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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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2.1基确型铜安装允许信差

    5.2.2柜、台、箱、盘的布置及安全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 5.2.3柜、台、箱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间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 松零件应齐全;当设计有防火要求时,柜、台、箱的进出口应傲防火 封堵,并应封堵严密, 检查数量:按柜、台、箱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周围排水应通畅,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2.5柜、台、箱、盘应安装牢固,且不应设置在水管的正下方。 柜、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相互间接缝不 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检查数量;按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线坠尺量检查、塞尺检查、拉线尺量检查, 5.2.6柜、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2闭锁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3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应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4柜、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应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 操作位置,接线端子应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5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额耐压试验,50V及 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耐压试验。 检查数量:按柜、台、箱、盘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按设计图核对规格型号。 5.2.7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元件应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断路器的整定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应有安全距离,切换时 不应触及相邻的压板; 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 动作和信号显示应准确 5金属外壳需傲电击防护时,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6端子排应安装牢固,端子应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应隔离 · 29·

    快递标准U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 检查接线

    6.1.1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 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电动机、电加热器全数检查,电动执行机构按总数 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工具拧紧检查。 6.1.2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绝缘电阻值不应 小于0.5M0, 检查数量:按设备各抽查50%,且各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1.3高压及100kW以上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 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仪表测量并查阅相关试验或测量记录,

    1出厂时间已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 2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查阅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6.2.3电动机抽芯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内部应清洁、无杂物: 2线圈绝缘层应完好、无伤痕,端部绑线不应松动,槽模应固 分必须 道无堵塞; 接总数 3轴承应无锈斑,注油(脂)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应正确,转子 平衡块应紧固、平衡螺丝锁紧,风房叶片应无裂纹; 4电动机的机座和端盖的止口部位应无砂眼和裂纹; 值不应 5连接用紧固件的防松零件应齐全完整: 6其他指标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记录。 检查方法:查阅抽芯检查记录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国家标 6.2.4电动机电源线与出线端子接触应良好、清洁,高压电动机 150 的 2 电源线紧固时不应损伤电动机引出线套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2.5在设备接线盒内棵露的不同相间和相对地间电气间隙应 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或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按设备总数抽查20%,各不得少于1台,且应覆盖 动。防 不同的电压等级。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并查阅电动机检查记录。 外,有 33 ·

    8UPS及EPS安装

    8.2.1安放UPS的机架或金属底座的组装应横平竖直、紧固件 齐全,水平度、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检查数量:按设备总数抽查20%,且各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拉线尺量检查、线尺量检查。 8.2.2引人或引出UPS及EPS的主回路绝缘导线、电缆和控制 绝缘导线、电缆应分别穿钢导管保护,当在电缆支架上或在梯架、 托盘和线槽内平行敷设时,其分隔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绝缘导 线、电缆的屏敲护套接地应连接可靠、紧固件齐全,与接地干线应 就近连接。 回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相关隐蔽工程检查 .37.

    间隙,螺母侧应装有弹簧垫圈或锁紧螺母。 E 4螺栓受力应均匀,不应使电器或设备的接线端子受额外 应力。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母线连接端数量抽查20%,且不得 少于2个连接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和用力矩测试仪测试紧 固度。 10.1.4母线槽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母线槽不宜安装在水管正下方; r 2母线应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应为士5mm 3 3当母线槽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宜对准,相 序应正确,连接后不应使母线及外壳受额外应力; 4母线的连接方法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母线槽连接用部件的防护等级应与母线本体的防护等 级一致。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其余按每检验批的母线连接端数 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2个连接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母线槽安装记录。 10.1.5母线槽通电运行前应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高压母线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应按本规范第3.1.5条的规 定交接试验合格 2低压母线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0.5MQ; 3检查分接单元插人时,接地触头应先于相线触头接触,且 触头连接紫密,退出时,接地触头应后于相线触头脱开; 4检查母线槽与配电柜、电气设备的接线相序应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交量 接试验记录、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0.2一般项目 0.2.1母线槽支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熔焊连接母线 支架,且不得热加工开孔, 2与预埋铁件采用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采用膨胀螺栓 定时,选用的螺栓应适配,连接应牢固。 3支架应安装牢固、无明显扭曲,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应有 晃支架,配电母线槽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8mm;照明母线 的圆钢吊架直径不得小于6mm。 4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混场所的应按设计要 求做处理。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第4款按每个检验批的 支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并应覆盖支架的不同固定 彩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或卡尺检查。 0.2.2对于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或设备接线端子搭接,搭接 审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铜与铜:当处于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时,搭接面应据领 成镀银;干燥的室内,可不携锡、不镀银。 2铝与铝:可直接搭接 3钢与钢:搭接面应糖锡或镀锌。 4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搭接面应据锡;在潮湿场 所,铜导体搭接面应锡或镀银,且应采用铜铝过渡连接。 5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应镀锌或措锡。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母线搭接增子总数抽查10%,且 各不得少于1处,并应覆盖不同材质的不同连接方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3,

    11梯架、托盘和槽盒安装

    11.1.1金属梯架、托盘或槽盒本体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与保 护导体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架、托盘和槽盒全长不大于30m时,不应少于2处与保 其他矿物地续电缆 护导体可靠连接;全长大于30m时,每隔20m~30m应增加一个 注,D为电缆外径, 连接点,起始端和终点端均应可靠接地。 1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找 2非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 查10%,且各不得少于1个 护联结导体,保护联结导体的裁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月 3镀锌梯架、托盘和槽盒本体之间不跨接保护联结导体时,连 11. 2 接板每端不应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和第3款按每个检验批的梯 11.2.1当直线段钢制或塑 架或托盘或槽盒的连接点数量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2个点。 合金或玻璃钢制梯架、托盘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节:当梯架、托盘和槽盒跨越 11.1.2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转弯、分支处宜采用专用连接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率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 径,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1.1.2的规定。 11.2.2梯架、托盘和槽盒

