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048.2-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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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按使用类别分: A类(见4.4); B类(见4.4)。 3.2按分断介质分,例如: 空气中分断; 真空中分断; 气体中分断。 3.3按设计型式分,例如: 万能式; 塑料外壳式。 3.4按操作机构的控制方法分,即: 有关人力操作; 无关人力操作; 有关动力操作; 无关动力操作; 储能操作。 3.5按是否适合隔离分: 适合隔离; 不适合隔离。 3.6按是否需要维修分: 需要维修; 不需要维修。 6
3.7按安装方式分,例如
3.7按安装方式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范本,例如
3.8按外壳防护等级分(见GE
新路器的特性必须用下列项目(如适用)表明: 断路器的型式(4.2);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4.3); 使用类别(4.4); 控制电路(4.5); 辅助电路(4.6); 脱扣器型式(4.7); 内装熔断器(指带熔断器的断路器)(4.8)
电流种类(交流或直流),交流时的相数和额定频率。 4.3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
电流种类(交流或直流),交
断路器的额定值 4.3.1额定电压 断路器规定有下列额定电压
4.3.1.1额定工作电压(U)
4.3.1.2额定绝缘电压(U,)
4.3.2.3额定电流(I)
4.3.2.4四极断路器的电流额定值
4.3.5.2额定短路分困
对于工频恢复电压超过规定的试验电压值时(见8.3.2.2.6)则不保证短路分断能力。 对于交流,假定交流分量为常数,与固有的直流分量值无关,断路器应能分断相应于其额 断能力及表11规定的功率因数的预期电流。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规定为: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
4.3.5.2.1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1.)
下应能分断的极限短路分断能力值(见2.15.1)。它用预期分断电流(kA)表示(在交流情况下用交流 分量有效值表示)
断路器的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是制造商按相应的额定工作电压规定断路器在8.3.4规定的条件 下应能分断的运行短路分断能力值(见2.15.2)。它用预期分断电流(kA)表示,相当于额定极限短路 分断能力规定的百分数中的一档(按表1选择)并化整到最接近的整数。它可用I的百分数表示(例如 Ie=25%Ic)。 另一方面,当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等于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见4.3.5.4),它可以按额定短时耐 受电流值(kA)规定之,只要它不小于表中相应的最小值 如果使用类别A(见4.4)的超过200kA.或使用类别B的L超过100kA.则制造商可电明I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表3所示的相应
表3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最小值
断路器的使用类别是根据断路器在短路情况下是否通过人为短延时明确用作串联在负载侧的其 器的选择性保护而规定(见图A,3)。 必须注意适用于两种使用类别的试验差别(见表9和8.3.4、8.3.5、8.3.6和8.3.8)。 使用类别规定于表4中
GB14048.1一2006中4.5.1适用,并补充如下: 如果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与主电路电压不同,则推荐按表5选用之
表5额定控制电源电压的优选值
(如果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与主电路电压不同时
4.5.2气动控制电路(气动或电控气动)
分励脱扣器; 过电流脱扣器 a)瞬时的; 0) 定时限的; 反时限的:
注1:术语“过载脱扣器"是用来识别用于过载保护的过电流脱扣器(见GB14048.1一2006中2.4.30)。术语“短 脱扣器"是用来识别用于短路保护的过电流脱扣器(见2.11)。 注2.本部分中所用术语*可调脱扣器”也包括可更换式脱扣器
3)欠电压脱扣器(作断开用) 4)其他脱扣器
