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 483-2017 住宅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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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家居配线箱之间连接的光缆。
支持各类通信业务的线缆终端模块
安装于设备间、电信间内,用于住宅区内光缆的成端和分配水利工艺、技术交底,可方便地实现光纤的连接、分配和调 度的通信设备。
用于住宅区内配线光缆成端和分配的箱体。
3.17无线通信配套设施
指无线基站站址、通信设备用市电端子、电源和信号引入通道等。无线基站根据需要可采用落 式或楼顶天面方式建设,
4.1.1城市、镇(乡)、村庄集中居民点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 设,并应根据当地通信专项规划要求预留无线基站站址,建设无线通信配套设施, 4.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规划应纳入住宅区规划设计,其中室外管线部分应纳入住 宅区综合管线规划设计。 4.1.3住宅区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应纳入住宅区建设工程设计文件。通信配套设施应纳入项目配套建 设,随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1.4用户接入点的设置应与配线区相对应,设置的位置应根据不同类型建筑及用户分布情况确定,可 将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设备与用户光缆跳接处的公共交接间作为用户接入点,用户接入点处的配线设施 应具有光缆分路、配线及分纤的功能,并符合以下规定: 1)单个高层住宅建筑作为独立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设置于本建筑物内的电信间。单个高层住 宅建筑设置多处配线区时,用户接入点应分别设置于本建筑各配线区内公共区域。高层住宅建筑用 户接入点设置如图1所示:
图1高层住宝建筑用户接入点位置示意图
图2低层、多层及中高层住宅建筑用户接入点位置示意图
于设备间或公共区域的交接箱、配线箱。别墅 建筑用户接入点设置如下图所示:
4.1.5有线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界面的界定
图3别墅建筑用户接入点位置示意图
1)自住宅区规划红线内始端人(手)孔起,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由住宅 建设方负责建设; 2)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内设备间、电信间及其他通信设备安装空间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3)以用户接入点为界,用户接入设置点处的光缆分纤箱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面向用户侧的家 具配线箱、用户光缆、户内线缆、信息插座等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面向公用电信网侧的光缆交 接箱、分纤箱、配线光缆、配线模块和设备由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
基站的住宅区,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界面的
)设备间内用于基站供电的电源、电表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2)无线基站电力、通信引入通道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3)采用落地方式建设的站址,住宅建设方应预留建设用地;采用楼顶天面方式建设的站址,住宅 建设方应预留建设位置。 4)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的光纤到户和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工程界面如图4所示:
图4光纤到户和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工程界面示意图
4.2.1光纤到户和无线通信配套设施必须满足3家及以上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 电信业务经营者。
4.2.2每幢住宅楼或住宅建筑单元宜独立设置配线管网
4.2.3住宅区规划用地面积达到3万m的应设置室外无线基站,无线基站站址位置和数量应满足有效 覆盖半径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方m应增加1处站址。住宅区内需设置2处及以上无线基站的 站址应均匀分布。 4.2.4规划红线内的地下通信管道规划设计应符合建筑总体的规划要求,应与住宅区内道路、绿化利 其他地下管线设施统筹建设、同步实施,应与公用电信网连通。 4.2.5建设无线基站的住宅区,其设备间和无线基站站址所属配线区的电信间应提供设备供电电源 设备间和电信间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2.6每一个住宅区应至少设置一个设备间,设备间宜设置在住宅区中心位置,并宜靠近住宅物业管 理中心机房,
6.1.5线缆桥架或线槽应采用金属材质并可靠接地。水平线缆桥架或线槽敷设距地面不宜低于2.5m, 垂直线缆桥架或线槽宜敷设在弱电竖井中,线缆桥架或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桥架固定点最 大跨度不得大于1.5m。 6.1.6暗管、线缆桥架或线槽、过路箱(盒)的设计,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及其他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1.7配线管网贯穿隔墙、 求,应实施阻火封堵
6.1.5线缆桥架或线槽应采用金属材质并可靠接地。水平线缆桥架或线槽敷设距地面不宜低于2.5m 垂直线缆桥架或线槽宜敷设在弱电竖井中,线缆桥架或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桥架固定点最 大跨度不得大于1.5m 6.1.6暗管、线缆桥架或线槽、过路箱(盒)的设计,应符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及其他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6.1.7配线管网贯穿隔墙、楼板的孔洞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结构要求,应实施阻火封堵
6.2.1住宅建筑内综合配线箱是用于配线区范围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配线光缆、分光设备与用户光缆 交接配线的箱体
住宅建筑内综合配 配线的箱体。 2根据不同住宅建筑类型和配线区划分的情况,综合配线箱可设置在建筑物内电信间、弱电井, 内嵌于便于管线引入处公共部位的建筑物内墙,墙挂式或壁嵌式综合配线箱不应安装于人行楼梯踏 墙上