    表11.1.2电缆量小允许套曲半径

    1.2.1当直线段钢制或塑料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30m,铝 合金或玻璃钢制梯架、托盘和槽盒长度超过15m时,应设置伸缩 节;当梯架、托盘和槽盒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时,应设置补偿装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1.2.2梯架、托盘和槽盒与支架间及与连接板的固定娠栓应紧 固无遗漏,螺母应位于梯架、托盘和槽盒外侧;当铝合金梯架、托盘 和槽盒与钢支架固定时,应有相互间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梯架或托盘或槽盒的固定点数量 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2个点。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列规定: 1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宜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 ·47·

    2当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 应设置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分支处或端部0.3m~0.5m处 应设置固定支架; 3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 求做处理; 4导管支架应安装年固、无明显扭曲。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第4款按每个检验批的 支吊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2.2.3除设计要求外,对于暗配的导管,导管表面埋设深度与建 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配管回路数量抽查10以,且不得 少于1个回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2.2.4进人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 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mm~80mm。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落地式柜、台、箱、盘总数抽查 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2.2.5室外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地敷设的钢导管,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导 管的壁厚应大于2mm, 2导管的管口不应散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在盒、箱内或 导管端部设置防水弯: 3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 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导管的管口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应做密射处理。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各种敷设形式的总数抽查20%,且 各不得少于1处。

    2当导管采用金属吊架固定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8mm,并 应设置防晃支架,在距离盒(箱)、分支处或端部0.3m~0.5m处 应设置固定支架; 3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 求做处理; 4导管支架应安装率固、无明显扭曲。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第4款按每个检验批的 支吊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2.2.3除设计要求外,对于暗配的导管,导管表面埋设深度与建 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配管回路数量抽查10以,且不得 少于1个回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2.2.4进人配电(控制)柜、台、箱内的导管管口,当箱底无封板 时,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mm~80mm。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落地式柜、台、箱、盘总数抽查 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2.2.5室外导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埋地敷设的钢导管,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导 管的壁厚应大于2mm, 2导管的管口不应散口垂直向上,导管管口应在盒、箱内或 导管端部设置防水弯: 3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 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 4导管的管口在穿入绝缘导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各种敷设形式的总数抽查20%,且 各不得少于1处。

    检查记求。 12.2.6明配的电气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勾、安装牢固: 2在距终端、弯头中点或柜、台、箱、盘等边缘150mm~ 500mm范围内应设有固定管卡,中间直线段固定管卡间的最大距 离应符合表12.2.6的规定; 3明配管采用的接线或过渡盒(箱)应选用明装盒(箱)。 检查数量:按每个检验批的导管固定点或盒(箱)的总数各抽 查20%,且各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2.2.7塑料导管数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口应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采用插人法 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性塑料导管,在穿出地面或楼板 易受机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3当设计无要求时,埋设在墙内或混凝土内的塑料导管应采 用中型及以上的导管; 4沿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和在支架上敷设的刚性塑料导管, 应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检查数量;第2款、第4款全数检查,其余按每个检验批的接 头或导管数量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

    13.1主控项目 13.1.1属电缆支架必须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明数的全数检查,暗敷的按每个检验批抽查20%, 且不得少予2处。 检查法: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3.1.2电缆敷设不得存在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 划伤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3.1.3当电缆敷设存在可能受到机械外力损伤、振动、浸水及腐 蚀性或污染物质等损害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3.1.4除设计要求外,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 应相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观察检查。 13.1.5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不得单根独穿于钢导 管内,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应形成闭合磁路。 检查敬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对设计图观察检查。 13.1.6当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时,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 应对地绝象。对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制作的电缆头,其电缆接 地线应回等互感器后接地;对尚未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电缆接 56 *

    地线应在零序电流互感器前直接接地。 检查数量:按电缆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的总数抽查5%,且不 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3.1.7电缆的敷设和排列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矿物绝缘电缆 敷设在温度变化大的场所、振动场所或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采 取"S"或“Q"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当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应饱满;当采用膨胀螺 栓固定时,媒栓应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支架安装应牢 固、无明显扭曲。 6金属支架应进行防腐,位于室外及潮湿场所的应按设计要 求做处理。 检查数量:第1款全数检查,第2款~第6款按每个检验批的 支架总数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3.2.2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的敷设排列应顺直、整齐,并宜少交叉; 2电缆转弯处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表11.1.2的规定;

    3在电缆沟或电气竖井内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敷设的 电缆应在每个支架上固定; 4在梯架、托盘或槽盒内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应每隔 2m固定,水平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m~10m 处应设固定点! 5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应大于表13.2.2的 规定:

    表13.2.2电缆支特点间距(mm

    6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F的规定; 7无挤塑外护层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支(吊)架直接接触的 部位应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8电缆出人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 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9电缆出人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及配电(控制)柜、台、箱、盘 处应做固定: 10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 ·5.

    6当设计无要求时,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应符合本规范附 录F的规定; 7无挤塑外护层电缆金属护套与金属支(吊)架直接接触的 部位应采取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8电缆出人电缆沟,电气竖井,建筑物,配电(控制)柜、台、箱 处以及管子管口处等部位应采取防火或密封措施; 9电缆出人电缆梯架、托盘、槽盒及配电(控制)柜、台、箱、盘 处应做固定: 10当电缆通过墙、楼板或室外敷设穿导管保护时,导管的内 59·

    14导管内穿线和槽盒内敷线

    16.1主控项目 16.1.1钢索配线应采用镀锌钢索,不应采用含油芯的铜索。射 索的钢丝直径应小于0.5mm,钢索不应有扭曲和断股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观察检查,查验材料证明文件及材料戏 场验收记录。 16.1.2钢索与终端拉环套接应采用心形环,固定钢索的线卡尔 应少于2个,钢索端头应用镀锋铁线绑扎紧密,且应与保护导体可 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6.1.3钢索终端拉环埋件应牢固可靠,并应能承受在钢索全部 负荷下的拉力,在挂索前应对拉环做过载试验,过载试验的拉力度 为设计承载拉力的3.5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过载试验记录。 16.1.4当钢索长度小于或等于50m时,应在钢索一端装设索具 螺施扣紧固;当钢索长度大于50m时,应在钢索两端装设索具累 旋扣紧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6.2一般项目 16.2.1钢索中间吊架间距不应大于12m,吊架与钢索连接处的 66 ·

