满载载荷。
5.2.11.1最大运行速度大于或等于20km/h的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下,初速度为20km/h时的制 动距离不应大于8m,或不大于出厂要求。 5.2.11.2最大运行速度小于20km/h的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下,最大运行速度时的制动距离不应 大于8m,或不大于出厂要求。
无轨胶轮车的停车制动装置 允许质量情况下在矿区实际行驶的最 不产生位移
无轨胶轮车的爬坡能力应满足在允许质量下,实际运行最大坡道上,能平稳起步正常运行,且停车 稳定。
5.2.14照明及信号灯
5.2.14.1无轨胶轮车照明及声光警示信号应完好无损。 5.2.14.2无轨胶轮车运行方向的照明灯,能使无轨胶轮车前方20m处至少有41x的照明度。 5.2.14.3尾部红色信号灯能见距离不小于60m
无轨胶轮车应安装警铃等警声装置,警声装置的声压值在距离无轨胶轮车40m处不 70dB(A)。
无轨胶轮车驾驶员耳旁位置,噪声不应大于90d
5.2.17防爆柴油机屋气中一氩化碳浓度
5.2.18防爆柴油机尾气中氨氧化物浓度
尾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应符合MT/
通过查资料和现场检查方式检测。
6.2.1车辆采用自卸式时,使用秒表检测自货箱开始举升计时至货箱举升至最高位置的时间,和自货 箱最高位置开始回落至货箱回落至正常位置的时间。 6.2.2按规定程序启动无轨胶轮车,进行各档位的行驶操作、制动操作、转向操作,检查各操纵机构。 6.2.3将无轨胶轮车处于最小转弯半径状态,操作转向机构,查看转向是否灵活。 6.2.4检查闭锁状态
6.3.1目视检查和查阅资料,核实消防装置的配置情况,
6.3.1目视检查和查阅资料,核实消防装置的配置情况。 6.3.2检测人员对配置的灭火器模拟取用,查看是否方便
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状态下静止停放在维修台上,用内卡钳和钢直尺或其他方便测量的工 具测量车身最低点与地平面间的间隙,
6.5.1在大于或等于5℃环境条件下,发动机和冷却水均不预热的状态下进行。 6.5.2按规定方式启动无轨胶轮车,启动的同时用秒表记录从开始启动到发动机自行运转的时间,此 为启动时间。
大于或等于5℃环境条件下,发动机和冷却水均不预热的状态下进行。 安规定方式启动无轨胶轮车,启动的同时用秒表记录从开始启动到发动机自行运转的时间,此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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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反复做3次,每次间隔至少2min,3次启动应至少2次启动成功,结果取启动成功的 时间。
6.6最小通过能力半径
6.6.1在无轨胶轮车轮廊最外缘加装喷印装置。 6.6.2启动无轨胶轮车,当偏转至最大转向角度时,保持方向盘(或转向把)不动,无轨胶轮车慢速旋 转,待行驶稳定后,用喷印装置或其他方法对地喷水,行驶一圈后,驶出喷印轨迹。 6.6.3从地面的轨迹中用钢卷尺测量喷印轨迹的直径,计算出最小通过能力半径,
6.6.1在无轨胶轮车轮廊最外缘加装喷印装置。
1在无轨胶轮车轮廊最外缘加装喷印装置。 2启动无轨胶轮车,当偏转至最大转向角度时,保持方向盘(或转向把)不动,无轨胶轮车慢速 待行驶稳定后,用喷印装置或其他方法对地喷水,行驶一圈后,驶出喷印轨迹。 3从地面的轨迹中用钢卷尺测量 喷印轨迹的直径,计算出最小通过能力半径
6.7.1设置或选定一个具有足够强度的基。 6.7.2车头(车尾)朝向固定桩基,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状态下,在无轨胶轮车与固定桩基间用钢丝 绳等连接装置串联上测力仪器。 6.7.3启动无轨胶轮车,以最低运行速度档位逐渐加大无轨胶轮车牵引力至最大时,测力仪器数值即 为最大牵引力 6.7.4双向驾驶或单向驾驶的无轨胶轮车,均在行驶的正反方向各进行1次检测,取其算术平均值,
1将非接触多功能测试仪或其他测速仪器固定于无轨胶轮车适当位置,在最大动力状态下测量 交轮车的各档位、各方向的速度。 2每个档位测2次,取其算术平均值
6.9.1用热水模拟温度超限值,查看保护装置的动作状态。 6.9.2对防爆蓄电池无轨胶轮车的电气保护装置,应按说明书说明的自检功能进行检查试验 6.9.3用甲烷标准气体模拟瓦斯浓度达到限值,查看动力系统的状态
6.10 最大静制动力