6.2.2根据不同住宅建筑类型和配线区划分的情况,综合配线箱可设置在建筑物内电信间、弱电井, 也可内嵌于便于管线引入处公共部位的建筑物内墙,墙挂式或壁嵌式综合配线箱不应安装于人行楼梯踏 步侧墙上。
6.2.3暗装综合配线箱的箱底距地宜为1.5m;明装综合配线箱的箱底距地宜为1.8m,箱门开启角 应小于120°,操作维护侧距墙面净距不应小于800mm。 6.2.4综合配线箱应预留至少3台分光器的安装空间,箱体容量应根据所收敛的用户数计算确定 个综合配线箱的收敛用户宜为8~36户。 5.2.5综合配线箱交换局侧与用户侧配线模块之间应能通过跳纤互通,综合配线箱宜采用分区设 在用户侧设置用于用户光缆接入的公共仓,在交换局侧设置用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配线光缆和设 光器安装的单仓,公共仓与单仓间应能通过跳纤互通。
6.3户内配线设施设置
6.3.1户内配线设施指家居配线箱、家居配线箱至信息插座的暗管、通信业务信息插座等。 3.3.2每套住宅应设置家居配线箱,家居配线箱应采用预理方式,安装位置应便于维护操作、便 户暗管和户内暗管的配线,宜满足无线信号的覆盖要求。 6.3.3家居配线箱不宜与家居配电箱上下垂直安装在一个墙面上。家居配线箱可与家居控制器上 直安装在一个墙面上。 6.3.4家居配线箱用于建筑内各类弱电、信息系统布线的集中配线管理,便于和户外语音、数据 视及其他智能化系统的接入。规格应满足ONU、有源路由器/交换机、有线电视分配器及配线模块 备的安装需要,宜同步满足其他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安装需要,规格不宜小于300mm×400mm×120mm X高×深)。箱体门应为非金属材质。
电源线通过导管暗敷设至家居配线箱内的电源插座。电源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体底边平 目距地高度应一致。
电源线通过导管暗敷设至家居配线箱内的电源插座。电源接线盒面板底边宜与家居配线箱件
6.3.6家居配线箱至信息插座的暗管宜采用硬质聚乙烯管或钢管,暗管内径不小于20mm。
7.1综合配线箱至家居配线箱之间的用户光缆应采用G.657A光纤
7.2光缆接续、成端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光缆接续应采用熔接方式; b 光缆在综合配线箱处应成端,光纤预留长度应为1m1.5m,在家居配线箱不作成端时,保留 的施工光缆预留长度不少于0.8m。 3从用户接入点至家居配线箱的光纤线路衰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中未列情况可按照GB 08468.0.2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表1用户接入点至家居配线箱的光纤线路衰减限值速查表
注:接续点包括光纤线路中配线设施、过路箱(盒)等位置的接续点,不包括光纤线路两端 位置处可能包含的用于连接光纤与插头、尾纤的接续点。 家居配线箱至信息插座的线缆应选用6类及以上等级的4对对绞电缆,传输指标应符合《综合布 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通信线缆的敷设安装应满足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的相关要求。
位置处可能包含的用于连接光纤与插头、尾纤的接续点。 7.4家居配线箱至信息插座的线缆应选用6类及以上等级的4对对绞电缆,传输指标应符合《综合布 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7.5通信线缆的敷设安装应满足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5102的相关要求。
站选址与无线通信配套设
8.1无线基站选址要求
8.1.1无线基站站址应根据通信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结合任宅区和任宅建筑规划布局选 址,小区内设置1处站址时宜位于整个住宅区中心位置,小区内设置多处站址时应呈蜂窝状均匀分布, 站址间距宜为200m 8.1.2落地基站站址应选择在空地、小区广场、绿化带等公共区域设置,楼面基站站址宜选择在顶部 无遮挡的建筑物顶上。
8.1.3落地基站站址预留施工作业面应符合表2
表2落地基站站址预留施工作业面要求
3.1.4楼面基站站址施工天面应靠近建筑物楼顶边缘处,每处占地面积0.8m×0.8m,单处荷载不小于 25kg,同一楼面根据网 12处
4楼面基站站址施工天面应靠近建筑物楼顶边缘处,每处占地面积0.8m×0.8m,单处荷载不小于 同一楼面根据网络需要设置3~12处。 5安装楼面基站的建筑物楼顶天面构造应满足《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相关抗震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结构承重要求,防水和保温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
8.2信号和电源引入通道要求
8.2.1落地无线基站站址应预埋信号和电源引入管道各一根建筑常用表格,信号引入管道应就近与地下通信管 通,电源引入管道应就近与电力通道连通,引入管道的内径不得小于50mm,信号和电源引入管道不 共用。
1)上线管道宜采用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宜从就近弱电竖并和强电竖并引出,引出信号管道和电力 管道的内径均不应小于50mm,引出管顶部应做180°防水弯头,弯头半径不应小于75mm 2)上线井道宜从建筑物强、弱电井延伸建设,亦可单独建设并就近与弱电竖井和强电竖井连通, 上线井道垂直面的预留线洞不应小于200mm×200mm,预留线洞下沿距离楼面距离不应少于300mm 3)上线管道或上线井道穿墙及楼板孔洞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并应做防水处理。
9.1住宅区应以规划住户2000户为单位设置设备间,超过2000户的住宅区应增设或按照住宅组团设 置设备间。 9.2高层住宅楼应以建筑物为单位设置电信间,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楼应根据建筑物(群)分布 共设电信间,单个电信间汇聚用户不宜超过300户,住宅区规模较小时(住宅区小于300户,别墅区小 于120户)可考虑合设电信间与设备间。 9.3单个高层建筑应根据住宅户数设置一个或多个配线区,设置多个配线区的应均匀分布;中高层、
9.4设备间、电信间、配线区的面积和空间要
1)设备间面积不应小于15m,最小净宽不小于3m 2)电信间面积不应小于10m,最小净宽不小于2.5m 3)配线区操作空间,操作空间最小净宽不小于0.8m,暗装箱底距地宜为0.5~1.3m,明装箱底距 地宜为1.3~2.0m。 9.5设备间、电信间应与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连通,电信间宜靠近所在建筑 物的线缆入口处,宜与垂直竖井相通, 9.6设备间主电源不应低于本住宅区的最高用电负荷等级生活垃圾标准规范范本,宜由住宅区变电所引出单独回路供电,应 设置计量表计。
9.7设备间、电信间的防雷与接地应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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