    吊钩深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有防止钢索跳出的锁定零件。 检查数量:按钢索总数抽查50%,且不得少于1道钢索。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16.2.2绝缘导线和灯具在钢索上安装后,钢索应承受全部负载, 且钢索表面应整洁、无锈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6.2.3钢索配线的支持件之间及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间最大距离 应符合表16.2.3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支持件和灯头盒的总数抽查20%,且不得少于 1处。 检查方法,观案检查。

    表16.2.3调案配线的支持件之间及支持件与灯头盒之阅量最大距烹(mm

    17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

    17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绝缘测试

    17.1.1电力电缆通电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并应 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试验时观察检查并查阅交接试验记录。 17.1.2低压或特低电压配电线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 购试电压及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表17.1.2的规定,矿物绝缘电 览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 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线路数量描查20%,且不得少于1 条线路,并应覆盖不同型号的电缆或电线。 检查方法:用绝缘电阻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7.1.3电力电缆的铜屏蔽层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 护套和金属配件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与保护导体做连 接,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表17.1.3的规定。当铜屏蔽层 和铠装护套及矿物绝缘电缆的金属护套和金属配件作保护导体 时,其连接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17.1.3电能终端保护联结导体的微面(mmm

    表17.1.3电能终端保护联结导体的微面(mmm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电缆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 于1条电缆线路并应覆盖不同型号的电缆,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7.1.4电缆端子与设备或器具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10.1.3条 和第10.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电缆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 于1条电缆线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力矩测试仪测试紧固度

    17.2.1电缆头应可靠固定,不应使电器元器件或设备端子承受 额外应力。··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电缆线路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 于1条电缆线路。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7.2.2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截面积在10mm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铝合金 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2截面积在2.5mm及以下的多芯铜芯线应接续端子或拧 紧措锡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3截面积大于2.5mm*的多芯钢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 子外,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铜芯线与插接 式端子连接前,端部应拧紧据锡,

    4多芯铝芯线应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芯 ? 铝芯线接续端子前应去除氧化层并涂抗氧化剂,连接完成后应清 结干净。 5每个设备或器具的端子接线不多于2根导线或2个导线 削子。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配线回路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 条配线回路,并应覆盖不同型号和规格的导线。 检查方法:观案检查。 17.2.3截面积6mm*及以下铜芯导线间的连接应采用导线连接 器或缠绕据锡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 路用的连接器件》GB13140的相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线连接器应与导线截面相匹配; 2)单芯导线与多芯软导线连接时,多芯软导线宜据锡处理; 3)与导线连接后不应明露线芯; 4)采用机械压紧方式制作导线接头时,应使用确保压接力的 专用工具, 5)多尘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5X及以上的防护等级连接 器;潮场所的导线连接应选用IPX5及以上的防护等级 连接器。 2导线采用缠绕据锅连接时,连接头继绕携锡后应采取可靠 缘措施。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线间连接总数抽查5%,且各不得少 于1个型号及规格的导线,并应覆盖其连接方式。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7.2.4铝/铝合金电缆头及端子压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铝/铝合金电缆的联锁铠装不应作为保护接地导体(PE) 更用,联锁铠装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连接; 2线芯压接面应去除氧化层并涂抗氧化剂,压接完成后应清 70 *

    证明文件。 18.1.8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备帽应齐全;灯具接线 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X5的防水接线盒,盒盖防水密封垫 应齐全、完整。 2灯具的电器保护装置应齐全,规格应与灯具适配。 3灯杆的检修门应采取防水措施,且闭锁防盗装置完好。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工具拧紧及用手感检查,查阅产品进场 验收记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18.1.9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 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8.1.10LED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饰面不应使用胶类粘贴。 2灯具安装位置应有较好的散热条件,且不宜安装在潮湿 场所。 3灯具用的金属防水接头密封圈应齐全、完好。 4灯具的驱动电源、电子控制装置室外安装时,应置于金属 箱(盒)内;金属箱(盒)的IP防护等级和散热应符合设计要求,驱 动电源的极性标记应清晰、完整; 5室外灯具配线管路应按明配管敷设,且应具备防雨功能, IP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5%,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产品进场验收记录及产品质量合格 证明文件。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8.2.5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 疗紧固定。 检查数量:按灯具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8.2.6聚光灯和类似灯具出光口面与被照物体的最短距离应符 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 18.2.7导轨灯的灯具功率和载荷应与导轨额定载流量和最大允 许载荷相适配。 检查数量:按灯具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台。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核对产品技术文件。 18.2.8露天安装的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置在灯具腔 体的底部。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底座和与其相连的导管、接线 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8.2.9安装于槽盒底部的荧光灯具应紧贴槽盒底部,并应固定 牢固。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 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8.2.10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自动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 2灯具应固定可靠、灯位正确,紧固件应齐全、拧紧。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模拟试验、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76 .

    19.1.1专用灯具的I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用铜芯软导线 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铜芯软导线的截面 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裁面积相同。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灯具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 1套。 检查方法:尺量检查、工具拧紧和测量检查。 19.1.2手术台无影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固定灯座的螺栓数量不应少于灯具法兰底座上的固定孔 数,且螺栓直径应与底座孔径相适配;螺栓应采用双螺母锁固。 2无影灯的固定装置除应按本规范第18.1.1条第2款进行 均布载荷试验外,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套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施工或强度试验时观察检查,查阅灯具固定装置的 载荷强度试验记录。 19.1.3应急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的设置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 防火分区设置的要求,穿越不同防火分区时应采取防火隔堵措施; 2对于应急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当靠近可燃 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3EPS供电的应急灯具安装完毕后,应检验EPS供电运行 的最少持续供电时间,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灯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疏散指示标志灯安装高度及设置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77 ·