1)分励脱扣器和欠电压脱扣器(作断开用的): 额定控制电路电压(U。); 电流种类; 额定频率(指交流)。 2)过电流脱扣器: 额定电流(I.); 电流种类; 额定频率(指交流); 电流整定值(或整定值的范围); 时间整定值(或整定值的范围)。 过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是指在8.3.2.5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能够承载相应于最大电流整定值的电 值(如是交流,则为有效值),在此条件下,温升不超过表7中的规定值。
4.7.3过电流脱扣器的电流整定值
对具有可调式脱扣器的困 用)应标明在脱扣器上或标明在刻度板上。该标志可直接用安培数或电流值的倍数标明在脱扣器上。 对于装有不可调脱扣器的断路器,标志可标在断路器上。如果过载脱扣器的动作特性符合表6的 要求时,则在断路器上标明它的额定电流(I.)即可。 在由电流互感器间接动作的脱扣器的情况下,标志可以标明所供给的电流互感器的初级电流或标 明过载脱扣器的电流整定值。不论怎样标明,都应说明电流互感器的变比。 除非另有规定: 过电流脱扣器的动作值除热式外,系指在一5℃~十40℃的范围内与周围空气温度无关; 对于热式脱扣器,规定的动作值则指基准温度为十30℃土2℃。制造商应规定周围空气温度 变化的影响[见7.2.1.2.4b)1
4.7.4过电流脱扣器的脱扣时间整定值
4.8内装的熔断器(带熔断器的断路器
GB14048.1一2006中5.1适用。本条款也适用于特殊设计。 其次,按需要制造商应提供各壳架等级(见2.1.1)的有代表性的功耗资料,见附录G 5.2标志
分励脱扣器(见GB14048.1一2006中7.2.1.4)和/或欠电压脱扣器(或失压脱扣器)(见 GB14048.12006中7.2.1.3)的额定控制电源电压和频率(对于交流); 间接过电流脱扣器的额定电流; 辅助触头的数量和型式以及电流种类、额定频率(对于交流)和辅助触头的额定电压,如 果与主电路不同时。 接线端子标志: GB14048.1一2006中7.1.7.4适用[也可见上述b)
5.3安装、操作及维修说明书
适用于隔离的断路器的补
有关性能的附加要求见7.2.7。 采用GB14048.1一2006中7.1.6并补充下列注解: 注:如果脱扣位置不是所指示的断开位置,则必须清楚地指出脱扣位置。所指示的断开位置仅指保证触头间达到 规定隔离距离的位置
7. 1.3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7.1.4对操作者安全要求
可按8.3.2.6.1b))的规定来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
给定壳架等级的断路器,若下列特点之一不相同,可视为一个结构段(见2.1.2 内部载流部件的材料,镀层和尺寸,但允许有列于下面a)、b)和c)中的差 主触头的尺寸、材料、结构和连接方法; 任何内置手操机构,其材料和物理特性; 模压和绝缘材料; 熄灭电弧装置的工作原理,材料和结构; 过电流脱扣装置的基本结构,但允许有列于下面的a)、b)和c)中的差异, 如下的差异不能视为一结构段: a)接线端尺寸,只要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减少; b) 对于热磁脱扣器,其确定电流额定值的脱扣元件的尺寸和材料; 供脱扣器运行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 1 附加于内置操作工具的外加操作工具; e)型式标志和/或纯美学特征(例如标签)
.1.6具有中性极断路器的附加要求
采用GB14048.1—2006中7.1.8及下面附加要求。 如果一个具有适当接通和分断能力的极被用作中性极,则所有极包括中性极实质上可一起操作 性能要求
为了保证断路器能安全地闭合相当于其额定短路接通能力的接通电流,必须用与验证短 力的型式试验相同的速度和力量来操作断路器
7.2.1. 1.1有关人力闭合
对于带有关人力闭合机构的断路器,在规定短路接通能力额定值时,应考虑机械操作条件。 这种断路器不能用于预期接通电流峰值超过10kA的电路中。 但是,当断路器带有关人力闭合机构同时装有能使断路器安全分断的快速断开脱扣器,不论其闭合 10kA以上的预期电流峰值时的速度和力量大小如何,上述规定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可规定一个额 定短路接通能力
7.2.1.1.2无关人力闭合
7.2.1.1.3有关动力闭合
电压的85%和110%范围之间时(交流时,在额定频率),应保证断路器在空载和额定接通能力之间的任 何条件下能可靠闭合。 在110%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下,进行空载闭合操作时,应不致使断路器发生任何损坏。 在85%额定控制电源电压下,闭合操作应在断路器通过的电流等于其额定接通能力且在其继电器 或脱扣器的操作允许范围内进行,如果闭合操作有最大时间极限的规定时,则闭合时间不应超过此最大 时间极限值
7.2.1.1.4无关动力闭合
带无关动力闭合操作的断路器可规定一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它与动力闭合操作条件无关。
对操作机构的储能装置以及闭合控制元件应能根据制造商的说明书操作。
7.2. 1. 1. 5 储能闭合
