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95.20-2017 低压电气装置 第5-5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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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SELV或PELV系统可能由多个电源供电时,每一电源都应符合GB/T16895.21一2011中 414.3的要求。当其中有一个或多个的电源采用接地的系统时应符合GB/T16895.21一2011中414.4 关于PELV系统的要求。 如果一个或多个电源不能满足414.3的要求,则该系统应被视为FELV系统,且应符合 GB/T16895.212011的411.7的要求
551.3.2当需继续维持对特低电压系统的供电时的附加要求
当特低电压系统失去一个或多个电源后还需维持对它的供电时,凡能独立于其他电源或电源组合 而运行的每一个电源或电源组合,应有能力向该特低电压系统的预期负荷供电。当一个特低电压系统 失去低压电源时,应采取措施使它不会危害或损坏其他特低电压设备。 注:对安全设施的供电,这些预防措施可能是需要的(见GB/T16895.1一2008第35章)
灰铸铁标准551.4接地故障保护(间接接触保护)
551.4.3自动切断电源
551.4.3.1总则
采用自动切断电源措施来防电击时,应符合GB/T16895.21一2011中411的要求。因特 用551.4.3.2或551.4.3.3要求者除外
551.4.3.2将发电设备作为电气装置正常电源的替换电源时,对电气装置的附加要求。
当发电设备作为替换电源时,其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措施的接地不应依靠公用电网的接地。此 采取一个适当的接地方式
551.4.3.3对配套静止变换器的电气装置的附加要求
551.4.3.3.1当部分电气装置是由静止变换器来供电,变换器是由旁路开关的自动合闸来实现其接地 放障保护,而旁路开关电源侧的保护电器文不能在GB/T16895.21一2011中411所要求的时间以内动 作时,应在可同时触及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静止变换器负荷侧的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之间按照 GB/T16895.21一2011中415.2的规定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 在同时可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所要求的辅助等电位联结导体的电阻值应满足下列条件: R≤50V/I. 式中:I.5s内从静止逆变器输出的最大接地故障电流。 注:当该设备需与公用电网并联运行时,还需符合551.7的要求,
a)终端回路导体应符合下式要求!
551.8发电设备配套蓄电池组的安装要求
551.8.1蓄电池组的设置应只充许熟练的(B4)或受过培训(B5)的人员接触它。 注:通常要求将蓄电池安装在安全稳妥的地方,较小的电池装可置于安全的外壳内。安装的地方或外壳应有充足 的通风。 551.8.2蓄电池的连接线应加以绝缘或外壳作基本保护,或其布线应防止在两个裸导电部分之间出现 超过120V电位差而被人体不经意地同时接触
本条适用于辅助回路,但具体的产品或系统标准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557.3对辅助回路的要求
辅助回路的交流或直流电源可接自或不接自主回路,它是根据功能的要求而定。如果需要发出主 回路状态的信号,则信号回路的电源不应接至主回路。 注:对扩展的电气装置,宜优先采用直流辅助回路
557.3.2主回路供电的辅助回路
557.3.2.1总则
由交流主回路供电的辅助回路,其与主回路的连接可采取以下方式: 直接连接(见图557.1);或 通过整流器连接(见图557.2);或 通过变压器连接(见图557.3)。 主要向电子设备或电子系统供电的辅助回路,不宜由主回路直接供电,它至少要与主回路作简单 分隔。
图557.1由主回路直接供电的辅助回路
图557.2由主回路通过整流器供电的辅助回