    6就指示标志灯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应在其周 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辟等; 7疏散指示标志灯工作应正常,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8消防应急照明线路在非燃烧体内穿钢导管暗敷时,暗敷钢 导管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检查数量:第2款全数检查;第1款、第3款~第7款按每检 验批的灯具型号各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套;第8款按检验 批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检验批。 检查方法:第1款、第2款、第4款~第7款观察检查,第3款 试验检验并核对设计文件,第8款尺量检查、查阅隐藏工程检查 记录。 19.1.4宽虹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宽虹灯管应完好、无破裂; 2·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牢固可靠;灯管固定 后,与建(构)筑物表面的臣离不宜小于20mm; 3霓虹灯专用变压器应为双绕组式,所供灯管长度不应大于 允许负载长度,露天安装的应采取防雨措施; 4宽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侧和灯管间的连接线应采用额 定电压大于15kV的高压绝缘导线,导线连接应牢固,防护措施应 完好;高压绝缘导线与附着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9.1.5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源及附件应与镇流器、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触发 器与灯具本体的距离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2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不应使电源线靠近灯具表面。 检查数量:按灯具型号各抽查10%,且均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核对产品技术文件。 9. 1, 6 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的落地式灯具,当无围 栏防护时,灯具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5m; 2·金属构架及金属保护管应分别与保护导体采用焊接或螺 栓连接,连接处应设置接地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9.1.7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有维修和更换光源的措施; 2当灯具在烟窗项上装设时,应安装在低于烟窗口1.5m~ 3m的部位且应呈正三角形水平排列; 3对手安装在屋面接内器保护范围以外的灯具,当需设置接 闪器时,其接闪器应与屋面接闪器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隐数工程检查记承。 19.1.8太阳能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太阳能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有防松措施,灯 具接线盒盖的防水密封垫应齐全、完整; 2灯具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不应有明显的裂纹、划 痕、缺、锈蚀及变形等缺陷。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险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9.1.9洁净场所灯具嵌人安装时,灯具与顶棚之间的间隙应用 密封胶条和衬垫密封,密封胶条和衬垫应平整,不得扭曲、折叠。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19.1.10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应符 合下列规定 1当引人灯具的电源采用导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导管; 2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联结导体 79.

    并应固定可靠,室外安装应附风压。 检查数量:按灯具安装部位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19.2.4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的额定电压、支架形式和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源的安装朝向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检查数量:接灯具型号各抽查10%,且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查验产品技术文件、核对设计文件。 19.2.5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栓拧紧、备 帽齐全;灯具的螺栓应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 应有金属柔性导管保护。 检查数量:按灯具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19.2.6航空障碍标志灯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灯具的自动 通、断电源控制装置应动作准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模拟试验和观察检查。 19.2.7太阳能灯具的电池板朝向和仰角调整应符合地区纬度, 迎光面上应无遮挡物,电池板上方应无直射光源,电池组件与支 架连接应牢固可靠,组件的输出线不应裸露,并应用扎带绑扎 固定。 检查数量:按灯具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险查方法:观累检查 · 81 ·

    20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1同一建(构)筑物的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单控开关 的通断位置应一致,且应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2相线应经开关控制: 3紫外线杀菌灯的开关应有明显标识,并应与普通照明开 关的位置分开。 检查数量:第3款全数检查,第1款和第2款按每检验批的 开关数量抽查5%,且按规格型号各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电笔测试检查和手动开启开关检查。 20.1.5温控器接线应正确,显示屏指示应正常,安装标高应符合 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0.1.6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扇挂钩安装应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应小于吊扇挂销 直径,且不应小于8mm;挂钩销钉应有防振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 件应齐全、可靠。 2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应小于2.5m 3吊扇组装不应改变扇叶角度,扇叶的固定螺栓防松零件应 齐全。 4 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其噜合长度不应小于 20mm,且防松零件应齐全紧固, 5吊扇应接线正确,运转时扇叶应无明显顾动和异常声响。 6吊扇开关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吊扇数量抽查5%,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听觉检查、观察检查、尺量检查和卡尺检查。 20.1.7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壁扇底座应采用膨胀螺栓或焊接固定,固定应率固可靠; 膨胀螺栓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且直径不应小于8mm。 2防护罩应扣紧、固定可靠,当运转时扇叶和防护罩应无明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20.2.5吊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吊扇涂层应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硫安 装应牢固到位; 2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开关高度宜一致,并应控制有 序、不错位。 检查数量;按吊扇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用尺量和手感检查。 20.2.6壁扇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壁扇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涂层应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防护罩应无变形。 检查数量:按壁扇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 20.2.7换气扇安装应紧贴饰面、固定可靠。无专人管理场所的 换气扇宜设置定时开关。 检查数量:按换气扇数量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套。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手感检查,

    2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1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21.1.1灯具回路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与照明控制柜、箱 (盘)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宜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 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末级照明配电箱数量抽查20%,且 不得少于1台配电箱及相应回路。 检查方法:核对技术文件,观察检查并操作检查。 21.1.2公共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住宅 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同时 开启,且应每2h按回路记录运行参数,连续试运行时间内应无 故障。 检查数量:按每检验批的末级照明配电箱总数抽查5%,且不 得少于1台配电箱及相应回路。 检查方法:试验运行时观察检查或查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记录。 21.1.3对设计有照度测试要求的场所,试运行时应检测照度,并 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照度测试仪测试,并查阅照

    22.1主控项目 22.1.1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上的部分,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测试点, 测试点不应被外墙饰面遮蔽,且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2.1.2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并查阅接地电阻测试 记录。 22.1.3 接地装置的材料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或查阅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22.1.4当接地电阻达不到设计要求需采取措施降低接地电阻 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降阻剂时,降阻剂应为同一品牌的产品,调制降阻剂 的水应无污染和杂物;降阻剂应均匀注于垂直接地体周围。 2.采取换土或将人工接地体外延至土壤电阻率较低处时,应 举握有关的地质结构资料和地下土壤电阻率的分布,并应做好 记录。 3 采用接地模块时,接地模块的项面埋深不应小于0.6m,接 地模块间距不应小于模块长度的3倍~5倍。接地模块埋设基坑 宜为模块外形尺寸的1.2倍~1.4倍,且应详细记录开挖深度内 的地层情况;接地模块应垂直或水平就位,并应保持与原土层接触 良好。 87 .

