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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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他环境监测机构采用手工方法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的活动。本标准主要包括:采样方法,采样记录及要求,监测人员基本要求,采样质量保证等。
一、采样方法
(一)24小时连续采样
本规范规定的24小时连续采样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苯并[a]芘、氟化物、铅的采样。
1.采样亭
采样亭是安放采样系统各组件、便于采样的固定场所。采样亭面积及其空间大小应视合理安放采样装置、便于采样操作而定。一般面积应不小于5m2,采样亭墙体应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防火性能,室内温度应维持在25℃±5℃。
2.采样系统
气态污染物采样系统由采样头、采样总管、采样支管、引风机、气体样品吸收装置及采样器等组成。
采样系统各部分技术要求:
(1)采样头:采样头为一个能防雨、雪、防尘及其它异物(如昆虫)的防护罩,其材料可用不锈钢或聚四氟乙烯。采样头、进气口距采样亭顶盖上部的距离应为1m~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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