这种型式的闭合机构应能保证断路器在空载和其额定接通能力之间的任何条件下闭合 当断路器内部保持储能时,必须有一个能指示储能机构已完全储足能量的装置。 当辅助电源电压在额定控制电源电压的85%和110%之间时,对操作机构的储能装置以及闭合控 制元件应能操作。 除非闭合操作机构储足能量,否则动触头不可能从断开位置移动。 当储能机构由人力操作时,应指明操作方向。 最后这一要求不适用于带无关人力闭合操作的断路器
7.2.1.2.1概述
自动断开的断路器应自由脱扣,并且在完成闭合操作之前储足脱扣操作所需的能量,除非制造商与 用户间另有协议
.2.1.2.2用欠电压脱扣器断开
7.2.1.2.4用过电流脱扣器断开
表6反时限过电流断开脱扣器在基准温度下的断开动作特性
GB14048.1—2006中7.2.3a)和b)适用。 型式试验按8.3.3.2的规定。 所有程序试验中介电耐受能力的验证按8.3.3.5的规定。
常规试验按8.4.5规定
7.2.3.1冲击耐受电压
介电试验作为验证固体绝缘的型式试验; 在通断转换操作或短路型式试验后,作为成败依据的介电耐受验证; 常规试验
7. 2. 3. 3电气间随
7.2.5短路条件下的接通和分断能力
GB14048.1一2006中7.2.5适用并补充如下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应按4.3.5.1和4.3.5.3的规定。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应按4.3.5.2的规定。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按4.3.5.4的规定。
2.7适用于隔离的断路器的补充要求
GB14048.1—2006中7.2.7适用,并按8.3.3.2、8.3.3.5、8.3.3.9、8.3.4.3、8.3.5.3和8.3.7.2 式验(如适用)
7.2.8带熔断器的断路器的特殊要求
注:断路器与连接在同一电路中的独立的熔断器的配合见7.2.9 一台带有熔断器的断路器应全面符合本部分包括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在内的规定。尤其应符合 试验程序V中的要求(见8.3.7)。 在发生过电流但没超过制造商宣布的选择性极限电流1,情况下,断路器动作时应不引起熔断器 容断。 对于小于和等于组合装置规定的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的所有过电流,一个或多个熔断器熔断时, 断路器应断开(以防单相运行)。如果制造商规定断路器装有防闭合的锁扣装置(见2.14),则在熔断的 熔断体或损坏的熔断体未更换好之前,或锁扣装置未解扣之前,断路器应不可能重新闭合
断路器与另一短路保护装置的配合见附录A
Z.3电磁兼容(EMC
Z.3电磁兼容(EMC
要求和试验方法附录给出
GB14048.1一2006中8.1适用并补充如下: 8.1.1验证断路器特性的试验为: 型式试验(见8.3); 一 常规试验(见8.4)。 8.1.2型式试验包括下列试验:
GB14048.1一2006中8.1适用并补充如下: 8.1.1验证断路器特性的试验为: 型式试验(见8.3); 常规试验(见8.4)。 8.1.2型式试验包括下列试验:
8.1.3常规试验包括在8.4中
8.2验证结构要求 GB14048.1—2006中8.2适用。
为了避免适用于各试验程序的相同试验重复出现,故将一般试验条件以下列三个标题汇总在本条 款前: 适用于所有程序的试验条件(8.3.2.1~8.3.2.4); 一适用于温升试验的试验条件(8.3.2.5); 适用于短路试验的试验条件(8.3.2.6)。 凡用到这些一般试验条件的地方均可参照GB14048.1一2006中的一般规则或可以以其为基准。 每一试验程序可参照适用的一般试验条件检测试验,这就要求相互参照使用,但能使每个试验程序的条文更 简化。 贯穿本条款的术语“试验”用来表示所做的每项试验;“验证”应解释为“验证试验”,旨在验证断路器 在一个试验程序中前项试验后的状况,从而验证其有无受到不利的影响。 为了使手查找某个试验条件或试验项目,在8.3.1中给出了按试验条件和项目排列的索引表,所用 术语多数与条款标题所用的术语一样。
试验条件与项目索引表
型式试验按组分若干程序,如表9所示。 对于每一程序,所有试验均应按所列项目依次进行。 参考GB14048.1一2006中8.1.1,程序I(见8.3.3)中的下列试验可从程序中省去,可在另外的试 品上进行: 脱扣极限和特性(8.3.3.1);在此情况下被试样品在程序中只承受8.3.3.1.3试验(仅在最大 整定值下),并且不需附加验证b)时间电流特性试验。 介电性能试验(8.3.3.2); 8.3.3.3.2c)和8.3.3.3.3欠电压脱扣器试验,按GB14048.1—2006中7.2.1.3的要求
8.3.2.2试验参数
8.3.2.2.3交流试验电路的频率
所有试验均应在断路器的额定频率下进行。对于所有的短路试验,如果额定分断能力实质上与频 率值有关时,则允差应不超过土5%。 如果制造商声明额定分断能力实质上与频率值无关时,允差应不超过土25%。
8.3.2.2.4试验电路的功率因数
采用GB14048.1一2006中8.3.4.1.3并作下列修正 本部分表11取代GB14048.1一2006中表16。
玻璃钢管标准表11与试验电流相应的功率因数和时间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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