    23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于线设

    23变配电室及电气竖井内接地于线设

    23.1.1接地干线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3.1.2接地干线的材料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检查 记录。

    24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

    24防雷引下线及接闪器安装

    24.1.1防雷引下线的布置、安装数量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明数的引下线全数检查,利用建筑结构内钢筋设 的引下线或抹灰层内的引下线按总数量各抽查5%,且均不得少 于2处。 检查方法:明敷的观察检查,暗敷的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 敲工程检查记录。 24.1.2接闪器的布置、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核对设计文件。 24.1.3接闪器与防雷引下线必须采用焊接或卡接器连接,防雷 引下线与接地装置必须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采用专用工具拧紧检查, 24.1.4当利用建筑物金属屋面或屋顶上旗杆、栏杆、装饰物、铁 塔、女儿墙上的盖板等永久性金属物做接闪器时,其材质及截面应 符合设计要求,建筑物金属屋面板间的连接、永久性金属物各部件 之间的连接应可靠、持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材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材料进场 验收记录,并核对设计文件。 24.2一般项目 24.2.1暗敷在建筑物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 92 .

    敷的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并应设置专用支架固定,引下线焊接 处应刷油漆防腐且无漏。 检查数量:抽查引下线总数的10%,且不得少于2处。 检查方法:明数的观察检查,暗数的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 蔽工程检查记录。 24.2.2设计要求接地的幕增金属框架和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应 就近与防雷引下线连接可靠,连接处不同金属间应采取防电化学 腐蚀措施。 检查数量;按接地点总数抽查10%,且不得少于1处。 检查方法:施工中观察检查并查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4.2.3接闪杆、接闪线或接闪带安装位置应正确,安装方式应符 合设计要求,焊接固定的焊缝应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防松零 件齐全,焊接连接处应防腐完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24.2.4防雷引下线、接闪线、接闪网和接闪带的焊接连接搭接长 度及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22.2.2条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检查,查阅隐藏工程检查记录。 24.2.5接闪线和接闪带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应平正顺直、无急弯,其固定支架应间距均匀、固定 年固; 2当设计无要求时,固定支架高度不宜小于150mm,间距应 符合表24.2.5的规定; 3每个固定支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拉力。 检查数量;第1款、第2款全数检查,第3款按支持件总数推 查30%,且不得少于3个。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并用尺量、用测力计测量支架的重直变 力值。

    表24.2.5明数引下线及接闪导体固定支望的间据(mm

    25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附录A各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 和检验批

    表A各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附录C低压电器交接试验

    附录D·母线螺栓搭接尺寸

    附录E母线搭接螺栓的控紧力矩

    表E母线搭接端检的控爱力矩

    附录F母线槽及电缆梯架、托盘和槽盒 与管道的最小净距

    表F母线槽及电缆梯架、狂盘和档盒马管道的最小净跑(mm

    附录G导管或配线槽盒与热水管、 蒸汽管间的最小距离

    表G导管或配线措愈与热水管、蒸汽管间的量小距离(mm

    附录H螺纹型接线端子的拧紧力矩

    表H提纹型换战子的控紧力矩

    有输人输出,则就成为负荷试运行,本规范指的负荷试运行就是建。 筑设备有输入输出情况下的试运行。 3.1.5本条与本规范修订前一致,是原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交接 试验包括高压的电气设备、高压的布线系统以及继电保护系统。 继电保护系统包括二次接线部分。高压的电气设备、布线系统以 及继电保护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是电力供应的高压终端,在投 入运行前必须做交接试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技术进步设备制 造技术标准更新、进口设备的引进,交接试验标准也会随着修订完 善,应密切注意试验标准的更新,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3.1.6为保证电气设备的预期使用和运行安全考患,低压和特低 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运行前应进行检测或交接试验,其检测 或交接试验要求在各分项工程中已作了补充规定。 3.1.7本条是在原规范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进行了文字修改,其 要求与原规范是一致的。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 体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本规范所涉及的电要 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与保护导体的连接均应符合本条规定 要求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单独与保护导体相连接是确保电 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需要强调的是,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不得 串联连接,面是要求与保护导体干线连接。施工时应首先确认与 电气设备连接的保护导体应为保护导体干线,在建筑物设备层等 电气设备集中的场所,有可能选用断面为矩形的钢或铜母线做接 地干线,可在其上钻孔后,将每个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与钢或铜母线 接地干线直接连接,电气设备移位或维修拆卸都不会使钢或铜母 线接地干线中断电气连通。同样情况,建筑工程中的每一插座(灯 具)回路的保护接地导体(PE)在插座(灯具)接线盒内也不应剪断 与插座(灯具)连接,当然末端插座(灯具)的保护接地导体(PE)连 接时是要剪断的。连接导体的材质、截面积设计是根据电气设备 的技术参数、所处的不同环境和条件进行计算和选择的,施工时应 1.24

    3.2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本节各条款内容主要是基于如下情况编写的,一是制造商是 按制造标准制造的,供货商(销售商)是依法经营的;二是进场验收 的检查要点除由于产品流通过程中,因保管、运输不当而造成缺损 需要及时采取补教措施外,强调按产品制造标准对产品实施验证, 验证的内容应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核查、电气产品型式 试验内容与设计的符合性检查,以及现场具备实物抽样检测条件 下的检查;三是发生异议的条件,是因产品质量低劣而被噪光的有 关制造商的产品;经了解在工程使用中因质量不好而发生质量安 全事故的同一铭牌的产品;进场验收时发现与同类产品比较或与 制造标准比较有明显差异或外观检查有明显质量缺陷的产品。 3.2.1主要设各、材料、成品和率成品进场验收工作是施工管理 的停止点,其工作过程、检验结论要有书面证据,所以要有记录,验 收工作应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供货商参加,施工单位报验,监 理单位确认。对设计提供有技术参数的设备、材料、成品或半成 品,往往涉及工程使用安全或影响使用功能,因此在进场验收时应 核对其参数,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我国对建筑电气工程使用的设备、器具、材料制造商,除实 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外,有些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的。根据《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制度管理范围有关间题的通知》国质检认联(2003]46号精神,对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 ?125,

