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691.10-2015 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10部分: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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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报警系统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宜安装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周界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 2)系统的前端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具备防拆、防破坏报警功能,误报率低的入侵探测 装置,且应24h设防; 3)当系统的前端选用无物理阻挡作用的入侵探测装置时,应安装摄像机,通过视频监控与报警器 联动,对入侵行为进行图像确认、复核; 4)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周界封闭屏障处防区间距应不大于70m; 5)重点部位应设置室内入侵报警装置,室内入侵报警装置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具备防拆、 防破坏报警功能,应能分区域或独立布撤防: 6)声光告警器应安装在醒目处,当入侵探测器被触发时,声光告警器应发出声光报警,室内报警 声压应不小于80dB(A),室外报警声压应不小于100dB(A),报警持续时间应不小于5min。
.1.2入侵探测器安装要求
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产品额 定探测距离的70%;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 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0.3m; 2)防护对象应在入侵探测器的有效探测范围内,入侵探测器覆盖范围内应无盲区,覆盖范围边缘 与防护对象间的距离宜大于5m; 3)脉冲电击式围栏上应有明显的警告用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2894的相关规定; 4)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 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9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 围确定; 5)壁挂式微波一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 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45°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 确定; 6)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 7)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
8)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 口等; 9)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 10)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 两者间应对准)线材标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
7.1.3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安装要求
紧急报警(求助)装置的安装应符合GB50348、GB5039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且应 有防误触发措施,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有防 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2)同一区域有2个(含)以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2个(含)以上防区,相邻紧急报警装置不 应设置在同一个防区。每个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数不应超过4个,且不同单元空间不得作为 个独立防区
7.1.4主要功能与技术指标要求
7.2.1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
摄像机的选型、选址与安装除应符合GB50348、GB50395的相关要求外,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区域(含站外广场)应全覆盖、不应出现监控盲区,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含制高点) 宜安装具有转动和变焦放大功能的摄像机或多台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辨别监视范围内的人 员活动情况; 2)出入口、通道应选用固定焦距和方向的彩色摄像机; 3)进站大厅、候车(船)室、售票大厅等人流密集地方根据监控区域需要选择大倍数球机、带云
控死角; 4)安装于售票处和旅客接待处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对来客的接待过程、回放图像 应能清晰显示旅客的面部特征和售票交易过程:售票处和旅馆接待处应配置声音复核装置,配 置的声音复核装置应与该处安装的摄像机在位置和数量上应一一对应,音视频信号应同步记录, 回放时应能清楚辨别客户与服务人员的对话内容; 5)安装于主要通道(含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覆盖主要通道的道口,监视区域内不应 有盲点,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道口人员的体貌特征; 6)机动车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及其他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选用低照度带强光抑制功能 的彩色固定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监视区域内不应有盲点,应能清楚的辨别出入人员的面部 特征及机动车牌号: 7)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厅,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 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时: 可通过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厢门的左上方 或右上方,其监控图像应叠加楼层显示,视频信号应该采取防干扰措施; 8)在满足监视目标现场范围的情况下,摄像机安装高度要求:室内离地不宜低于2.5m,室外离 地不宜低于3.5m;摄像机安装角度宜减小监控图像俯视程度;室外摄像机如采用立杆安装, 立杆的强度和稳定度应满足摄像机的使用及安装场所设备所需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9)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全位置不易受到外界干扰、损伤,且不影响现场设备 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 10)摄像机的安装宜避免或减少逆光对监控图像的影响;摄像机的最低照度应与环境相协调,彩色 摄像机的最低照度指标宜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10倍,黑白摄像机的最低照度指标宜 大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的100倍。