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668-2017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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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装置的标志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至少应明示以下信息:名称及型号、制造厂商 或商标)、出厂编号、制造日期、准确度等级及测量范围。 5.3.2.2装置的结构应整齐合理、线路正确、连接可靠;装置上的各种开关、旋钮、按键、接口等控制 和调节机构应有明确标识;装置中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志;装置应有接地 端子,其金属外壳与接地端子可靠连接:放置互感器校验仪的位置应加装屏蔽并接地
装置中标准互感器及配套使用的校验仪、负荷箱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
装置的计量性能满足5.2的规定。装置中主要设备配置参照表5进行。
核电厂标准规范范本表5装置中主要设备配置
5.3.4.1装置应有接地端子,升流器、升压器等配套设备都应有接地端子,金属外壳应与接地端子可靠 连接。 5.3.4.2衣 在5.1.1的工作环境下,6.4.1规定的试验电路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2。 5.3.4.3在5.1.1的工作环境下,6.4.1规定的试验部位应能承受50Hz、正弦波、电压有效值2kV、历 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高压升流器、高压标准电流互感器在无特殊规定情况下,交流耐压值不低于 额定标称电压的1.15倍。升压器应满足DL/T848.2的相关要求。
连接。 5.3.4.2在5.1.1的工作环境下,6.4.1规定的试验电路之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2。 5.3.4.3在5.1.1的工作环境下,6.4.1规定的试验部位应能承受50Hz、正弦波、电压有效值2kV、历 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高压升流器、高压标准电流互感器在无特殊规定情况下,交流耐压值不低于 额定标称电压的1.15倍。升压器应满足DL/T848.2的相关要求。
装置配套的监视仪表(包括内置或虚拟仪表)应与装置的测量范围相适应,应能显示四 字,准确度不低于1.5级。
装置应具有电压(电流)调节器非零位闭锁保护功能、电压互感器检验回路短路保护功能、电 器检验回路过流保护功能及试验错接线报警功能,
5.3.7.1额定量程(标准器)
装置中标准电压互感器、标准电流互感器的常用量程分别为: a)电压(kV):6(6//)、10(10/V3)、20(20/V3)、35(35/V3)、66(66/V)、110// 220/V3、330/V3、500/V3、750/V3、1000/V3; b)电流(A):5、7.5、10、15、20、25、30、40、50、60、75、80、100、120、150、200 250、300、400、500、600、750、800、1000、1200、1500、2000、2500、3000、4000 5000。 注,用户可从上述最程中进行选择,如需其他量程,订货时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5.3.7.2输出范围
装置的电压输出范围为:装置所配置标准电压互感器额定最小一次电压量程的20%~最 压量程的120%。 电流输出范围为:对一般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为配置标准电流互感器额定最小一次电 5%~最大一次电流量程的120%:对S级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为相应的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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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需要检验规定电压因数为1.9倍的电压互感器时,装置的输出范围在订货时提出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注2:需要测量电流互感器磁饱和裕度误差的装置,输出范围上限调整为相应的150%。 注3:如需其他输出范围(某些特定情况下,要求装置的最大输出电流达到被检互感器额定电流的200%),订货 时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限据装置输出的最大额定电压、电流量程,应符
