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2488-2013 柔性钢管铠装光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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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表2单芯紧套光纤外径尺寸

    4.1.3.2紧套材料宜用聚 拍用户另有要求 可使用紫外光固化的丙烯酸树脂。 4.1.3.3紧套光纤的结构、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YD/T1258.2 一2009附录D的规定

    4.1.4.1根据结构不同,柔性钢管可分为间隙式螺旋绕包钢管和环扣型钢管两类。 注:通常螺旋绕包钢管在光缆长度较短和较长时均可使用,而环扣型钢管只用于光缆长度较短时,例如跳线或尾纤尾缆。 4.1.4.2在同一光缆或子缆中,柔性钢管应保持连续,无焊接。 4.1.4.3应用于生产终端光缆组件、现场熔接或现场加工快速连接器的柔性钢管铠装光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钢管应易于 快速剥离。 4.1.4.4柔性钢管的外径和厚度宜符合表3的规定

    表3柔性钢管外径和厚度

    4.1.4.5柔性钢管的材料宜选用304不锈钢(06Cr19Ni10)或204不锈钢(03Cr16Mn8Ni2N),也可使 用其他合适的不锈钢材料

    4.1.4.5柔性钢管的材料宜选用304不锈钢(06Cr19Ni10)或204不锈钢(03Cr16Mn8Ni2N),也可使 用其他合适的不锈钢材料

    或缆芯中。加强构件应具有足够的杨氏楼

    缆芯由光单元和加强构件以及可能有的钢丝编织层等组成。当对光纤残余应变的要求较高时,不宜 使用含有钢丝编织层的光缆。

    的光缆,应不小于0.40mm。

    4.3.4.2阻燃光缆的燃烧性能

    4.3.4.3低温下卷绕性能

    特性B或C级的光缆,应具有耐一15℃低温下卷约

    4.3.4.4日光辐射性能

    经过300h氙弧灯辐射曝露,在340nm波长下进行监测,辐射强度为0.35W/m,其护套的抗张强度和 断裂伸长率与初始试验值之比应不小于0.85。

    试验温度(35士2)℃,试验时间48h,盐水(NaC1)浓度5%,试验后外观应无异常,钢 迹。

    4.3.4.6防鼠性能

    光缆的各项性能应按表9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证。

    表9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及

    光缆端的光纤尺寸参数、模场直径、截止波长、色散和波长附加衰 为出厂检验值。 注:出厂检验栏目中的百分数是按单位产品数抽检的最小百分比。 a仅当用户有要求时才进行检测。 b只对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护套光缆进行检验。

    光缆端的光纤尺寸参数、模场直径、止波长、色散和波长附加衰 可道溯的同端实的实测值价 为出厂检验值 注:出厂检验栏目中的百分数是按单位产品数抽检的最小百分比。 仅当用户有要求时才进行检测。 b只对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和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护套光缆进行检验。

    光缆结构应在距光缆端不少于100mm处用目力检查其完整性、色谱和取样检查结构尺 5.3光缆标志检查

    5.3.2计米标志误差

    计米标志误差应是在距离光缆外端20m以 不少于5m长的光缆上,用钢皮尺沿光缆量得长 用计米数字确定的长度(见5.4节) 除以前者而得出的相对误差

    光缆长度应从光缆两端的计米标志的数字差来确定,也可采用光学方法(如OTDR仪器)来测量。 5.5光缆的机械性能试验

    a)冲锤重量:1N及3N。 b)冲锤落高:1m。 c)冲击柱面半径:12.5mm。 d)冲击次数:至少3个点(各冲击点至少相距500mm,每点一次)。 e)验收要求:试验后,冲锤重量为1N时,单模光纤的残余附加衰减应不大于0.1dB,多模光纤的残 余附加衰减不大于0.2dB;护套应无目视可见开裂。冲锤重量为3N时,光纤不断裂。对于扁形光缆,应只 在扁平方向施加冲击力。

    5.6光缆的环境性能试验

    下列规定的各试验方法及其试验条件用于验证光缆的环境性能,其试验结果符合规定的验收要 内合格。

    5.6.2温度循环试验

    5.6.3低温下卷绕试验

    a)样品长度:取(500土5)mm长度的完整护套,并将护套内的其他残余构件清除干净。用记号笔 在其中间位置划出(500士0.5)mm长的标记,记为Lo。 b)样品数量:5个。 c)样品处理:样品在25℃条件下预处理24h。 d)样品放置:样品置于适当容器中,容器底部应放置滑石粉,以利于护套自由移动。样品可以伸直 放置,可以绕成直径不小于300mm的圆圈。试验设备为自然通风的电加热烘箱。 e)试验方法:试验温度见表5。样品放入预置了高温的温度箱中,保持时间见表5。从温度箱取出试 样,在室温下恢复1h。用精度不小于0.5mm的量具测量标记间的距离,记为L1,按式(1)计算收缩率n。

    f)验收要求:取5个样品的收缩率平均值,验收要求见表5。

    5.6.5日光辐射试验

    试验细节规定如下。 a)条件: 一盐雾浓度:5%(NaCI); 温度:(35±2)℃; 一恒温时间:48h; 一试样数量:3个。 b)程序: 将试样剥除护套后,使保留护套的部分及露出钢管的部分各为10cm长,当试样含有钢丝编织层时, 应增加一段露出10cm长的钢丝编织层。将此试样置于盐雾箱内,加温至+35℃后保持48h,把试样取出在 室温下放置2h,用清水冲洗、擦净后目视其金属件表面。 C)要求:试验后试样应无变形、龟裂、氧化、锈蚀等现象