    品原则上不再交叉,在对施工现场建筑电气工程使用的设备、器 具、材料进行进场验收时,应分别抽查相应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 有效性和真实性,但不论经过哪一种产品认证,产品上均会有认证 标志。经产品生产许可的有许可证编号,象CCC认证的产品有 CCC认证标志、编号或条形码。CCC认证的产品是动态的,且随 着产品更新换代,制造标准修订变化也大,因而一方面要广收资 料、掌握信息、密切注意变化,另一方面也有必要对制造厂提供的 CCC认证标志实施验证,可通过国家认监委网站或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网站对其提供的CCC认证证书编号、条形码及认证范围进行 验证。 3.2.3新型电气设备、器具、材料随着技术进步和创新,必然会不 的安装技术要求和使用维修保养的特定规定。为使新型设备、器 具、材料顺利进人市场,故作出本条规定。 3.2.4我国加人世贸组织以来,进口的电气设备、器具、材料日趋 增多,按国际惯例应进行商检,对于是否需要提供中文的技术文件 是由供货单位或合同约定方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3.2.5为确保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质量符 合设计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返工或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本章节后 续条款中对主要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产品提出了抽样 检测的要求,但由于受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的限制,提出了现场进行 抽样检测或有异议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两种方法,为方便 抽样检测,本条规定了抽样检测比例,旨在解决实际操作间题,对 本章节条款中未提出检测要求的产品,没必要进行抽样检测。 对有异议时应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的检测,检测的结果描 述在检测报告中,经各方共同确认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才能使 用,不符合要求应退货或作其他处理。有资质的试验室是指依照 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试 验室, 12

    3.2.6合格证表示制造商已按制造标准做有关试验检测并符合 标准,可以出厂进入市场,同时也表明制造商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和 负有相关质量法律责任,出厂试验记录至关重要,交接试验的结 果要与出厂试验记录相对比,用以判断在运输、保管、安装中是否 失当,是否有变压器内部结构遭到损坏或变异的现象。 通过对设备、器具和材料表面检查是否有缺损,从面判断到达 施工现场前有否因运输、保管不当而遭到损坏,尤其是电瓷、充油、 充气的部位要认真检查。 3.2.7高压和低压成套配电柜、蓄电池柜、UPS柜、EPS柜等成 套柜有出厂试验报告,目的是为了在交接试验时作对比用。 设计技术参数是设计人员根据工程实际用电负荷和安全用电 需要确定的,蓄电池柜、UPS柜及EPS柜的产品型号不同,其容量 大小是不一样的,技术参数也就不同;对不同或相同型号的成套配 电柜、箱和控制柜(台、箱),内部配置的电器设备技术参数也是不 尽相同的,因此要仔细核对,以确保电气用电安全。 成套配电柜、箱和控制柜(台、箱)在运输过程中,因受震使螺 栓松动或导线连接脱落脱焊是经常发生的,所以进场验收时要注 意检查。以利于采取措施,使其正确复位。 3.2.8柴油发电机组供货时,零部件多,要依据装箱单逐一清点。 通常发电机是由柴油机厂向电机厂订货后,统一组装成发电机组, 有电机制造厂的出厂试验记录可在交接试验时作对比用。柴油发 电机组出厂前必须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后才能出厂,所以供货 时制造厂必提供试运行记录,供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完成进行试 运行作比对。 3.2.10本条是根据灯具制造标准提出的要求。 气体放电灯具通常接线比普通灯具复杂,且附件多,有防高温 要求,尤其新型气体放电灯具,功率大,因而需要提供技术文件,以 利正确安装。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部位的耐燃烧和防引燃 127 ·

    要求是与灯具制造标准相一致的,除灯具提供了有效措施能挡住 落下燃烧物时或绝缘材料是陶瓷外,灯具供货商供货时应同时提 供相关检测结果文件;对成套灯具的使用安全性以现场抽样检测 导电部分的绝缘电阻为主,对导线绝缘层厚度现场一般很难测量 准确,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部位的耐燃烧和防明火要求现 场也较难进行检测,因此当对绝缘层厚度、耐燃烧和防明火有异议 时,可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I类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 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基本的附加措施,即把外露可导电部分连接 到固定的保护接地导体(PE)上,因此这类灯具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具有专用的PE端子。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一2010,消防应急灯具不属于消防产品强制认证的目录,而 属于型式认可的范围。按《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产品应经型式试验合格才能用于工 程中。 对游冰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和防水灯具)的质量有异议 时,现场不具备抽样检测条件,要送至有资质的试验室抽样检测。 测量绝缘电阻时,兆欧表的电压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 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或规范规定执 行,本说明对以后有关条款同样有效。 本条灯具的绝缘电阻值特指I类灯具、金属外壳的Ⅱ类灯具 及电压25V以上金属外壳的Ⅲ类灯具。在测试时,将相线端子 (或中性线端子)作为一个电极与接地端子之间或Ⅱ类和Ⅲ类灯具 的导线与金属外壳之间进行测试。相线端子与中性线端子之间的 绝缘电阻也应进行测试。 3.2.11合格证查验和外观检查如前所述,不再作其他说明(以下 各条同)。其余检测规定均取自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 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6915.1及《家 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099.1,除第4 128.:

    款外,现场一般可进行检测;对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前 漏电起痕性能检测,现场一般不具备条件,材料进场验收时可查验 广家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当有异议时,应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 检测。 开关的绝缘电阻值在开关断开位置时进行测试,插座的绝缘 电阻值在极间进行测试。 3.2.1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绝缘导线、电缆的生产许 可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明 确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场验收合格证时尚应核对其合格证 正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未 明确的产品,应查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电缆两端要求可靠密封,是为防止储运、存放时电缆进水或受 潮,进场检查封端可有效减少电缆受潮事故。 建筑工程中电缆的应用与绝缘导线的应用非常普追。现场采 用常规的绝缘厚度测量方法很难测量准确且难以判断,可能造成 误判,因此将现场的绝缘厚度测量转变为性能测量更能体现客观 性和可操作性,鉴于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有可能达不到标准的规 定,因此规定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绝缘导线、电缆的几何尺寸不足以说明其导电性能一定能满 足要求。绝缘导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机械性能和阻燃 性能,除与几何尺寸有关外,更重要的是与构成的化学成分有关, 硅进场验收时是无法判定的,同时绝缘导线或电缆的绝象层厚度 现场也无法进行检测,因此当有异议时应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 检测, 32.13电气安装用导管也是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使用的大宗材 科,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 球》GB/T20041.1、《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21部分:刚性导管 系统的特殊要求》GB20041.21、《电缆管理用导管系统第22部 分;可弯曲导管系统的特殊要求》GB20041.22、《电缆管理用导管 ·129·

