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1930-2022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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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1930-2022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特性鉴定-水泥固化体
废物包的填充率应不低于废物容器全容积的90
4.3废物包检验项目规定
废物包形成过程中,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检验频次应符合表2、表3的规定
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检验项目与方法一水泥固化
无缝钢管标准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包检验项目与方法一废物固定
5.1.1核素选择原则
需测量的放射性核素选择原则参见附录A。
5. 1. 2 直接测量法
取样方法可参照附录B,使用能谱分析和/或放射化学分析手段,测定废物/废物包的放射性核 和活度。
5. 1.3 非破坏性测量
5.1.3.1使用射线、申子等非破环性测量手段,采用经过验证合格的程序、模型,根据废物源项资 料和废物体产生工艺、废物容器屏蔽参数、核素在废物体中的分布情况等参数,可推算废物体中放射性 核素的组成和活度。 5.1.3.2非破坏性测量方法在建立阶段应验证,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在向不同场景拓展使用范围时, 应进行合理性验证:在使用阶段,也应定期验证模型的重要参数。
5.1.4关键核素推算法
如果废物中不同放射性核素之间的定量关系已知,并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容易测量的关键核素,可以 通过对该关键核素的测量,用换算因子或核素间的平衡关系计算出其他核素的量和废物体的放射性活度 在使用阶段,应定期验证核素间的平衡关系和换算因子。
5. 1. 5 计算法
通过废物中放射性核素的组成和/或产生工艺过程及其关键参数,包括如中子注量率、辐照时间、 平均燃耗、冷却衰变时间、物料与放射性平衡计算、过程中的核素迁移计算参数和固化体中废物包容量 等,采用经过验证的程序,计算或估算废物体中的放射性核素及其比活度。
5.2化学性能检验方法
较样方法可参照附录B,对样品进行化学分析和/或放化分析。 如废物中含有危险废物,且不能确定成分时,应按照HJ/T299规定的方法,检测废物中有毒物
固化体抗浸泡性测定,应符合GB14569.1的规
刃体腐蚀性检验,应符合GB/T15555.12的规定。
对含有辐解时会产生氢气或甲烷的废物体,或者易挥发有机化合物的废物体,应根据废物中含氢物 质的量和放射性核素的量,估算氢气和/或甲烷的生成速率,并测定形成的废物包的顶部空间中氢气、 甲烷和易挥发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5.3物理性能检验方法
废物体的均匀性宜采用层析X射线照相法测定,也可采用剖开等方式测定。
5. 3. 2游离液体
5.3.3固定介质的抗渗
水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抗渗性能检验,应符合EJ914中附录C的规定。
5. 3. 4 流动度
5.3.4.1水泥砂浆流动度测定,应符合GB/T2419的规定。 5.3.4.2细石混凝土塌落扩展度测定,应符合GB/T50080的规定,
5.4机械性能检验方法
5.4.1水泥固化体抗压强度、抗冲击性检验,应符合GB14569.1的规定。 5.4.2水泥砂浆抗压强度检验,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 5.4.3细石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应符合GB/T50081的规定
5.5辐照稳定性检验方法
化体耐辐照性测试,应符合GB14569.1中6.5
水泥固化体抗冻融性测试,应符合GB14569.1的
以非破坏性检验为主,必要时可参照附录B的规定取样分析,包括以下部分或全部内容: a 废物包外观; b) 废物包质量; 废物包的表面污染水平; d) 废物包的表面辐射剂量水平; e) 废物包内放射性核素种类及活度; f 废物包的空隙及填充率; 废物包内容物的种类、性状。 6.1.2对于不使用运输容器,直接用作运输货包的废物包还应确认是否满足GB11806的要求, 6.1.3废物包的实物检查可采用符合GB/T19211规定的装置
6. 2. 1 剂量率测量
剂量率测量宜采用符合GB/T4835.1规定的剂量率仪,考虑环境辐射本底影响,采取避免或扣
6.2.2表面污染测量
.2.2.1废物包表面污染测量宜采用符合GB/T5202规定的表面污染测量仪。 6.2.2.2废物包表面非固定污染测量应采用擦拭法。擦拭面积应根据废物包形状和测量置信度的要求 确定,不应小于300cm;擦拭取样应有代表性,擦拭样品的测量应使用屏蔽良好的固定式计数装置, 同时扣除本底。
6.3含氙废物包检验方法
6.3.1废物包表面氛污染测量,应符合GB/T14056.2的规定。 6.3.2废物包释氙率采用全氙取样、液体闪烁谱仪测量方法,测算释氙率,
7.1与废物体和废物包特性鉴定有关的单位应编制特性鉴定的质量保证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 设备配置、管理程序、技术要求等。应规定特性鉴定的技术要求以及保证措施。 7.2废物产生单位在处理整备废物时特种设备标准规范范本,应对各工艺过程、工艺设备和仪表进行质量控制和评定,确保 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7.3废物体、废物包产生工艺控制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准则要求,质量保证文件应对工艺过程涉及的工
作人员资格、使用的程序和设备做出规定,以保证由合格的工作人员,按照认可的程序、使用合格的设 备,按照现有标准完成废物体、废物包的生产。 7.4特性鉴定过程的采样、制样、分析、测量、数据处理和评审、接口管理控制,应制定保证特性鉴 定结果可靠性和具有足够置信度的操作程序和操作手册。仪器和设备应妥善维护、保管和定期标定,并 采取保证合适的准确度和精度措施, 7.5废物包特性技术说明文件编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7.6废物体和废物包特性鉴定工作人员应符合质量保证文件中对工作人员资格的要求,并按照规定完 成了培训和考核。 7.7应建立文件控制制度并执行。特性鉴定记录应满足放射性废物管理要求,质量文件的审查、批准 发放、保存和销毁,应符合规定程序要求。 7.8应保证放射性废物体、废物包从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质量受控。为其他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废物处理、 贮存和处置服务的营运单位,可以将质保工作前延,以核实认定放射性废物体和废物包的特性并确保其 满足废物处理、贮存或处置设施的废物接收准则
B.1.1宜根据废物源项、处理工艺的稳定性、废物体的均匀性和取样目的,制定取样方案。 B.1.2选用的取样方法和设备应适合被取样物的特性和取样点设计的要求。 B.1.3可在废物的处理、整备过程中采样,必要时可采取实验室模拟手段制样。 B.1.4为满足数据的置信度和准确度要求,需保证有足够的对照样本。 B.1.5应满足GB18871规定的要求,避免取样造成辐射危害和环境污染
B. 2. 1工艺过程取样
均匀废物宜采用在线、定时定点取样,且尽可能在废物流的源头取样。
B.2.2废物包中取样
B.3.1宜在不同废物产生地或在混合之前,分别对不同废物的代表性样品进行取样。 B.3.2宜将非均质废物切碎、混合后屋面标准规范范本,按HJ/T20规定的方法进行。 B.3.3对于不易切碎的非均质废物,宜压实后“钻芯”取样。 B.3.4对非均质的金属废物,宜熔融/酸溶处理后再取样
B.4取样频度与取样量
,1根据废物处理工艺的稳定性、废物体的均匀性和取样目的,参照HJ/T20规定的方法设定 爱和取样量。 2当测定结果不满足所规定的置信度或准确度要求时,需要再次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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