图557.3由主回路通过变压器供电的辅助回
注:辅助回路由主回路 接供电时起始子 连接点,见图557.1;通过整流器时起始于整流器的直流侧,页 557.2;通过变压器时起始于变压器的二次侧,见图557.3
切回路田王回 要供电时起始 于主回路的连接点,见图557.1;通过整流器时起始于整流器的直流侧,见图 7.2;通过变压器时起始于变压器的二次侧,见图557.3
557.3.2.2由主回路通过变压器供电的辅助回路
557.3.3由独立电源供电的辅助回路 采用独立电源时,宜检测主回路失电或欠电压。独立的辅助回路不应出现危险状态。
采用独立电源时,宜检测主回路失电或欠电压。独立的辅助回路不应出现危险状态。
557.3.4接地的或不接地的辅助回路
557.3.4. 1总则
辅助回路应符合IEC60364标准有关接地的要求,但557.3.4.2或557.3.4.3修改条款除外。 注:它取决于辅助回路是按接地的还是按不接地的运行方式。例如:接地的辅助回路中不接地的导体发生接地故 障时将导致辅助回路的失电。而不接地的辅助回路中一导体发生接地故障时,仅导致绝缘监视器(IMD)发出 信号(见557.3.4.3)。 当对可靠性要求高时,宜采用不接地的辅助回路
.3.4.2接地的辅助回路
通过变压器供电的接地的辅助回路,在变压器的二次侧只应一点接地。接地点应靠近变压器。连 接处应易于接近以便进行维护,且测试绝缘时接头能卸开
557.3.4.3不接地的辅助回路
7.3.5辅助回路的电源
557.3.5.1总则
铺助回路及其所用的部件的额定电压应与该回路的供电电压箱配 注:如果回路设计的供电电压太低,将使回路运行不可靠,例如继电器的功能不正常。 要考虑电压降对辅助回路的电气设备正确功能的影响,例如: 交流供电时,继电器和电磁阀的涌流可能为吸持电流的7~8倍; 直流供电时,其涌流等于稳态电流; 电动机全压直接起动时,其起动电流可使由主回路直接供电的辅助回路的供电电压降低到低 于有关开关设备的最低动作电压
557.3.5.2备用供电或安全设施的供电
采用备用电源或由发电机电源供电的辅助回路,应考虑频率的偏差。
557.3.5.3交流供电
相配合。 过大的导体电容引发的持续低电压可能阻碍继电器或电磁阀的切断。 557.3.5.4 直流供电 557.3.5.4.1由电力系统供电 控制回路的标称电压最好不宜超过220V。 557.3.5.4.2 由蓄电池组供电 蓄电池组作为辅助回路供电电源时,由于蓄电池组充电或放电时的电压波动不应超过按IEC60038 标准规定的宽容值,除非该辅助回路的设计是考虑了对电压波动的补偿措施。 可采用端电池来补偿电压波动,
557.3.5.4直流供电
5.4.1由电力系统供电
557.3.5.4.1由电力系统供电
557.3.6保护措施
557.3.6保护措施
557.3.6.1布线系统的防护
用单极保护。 注1:不接地的辅助回路采用切断所有线导体的保护电器,有助于故障诊断和维护工作。 如果辅助回路选用其变压器一次侧的短路保护器用于辅助回路的选择也能够保护变压器的二次侧 的短路电流,则二次侧的保护电器可以省略。 注2:变压器一次侧的短路电流的幅值也取决于变压器的阻抗。
557.3.6.2短路保护
辅助回路的电气开关设备的开关触头,应根据制造厂家的产品说明指南采取由于短路电流造成 的防护措施。
557.4电缆和导体的特性最小截面积
为了确保足够的机械强度,应符合表557.1中列出的最小截面积。如果对电缆或导体的机械强 特殊的要求,则宜按GB/T16895.6一2014中522.6选用较大的导体截面积
表557.1铜芯导体的最小截面积(mm)
557.5对用于测量的辅助回路的要求
量回路是按照下列分条款特定要求的辅助回路。
557.5.2直接测量电量的辅助回路
过互感器测量电量的辅E
557.5.3.1电流互感器
当测量器件通过电流互感器连接至主回路时,应考虑下列要求: 低压电气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不应接地,但应该接地才能进行测量时例外; 不应在互感器二次侧装用分断回路的保护电器:
557.5.3.2电压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应装设短路保护电器
557.6功能性的考虑
557.6.1供电电压
当失压,即电压波动、过电压或欠电压可能导致辅助回路不能实现其必要的功能时应采取确保辅助 回路继续运作
受电缆的特性影响的信号