    表面的镀层质量及平整度。必要时对相关技术参数进行检测,以 确保母线槽的运行安全。 母线槽订货时,除指定导电部分的材质、规格尺寸及相关技术 参数外,还要根据电气设备布置位置和建筑物层高、母线槽敷设位 置等条件,提出母线槽外形尺寸的规格和要求,这些是制造商必须 满足的,且应在其提供的安装技术文件上做出说明,包括编号或安 装顺序号,安装注意事项等。 3.2.18铝及铝合金材料景露在空气中,很快会生成薄面致密的 氧化层,端子及连接管在工厂生产时预制灌注抗氧化剂会防止氧 化膜生成,同时连接管压接后产生的“隧道效应”可有效降低接触 电阻,提高导电性能,减少连接处过热和故障。本条与现行国家标 准《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GB/T14315 相关条文一致。 3.2.19庭院内的金属灯柱包括钢制灯柱路灯或其他金属制成的 园艺灯具,每套灯具通常备有熔断器等保护装置,有的甚至还有独 立的控制开关,这样配置的目的很明显,是为了不因一套灯具发生 故障而使同一回路内的所有灯具中断工作,且又方便检修,钢制灯 柱或其他金属制成的园艺灯,其金属部分不宜埋人土中固定,以减 缓腐蚀损坏。钢灯柱与基础的连接,常用法兰与基础地脚螺栓相 连,连接部分的混凝土基础要略高于周边地面,因面要规定螺孔的 偏位尺寸。 3.2.20我国现在大量选用的是物理降阻剂,但目前的降阻剂配 方各异,质量高低不等,价格悬殊,其导电率、防腐蚀性和稳定性不 尽相同,导致使用效果不同,为防止滥用降阻材料而最达不到降 阻效果,特作出本条规定。

    3.3.1基础验收是土建工作和安装工作的中间工序交接,只有验

    寸,并对是否可以安装(指混凝土强度、基坑回填、集油坑卵石销设 等条件)作出判断。 A 3.3.2本条是土建和安装的工序交接内容,如相关建筑物不符合 交接条件,安装后建筑物的修补或处理操作难度很大,也对安装好 的柜、台、箱、盘会有不利的影响 装在墙上的配电箱(盘),无论是暗装还是明装,其施工工序安 排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墙面装修质量和建筑物的观感质量,因而 要认真重视预理、预留工作和与土建工作的工序合理衡接。 成套柜、台、箱内的元件规格、型号,在设备进场验收时,已依 据其随带的技术文件进行核对,在施工中经常发生因用电设备容 量变化而进行设计修改,有时要调换元器件。这样在电气交接试 验前,依据设计图纸及变更文件,再进行一次认真仔细的核对工作 很有必要,有利于试验的正确性和通电运行的安全性,特别是 SPD的接线需确保其接地线与PE排连接可靠后才能连接相关电 源线,这是一个重要的施工工序,不准逆反,若先连接电源线,而接 地线尚未连接,则一且发生时过电压将引发电网电压的瞬间提 高,使供电系统和设备受到冲击面损坏, 3.3.3这是操作工序,要十分注意电气设备的动作方向符合建筑 设备的工艺要求。如电动机正转打开阀门,反转关闭阀门;温度控 利器接迪,电加热器通电加温,反之断电停止加温,若与工艺要求 不一致,轻则不能达到预期功能要求,重则损坏电气设备或其他建 筑设备;也可能给智能化系统的联动调校工作带来麻烦。 3.3.4柴油发电机组的柴油机需空载试运行,经检查无油、水泄 漏,且机械运转平稳、转速自动或手动控制符合要求,这时发电机 已做过静态试验,才具备条件做下一步的发电机空载和负裁试验。 为了防止空载试运行时发生意外,燃油外,引发火灾事故,所以 要按设计要求或消防规定配齐灭火器材,同时还应做好消防灭火 预案。 柴油机空载试运行合格,做发电机空载试验,否则旨目带上发 132

    电机负荷是不安全的。 一幢建筑物配有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目的是当市电因故 中断供电时,建筑物内的重要用电负荷仍能得到电能,可以持续运 行。正因为备用电源的重要性和提供人们安全感的需要,所以其 投人备用状态前要经可靠的负荷试运行。 3.3.5UPS主要供给计算机、医院维持生命雷要的供电回路、智 能化系统及允许断电时间很短的照明供电回路;EPS主要给应急 照明、事故照明等重要负荷供电,其输出的电压或电流的质量要求 高,所以应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接至馈电线路,否则会导致相关 供电系统或整个智能化系统或消防控制系统失灵损坏,基至崩溃。 3.3.6电气动力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即原规范中的可接近裸 露导体,其提法与现行的IEC国际标准的提法是一致的。只有做 好该项工作后进行电气测试、试验,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才有 保障。 先试验、合格后通电是重要的、合理的工作顺序,目的是确保 安全。 电气动力设备的转动或直线运动均是为了给建筑设备提供符 合需要的动力,动作方向是否正确是关键,否则建筑设备无法正常 工作;不能逆向动作的设备,方向错了会造成损坏。控制回路的模 拟动作试验,是指电气线路的主回路开关出线处断开,电动机等电 气设备不受电动作;但是控制回路是通电的,可以模拟合闸、分闻, 也可以将各个联锁接点(包括电信号和非电信号)进行人工模拟动 作以控制主回路开关的动作。 3.3.7母线槽是依据建筑结构和母线槽布置位置的订货图分段 制造的,进场验收应依照订货图查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建筑 物的实际尺寸和图纸标注尺寸间有一定的误差,所以要验证建筑 物的实际尺寸是否与预期尺寸基本一致,若有差异(指超过预期误 差)可及时设法处理。 母线槽外壳比管道(包括有些风管在内)强度要差一些,所以 133·

    各专业安装的程序安排上,各种管道应光零 百装;装修没 绝缘检查。 支撑,也是极不经济的。 使用环境和预期使用寿命做出确定。 工程质量,又保证电气配管质量。 无法施工。 或最终试验不合格,拆下透工浪费太大。 134 *

