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3719-2019 绿色产品评价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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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3719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评价要求, 5评价方法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价要求 5评价方法
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 DB37/T3719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特来电新能 源有限公司、青岛高科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丛林、王延波、彭蕾、杨晓、赵琦、辛勇、栗文涛、邵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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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评价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桩绿色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环境下工作,额定功率不大于240kW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的绿色产品评价,包括交 流充电桩和非车载充电机(直流充电桩)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8487.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 GB/T 18487.2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 18455 包装回收标志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1518 交流接触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384 产品及零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4256 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 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息服务恶 GB/T 31268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GB/T 33761 绿色产品评价通则 NB/T33001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NB/T33002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 NB/T33008.1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第1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NB/T33008.2 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检验试验规范 第2部分:交流充电桩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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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产品生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和法规,达到国家和山东省 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坏境污染事件。 4.1.2生产企业的管理,应按照GB/T24001、GB/T23331、GB/T19001和GB/T28001分别建立并运 行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4.1.3生产企业应按照GB/T24256的相关要求开展产品绿色设计工作,设计工作在考虑环境要求的同 时,还应适当考虑产品的耐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可重复使用性、可再制造以及对环境产生不良影 响部件的易拆解(分离)性和易回收性等,应形成产品绿色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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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生产企业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和工艺,不得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 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设计、生产过程中应以节约材料为原则制定要求。 4.1.5生产企业应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并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绩效评价机制、程序,确定评价指标 和评价方法。生产企业应对产品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生产协作方、相关服务方等提出相关质量、环境、 能源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1.6生产企业的主要用能设备凡有国家能效标准的应满足相关国家能效标准2级及以上。 4.1.7产品质量、安全性能以及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1.8产品说明书中应包含有害物质使用、需特殊处理材料及产品废弃后有关循环利用的相关说明要 求。生产企业宜通过适当的方式发布产品拆解技术指导信息,信息应便于相关组织获取。 4.1.9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91和GB/T31268的有关要求,并按照GB/T18455进行标示。产品及零 部件可回收利用标识应符合GB/T23384的规定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的评价指标可从资源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角度进行 选取,通常可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和产品属性指标。电动汽车充电桩产品 的评价指标名称、基准值、判定依据(污染物监测方法、产品检验方法以及各指标的计算方法)等要求 见表1
表1电动汽车充电产品评价指标
水电站标准规范范本4.3检验方法和指标的计算方法
4. 3. 1 效率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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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NB/T33008.1的检测方法。当充电机实际输出功率为额定输出功率的50%~100%时,效率≥ 95 %, 即为合格。
按照NB/T33008.1、NB/T33008.2的检测方法。交流充电桩(一机双充以下)的休眠待机功耗不应 大于15W;非车载充电机的休眠待机功耗不应大于n×50W电气标准规范范本,即为合格。 注:n表示接口数量。
按照NB/T33008.1、NB/T33008.2的检测方法。 测得的噪声最大值≤50dB(A)时允许安装在居民小 区:测得的噪声最大值≤60dB(A)是允许安装在除居民小区外其他商业、工业等场所。
本标准采用指标符合性评价的方法。绿色产品应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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