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11-2013 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主站应用要求及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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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动态数据月合格率达到90%为合格,达到95%为良好,达到98%为优秀。
应保证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稳定性,并提供管理工具用于对数据采集过程的监视、检查与统计分析 5.2.1.1采集状态监视 采用表格或其他形式,实时显示前置通信模块与子站的通信状态,应包含:通道的实时传输速率 (顿/s);管理管道和数据管道的状态;数据顿状态字表示的子站数据质量,包括数据可用标志、装置异 常标志、同步异常标志。
5.2.1.2采集数值检查
工程规范5.2.1.3量测一致性检查
5.2.2数据存储与管理
a)要求具有不少于30天的历史数据存储能力; b)电网故障扰动时的动态数据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年,记录的数据密度应与子站上传 度一致;
DL/T13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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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能以厂站接线图方式显示相对角度、电压、频率、功率; d)能根据优先级自动切换相对角度参考点; e)能以曲线方式监视连续动态过程; f)能监测、记录、重演动态扰动过程
5.3.1.3趋势曲线功能
a) 查询得到的历史数据与子站本地存储数据的绝对误差:相角及发电机功角不大于0.001°,其他 采集量不大于0.5%; 主站历史数据存储能力不小于30天; C) 查询单个量测1h数据的时间不大于5s; d)查询指定时间数据断面的时间不大于3s; 可处理的动态数据数且不小于20000
5.4.1.1在线分析
a)振荡模式特征信息应包含振荡频率、振荡幅值、阻尼比和相位等; b)辨识出的低频振荡主导模式应包含振荡相位关系、相关厂站和同调分群等信息
5.4.1.2离线分析
a)应具有对历史数据进行低频振荡分析的功能,反演保存的案例,重现历史振荡过程; b)低频振荡频谱分析功能(至少具备PRONY算法)应提供各振荡模式的振荡频率、振荡幅 值、阻尼比、相位等分析结果,且其结果拟合曲线应能和原始数据曲线进行比较,并且应 能导出。
5.4.1.3 告警与监视
a)应能推画面告警,显示振荡曲线: b)应能显示振荡分群情况; c)应能监视振荡幅值、振荡频率等特征。
a)应能推画面告警,显示振荡曲线: b)应能显示振荡分群情况; c)应能监视振荡幅值、振荡频率等特征
5.4.1.4数据存储
a)具备低频振荡案例保存功能,并能对案例进行管理: b)应能存储低频振荡过程中的振荡模式信息; ) 应能永久、完整存储低频振荡过程中的全部动态数据,至少保存振荡前1min到振荡后1min的 数据; d)具备低频振荡历史案例的查询功能
5.4.2.1振荡频率的计算误差
振荡频率的计算误差见表1。
表1振荡频率的计算误
5.4.2.2振荡幅值的误差
5.4.2.2振荡幅值的
5.4.2.3月低频振荡报警正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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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低频振荡报警正确率:
月低频振荡报警正确率应不小于95%。
5.4.2.4数据保存时间
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1年。
5.4.2.5低频振荡报警时间
从低频振荡发生到识别并报警的时间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低频振荡报警时间要求
定期核查短路和机组非正常退出等电网扰动识别率,分析误报与漏报的原因,针对性地制订改进方 案,提高各类电网扰动的正确识别率。
.5.1.2子站异常数据屏
对于因子站数据异常导致频繁误报的情况,应具备子站监测闭锁功能,可人工设置是否监测 的数据。
5.5.2.1月电网扰动报警正确率
月电网扰动报警正确率应不小于95%
月电网扰动报警正确率应不小于95%。
5.5.2.2月电网扰动识别率
月电网扰动识别率应不小于95%。
5.5.2.3电网扰动报警时间
月电网扰动报警正确率: ×100% 全月电网可识别扰动发生次数
贡献电量和理论贡献电量,并判断机组一次调频正确动作情况。 b)应能查询机组一次调频计算结果,能自动生成包含机组实际贡献电量、理论贡献电量、
DL/T13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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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正确动作率等信息的日统计报表和月统计报表,并可导出。
5.6.2.1频率扰动正确识别率
预率扰动正确识别率=
频率扰动正确识别率应不小于95%
5.6.2.2一次调频正确识别率
三次调频正确识别率三
一次调频监视考核机组总台数×调度记录满足一次调频考核条件的频率扰动次数 一次调频正确识别率应不小于90%。
5.6.2.3一次调频分析结果保存时间
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范本一次调频分析结果保存时间应不小于1年。
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主站应用验收及复查工作由上级调度机构组织进行。应用验收通过 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4年。
6.1申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验收的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主站客部分功能应通过现场验收并已正式投入使用,具备连续运 6个月及以上的完整运行记录。 a)申请验收前,被验收单位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要求组织自查。对本标准规定的各项必备功能必须 实现,对各项考核指标必须遂月逐项核对且满足标准要求。 6 申请验收单位在自查测试合格后,可向上级主管正式提交验收审请。同时提供相关自查测试大 纲、自查测试记录及自查报告等资料,供上级主管审核。 C 基础数据和基本功能达标是后续应用软件达标的前提条件。如果基础数据和基本功能不达标, 将不对后续应用软件进行验收。
6.2申请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锅炉标准a) 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记录。 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主站系统运行值班记录。 c) 电力调度运行日报表。 各项功能实际应用情况工作总结。 用户自查报告(应有逐月指标完成情况和详细的自查测试记录)。 电力系统实时动态监测主站各项功能介绍(功能、性能、技术特点以及包括通道在内的系统设 D 备清单)、使用、维护、培训手册和现场验收资料。 8) 各项功能运行使用的分析报告。 h) 各项功能正式投运的文件和申请验收的文件。 i) 连续6个月以上运行、使用、维护记录和定期使用分析报告。 j) 调度管辖范围。 PMU装置信息考核范围。 以上资料以书面和电子版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提供。
a)成立验收工作组,下设测试组和资料审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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