6.10.1设置或选定个具有足够强度的桩基或固定装置。 6.10.2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状态下,在无轨胶轮车与固定桩基或固定装置间用钢丝绳等连接装置 平行串联上测力仪器及加力装置。 6.10.3启动无轨胶轮车将连接装置拉紧,然后实施制动,关闭动力源。 6.10.4操纵加力装置,至测力仪器示值大于无轨胶轮车规定值后,无轨胶轮车不产生位移。 6.10.5可选择无轨胶轮车的一个行驶方向进行1次检测,记录数值和无轨胶轮车状态
6.11.1检测应在平直路面进行。 6.11.2将非接触多功能测试仪固定于无轨胶轮车适当位置,无轨胶轮车允许质量状态、初速度达到规 定速度到达事先选定的制动起点时实施紧急制动。 6.11.3车辆停止后,用钢卷尺测量制动距离或读取非接触多功能测试仪测出的数据。
6.12坡道上的停车制动
6.12.1无轨运输车辆在1.5倍充许额定质量下,在车辆实际行驶最大坡道上实施停军制动,检查无轨
运输车辆在坡道上正反两个方向停车是否稳定,保持在5min以上有无产生位移。
输车辆在坡道上正反两个方向停车是否稳定,保持在5min以上有无产生位移。 12.2也可以采用等效方法检验,试验在平直道路上进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F=(M,+1.5M,)X sina ...........................(I)
6.13.1试验在实际使用的最大坡度的路面上进行。 6.13.2无轨胶轮车加载至允许质量。 6.13.3分别进行起步、运行和停车试验,检查无轨胶轮车是否起步平稳、运行正常且停车稳定。
6.14.1照度检测按下列步骤进行。 a) 该试验在无光源干扰的环境下进行,在距无轨胶轮车照明灯前方20m并与地面垂直距离1m 处为测试位置。 b 将测试背景牌固定在正前方测试位置,测试牌面为0.5mX0.5m,均布9个测试点。开启无轨 胶轮车照明灯,并对准测试牌照射,用照度计分别测试9个测试点的照度值,结果取算数平 均值。 c) 在距无轨胶轮车尾部红色信号灯60m处观察是否清晰可见。 6.14.2 信号灯等其他检测项目采用目测耳听方法进行。
.15.1按动无轨股轮车的 6.15.2连续测试3次 旅游标准,取其算数平均值
6.16.1无轨胶轮车在允许质量下以额定速度行驶,用声级计测试驾驶员耳部位置的噪声。 6.16.2连续测试3次,取其算数平均值。 6.16.3目测检查驾驶员是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6.17防爆柴油机尾气中一氧化碳、氨氧化物浓
17.1应在下列规定的运转状况和顺序进行检测: a)无轨胶轮车不运行,柴油机在最低空载稳定转速(简称“怠速”)时; b)无轨胶轮车不运行,柴油机在最高空载转速时。 17.2在每一运转状况下取两次检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如果两次检测结果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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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值的士15%,需进行第3 围内的2个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7.3将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与取样探头连接,确保各连接处无漏气现象。将取样探头深人排气管内 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进行测试,读取仪器数据并记录。
7.1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初次检测检验, 7.2正常使用的无轨胶轮军每年应进行至少1次定期检测检验 7.3大修后重新使用前应按定期检测检验要求进行检测检验监理标准规范范本,
7.1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初次检测检验, 7.2正常使用的无轨胶轮军每年应进行至少1次定期检测检验。
8.1检测检验项目分为A类和B类,分类见表2。 8.2初次检测检验:检测检验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无轨胶轮车不合格。 8.3定期检测检验: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无轨胶轮车不合格;B类项目,有3项及以上不 合格,则判定该无轨胶轮车不合格。检测检验结束如出现了B类项目不合格但综合判定合格的无轨胶 轮车,使用单位在事后应进行整改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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