表6装置输出容量要求
容量超过15kVA时,应采用
5.3.7.4大电流导线
装置升流回路中使用的大电流导线应使用铜材,要求截面的每平方毫米通流不超过3A。额定 流达到2000A时,大电流导线截面积应不小于660mm;额定一次电流达到3000A时,大电流
5.3.7.5调节细度
定的输出范围内,电压(电流)能够平稳、连续地从最小值调到最大值。装置的调节细度 程的上限相比的调节不连续量的百分数表示)应不大于装置电压(电流)量程的0.1%。
5.3.7.6 相互影响
三相装置应能分相调节输出电压(电流)。当调节其中一相电压(或电流)时,其余相电压 的数值变化,应小于输出值的土3%。另外,当调节电压、电流任一电量时,其他电量的改变 于输出值的土3%。
三相装置应能输出对称的电压(或电流),实际输出的对称度不大于土2%。对Y联接的三相 感器的检验,要保证中性点电位等于零电位
5.3.7.8波形失真度
装置中配置的电压(电流)互感器负荷箱应有手动和自动操作功能,负荷应包含: a)电压互感器负荷箱(VA) 1)100V(功率因数0.8):0、1.25、2.5、5、10、20、40、80,可任意叠加,叠加总负 大为158.75;
装置中配置的电压(电流)互感器负荷箱应有手动和自动操作功能,负荷应包含: a)电压互感器负荷箱(VA) 1)100V(功率因数0.8):0、1.25、2.5、5、10、20、40、80,可任意叠加,叠加总负 大为158.75;
2)100V(功率因数1.0):0、0.05、0.07、0.1、0.2、0.4、0.8、2.0、4.0、8.0,可以任意整 加,叠加总负荷最大为15.62: 3)100/V3V(功率因数0.8):0、1.25、2.5、5、10、20、40、80,可任意叠加,叠加总负 荷最大为158.75; 4)100/V3V(功率因数1.0):0、0.05、0.07、0.1、0.2、0.4、0.8、2.0、4.0、8.0,可任意叠 加,叠加总负荷最大为15.62。 b)电流互感器负荷箱(VA) 1)5A(功率因数0.8):2.5、3.75、5、10、15、20、25、30、40、50、60; 2)5A(功率因数1.0):2.5、3.75、5、10、15; 3)1A(功率因数0.8):0.25、0.5、1.0、2.0、2.5、5、7.5、10、15、20、25、30; 4)1A(功率因数1.0):0.25、0.5、1.0、2.0。 注:以上为常用负荷,如需其他负荷,订货时与制造厂协商解决;对于特种需要的负载箱,根据需要可连续调节 二次伏安数和功率因数,具体可与制造厂商定。
5.3.9二次回路实际负荷
5.3.9.1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中标准器的实际二次负荷(含差值回路负荷)应不超出其额定负荷和下限 负荷范围。 5.3.9.2被检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实际接入的电流负荷与其额定负荷、额定下限负荷的偏差,不超 过3%。 5.3.9.3多工位的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每个工位的二次负荷均应满足5.3.9.2的规定,
装置除具有电压(电流)互感器误差测量、数据通信等基本功能外,还应有以下功能: a)极性、变比错误提示; b)二次阻抗(导纳)测量; c)退磁。 注: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应具有对电流互感器进行开路和闭路退磁的两种线路。闭路退磁线路中使用的退磁电 阻,其阻值应满足不同额定二次负荷的被检电流互感器以其10~20倍额定二次负荷值进行退磁试验的要求, 其阻值误差应不大于10%。退磁电阻阻值选择见附录A。
装置管理软件应按国家计量检定相关规程要求,控制装置对被检互感器进行全程自动测试,并对 验装置、测试数据进行管理。管理软件应具有清晰可识别的名称、版本号,主要功能包括: a)控制(接线完成后,控制装置及配套设备,自动完成被检互感器的测量); b)监测(对硬件故障、接线错误等进行监测和提示); c)检定数据管理(包括数据的录入、保存、查询、统计、归档、备份,及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 完成检定证书、结果通知书的打印等); d) 保护及权限管理(对测量数据和结果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对装置的使用人员和使 用权限进行管理)。
装置在包装条件下的连续冲击试验和跌落试验应符合GB/T15464的规定;互感器校验仪的运箱 应符合 DL/T1258 的规定。
5.1.2标准电压(电流)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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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条件应符合5.2中表1的规定;其他试验的 行操作,并配备保障试验人员安全的绝缘橡胶垫