    按本规范傲交接试验。电缆的防火隔堵措施在设计中有明确的位 置和具体要求,措施未实施,电缆不能通电,以防万一发生电气火 灾,导致整懂建筑物受损 影响其绝缘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所以在穿管敷线前应将焊接施工 尤其是熔焊施工全部结束。 面装饰工程应施工结束,塑料护套线绝缘检查合格后才可进行敷 设,否则塑料护套线易受污染或因布线完成后绝缘不合格而返工 造成浪费。 3.3.14电缆头制作是电缆安装的关键工序,尤其是芯线截面较 大的电力电缆,电缆头的引线与开关设备连接时要注意引线的方 向,留有足够的长度,使开关设备的连接处不致受额外引力或发生 强行组对一样的强制力,以避免受到振动后使设备损坏。剖开电 缆前,先确认一下连接的开关设备是否在设计的位置、 3:3.15安装灯具的预埋件和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通常由设 计出图,要注意的是,有的可能在土建施工图上,也有的可能在电 气安装施工图上,这就要求做好协调分工,特别在图纸会审时给予 明确。 认真仔细,严格按本规范工序执行,同时照明工程在大型公用建筑 中起着重要作用,面大量广是其主要特点,所以通电试灯要有序进 行,当然插座等的通电测试也要按回路逐个进行,以防止供电电压 失误造成成批灯具烧毁或电气器具损坏。 成这道工序的关键。 降低接地电阻措施的选择及施工应按设计要求执行这是原 则,同时依据材料供货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实施施工、核对,以检查 有无特殊要求。

    3.3.20这是一个重要工序的排列,不准逆反,否则要酿大祸, 先装接闪器引雷,面接地装置尚未施工,引下线也没有连接,建 物遭受雷击后引发的事故损失将更严重。对利用屋顶钢筋网等 合条件的钢筋作为接闪器时,在板内锅筋绑扎后,按设计要求 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

    3.4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

    3.4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验收

    3.4.1本条的验收方法是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致的,附录A对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 程和检验批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便于现场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相 关人员对工程质量实施逐级验收和资料的归类与审查。 3.4.2电气动力和电气照明安装工程中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S 要求与土建工程一致,是考虑到电气安装管线预埋必须与土建施 工同步,为方便过程验收面提出的要求。 3.4.3为验证施工过程工序质量检查、检验和控制的有效性,并 能为施工验收提供复核依据,要求对电气施工过程的重要控制节 点应及时做好记录,特提出本条规定。但并不限于本条所列的质 量控制资料,对本规范中提及需要进行检验、测试、试验、验证的项 目,施工单位均需提供相关质量控制资料。 3.4.7变配电室、技术层、设备层的动力工程、供电干线及建筑物 防雷和电气系统接地是电气安装工程的重要部位,质量的好坏将 直接影响工程的使用和安全运行,因此应重点检查,考虑到建筑工 程的照明及动力工程量大、涉及面广,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序检 查中进行全数自查,工程验收以抽查形式为主。 3.4.8为方便检测验收,高低压配电装置的调整试验应提前通知 监理和有关监督部门 安全阀标准,以便对试验结果进行确认。 .136,

    4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

    4.1.1本条是对变压器安装的基本要求,位置正确是指中心线和 标高符合设计要求。采用规定尺寸的母线槽作引出或引人线时, 则更应控制变压器的安装定位位置。油浸变压器有渗油现象说明 密封不好,是不应存在的现象。 4.1.2变压器的接地既有高压部分的保护接地,又有低压部分的 工作接地;而低压供电系统在建筑电气工程中大量采用多电源供 电系统,对一个多电源供电的TN系统,当接地连接方式不当时, 中性线电流就可能通过不期望的路径流通,而引起火灾、腐蚀或电 磁干扰,因此对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连接方式及接地电阻值要求, 是由设计人员根据不同的供电系统(TN或IT或TT系统)在图 纸设计时提出要求的,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按图施工,以确保用 电安全。 4.1.3变压器箱体、干式变压器的支架、基础型钢及外壳属金属 体,均是电气装置中重要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为了人身和设备安 全,应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规范所要求的 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是指与保护导体直接连接且采取了焊接或 螺栓紧固连接等连接方式。 4.1.4:变压器及高压电气设备安装好后,应经交接试验合格,并 出具报告后,才具备通电条件。交接试验的内容和要求,即合格的 判定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 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 4.1.5箱式变电所及其落地式配电箱在建筑电气工程中以住宅 小区室外设置为主要形式,本体有较好的防雨雪和通风性能,但其 137·

    规定一致的。从总体上看,变压器在施工现场不作器身检查是 发展趋势,除施工现场条件不如制造厂条件好这一固素外,在产品 吉构设计和质量管理及货运管理水平日益提高的情况下,器身检 查发现的间题日益减少,有些引进的变压器等设备在技术文件中 用确不准进行器身检查,是由供货方作出担保的。 .2.7气体继电器是油浸变压器保护继电器之一,装在变压器 体与油枕的连通管水平段中间,当变压器过载或局部故障时,使 我圈有机绝缘或变压器油发生气化,升至箱体顶部,为有利气体流 向气体继电器发出报警信号,并使气体经油枕泄放,因面要有规定 的升高坡度,决不允许倒置。安装无气体继电器的小型油浸变压 等,为了同样的理由,使各种原因产生的气体方便经油枕、呼吸器 世放,有升高坡度也是合理的

    管道标准规范范本5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箱) 和配电箱(盘)安

    本章节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根据制造标准和施工实际现状;删 除了原规范中的低压成套配电(控制)屏、盘的内容。原规范中的 低压成套配电(控制)屏或盘是指由金属框架结构和带有电气控制 设备或元器件面板的非封闭式组合体,目前制造标准中低压成套 配电(控制)屏或盘设备已被柜体所取代,故本规范的修订取消了 屏和盘的安装内容。二是从全国各地的函调结果显示,在建筑电 气工程中配电控制设备已大量采用成套设备,但一些经济不发达 地区采用自制配电箱或盘的现象仍软普遍,因此需保留安装质量 要求。 本规范条文所提的配电箱含成套配电箱和自制配电箱,配电 盘仅指自制配电盘。

    影响。 的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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