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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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
前 言
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本导则。导则提出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目标、原则、内容和要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改造规划、运维管理规划、规划成果、规划管理和实施等七个章节以及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大纲一个附件。
本导则为首次发布。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负责解释。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市水处理设施建设发展中心、杭州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李军、陈玮、赵萍、梅荣武、陆麟、章燃灵、王付超、韦甦、郑明星、张敏东、宋静、单玉川、卢菊仪、朱莹、王震、芮旭东、徐钢、钱科
目 录
1 总则 2
2 术语 3
3 基本规定 4
4 建设改造规划 5
5 运维管理规划 9
6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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