    制造厂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使光缆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出厂前,光缆产品应经质量检验部 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者方可出厂。每件出厂交收的光缆产品应附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厂方应 向买方提交产品的出厂检验记录,其中应包括表9序号4和序号5中衰减系数的实测值和其他参数的实测值 或典型值。如买方有要求时,厂方还应协商提供其他有关试验数据。 光缆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或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或例行检验)。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 表9规定。

    除非在订货合同中另行规定,检验规则应按照本章规定

    一个单位产品应是一盘允许交货长度的光缆,

    一个单位产品应是一盘允许交货长度的光缆。

    出厂检验批应由同时提交检验的若干相同型号的单位产品组成,这些单位产品应是在同 期内(例如1天或1周)、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造出来的产品。

    一个样本单位是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的一个单位

    一个试样应是样本单位的全段光缆或者是从其上取的一小段光缆,该小段可在试验前截取成独立段 也可试验后再从全段上截除。每一试样的长度应符合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

    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表9的规定,它们是光缆产品交货时应进行的各项试验。

    6.3.2抽样方案和判定

    6.3.2.3被试样本如有不合格项目时,应重新抽取双倍数量的样本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仍有不合 格时,则应对该批全部光缆的这一项目进行检验。全部光缆检验中,任何样本的这一项目仍不合格,则 该样本单位应判为不合格产品。在剔除不合格产品后的该检验批判为合格。

    6.3.3不合格样本单位的处理

    不合格品如果有可能修复或去除缺陷部分后,仍然符合交货长度要求时,可重新单独提交检驶 验时应和新的检验批分开,并作上标记。重新检验项目应包括原不合格项目和其他有关项目。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检验项目应包括表9所列全部项目。检验样本应从合格杠 由取。

    光缆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光缆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一年应进行一次; d)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年重新抽取双倍样本单位就不合格项目进行试验,如果都能通过试验,则可判定为型式检验合格;如果 奶有任一个不能通过试验,则应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如果型式检验不合格,制造厂应根据不合格原因,对全部产品进行改正处理。在采取可接受的改进 措施以前,应停止产品鉴定或验收。在采取改进措施之后,应重新抽样进行型式检验,对新的样本单位 重做全部试验,但是,经交收双方商定,可酌情减少部分已合格的试验项目

    6.4.6样本单位处理

    已经通过型式检验的样本单位,如果是短段试样,不能作成品交货;如果是在端部进行试验的大长 度试样(例如标准制造长度),切除由于进行压扁、冲击、扭转等试验产生的缺陷部分后,只要符合交 货长度规定,可作为成品交货。

    7.1.1光缆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相邻

    .1.1光缆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相邻标志始点间的 矩离应不大于1m。当出现错误时应擦去重印或用黄色在光缆外套的另一侧重印。 7.1.2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7.1.2标志的内容应包括

    a)光缆产品型号; b)计米长度; c)制造厂名称(或代号)或(和)商标; d)制造年份。 7.1.3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磨损试验后应仍可辨认。 7.1.4标志中计米长度的误差应在0%~1%,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使用说明书中除应包括8.2节规定内容之外,还应说明本标准规定光缆的安装和运行要求,其中应包 括: a)光缆在施工时受到的拉伸力和压扁力应不超过表6规定的允许的短暂力,运行使用时应不超过表 6规定的允许的长期力; b)在动态弯曲时,例如施工时,弯曲半径应大于4.3.3.3规定的动态允许弯曲半径;在布放定位时应 大于4.3.3.3规定的静态允许弯曲半径; c)光缆运行温度应不超出表8规定的适用温度范围,安装环境温度应在一5℃~+40℃温度范围内。 d)光纤有效群折射率典型值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记; c)光缆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年、月和(或)生产批号; f)表示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箭头; g)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a)制造厂名称和产品商标; b)光缆标记; c)光缆长度,m; d)毛重,kg; e)制造年、月和(或)生产批号 f)表示缆盘正确旋转方向的箭头 g)保证贮运安全的其他标志。

    光缆运输和贮存时应注意: a)不得使缆盘处于平放方位,无包装盒的盘装光缆不得堆放; b)盘装光缆应按缆盘标明的旋转箭头方向滚动,但不得作长距离滚动; c)不得遭受冲撞、挤压和任何机械损伤; d)防止受潮和长时间暴晒; e)贮运温度应控制在表8规定的适用温度范围内 VE

    a)侧视图 b)诚[ 图A.1间随式螺旋绕包型柔性钢管铛装紧套光

    市政定额、预算图2环扣型单芯柔性钢管铠装光缆

    图A.3单芯系性钢管铛装光缆

    图A.5多芯柔性钢管铠装光缆

    图A.6双芯双圆扁平形柔性钢管铛装光缆

    图A.6双芯双圆扁平形柔性钢管铛装光缆

    便于分支,可用数根独立的柔性钢管铠装光缆或普通圆形室内光缆作为缆芯,加上总护套后竣工资料, 更大芯数的光缆。这时,缆芯中的每一根柔性钢管铠装光缆或普通圆形室内光缆均可称为子缆 中多子缆结构光缆简称总缆

    总缆的型号应由子缆的型号、子缆的数量以及总缆的护套类型代号组成,如图B.1所示。子缆的数量 值常不宜超过1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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