试验使用的标准电流(电压)互感器,额定变比配置应与被检装置相同,准确度等级至少比被检 装置高两个等级,在试验环境条件下的实际误差不大于被检装置基本误差限值的1/5。 当标准器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可选用比被检装置高一个准确度级别的标准器,并对标准器引 入的误差进行修正。标准电压互感器按JG314一2010中5.4.3.2的规定进行修正,标准电流互感器按 JJG313—2010中5.4.3.2的规定进行修正。
6.1.3二次负荷测量仪
二次负荷测量仪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其准确度等级不低于1级
6.1.4失真度测试仪
失真度测试仪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中技术要求部分的规定。
6.1.6耐电压测试仪
期电压视试仅应其有有务 其额定电压为2kV,额定频率为50Hz,容量不 DVA,准确度等级不低于5级,且具有泄漏电流测量功能。
按表7中的项目对装置开展检查试验。
按表7中的项目对装置开展检查试验。
表7装置检查试验项目表
6.7.1输出电压(电流)
采用与额定电压(电流)相适应的高电压(大电流)测量方式,在装置的高电压(大电流)输出 端直接测量输出电压(电流),当装置校验仪的电压(电流)百分表显示超过120%时(对需要测量磁 饱和裕度的电流互感器装置,百分表为150%;对于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装置,百分表为200%或用户与 制造厂协商的特定值),装置的输出电压(电流)应满足与对应标准器最高电压(最大电流)量程配合 开展检验的要求。
检查装置调压器的额定容量应符合5.3.7.3的规定;按照装置最大试验电压(电流)接线进 调压器、升压(升流)器的性能应满足正常开展试验的要求,
装置输出电压的调节细度可结合100V/100V误差测量进行,电压调节细度满足5.3.7.5的规定。 装置输出电流的调节细度可结合S级5A/5A(或1A/1A)误差测量进行,电流调节细度 7.5的规定。
对分相调节的三相装置输出电压的相互影响试验,应将三相电压调节到额定值,然后将其中任何 相电压值调节至零,利用装置内的监视仪表,测量其余相的最大变化值△U。相互影响百分数按式 (1)计算
U。一一电压额定值; AU一一余相的最大变化值。 输出电流的相互影响试验,及电压、电流之间的相互影响试验可类似展开
在正相序下,将装置的监视仪表调节至最佳对称时,用三只(相)0.5级及以上的电压(电流) 示准电压(电流)互感器的二次进行测量,然后按式(2)和式(3)计算电压和电流对称度。在 相电压互感器检验时,还要测量被试电压互感器中性点对地是否是零电位
三相相电压(线电压)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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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1电流量程应选择5A/5A(或1A/1A),最小电流和最大电流量程;电压量程应选择 100V/100V,最小电压和最大电压量程。 6.7.7.2在升流装置输出回路按正常检验接线,用符合6.1.4规定的电流失真度测试仪在标准电流互感 器二次回路直接测量。小电流量程测量时将取样电阻串接在升流装置的输出回路中,用失真度测量 仪在取样电阻上直接测量其输出电流的波形失真度,大电流量程测量时可直接在一次电流导线上取 样测量。 6.773升压装用 侧测量电压波形失直度
按5.3.8规定,用符合6.1.3规定的二次负荷测量仪检查装置负荷箱负荷。应至少选取最小、最大 负荷、常用负荷及校准证书上相对误差最大的负荷进行检查,功率因数0.8、1.0,电压(电流)按 JJF1264一2010中6.2.3c)规定的校准点选取。检查结果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与负荷箱准确度等级相 对应的误差限值。
6.9三次回路实际负荷测量
6.9.1用符合6.1.3规定的二次负荷测量仪测量装置标准电流互感器的实际二次负荷。 6.9.2用符合6.1.3规定的二次负荷测量仪测量被检电流互感器二次端子实际接入的电流负荷,选择被 检装置二次负荷最大、常用和短路状态,功率因数为0.8或1时进行测量。 6.9.3也可使用带阻抗测量功能的互感器校验仪进行离线测量。建议使用二次负荷测量仪进行在线测 量,接线原理如图1所示。
图1二次回路实际负荷测量示意图