铺助回路内客部件之的电致 电缆的电容不应影响辅助回路内执行机构的正常运作。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或电子电路的选择应 考虑电缆的特性和长度。 对于扩展的辅助回路.推荐采用直流供电或总线系统
557.6.3避免辅助回路功能失效的措施
注:可采用接地屏蔽的电缆。 宜考虑这种电缆受挤压/剪切机械损伤时通过电缆屏蔽层可能发生对地短路。在设 计成封闭回路运作的接地的辅助回路中,对地短路时可能导致短路保护电器动作切断电源。在不接地的辅助 回路中对地短路,则用IMD进行监测,见557.3.4.3。
557.6.4限流信号输出
具有限流信号输出功能或电子式控制短路条件的接地的或不接地的辅助回路内,各自的信号回路 运作时应在5s以内被切断。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较短的切断时间。 对于限流信号输出或信号输出的电子式控制保护,如果不大可能发生危险情况,其自动切断电源可 以省略。
557.6.5与主回路的连接
电气执行机构,例如执行继电器、接触器、信号灯、电磁锁器件等应连接至同一公用导体(见图 557.4): a)在接地的辅助回路内:接至接地的(公用)导体: b)在不接地的辅助回路内:接至公用导体。
图557.4辅助回路的接线
例外:诸如过电流保护继电器的接点,可装在接地的或不接地的导体和线圈之间,其前提是: 此连接包含在共用的外壳内;或 它能导致外部控制器件的简化,例如小母线、电缆线盘、多回路连接器,此时需考虑557.3.6.2 的要求。
557.6.5.2直接接主回路的辅助回路
557.6.6插接式连接
只要不会造成机械损伤或引起火灾、电击或人身伤害等风险,允许多路插接头之间换接。 注1:这些插入式连接形成辅助回路的一部分,且可传导不同的信号。 注2:为防止错误的换接,可采用标志、极化、预先设计或电子联锁等措施。 应确保防止连接器件被无意地断开的措施
铺助回路除符合IEC61508或等效的安全标准外,还应符合制造厂产品说明书内的安全规定和
557.8电磁兼容(EMC)
559.3照明装置总的要求
起必电讯 谐波电流: 无功补偿; 泄漏电流; 初始引燃电流: 能承受的电压骤降。 注2:为正确选用保护和控制器件,宜取得照明灯泡(管)产生的所有频率的电流以及所有瞬态电流的资料。 注3:灯具、灯具控制元件和灯具安装方式的符号的说明见附录B。 在执行本标准中,不具有变压器/变换器的使用串联的特低电压(ELV)的灯泡(管)的灯具应将其 现作低压电气设备而非特低电压电气设备这等灯具应归为防电击I类或Ⅱ类电气设备, 安装在帘框内或其他类似用途装饰构件内的灯具,其选用和安装应不因帘幕的使用而影响灯具的
559.4灯具周边的热效应防护
559.5照明装置的布线系统
559.5.1与固定布线系统的连接
照明灯具的终端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接线盒,应符合IEC60670的有关要求; 使用一与灯具引出线相连接的器件,该器件安装于一盒内并应符合IEC61995的有关要求; 电气设备产品直接连至布线系统
559.5.2灯具的固定
59.5.3穿经灯具的走线
559.5.4与电源连接的器件
如果灯具不具有与电源连接的器件,连接器件应为下列之一 符合IEC60998的用以连接电源的接线端子; 符合IEC61995的连接灯具的插头器件; 符合IEC61535的电源线连接件; 其他合适的连接器件。 注:电源电缆的安装敷设要求参见GB/T16895.6一2014中的522.2,
559.5.5成组的灯具
559.5.6灯具内过热和紫外线辐射的防护
灯具内外或穿经灯具的电缆和护套线的选 热量 福射而损坏或老化(例如加以屏挡) 2 6~分离设置的灯沟(管)的控制器件(例加镇流器)
559.7无功补偿电容器
防火标准规范范本559.8展示摊位内灯具的防电击
当建筑物内有转动的机械时。应注意防范频闪效应给人以转动的机械为静止状态的错觉。此和 可籍选用合适的灯泡(管)镇流器来避免(例如选用高频电子镇流器)
559.10地面嵌入式灯具
饮用水标准具的选用和安装应满足GB7000.213一2008中表
灯具,灯具控制器件和灯具安装方式标志符号的说明
灯具、灯具控制器件和灯具安装方式标志符号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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