在环境照度较低区域宜采用低照度摄像机或采用补光 措施,增设辅助照明后,监控目标区域的最低照度宜高于51x,但最低不低于31x。如环境不 宜采用补光措施时,可选用红外摄像机。环境照度变化大的区域宜采用宽动态摄像机; 11)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7.2.2主要功能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应能符合GB50348、GB50395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应具有图像切换功能,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显示等,根据 系统的配置应能实现控制摄像机镜头、云台等功能; 2)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 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土30s以内; 3)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应能与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联动。当与报警系统联动时,能 自动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能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示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集 成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安全管 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控制。组合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 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接,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联动管理与 控制。分散式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能向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所需的主要信息; 4)系统宜能够通过局域网或无线局域网相连,实现远程监视、录像回放、备份及开级; 5)系统应具有视频移动侦测功能,宜具有人脸识别、行为识别、目标跟踪、车牌识别等功能; 6)周界安装摄像机的部位,夜间应有报警灯光联动的功能:
7)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应有自身的安全防护措施,宜具有防拆报警功能;宜具有视频信号丢失报 警功能。
7. 2. 3 主要技术指标
出人口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396的相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将出入目标的识别信息及载体授权为钥匙,并记录于系统中。应能设定目标的出入授权 即:何时、何出入目标、可出入何出入口、可出入的次数和通行的方向等权限; 2)对非法进入的行为或连续3次不正确的识读,系统应发出报警信号: 3)系统的识别装置和执行机构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宜有防尾随措施; 4)系统的信息处理装置应能对系统中的有关信息自动记录、打印、存储,并有防篡改和放销毁等 措施。应有防止同类设备非法复制的密码系统,密码系统应能在授权的情况下修改; 5)设置的控制点及控制措施须确保在发生火警紧急情况下不能妨碍逃生行为,并应开放紧急通道 在紧急逃生时,应不需要钥匙或其他工具,亦不需要专门的知识或费力便可从建筑物内并启; 6)识读装置应保证操作的有效性。对非法进入和试图非法进入的行为,应发出报警信号。合法操 作应保证自动门的有效动作。一次有效操作自动门只能产生一次有效动作; 7)系统应具有应急开启功能; 8)系统应能记录每次有效出入的人员信息和出入时间、地点,并能按天进行统计、存档和检索查 询,记录存储时间不少30d; 9)系统应能独立运行。应能与电子巡查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联动。集成式 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安全管理系统 对出入口控制系统的自动化管理与控制; 10)当识读装置和执行机构被破坏时,应能发出报警
7. 4 电子巡查系统
电子查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A/T644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巡查系统应包括:巡更棒、通讯座、巡更点、人员点(可选)、事件本(可选电子巡更系 统组成)、管理软件(单机版、互联巡更版、网络版)等主要部分; 2)系统应有扩容余量:
3)系统应能准确记录预定区域、路线查的详细结果和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地点、 人员信息,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在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预定巡查信息时应能及时警示; 4)管理软件应具有获得正常、漏检、误点等统计报表,并具备软件分析功能; 5)重要部位应安装巡查点,信息标识安装应牢固、隐蔽; 6)在断电时,所存储的巡查信息不应丢失,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