6.10.1将装置与被检互感器按误差测量方式正确接线,并进行全程测试试验,检查装置是否其备误差 测量、数据通信等基本功能。 6.10.2使用极性、变比错误的被检互感器或采用错误的接线方式、变比,缓慢升压(升流),校验仪 百分表不超过1%,观察装置是否提示极性、变比错误。 6.10.3按JJG313一2010中5.3.4的方法进行退磁试验,检查装置是否具备开路和闭路退磁功能。用准 确度等级2.0级及以上的数字式欧姆表,测量装置配置的退磁电阻的阻值。 6.10.4检查装置配置的互感器校验仪是否具备二次导纳、阻抗测量功能。按图2接线(T1为调压 器、T2为升压器,Y为电压互感器负荷箱),将Y设置为10VA,升压时观察校验仪测量的导纳值是否 正确;按图3接线(T1为调压器、T2为升流器,Z为电流互感器负荷箱),将Z设置为10VA,升流时 观察校验仪测量的阻抗值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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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二次导纳测量示意图
图3二次阻抗测量示意图
将装置与被检互感器按误差测量方式正确接线,并进行全程测试试验,按5.3.11规定 件的功能。
在被检装置规定接线方式下测量装置的基本误差。检验用的标准互感器应符合6.1.2的规定,并接 在被检互感器的位置。试验接线以图4~图7为例。通过比较法,由互感器校验仪的指示值取负号后得 到装置的基本误差。
互感器检验装置基本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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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感器检验装置基本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低电
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基本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
图7三相互感器检验装置基本误差比较法原理接线(低电位端测差法
6.12.2量程、负荷和测量点选择
6.12.2.1量程应包括:装置的最大、最小电压(电流)量程,5A/5A或1A/1A(对电流互感器检验装 置),100V/100V(对电压互感器检验装置)。 6.12.2.2按照表8中规定的测量点,按6.12.2.1规定的量程,测量装置在额定负荷和下限负荷下的 误差。 6.12.2.3每个测量点,电压(电流)上升、下降时,各测量一次比值、相位误差,两次测量结果均应 在5.2.1规定的误差限值内;如一次测量结果超过规定的误差限值,则在这一测量点附加两次测量,两 次附加测量的结果均应在规定的误差限值内
表8被检装置误差测量点
6.13测量重复性试验
6.13.1量程:电压互感器检验装置选择在额定电压时,100V/100V、最大、最小及一个常用电压量 程;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选择在100%和5%额定电流时,5A/5A(或1A/1A)、最大、最小及一个常用 电流量程。 6.13.2被检互感器:选用符合6.1.2规定的电压(电流)标准互感器。 6.13.3被检互感器按正常检验接入装置中,进行至少6次重复性测量,测量时平稳升降电压(电 流)。每次测量完成后,调节设备和控制开关均应加以操作并将所有连线拆除,重新接好线后再进行下 一次测量。标准偏差值按式(4)计算
6.13.1量程:电压互感器检验装置选择在额定电压时,100V/100V、最大、最小及一个常用电压量 程;电流互感器检验装置选择在100%和5%额定电流时,5A/5A(或1A/1A)、最大、最小及一个常用 电流量程。 6132油检五威洗用纯
式中: E,一对某一检验点进行连续重复测量中的第i次测量值; 8按各次测量结果计算的标准偏差; E一E,的平均值; 一重复测量的次数。
6.14多工位测量一致性试验
安5.2.3规定,使用符合6.13.2要求的互感器接入装置各个工位中,开展一致性试验。
装置在包装条件下的起吊试验按GB/T15464一1995中5.1的规定进行;跌落试验按GB/T1546 中5.4的规定进行:振动试验按GB/T15464一1995中5.6的规定进行
DL/T668—2017 监督机构进行(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检部门进行;验收检验由订货方进行或在 订货方在场的情况下,由制造厂配合进行
灭火系统标准规范范本DL/T668=2017
按表7的规定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至少应每5年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每台装置应该按表7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查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附有合格证书。
验收检验按表7进行。
注2:电阻额定工作电流为6A公厕标准,COS0=1。
注2:电阻额定工作电流为6A,CO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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