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386-2021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完整清晰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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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50/T-386-2021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完整清晰正版)
3.1.1建设单位承担建筑工地和待建用地扬尘控制首要责任,
组织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落实扬尘控制各项标准要求,按 职责处理扬尘控制有关问题投诉,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费用纳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建设单 位应当对闲置建设用地的裸土进行临时覆盖、绿化或者硬化
职责处理扬生控制有关问题技诉,将施工物生污架控制费用纳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合同和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建设单 位应当对闲置建设用地的裸土进行临时覆盖、绿化或者硬化。 3.1.2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应按合同约 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具体负责施工过程扬尘控 制工作。
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具体负责施工过程扬尘控 制工作,
3.1.3监理单位承担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监理责任烟草标准,负责对
控制相关的监督、检查及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扬尘控制 专项费用
3.2.1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及相关要求,编制扬
项方案。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按相关规 定进行审批,其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扬尘控制目标、扬尘控制 工作职责分工、扬尘控制措施、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
3.2.2监理单位应审批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编制扬尘控制监理 实施细则。
律法规、技术标准、专项方案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工地扬尘控制 教育培训,并完善培训记录。
3.2.4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交底制度,对扬尘控制专项方
案的编制和变更交底,并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扬尘控制管理人交底; 2项目扬尘控制管理人应对施工班组交底; 3施工班组长应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3.3.3施工单位应在易产生扬尘部位设置标牌,标注
尘控制要求,并根据场地和施工动态及时调整
3.4.1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检查制度。施工单位项目负责 人应每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扬尘控制管理人、分包单位负责 人等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不少于2次的扬尘控制定期检查;项目 扬尘控制管理人应结合施工动态,每日进行扬尘控制巡查。 3.4.2施工单位每月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
3.4.1 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控制检查制度。施工单位
扬尘控制管理人应结合施工动态,每日进行扬尘控制巡查。 3.4.2施工单位每月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 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问 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3.4.2施工单位每月对扬尘污染防治进行自检,合格
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应对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和验收中发现 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 4
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放
3.4.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级,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优良:保证项目无不符合项,且一般项目符合项应在80% 及以上; 2合格:保证项目无不符合项,且一般项目符合项应在 80% 以下,70%及以上; 3不合格:保证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项,或一般项目符 合项小于 70%时。
3.4.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三个等级,等级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优良:保证项目无不符合项,且一般项目符合项应在80% 及以上; 2合格:保证项目无不符合项,且一般项目符合项应在 80% 以下,70%及以上; 3不合格:保证项目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项,或一般项目符 合项小于 70%时。
3.4.3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
3.4.4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验收应按本标准附录A