7.5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7.5.1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车辆出人口及停车场(库)应安装出入口控制系统,车辆出人口控制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出人挡车 出入口的行车指示,设计应满足规范性、适应性、实用性、先进性、准确性、实时性、兼容性、扩 、开放性与安全性等,并宜具备以下功能: 1)系统应能对操作人员的授权和登录核准进行管理,通过设定操作权限,使不同级别的操作人员 对系统有不同的操作权力; 2)入口处车位显示;入口处设置出卡(票)机,出口区设置读卡(票)机; 3)对出入车辆进行摄像,并具有车辆出入控制、识别、对比功能; 4)多个出入口的联网与监控管理; 5)意外发生时能及时向外报警; 6)自动计费与收费金额显示; 7)读卡机、挡车器、车位状况信息指示器宜安装在室内,安装在室外时,应考虑防水和防撞措施: 8)出入口机场内通道的行车指示; 9)停车场整体收费的统计与管理: 10)分层的车辆统计与在车位显示; 11)系统可独立运行,也可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合设置;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宜 与安全防范系统的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 12)独立运行的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应能与安全防范系统的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并满足安全管理 系统对该系统管理的相关要求,
7.5.2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性能要求
7.6防爆安全检查系统
防爆安检系统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旅客进入车站、码头候车(船)室前,应设置防爆安检系统; 2)防爆安检系统宜采用双/单能X射线成像、金属探测技术产品; 3)防爆安检系统应满足旅客携带行李100%检查的速度要求;在紧急情况下,重要车站、码头应 对旅客身体携带物具有检查探测能力:
4)防爆安检系统指标选择,应对爆炸物探测量的漏报率、误报率和被检测对象和操作人员所造成 的伤害程度以及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价; 5)系统应能满足进行24h连续探测; 6)各系统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
7.7.2应急广播系统应满足以下功能特点
1)应急信息收集、处理、编报: 2)将播出设施切换到紧急广播节目; 3)在播出节目中插入紧急信息; 4)控制各种接收终端自动开机; 5)为公众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
7.9.1金属框玻璃防暴门的金属框材料厚度应不小于2mm,宽度应不小于40mm。夹贴防暴膜玻璃的总 厚度应不小于16mm。玻璃镶嵌入金属框的深度不小于玻璃的总厚度。金属框玻璃防暴门的锁具、门框 及安装应符合GB17565的相关规定。
7.9.2防盗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Φ20mm、壁厚不小于2mm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16mm 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8mm×20mm的钢板)组合制做。用于窗的防护时,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 积应不大于600mm×100mm;用于厂(站)周边的实体周界封闭时,栅栏高度不应低于2.2m,栅栏的 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0mm,且不易攀爬。防盗栅栏应采用不小于12mm的膨胀螺丝固定,安装应牢固可 靠
7.9.3防盗安全门及安装应符合GB17565的相
施工质量标准规范范本7.10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联动
7.10.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联动功能要求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安防信号应有效连接到监控中心: 2)监控中心、治安室、广播室、调度室等应设置与其他子系统自动联动的声光告警器,并能显示 报警内容、时间和地点:
3)监测报警信号应与相关联的执行系统(机构)具有自动联动功能,或通过监控中心手动操作完 成联动执行功能; 4)入侵报警系统信号应直接与停车场管理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执行机构联动功能,入侵报警系 统信号应与监控中心、治安室、广播室、调度室告警器具有自动信号联动; 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与监控中心联动,通过监控中心确认与各系统实现联动: 6)出入口控制系统信号应与监控中心、治安室、广播室、调度室告警器等自动联动; 7)电子巡查系统应与监控中心、治安室、广播室、调度室告警器等自动联动; 8)停车场管理系统应与监控中心、治安室、广播室、调度室告警器等自动联动; 9)防爆安全检查系统应与监控中心、治安室、调度室告警器自动联动; 10)设备故障报警应与监控中心联动。
7.10.3监控中心(室)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2887、GB50348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
1)监控中心(室)应设置为禁区,布置摄像机并应有保证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和通讯设施; 2)监控中心(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报警响应时间小于20s; 3)监控中心(室)应配置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报警专用打印机,能监视和记录入网用户向中心发 送的各种信息。该中心(室)能实施对监控目标的监视、监控图像的切换、云台及镜头的控制: 并进行录像;当报警发生时,监控中心(室)宜能显示周界模拟地形图,并以声、光信号显示 报警的具体位置; 4)监控中心(室)应配置终端图像显示装置,能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 型等信息,周界的视频监控应与报警系统联动; 5)监控中心(室)宜对入侵报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集中供电: 6)视频监控系统的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应满足摄像机和录像设备止常工作4的需要,人侵报警系统 备用电源供电时间应满足正常工作8h的需要; 7)监控中心(室)应对室外AC220V进行供电的线路和室内设备分别配备漏电保护装置或报警式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设备接地接线盒的中心线良好接地
金融标准8系统评审、检验、验收与使用、维护、保养
3.1系统应按GA/T75的规定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并合格。经修改完善设计、安装调试、试运行、初验 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第7章要求进行系统检测。检测合格后,应根据GB50348一2004第8 章、GA308的要求进行系统验收。 3.2系统的维护、保养应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工 作,及时排除故障,淘汰、更换过期和损坏的设备器材,保持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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