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96-2014 水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与档案整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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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1项目文件应完整,签署手续应完备,并实时收集。 7.3.2项目文件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将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归档。 7.3.3非承办、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可提供复制件,材料供应等重要文件可加盖供应单位印章 7.3.4字迹易褪变的文件应复制后,与原件一并归档,且符合保存要求。

    8.1.1按照水电建设项目文件的来源、建设阶段、专业性质和特点等进行分类。 8.1.2类目设置应避免交叉,保持相对稳定性。 8.1.3根据档案形成特点,项目文件设置:6类为电力生产类,7类为科研开发类市政管理,8类为项目建设类, 9类为设备仪器类。 6类划分为三级类目,7类划分为二级类目,8类、9类划分为三级或四级类目。建设单位档案分类 参见附录C。 8.1.4档号标识由项目代号或年度、分类号和案卷流水号三组代码构成,分别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三组 代码之间用“”分隔。档号标识见图2。 需说明流域的工程,可在项目代号前加流域号。案卷流水号设为4位数码。

    8.1.5分类使用说明

    8.1.5分类使用说明。

    .1.5.16类(电力生产类)和7类(科研开发类)项目代号,用年度标识。档号按图3、图4标识。

    8类(项自建设类)和9类(设备仪器类)项目代号,前两位数为工期号或梯级号, 号,各期工程的机组号连续编制,档号按图5标识。 用部分的项目代号,前两位数为工期号或梯级号,后两位数用“00”标识,档号按图6标识。

    /T13962014

    图58类、9类档号标识

    图68类、9类公用系统档号标识

    管和利用。 8.2.1.2应根据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数量组成一卷或多卷。 8.2.1.3独立成套、成册的项目文件,应保持其原貌,不宜拆散重新组卷

    8.2.2.1项目前期及管理文件、建设过程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生产准备文件,应按工程阶段、问题, 结合来源、时间组卷。 8.2.2.2i 设计文件分阶段、专业组卷。 8.2.2.3 施工、安装文件应按单位、分部、单元等工程组卷。 8.2.2.4 监理自身形成的文件,应按问题、文种、时间等特征组卷。 8.2.2.5 原材料质量证明、试验文件,按材料种类、型号等组卷。 8.2.2.6 设备文件应按设备成套性特点,分专业、系统按台(套)组卷。 8.2.2.7 质量监督文件应按工程阶段、时间组卷。

    8.3.1.1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宜依据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划分表,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 收排列。 8.3.1.2监理文件宜按管理文件、监理记录、监理日志、监理会议文件、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顺序 排列。 8.3.1.3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宜按材料种类排列。 8.3.1.4 设备文件宜根据系统、种类,按台(套)排列。 8.3.1.5施工图、峻工图应按专业顺序排列。 3.3.1.6运行文件应按调度运行、设备运行、安全监测、生产技术排列

    8.3.2卷内文件排列

    8.3.2.1项目前期及管理、建设过程管理、项目竣工阶段等形成的文件,应按结论性文件、依据性文件, 审批文件、报审文件,批复、请示,正文、附件,文字、图纸,译文、原文依次排列。 8.3.2.2工程设计更改文件,宜分专业,按更改文件的流水号依次排列。 8.3.2.3施工管理文件,宜按开工审批、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计量与支付、竣工

    验收报告、设计更改文件、设备与原材料等顺序排列。 8.3.2.4施工记录宜按施工程序排列。 8.3.2.5设备文件,宜按设备随机文件清单排列。 8.3.2.6试验报告、设备缺陷通知单及消缺签证单、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依次排列在施工记录之后。 8.3.2.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宜按报验单、验收表等依次排列。 8.3.2.8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宜按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出厂质量证明、复检委托单及复检报告顺序 排列。 8.3.2.9监理文件宜按问题、时间排列。 8.3.2.10施工图、竣工图宜按图号顺序排列。

    验收报告、设计更改文件、设备与原材料等顺序排列。 8.3.2.4施工记录宜按施工程序排列。 8.3.2.5设备文件,宜按设备随机文件清单排列。 8.3.2.6试验报告、设备缺陷通知单及消缺签证单、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依次排列在施工记录之后。 8.3.2.7施工质量验收文件,宜按报验单、验收表等依次排列。 8.3.2.8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宜按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出厂质量证明、复检委托单及复检报告顺序 排列。 8.3.2.9监理文件宜按问题、时间排列。 8.3.2.10施工图、竣工图宜按图号顺序排列。

    应依卷内文件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方的空白位置加盖档号章,并填写档号和序号 式参见图7。

    图7档号章样式(单位:mm)

    8.4.2.1应在有效内容的页面上编写文件页号。页号位置:单面的,在文件右下角;双面的,正面在右 下角,反面在左下角。 8.4.2.2页号应根据案卷的装订形式进行编写。整卷装订的,卷内文件从“1”开始编写页号,件与件 之间页号连续编写;按件装订的,每份文件从“1”编写页号,件与件之间不连续编号。 8.4.2.3施工图、峻工图或印刷成册已有页码的项目文件,不必另行编写页号。