4.1.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合理 布置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并应采取相应的分区隔离措施。 4.1.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封闭施工大门,大门上应有项目 称全业称和全业标汇
布置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并应采取相应的分区隔离措施。 4.1.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封闭施工大门,大门上应有项目 名称、企业名称和企业标识。 4.1.3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全封闭围 挡,围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围挡宜采用标准化、模块化、装配化围挡; 2围挡底部应设置挡浆带进行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 3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清爽、美观,不影响原有交通出 行条件及市政设施的使用; 4围挡应结合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美化,除规范设置发布业 主单位、施工单位名称、标志、工程信息和企业形象展示内容外, 不得发布商品服务信息; 5围挡离基坑及边坡边缘应预留安全距离或采用其他可靠 的安全措施防止沉降、倾覆或塌陷; 6除临时维修、维护、抢险的临时围挡外,围挡上部应设置 喷淋雾化装置。 4.1.4工程施工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拆除部分围挡时,拆除后 应设置临时围挡。 4.1.5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作业层,应采用符合安全文明施 工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金属冲孔网等进行全封闭,并符合下列 西书
4.1.5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作业层,应采用符合安全又
4.1.5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作业层,应采用符合安全文明施 工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或金属冲孔网等进行全封闭,并符合下列 要求:
4.2.1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 场所应采用混凝土硬化或钢板覆盖;进出通道、场内道路路 整、路基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4.2.1施工现场进出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
道路、地坪基层、排水设施宜前置化施工,施工主要道路沿线 置临时给水管、排水沟,排水沟应连接沉淀池,雨污水经有效 处理并取得排污许可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2.3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硬化及绿化应符合以下要
要求: 1自动冲洗台应设置于工地车辆出入口内侧,宽度不小于 5m,进深不小于3m,自动冲洗设施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厚度不小于250mm; 2冲洗设施应配套设置三级沉淀池,循环使用水资源,每级 沉淀池面积不小于2m,深度不小于1.2m; 3车辆冲洗设备以自动冲洗和人工辅助冲洗相结合配置; 冲洗装置水压应不小于 3MPa; 4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还应设置洗车槽,洗车槽连接三级 沉淀池,循环用水,并及时清运沉渣。 4.3.2清洗混凝土罐车、泵车内部含水泥的污水应充分沉淀后 排放,防止凝固堵塞排水管道;现场采用泥浆护壁施工时,应当设 置专用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 外运。
4.3.3 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1
4.4.1施工现场应使用具有合法牌、证的密闭式建
4.4.2施工现场应实施车辆登记制度,设置车辆出入登记
导站,建立运输车辆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车辆证照信息、进出场信 息、冲洗情况、密闭情况等
4.3运输单位应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利 测,保持车况完好
4.5.1施工现场宜使用预拌砂浆,当采用现场搅拌砂浆时,应采 用密闭式防尘棚,并设置喷淋等控尘设施。 4 5 2应减少袋装水泥装卸和运输过积场小 严林地掷岱装
4.5.3砂浆拌制时,应按水泥、沙、水的顺序进料,减少扬尘
4.6.1 施工现场的裸土应采取覆盖、绿化或硬化等措施。
4.6.1 施工现场的裸土应采取覆盖、绿化或硬化等措施。 4.6.2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等易扬撒的物料,应设置不 低于堆放高度的围栏并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4.6.3路基、基坑或边坡开挖后应尽快硬化或采用防尘网覆盖 当采用防尘网覆盖时应可靠固定,防止滑落。防尘网覆盖区域应 分段施工,非当前作业段应全覆盖。 4.6.4城区内的管网工程宜采用暗挖施工工艺,减少扬尘和破 损路面。砂石回填时,应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4.6.5楼地面、路面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作业方法保洁 油
4.6.4城区内的管网工程宜采用暗挖施工工艺,减少扬尘和破
空抛洒,做到“工完场清”
空抛洒,做到“工完场清”
4.8.1施工现场应设置喷淋雾化系统,降低现场扬尘污
4.8.1施工现场应设置喷淋雾化系统,降低现场扬尘污染。喷 淋雾化系统宜采用以下三种类型: 1安装于围挡顶部的喷淋雾化系统; 2安装于主体结构外脚手架的喷淋雾化系统; 3安装于塔吊上的喷淋雾化系统。 4.8.2安装于施工工地围挡顶部的近地面喷淋雾化系统应选用 高压雾化喷头,保证喷出水雾充分雾化,安装间距应不大于2m。 安装在外脚手架和塔吊上的喷雾系统实施方案应根据项目降尘 及施工安全要求与脚手架和塔吊专项方案同步编制
4.8.3土石方及基础工程,应按下列湿法作业措施施工:
1在土石方开挖、回填、运输、装卸和场地平整、地基处理等 施工时,应采取喷雾、洒水等防尘降尘措施; 2土石方开挖宜随挖随运,土方回填应及时平整压实,并减 少开挖和回填过程中土方裸露时间,不能及时回填的裸土应采取 有效覆盖等措施; 3采用凿裂法、钻爆法开挖岩层作业时,凿裂和钻孔施工应 采用湿法作业或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4土石方爆破作业,应在孔内放置爆破专用水袋和孔口外 挂水袋,降低爆破烟尘;在爆破作业完成后,应立即采取洒水等降 尘措施; 5进行强夯作业时,应充分洒水润湿作业面,防止强夯时尘 土飞扬。
4.8.4建筑及装饰工程,应按下列湿法作业措施施工:
1对混凝土或砖基层进行剔凿、清扫处理时,在没有防潮要 求的情况下,应采用洒水湿润等措施: 2装修腻子、木制构件现场需干式打磨时,应配备吸尘设 备,专人操作随打磨同步吸尘; 3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泡沫板等块材宜在工厂 定制加工后进入施工现场,现场需切割时,严禁露天切割,应在指 定作业点集中加工,并采取隔音遮挡、带水切割、集尘降尘等 措施; 4机电安装工程的预留预理应与主体、装饰施工同步进行。 如需在墙体切割开槽、钻取孔洞,应采用带水切割等措施。
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王方作业应采用渐进式分段施工方 法,缩短开挖和回填时间,并及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 2路基、水稳层表面应适时洒水降尘。进行路沿石、地砖等 构件切割、加工及路面破除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采取隔音、 降尘等措施; 3挖掘地面、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现场 等作业时,应提前进行洒水抑尘。
8.6绿化工程,应按下列湿法作业措施施工:
1场区内未种植的地面应及时覆盖防尘网、洒水保湿,严 制洒水量,防止泥水外溢: 2场地平整及各类管线敷设完成后,应及时恢复路面或景 ,不能及时完成的,应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4.8.7拆除工程,应按下列湿法作
1拆除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或其他喷淋设备,并按照“拆 除前预先喷淋,拆除过程持续喷淋”的程序作业。喷淋管道的水 量水压应能满足抑尘降尘要求,应能覆盖整个施工现场; 2机械拆除、爆破拆除时,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
4.9.1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及扬尘污染排放集中区域应安装扬尘 电子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主要监控扬尘指标、车辆冲洗、降尘设 施运行等。
1监控和监测设备应设置于施工现场主要施工活动区域; 2监测点位优先设置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放集中区域及 车辆进出口处,避免设在有障碍物阻碍空气流通的位置或与其他 建筑工地相邻边界处。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验收表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验收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 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标准
24 24 25 25 25 25 25
2.0.1本标准将建筑工地定义为房屋建筑和市政的建设工程, 同时,也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拆除现场。 2.0.2外界动因为风力、人及其他因素;开放性污染源即施工扬 尘是环境空气中悬浮颗粒物的重要组成部分。 2.0.4 易扬尘材料包括:砂、石、水泥、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湿法作业对象具有适当含水率、作业环境具有足够湿度 作业时能减少扬尘以及抑制扬尘扩散。 2.0.7防尘网宜为绿色,阻燃等级应达到B1级。采用密目网时 目数不应小于2000目/100cm,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1本标准将建筑工地定义为房屋建筑和市政的建设工程:
2.0.8建筑工地围挡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3.1.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扬尘控 制目标、内容和责任与专项费用,组织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 程落实扬尘控制各项标准要求,按职责处理扬尘控制有关问题投 斥;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作业前,将拆除方案、扬尘防 治方案、责任主体信息等向属地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取得拆除许 可后方可拆除施工作业,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时,停止 拆除作业;建设单位保障专项经费,督促施工单位有效使用施工 扬尘控制专项费用。
工作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相 关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扬尘防治工作:施工单位应与项目部、班组 等逐级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施工单 立应确保扬尘污染控制费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3.1.3监理单位应在监理细则中制定扬尘污染控制
监理人员职责;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扬尘控制专项方 案;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控制费的使用
4.1.3施工现场围挡样式及构造要求按重庆市现行《建设工程
4.1.3施工现场围挡样式及构造要求按重庆市现行《建设工程
4.1.5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
4.2.1道路硬化的手段和方式较多给排水造价、定额、预算,为达到绿色施工、节约能
4.2.1道路硬化的手段和方式较多,为达到绿色施工、节约能 源、降低成本,同时满足扬尘防治要求,宜采用装配式、定型周转 构件铺设。
4.3.1自动冲洗设施是指采用自动感应装置的车辆冲洗设施,
4.3.1自动冲洗设施是指采用自动感应装置的车辆冲洗设施, 同时配有人工局部冲洗,车辆冲洗时间以车辆冲洗干净为原则 通过专业的冲洗设备加压,可降低冲车用水量,减少冲洗时间,从 而达到节水、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4.6.4管网暗挖施工工艺是指利用各种岩土钻掘设备和技术手 段,通过导向、定向钻进等方式,在地表极小部分开挖的情况下 (一般指入口和出口小面积开挖),敷设、更换和修复各种地下管 线的施工新技术。
紧固件标准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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