    5.1.2填写要求: 档号由项目代号、分类号、案卷流水号组成。 案卷题名应根据案卷的具体情况,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 单位或分部等工程名称、设备名称或代字(号)、结构、阶段名称、文件类型等。外文归档材 料无译文的应译出标题和目录, 应填写保管期限。同一案卷内有不同期限的文件时,保管期限从长。 应依据国家有关档案保密规定划定密级。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文件时,密级从高。

    8.5.2.1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不编写页号,格式参见附录D表D.2。

    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应依次标注文件在卷内排列的顺序,各案卷之间序号不连续,每卷均 从1起编号。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的文号或编号、图样的图号等。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全称或单位规范的简称。合同文件应填写主要责任方。报验文件

    DL/T13962014

    DL/T13962014

    应填写报验责任单位。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全称。无文件题名或题名不明确、不准确、不完整的,应由组卷人根据文 件内容重新拟写,外加“[]”。 日期应填写文件流转结束最终责任人(单位)签署盖章的日期(年、月、日)。 页数(号)应按装订形式分别编写。整卷装订的,应填写每份文件起始页号,最后一个文件填 写起止页号;按件装订的,应按件填写每份文件的页数。 备注中应根据该案卷内的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和互见号。

    8.5.3.1备考表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总件数或总页数,以及在案卷提供利用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备考表 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不编写页号,格式参见附录D表D.3

    3.5.3.1备考表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总件数或总页数,以及在案卷提供利用中需要说明的问是

    8.5.3.2填写要求:

    说明中应填写卷内、盒内或册内项目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 一立卷人及日期应由负责整理项目文件的责任人签名并填写完成组卷的日期。 检查人及日期应由负责案卷质量检查人签名并填写日期。 互见号应填写反映同一内容而载体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档号,同时应注明其载体形式。

    案卷封面由建设单位根据档案装订形式的实际情况(整卷装订或单份文件装订)统一规定,格式参 见附录D表D.4

    8.5.5.1案卷脊背应填写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等内容。 8.5.5.2案卷脊背可由建设单位档案部门在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后统一填写,也可在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指 导下由移交单位填写

    B.6.1案卷装订可采用单份文件装订或整卷装订。装订应结实、整齐,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8.6.2按件装订的文件,应在每份文件首页上方空白处加盖档号章。 8.6.3整卷装订厚度应按实际情况确定,便于利用。 8.6.4对破损的文件,应先修补后再装订。

    8.7卷盒、表格规格及其制成材料

    8.7.1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和制成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 8.7.2案卷装具应根据案卷的厚度选择。

    8.7.1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和制成材料应符合规定要求。

    8.8.1通过复制、编研或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检索等方式利用档案信息。 8.8.2建设单位宜编制专题或分类全引等检索目录,便于多渠道提供档案查询。

    8.8.1通过复制、编研或档案管理系统软件检索等方式利用档案信息。

    9.1.1.1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建设原始地形地貌、 重大事件及活动中拍摄的照片列入收集范围。 9.1.1.2参建单位应及时收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形体、隐蔽工程、关键节点、重要工序、地质或施工缺 陷、芯样、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等工程照片

    9.1.2.1 建设进度回永形成, 9.1.2.2照片应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11.2.1实物档案宜按种类进行分类整理。 11.2.2实物档案宜按种类结合时间进行排列,也可按归档时间顺序排列。 11.2.3实物档案应按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档号,并在不影响实物品相的合适位置粘贴标签,填 写档号。 11.2.4实物档案应编制目录,宜设置档号、题名、类别、来源、形成日期、数量、保管期限、互见号 存放地点、备注等项目。

    2.1实物档案宜按种类进行分类整理。 2.2实物档案宜按种类结合时间进行排列,也可按归档时间顺序排列。 2.3实物档案应按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档号,并在不影响实物品相的合适位置粘贴标签, 当号。 2.4实物档案应编制目录,宜设置档号、题名、类别、来源、形成日期、数量、保管期限、互见 地点、备注等项目。

    12.1移交单位应编制项目文件归档说明,参照附录D填写“水电建设项目档案交接签证表”(一式二 份),经接收单位核查,双方签字确认,各留一份存档。 12.2总承包单位应将形成的文件汇总整理,编制项目文件归档说明,填写“水电建设项目档案交接签 正表”(一式份),向建设单位移交。 12.3合同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本标准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将移交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 生进行审查。 12.4移交份数一般一式一份,合同另有约定时按合同执行。需移交有关单位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12.5参建单位应按职责范围、合同约定和本标准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归档。 2.5.1一般在实体工程(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签证后90天内移交归档。 12.5.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签证后90天内完成移交归档。 2.5.3尾工项目完工后及时移交归档。 2.6工程移交生产后6个月内,建设单位向运行单位移交归档

    A.1建设单位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A.2勘测、设计单位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资料范本DL/T13962014

    A.3监理(设备监造)单位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A.4施工、安装及调试单位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A.4施工、安装及调试单位项目文件管理流程

    重庆标准规范范本DL/T 1396 2014

    DL/T139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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